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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天抽剑-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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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被苏联认定为战利品的工厂,都被苏军当局派兵把守,严禁外人进入。

「日本战俘(特别是技术人员)是拆卸机器的主要承担者,事后被押赴西伯利亚战俘营作苦役。

「他们把工厂里的机器和重型设备拆卸下来,装进箱里,并拖拽到铁路的起点,然后分海(大连)、陆(向北经黑河,向西经满洲里,向东经绥芬河)两线运往苏联。

「对工矿机器设备拆毁的程度,取决于工矿本身的重要程度和苏联对其机器设备需要的程度。

「例如,东北最大之鞍山钢厂是东北的骨干企业,摧毁该厂便可瘫痪整个东北工业体系;因此,苏联对其拆运也最为认真,由苏军中校柯刹罗夫指挥苏俄技工80名,工人及日俘共8000名,经40余日才拆运完毕。

「该厂被洗劫之彻底,非经重建,永无恢复之可能。

「又如,奉天飞机制造厂,月产高等教练机70架(装配),发动机100 台;后来为躲避美机轰炸,实行分散经营,设公主岭和哈尔滨二厂。

「公主岭月产高等教练机30架,发动机100 台;哈尔滨月产高等战斗机10架,发动机100 台。

「以上三厂全部机件均被苏军拆运而去。

「所有的汽车制造厂的机部件也被拆运一空。

「拆运这些工厂的机器设备,既破坏东北的工业基础,又满足苏联的需求。东北水电和火电发电机,苏联也有需求,但苏联准备与中国合作,就拆了大部分,留下小部分。

「整个拆运一直到1946年3 月苏联最后撤军时为止(实际上已无可再拆了)。」

「被拆卸后工矿企业一片惨景。当时中外通讯社作了大量报道,现择录几则以警世人。

「美联社:中国接管东北工业的希望已粉碎无余。记者目睹无数工厂仓库及机厂,战前曾充满活力,今则阒寂无人,仓库已被洗劫一空,机厂设备亦荡然无存,只有孤独步哨巡行其间。

「红军以机关枪驻守荒废各厂,红军司令虽明文允许英美记者团随时随地视察,但记者团仍一再被阻,被多方掣肘。

「中央社、合众社:沈阳全城共有工厂4570家,内有第一、第二等工厂948 家,战时全部开工,今仅有20家继续开工,内15家由中国人任经理,5 家苏联人任经理,惟此继续开工的20家也均由苏方控制,苏方派兵守卫,其他工厂大部经过焚烧,仅余屋壳,重机器被掠,任何有价值物件,又遭小贼偷窃而去。20家工厂之机器,已于数月前被运走。

「美国星条报:东北自九一八事变以来,经日人苦心经营之庞大工业,在屠杀及恐怖中被洗劫净尽,工厂工人亦被逼协助搬运,唯大部工作,系由日本战俘为之。

「自哈尔滨起,凡重大军械飞机厂,据传已被剥抢精光,大部赃物俱由大连出口,运至海参崴,转载至苏。哈尔滨和大连之间铁路交通,现由苏方严密守卫运用,载运其「六日大战」作为战利品的千万吨重工业机械。

「合众社:东北不复为富庶工业区,「九一八」后日本辛苦经营之结果,已尽付东流,盖东北无数工厂,已被按部就班洗劫一空,各种机器,不论大小,自火车头至旋凿,皆被苏军当作战利品车载而去。」

「苏联为什么如此野蛮地摧残东北的工业呢?

「驻东北苏军总司令马林诺夫斯基向国民政府驻苏军军事代表团团长董彦平透露,苏联对东北之经济「要求目的不在经济而在国防」,也就是说保证苏联的在国防安全是它对东北一切经济要求的核心。

「长期以来斯大林对东北强大的工业体系怀有恐惧心理,用董彦平的话说,就是苏联对东北抱有「过分的安全感」。抗战期间,日本对苏联进行了两次军事挑衅,一次是哈桑湖事件,一次是诺门坎事件,日军都是以东北作基地,发起挑衅的。斯大林对此不能不铭记在心。

「斯大林认为,在靠近苏联力量最薄弱的远东地区保留中国东北这样一个庞大的军事与工业生产基地,对苏联安全构成了的巨大威胁;而苏军占领东北正是解除这一威胁的最好机会。所以日本一投降,驻东北苏军就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东北工矿、企业下手了。

「为了一己之私,俄国鬼子还会顾及中国的民族的利益?真是笑话!」

「东北行营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国民政府对苏经济合作代表张家敖一到东北,就按照政府指示,向苏方声明,东北日资产业应作为日本赔偿的一部分,归中国所有,并对苏联大肆拆运东北机器设备,提出质问。

「苏方一口咬定,凡为关东军服务过的日资企业都是苏军战利品,毫不让步。1945年底、1946年初蒋经国访问莫斯科,直接向斯大林要求,取消「战利品」的说法,因为中国人感到耻辱。

「斯大林以取消战利品的说法将使苏联军人感到耻辱为由,把蒋经国给顶了回来。此后,苏联领导人和苏联学者一提到这次大拆运,总是理直气壮,还编造了种种理由,毫无歉意。其实,苏联这样做,即违反公理,也违反法理。

「首先,所谓东北敌产(日本产业),不同于日本本土的敌产。据张嘉敖调查,东北敌产中相当一部分是东北人民的财产。伪满洲国中央银行发行钞票130 亿元,其他发行的公债、邮政储金、人民存款尚有30亿元。

「这样,中国中央政府对东北人民将负有160 亿元的债务。而东北全部工矿如数保存其现有财产不过100 亿。根据这一基本事实,张嘉敖提出,「满洲所有敌产应以抵偿所负人民债务,如有剩余,应以之赔偿中国八年抗战之损失。故一切敌产,应归中国没收。」

「苏联谈判代表斯拉德科夫斯基则根据被苏军扣押的前日本在东北的企业负责人所提供的资料,说被苏军指定的日资企业,日资占70﹪以上,而华资占30﹪以下。

「即使按苏方的统计数字,30﹪的中方资产也不能被作为敌产白白没收而去。于是,苏方提出,将被它拆运剩下的机器设备的一半,作为苏联对华友好的「礼物」,无偿赠与中国,与中国共同经营。实际上,还是全部没收。

「其次,苏联谈判代表多次强调,苏联出兵东北蒙受了重大损失,暗示它有权占有和没收东北机器设备以弥补军费。这是毫无道理的!

「对于苏军军费问题,有些情况必须阐明:

「苏联出兵东北,如果它完全是帮助中国,军费当然应由中国完全负担。但苏联出兵东北的目的是什么呢?在《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谈判过程中,斯大林说,旅顺口为苏联海军基地,大连辟为自由港,长春铁路中苏共有共营,外蒙古独立,这些问题不解决,他就无法向苏联人民交代,苏联为什么出兵东北。

「中苏条约与各项协定签订了,苏联出兵的目的达到了。所以,当斯大林在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缔约谈判过程中,提出让中国负担军费时,被宋子文一口拒绝。斯大林也没有坚持。

「苏联对日作战仅有一周,从中国取得的利益足可补偿苏联对日作战的损失,所以苏联出兵东北不应让中国支付军费。这是关键事实之一。

「事实之二,中国长春铁路(原中东铁路)的满洲里至绥芬河段与哈尔滨至长春段,苏联已经出售给了伪满洲国(日本),它对这段铁路已不再拥有所有权了。所以,这段铁路应该完全归中国所有。苏联将自己卖出的东西,与中国「共有共营」,就等于向中国行抢。

「事实之三,仅就军费而言,中国也不是毫无支出。苏军占领东北后,即将所有银行现金和金银等贵金属全部提走。特别是1945年9 月24日起,苏军当局在东北发行军用票,变相地让中国负担了苏军驻扎东北期间的军费。该票以元为单位,与东北货币共同流通,比价为一比一。

「实际上苏军进入东北之后,苏军在东北的全部开支,用的是从银行提走的现金和军用票。苏联发行军用票是苏军占领东北后给东北人民追加的负担。军用票的发行,至当年 12 月10日才与中国达成协议,签订《中苏财政协定》。

「该协定将苏联发行军用票的日期向前提到1945年8 月9 日,并规定苏军撤退两个月后,由中国中央政府用东北流通券将军用票换回。中国政府的这项开支,由中国向日本索赔。这就是说,作为战胜国的中国,为自己的战败国日本「垫支」了苏军的所谓军费。

「苏军苏军当局共发行多少军用票,待苏方有关档案公布后才能知晓,但到1945年12月1 日,已发行了28亿元(相当于当时东北货币),其总数不下于 60 亿元。中国连日本战争赔款都没要,当然更不可能向日本索要苏军的这笔开支,苏联军用券补偿问题也就不了了之。

「基于这些情况,苏方完全明白,中国没有负担苏联军费的义务。因此,对军费问题,苏方从没有明提,但从中苏经济合作谈判开始,又总是不断地暗示。这种暗示,又往往与「无私」、「解放」等冠冕堂皇的用语同时俱来。」

「斯大林理直气壮地说,苏联将东北日资企业视为战利品并进行毁灭性的拆运,是根据战争法。但战争法是怎样规定的呢?

「根据1907年海牙陆战章程规定:战胜国对占领国财产的处理,首先要分清是公产还是私人财产,凡属私人财产一律不可侵犯;

「第二,对占领国的公产,必须分清动产和不动产,对动产现金、车船等经过移动不改变其原有价值的财产,战胜国完全有权据为己有,也就是说可以作为战利品加以没收。

「但对不动产,房屋、土地、工厂、矿山连同机器设备,一律不得搬运毁坏,必须严加看管,等候战后议和时处理。因为这些不动产,一经搬动,其固有的价值将损失殆尽。

「俄国是海牙章程的签字国,它对东北财产的处理,除了没收现金等动产符合战争法外,对工厂、矿山等机器设备的拆运,都是典型的违反国际法的行为。

「被誉为战争法权威学者的夏尔。卢梭特别指出:

「「苏联政府于1946年把在中国东北各省的、曾经为日本军队服务的所有日本企业视为战利品。这种解释遭到了美国和中国的反对,因为这种解释超出了国际公法和国际实践普遍承认的战利品的概念。」

「苏军不仅将东北现金、证券、金银搜刮一空,而且不分军需、民用,将东北轻重工矿企业的机器设备几乎全部拆运而去,造成亘古浩劫,这是二战后最严重的一起违反国际法的事件。」

「从国际政治角度看,苏联拆运东北机器设备对同盟国也是一种背信弃义行为。

「1945年2 月在雅尔塔会议上,美、苏、英三巨头即已商定,对日本所有境外资产,应优先赔偿受日本侵害最重、在战胜日本的过程中贡献最大的国家。但日本一投降,苏联就背着自己的盟友(包括中国),几乎将全部日本在东北的资产据为己有。

「非但如此,苏方还闪烁其词地宣称:苏军拆运东北机器设备,是根据三巨头或许在雅尔塔,或许在柏林达成的协议。这就更加激起盟国的一致抗议和国际舆论的严厉谴责。

「1946年2 月26日,美国国务卿贝尔纳斯断然指出:「据其所知,美英苏三强间,并无准许苏联搬运满洲方面日本机器之协定。」

「3 月1 日,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本政府不接受战利品包括工业企业或如中国东北境内日本工业及设备(即工业企业之附属品)之任何解释」,并将其2 月9 日致中苏两国(其实针对苏联)的照会公开发表,把美国的立场和主张(认为对日本国外资产,例如满洲的日本资产的最后处理,乃一切担负击败日本主要责任的盟国共同关注的问题,建议成立盟国对日索取赔偿委员会处理日本赔偿问题)公诸于世,进一步引起盟国和国际舆论的普遍关注。

「3 月6 日,英国外交部表示,苏联搬运东北机器设备没有任何协议根据,东北日本资产应由盟国共同解决,在解决之前,应由资产所在国(中国)保存。

「3 月9 日英国外交部照会苏联政府,英国「对于第三者(即苏联)擅自运走此类财产(东北机器设备)不能同意」。美国六十二名社会各界名流还发表「对中国东北宣言书」,严厉批评雅尔塔协定和苏联,对中国表示同情和支持。

「该宣言书说:雅尔塔秘密协定的公布,使中国对美国的名誉信念发生动摇。苏联仅以六日几乎不流血的战争,「竟藐视数年以还经历痛苦失败,卒赖共同牺牲,获致太平洋战争胜利之中美两国,中国于此危机中之反应,自属明白,然美国之反应又如和耶?」

「「吾人必须为中国力持正义……支持中国人民之呼声,彻底修正雅尔塔协定之要求。」

「外国报刊纷纷谴责苏联违法行为,对中国所受浩劫表示同情,对中国正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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