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三国之天帅-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者:永灵天尊
声明:。

本书的灵感来源

刚开始,我是起点的一名忠实的读者。本人十分爱看有关三国的YY小说,而且特别喜欢以一敌万,一人独战名将的快感。那就是一个字爽。前阵子看了风中啸大大的《三国战神》,这本书很合我的口味,可是苦等着大大的更新,却迟迟不更新,当他放出话说只解禁的时候,我伤心啊!那时候我想如果自己写一本看着爽的书让与我有相同口味的人也看着爽的话,那就。。。。。。。。。就这样《天帅》就此诞生了。

与众不同

我是想写一本与众不同的三国YY小说,可是到底要如何与众不同呢?这个我也说不清楚。
记得在罗贯中的《三国演义》中,武圣关羽关二哥温酒斩华雄,但是三国正史中华雄却不是死于关羽的青龙偃月刀之下,而是在与孙坚战争的时候战死的,那有人说关羽斩颜良诛文丑,但是正史中文丑并非是关羽所杀,而是死在乱军之中。颜良更是被关羽所刺杀身亡的。我要问的是历史上的关羽到底NB不NB呢?所以我在这我要颠覆《三国演义》,颠覆人民群众的根深蒂固。我要写出不一样的YY。到底怎样的YY呢?请关注《三国之天帅》……………………………………………………………………………………………………………………永灵天尊*语

序章

天帅一书断更已经8个月,在阳痿的这段时间内,我认真阅读过自己的作品,发觉写得实在有些幼稚,而且文笔比较粗浅,在一些情节的设置与安排上有欠妥当,而且本书趣味性不够强。语言逻辑方面欠缺许许多多。所有本人决定重新写这本书。将其大范围修改。让它面目全非!~
———————————————————————————————…
序章
在我们生活的空间外还存在着许许多多的空间,从一个空间转移到另一个空间的渠道是什么呢?是一声巨雷?还是…………
※※※※※※※
异域大陆,不知道是谁发明的这个词汇,据千年前的史书记载,不知何年,一声巨雷异域大陆来了一群来自异界的人,这些人带来了大陆的文明,使大陆有了自己的文字——…汉字,也将他们生活的大陆命名为异域大陆。他们就是异域大陆的先祖,先祖们引导大陆原有的居民从事生产,男耕女织。文明就此产生。大陆文明产生的同时也打破了大陆原有的平静,。有了文明之后,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人们加强了团结协作。渐渐地各个地区的领导者们组成了自己的部落,各个部落经过合并与吞并,慢慢地国家开始形成,久而久之各个国家为了各种利益而产生矛盾,随后开始了战争。从此大陆硝烟四起,战乱不断。也不知相互斗争了多少余年,圣祖王统一了大陆,从此异域大陆四海生平……
所谓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大陆上几经分分合合,就这样度过了千余年的时间……
异域大陆XXX年,经历过五年动乱的异域大陆已经恢复了往日的平静。百姓们安居乐业百业兴盛。这一切都要归功于现今大陆的统治者们……
异都城,大陆的国都,城内最繁华的大街名叫中平街,各式风格的饭店、餐馆、商店等都云集这里。这里也是大陆人民旅游的胜地。中平街绿荫夹道,走向笔直,长达十五丈,是一个散步的理想场所。街上还有马拉车辆可供游人兜风,坐在车里遥望远处距城外七十里玉龙峰的容姿,真令人流连忘返。中平街现是开市之时,街道已是车水马龙,街道上的行人川流不息,士农工商,个个忙碌,面带喜色。这就是风雨后的彩虹,动乱后的繁盛。历史的规律不断重复着它的轨道。
距中平街不远就是现今大陆统治者的居住地——皇宫。其富丽堂皇可想而知。皇宫的东侧,有一华丽的大宅。此大宅乃是大陆统治者长孙,翼王郑永圣的住地。
说起长孙翼王,大陆半数百姓都知晓这一名号。翼王年少有为,其人乃是异域大陆千年难得一见可魔武双修的奇才,更加难得的是翼王属全系魔法师这类魔法天才人物。他的资质毋庸置疑。。十五岁那年,翼王将其武艺与魔法练至登峰造极。同年当朝宰相XXX完全把持朝政,皇权被架空,当时的皇帝沦为傀儡,因为此事从而朝野震动,各地诸侯纷纷独立,“十王之乱”爆发。各地诸侯相互攻伐,争抢地盘。
诸侯们相互的征伐弄得民不聊生,百姓妻离子散,多少百姓因为战乱而客死异乡,战争是如此的残酷。所谓时势造英雄,在如此动乱的时代,当年年仅十五岁的郑永圣投身身为一方诸侯的祖父郑XX的军队。因为郑永圣是走了后门,所以立马成为了一名将军。从此郑永圣开始了横扫天下的征途。用时整整四年,郑永圣用其惊人的实力,帮助其祖父统一了异域大陆。新皇(他祖父郑XX)登基后,郑永圣被册封为翼王。大陆当世著名诗人永灵XX更是写出《盛世赞天帅》云:
“乘灵骑而扫天下,持神兵亦骋沙场。跃马平川震江北,乱世平定功至伟。飘飘若去是何年,忘乎乱世任洒钱。江山美景天下外,天下谁不识天帅?”来赞誉翼王之功勋,从而翼王助其祖父平定天下的故事也流传于民间,翼王的威名也随之在百姓中传唱。
翼王府,书房内。一面如冠玉,清俊秀丽,气质风雅如若清风拂松的英俊男子坐在书桌前,此人正是翼王郑永圣。此时的他正捧着一本书名为《三国演义》的书津津有味地品读着。这本《三国演义》本不是这个世界的产物,前些日子郑永圣用他成功率不到0。1%的空间取物魔法偶然间在异域大陆祖先的世界里(地球)得到的。永圣暗叹自己侥幸,打开看了几章后,觉得这本像史书的书写得挺精彩的,虽然有些地方看不太懂,但越看就越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再加之这是另一个世界的产物,也算是绝世宝贝级别的东西,所以郑永圣就此自然而然地对它爱不释手。
过了很久永圣放下手中的书本,揉了揉眼睛,伸了一下懒腰。自言自语道:“原来先祖的世界没有魔法与魔兽,更没有魔法攻城器械,但不想战争却是如此的精彩啊!真想去先祖的世界瞧一瞧啊!但是可惜,空间移动还是没办法成功!可恶!”原来郑永圣在得到《三国演义》后就更加对祖先的世界抱有极大的好奇,在好奇心这个强大的动力迫使自己躲在房间内,研究高深绝妙的空间魔法,但空间移动却是让他无法攻下的难题,他屡次尝试却又屡次失败,屡次失败而又屡次尝试,但直到他将三国演义读完的今天,他还是没有成功。
“我是不会就这么放弃的!我会成功的!”郑永圣又自言自语道。于是乎在接下来的时间内,郑永圣将打量的时间投入到空间移动的研究之中。虽然在此期间他自身空间魔法提高了很多,让自己的自属空间与召唤空间的容量扩大了数倍,但是在空间移动上,还是失败失败再失败。
是时,永圣又开始了他的实验研究工作,在经过了九百九十九次空间移动失败后,永圣苦苦支撑着他那疲惫的身躯,嘴里念出咒语:“尼!玛!克!微!萨!空间,东汉光和七年(公元184年)!去!”随着咒语的完毕,永圣周身升起一圈圈淡蓝色的光晕,霎时淡蓝色光晕中又透出淡淡的紫色,煞是美丽。“微萨女呐!动!~”永圣运起魔法力催动着周身空间的排序。初始并没有任何反应,可是预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永圣身上的魔力急速消耗着,周身空间的排序速度逐渐加快。早已疲惫不堪的永圣体内的魔力无法支撑如此巨大的消耗。永圣的意识逐渐模糊,“能成功吗?”永圣自问一句,就失去了意识。渐渐的永圣的身影也在原地消失了。
永圣不知道的是在遥远的银河,千年难遇的九星一线,出现在无际的宇宙之中…………
———————————————————————————
注解(必看):1。文中所提全系魔法师指可以使用水、火、雷、土、光、风、黑暗这七系魔法。至于空间魔法不属于这一系列。
2。自属空间顾名思义就是类似于空间戒指存放杂物的空间,作者为了更加方便就杜撰出自属空间。召唤空间:就是召唤魔兽所呆的地点了。
3。异域大陆所使用的文字问题,他们使用的是隶书,千年前使用的是东周古隶。《三国演义》是隶书版。

第一章 来到汉末

第一章来到汉末
皎洁的月亮,星光点点,一望无际的天空,在这静悄悄的夜里是多么的美丽。太行山山脚下,一中年男子围坐在篝火旁,抬头凝视着这宁静而又美丽的星空。眼中写尽了沧桑。那人轻轻的叹了口气,随手捡起身旁的树枝丢进熊熊燃烧的篝火中,起身整理行囊,准备歇息,因为他明天一早还要继续赶路。男子行囊简单,只是几件破旧的麻衣,一些发硬的肉干还有一把还算锋利的铁铸长刀。这长刀微微有点生锈,刀身的锈迹上还掺杂着一点一点干枯了的血迹。
璀璨的星空中,星星在夜空下一闪一闪的,就像是在眨眼睛似的,可爱极了。突然星空中闪现出一束蓝紫色的光亮,那光亮类似流星般在美丽的夜空上划出一道艳丽而又夺目的伤痕,但艳丽也只是一瞬而已,伤痕一闪即逝。光芒急速下落。正在整理行囊的男子突然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向他接近,这是危险的预兆,男子手握长刀,借着篝火所发出的光芒,警惕四周动静。他把刀横在胸前警惕地戒备着。男子环顾四周,并没有发现任何东西,但他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他自己也不知道是到底怎么回事。未知的东西对人而言是可以让人感到比平时多出一倍的恐惧。
中年男子心中“扑通!扑通!”地跳着。他深吸一口气,仰望远方的星空。只见一束蓝紫色的光亮急速地向他这个方位靠近。距离越来越近,蓝紫色的光逐渐慢慢的变大,光芒越来越强,眩亮的光芒直刺得让人眼睁不开。中年男子被耀眼的光芒刺得眼睛生疼,本能地紧闭双眼。“砰”的一声巨响,光亮直击地面,扬起层层土灰。
一声巨响过后,中年男子慢慢睁开双眼,看了看四周尘土飞扬,灰尘呛得他咳嗽不止。过了一会儿,尘土消散。中年男子到篝火边点燃了一火把,左手举着火把,右手握着长刀,向刚才光亮下落的地点走去。在火光的照耀下,一个人型大坑呈现在中年男子面前。他走近一看,发现大坑内躺着一个人!!一个男人。这人身上的衣裳破烂不堪,到了已经不能遮住身上关键部位的程度。中年男子把火把举近,见坑中男子,面若玉琢,皮肤白皙,一双剑眉微微皱起,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真一佳公子也!虽是衣裳破烂,但也丝毫没有遮掩他身上所散发出的那种华贵。“不想天下有此等俊杰!”中年男子发出一声感慨……
坑中的佳公子正是郑永圣。当永圣醒来已是翌日清晨。永圣睁开双眼,发现躺在土坑里,他立起身子,发觉后背好似被撕裂了般,疼痛无比。永圣咧了咧嘴,倒吸几口清气,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渗出。永圣忍着疼痛看了看四周的环境,发现自己已不是身在翼王府,而是在荒郊野外。身上的衣裳已经破烂不堪,只有一件粗布的麻衣盖在身上,也不知道是哪位好心人留下的。
“这位兄弟你醒了啊!”中年男子手中提着几只山鸡,腰间别着一把长刀,刀尖的血液,一滴滴往下渗。永圣转过脸看见一身长约有八尺,国字脸,浓眉大眼,鼻正口方,气质严毅威重,头发上用青色麻布还绾了一个辑,年约三十左右的中年男子向他走来。永圣心中定论“此人乃忠义之士也!”
“多谢兄台救命之恩!”永圣忍着后背的剧痛,站起身子,躬身作辑,开口谢道。
“这位兄弟你有伤在身,就不需如此多礼,昨夜某家见你从天而降,身受重伤,也只不过是为你盖了一件麻衣尔,区区小事何足挂齿。快快坐下说话。”那中年男子道。
“兄台真义士也,如若换作是其他人,怕是置之不理了,要是没有这麻衣,我岂不是冻死荒郊?救命之恩之谢兄台受之无愧。(PS:其实就算没有这麻衣郑永圣也不会冻死,后背受了那么严重的伤都没有死;而且现在正是夏季——会活活冻死吗?真是笑话,他这么说只是客气,为了下面好问话而已。)在下郑永圣,不知兄台任何称呼”
“哦,某家高顺!”高顺放下手中的山鸡,走过来,坐在永圣身旁。“高顺?这名字好像在哪听说过?挺熟的。”永圣心道。
“高兄,不知这里是何地界?”
“据我所知,此乃并州太行山山脚。”
“并州太行山?没听说过,异域大陆好像没有这山吧。并州,好像在《三国演义》里见到这个名称,等等!《三国演义》,高顺!莫非!”郑永圣好似想到了什么急忙问道:“高兄,今时几时?”
高顺看了看太阳,答道:“现已辰时。”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