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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贼-第1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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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顺?

曹朋心里一动。

后世曾有一种说法,说在东汉末年,有几支精兵。

刘备手下的白耳精兵,但主将是谁?并不为人所知;袁绍手下的先登营,曾大破另一支精锐骑军,公孙瓒的白马义从,主将名叫麴义。后因为为人骄横,为袁绍不满,故而被诛杀,先登营旋即被大戟士所取代;曹操手下的虎豹骑,主将就是曹纯,曹仁的兄弟。除此之外,吕布手中握有两支精锐。一支名飞熊军,原本是董卓的精锐,后交由吕布统领,清一色骑兵,号称有排山倒海之威;此外还有一支步军,常置八百人,名为陷阵,主将就是高顺。

说起来也怪,高顺既然身为陷阵主帅,居然不在八健将之列。

原来,高德偱便是高顺?

曹朋搔搔头,命人把照夜白安置好,和张辽迈步走进小城。

“文远将军,刚才那少君侯……”

“你说是吕吉吗?”张辽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笑道:“你不用担心,他不会怎样你的。”

“不不不,我倒不是怕了他……只是从未听说过,君侯膝下有子。”

“呃……”

张辽犹豫了一下,看周围没有人,压低声音道:“其实,这吕吉并非君侯亲子。”

“哦?”

“吕吉生母,本是五原人,和君侯少而相知。

后来鲜卑人寇边,将他母亲掳走,并生下一子,便是吕吉。他原本叫鞑虺吉,父亲原是鲜卑豪帅。后来君侯出任别部司马,率兵灭了那部落,杀了那鲜卑豪帅,并将他母子留在身边。之后,他便从了君侯的姓氏,改为吕吉。其母如今是君侯妾室,平时对他也多有疼爱。

只是君侯嫌他胡气重,所以并不是特别喜爱。

这孩子……怎么说呢还算上进,只是心胸有些狭窄,而且……”

张辽没有再说下去,显然是有难言之隐。

曹朋自然也不好追问,便岔开了话题。

不过心里面还是有些奇怪:这好端端的,吕吉干嘛要找我的麻烦呢?

……

下邳小城,周长四里,呈扇形建造。

进得小城之后,便是一座大殿。此时,殿上已设下酒席,坐了不少人。

曹朋在靠殿门口的角落里坐下,静静打量周围的人。

来的人可不少,有四五十人之多。一个个都穿着华美服饰,三五成群一起,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曹朋,是一个人都不认识。

只听他们相互间的称呼,不是县令,便是什么什么‘公’。

曹朋孤零零的坐在角落里,仿佛和这个世界隔开一样。没有人过来理睬他,也没有人和他搭话。

“温侯到!”

随着内殿传来一声呼喝,大殿上的人们,顿时收声。

所有人都站起来,曹朋也随着起身,顺着那呼喝的声音看去,就见吕布身着一件锦缎子大袍,走进了大殿。

他与众人纷纷拱手,而后在主位上坐下。

“诸公今日前来,布甚幸之。”

“温侯讨逆,凯旋而归,我等自当前来庆贺。”

吕布闻听,不由得哈哈大笑,伸手示意,让众人都坐下。

随后,有家奴奉上酒菜流水,曹朋低头看了看,却无非是一些河鲜酒肉,兴趣倒也不是很大。

酒是下邳特产的沂水酿。

若是配以河鲜,倒也相得益彰。

可曹朋对酒水一向无爱,若非不得已,他是不愿意饮酒。

至于河鲜……他总觉得这年月的人,在烹制河鲜的手段很差,特别是河鲜的腥膻味道拔不出去,所以也没什么胃口。不过,他没有什么兴趣,并不代表与座的人,也没有兴趣……相反,这些个本地缙绅们,一个个吃的是津津有味。曹朋坐在角落里,感觉着很不习惯。

“这位公子,为何不用酒呢?”

就在曹朋感觉无趣的时候,忽听身边有人说话。

扭头看去,却是一个青年男子。年纪在二十八岁,相貌清癯,五官俊秀,颇有几分贵族之气。

他看着曹朋,似很有兴趣。

曹朋揉了揉鼻子,指着面前盘子里的小河蛤,轻声道:“有点臭,吃不惯。”

“呵呵,看起来小兄弟你不是本地人啊。”

“哦……我是中阳山人。”

“中阳山?舞阴的中阳山吗?”

这青年,居然知道中阳山的位置,让曹朋不免感到几分惊奇。

“先生也知中阳山?”

青年笑了,“我焉能不知……”

他朝左右看了一眼,见没有人留意,便压低声音道:“其实,我也吃不惯这个,只是本地人大都好河生鱼蛤,只能强忍罢了。不过这酒倒不错,下邳的沂水酿,当初也是朝廷贡品呢。”

青年很健谈,也很和善。

曹朋早先的那种孤单感觉,随之淡化了不少。

“其实,这东西烹的好了,味道不差。”

“呃?”

“比如这河蛤,必需鲜活。而后辅以胡蒜,佐以淡酒除其腥膻,而后置锅上清蒸,滋味也浓。”

“小兄弟会烹河鲜?”

“我哪会,只不过知道做法而已。”

曹朋才不会傻到承认自己会做饭。这年月,君子远庖厨的观念深入人心,那是下等人所为之事。曹朋虽说不在意,却不能不小心别人的看法。哪怕自己在家偷偷做,对外也绝不承认。

青年闻听,似乎来了兴趣,又向曹朋请教,这河鲜的具体做法。

其实清蒸蒜蓉河蛤,在后世稀松平常,做法也不是特别困难,主要是一个火候的掌握而已。

不过青年却听得是津津有味。

看得出,他是个老饕,在吃东西方面,兴趣很大。

反正也是闲着,有个人能说说话,倒也可以排解一下。

曹朋便来了兴趣,笑嘻嘻道:“看起来,先生也是同道中人啊……其实,我觉得这吃东西,得费些心思才行。就比如这牛羊,反过来复过去,不是炙烤,就是烹煮,实在无甚新意。”

“不炙烤,不烹煮,还能如何?”

哈,这个哥们儿绝对比你们强。

曹朋说:“若我食牛羊,必选羔羊肉,要新鲜。而后将其片成薄片,这就能有两种食用之法。”

“愿闻其详。”

“可生食,辅以作料,食其鲜美。

也可熟食……不过熟食也有很多手段。我嘛……比较喜欢涮。”

“涮?”

曹朋说:“着人先制一铁锅,中空而外环汤锅。以清水注入,置葱姜其中。然后把火炭放到那中空里面,等清水沸腾之后,将片好的肉片,在沸水中一涮,出锅佐以蘸料,即可食用。”

青年喉咙滚动了一下,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咽口水的动作。

“那羔羊取何处为妙?”

俗话说,一样米养百样人。

看起来这青年也懂得其中的道理。

曹朋想了想,“若是要我选择,定选河套之羊。”

“那锅又当如何制成?”

“嘿嘿,这个嘛……我回头着人打制一口,到时候送与先生。”

青年大喜,连连点头。

“贤弟果然妙人啊!”

就在这时,忽有人喊道:“长文,你怎坐在这里?”

一个中年男子走过来,一把攫住了青年的胳膊,“找你许久,没想到你倒是选了个好地方。”

说着,他扭头看到曹朋,不由得一愣。

“你,便是曹朋?”

青年愕然道:“元龙,你们认识?”

而曹朋此刻,也认出来了那中年男子的身份,连忙起身拱手道:“下官曹朋,见过陈太守!”

第144章 焦尾琵琶

曹朋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陈登。

说起来,他见过陈登。想当初在毓秀楼的时候,他和曹真还差一点与陈登等人发生了冲突。

不过,他更好奇那坐在旁边,一直和他说话的青年是什么人。

世家子弟,有着他们独有的骄傲。

他们不会随随便便和人打招呼,而且言语中,会表露出他们的骄傲。比如陈登和青年打招呼的时候,口吻听上去很亲热,好像是和一个朋友交谈。但是面对曹朋的时候,他的语气立刻就变得冷淡许多。也许并不是他故意为之,但总体而言,曹朋还是能听出里面的差别。

“你认得我?”

陈登眉毛一挑,问道。

曹朋有些尴尬的点点头,“陈太守或许不记得了……当初在许都时,下官曾与陈太守见过。”

陈登不由得笑了!

他又何尝不记得曹朋?

想当初在毓秀楼,曹朋和曹真在一起,还是给陈登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你倒还记得!”

陈登倒也不是心胸狭窄,只不过是想要逗一逗曹朋而已。

青年奇道:“贤弟已出仕了?”

语气中,带着浓浓的惊异。

毕竟曹朋的年纪小,一眼就能看出个大概。

青年之所以凑过来坐,也是因为曹朋缩在角落里一言不发。那种沉静的气质,让青年颇为赞赏,甚至还以为曹朋是哪家缙绅子弟。小小年纪,能有这样的气度,当然引起了青年的好奇。一开始他也是没话找话说,不成想被曹朋误会成老饕,而且一说起来,竟然入了神儿。

曹朋搔搔头,“其实,我那算什么出仕,不过是帮忙罢了。”

“帮忙?”

陈登开口道:“曹朋的内兄,便是新任海西令邓稷。”

“海西令……呃,我想起来了是不是代替子虞出任海西的邓叔孙?”

其实,在徐州这个圈子里,邓稷的声名并不是特别响亮。人们知道邓稷的名字,更多不是因为邓稷有多大的才华,而是因为之前孔融曾举荐了漳长梁习梁子虞,不成想被邓稷取代。

倒也不是说,人们对邓稷会有多么反感。

更多人,是怀着一种好奇。

“邓海西没来吗?”

“呃,家兄如今不在海西,正在淮陵公干,故而命我前来道贺。”

“海西……可是不太好办啊。”青年站起来,长出一口气,笑眯眯道:“不过与贤弟一席话,倒也颇有趣味。他日若有闲暇的时候,我一定会去海西,品尝一下贤弟所说的那些美味。”

“呃,固所愿尔,不敢请也。”

“哈哈哈,好了,那我就先失陪了。”

陈登倒是再和曹朋交谈,拉着青年就走了。

“元龙,我跟你说……这个曹小弟颇懂美事,刚才和我说到了一些,很吸引人啊。你若不过来,说不定我还能多知道一些……不过,你找我又有什么事情?先说好,我可是不胜酒力。”

青年和陈登一边走,一边低声嘀咕。

也搭着曹朋耳朵好一点,所以听了个大概。

果然是个老饕!

不过说了半天话,曹朋竟然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

长文?

又是他妈的表字……

曹朋开始无奈了。

他怎可能记住三国时代每一个人的名字?同时还要记住这些人的表字。这可真是个麻烦事。

长文……又是谁呢?

酒席宴上,吕布突然起身,手持大觞,挨个敬酒。

可以说,他的姿态已经放的很低,可是许多人还是对他言语冷淡。吕布的名声实在是太差了,以至于不管他怎么做,都不会得到士人的认可。更不要说,吕布的出身连曹朋都不如。

“小娃娃,可敢饮酒?”

吕布一路敬过来,就看到了曹朋。

本来,曹朋挺不惹人注意。可吕布上前,攫住曹朋的胳膊,带着三分醉意,言语间很亲热。

“元龙,曹朋和温侯认识吗?”

青年轻声问道。

陈登点点头,“认得……昨天还在长街上和温侯打了一架。”

“啊?”青年不由得一声轻呼,“这小娃娃,居然没有被温侯打死吗?”

“呃……听说是输了!”陈登道:“而且还是和虎贲中郎将典韦之子,以及另一个人联手攻击,结果被温侯一招击败。但他们也不是太差,至少和侯成魏续宋宪三人单打独斗时,不落下风。”

“典韦之子?”

青年疑惑道:“这曹朋和典韦认识吗?”

“据说关系很密切……长文,你可别小看这娃娃,他在许都,那也是风云人物,名声不小呢。此前和你说的那份金兰谱,据说就是这娃娃亲手所书。他和几个娃娃在狱中结拜,号小八义……呵呵,他那几个结义的兄弟,还是挺有来头,一个是曹公族子,一个是武猛都尉许褚之子。原以为他有几分急智和才干,却不想这小娃娃的武艺也不错,不简单,不简单啊。”

青年眉头一蹙,再看向曹朋的时候,目光就明显有一些不太一样。

曹朋一下子成了焦点,也感觉很无奈。

“温侯若敬酒,下官焉能不喝?”

“好!”吕布大笑道:“大丈夫又岂能不会饮酒?来人,给曹公子上大觞,某与之共饮三大觞。”

立刻有奴婢奉来大觞,吕布一手拎着酒瓿的壶耳,上来就给曹朋满上一杯。

喝酒?

曹朋还真不害怕。

他二话不说,端起大觞,仰头咚咚咚便喝了个精光。

“温侯,请酒。”

吕布看曹朋的目光,亲切许多。

“好,待我满饮此杯。”

两人就站在大殿门口,当着众人的面,连干了三大觞。

吕布这才放过了曹朋,接着往下敬酒。曹朋轻轻呼出了一口浊气,正要回身坐下,忽感觉有人在看着他,连忙转身。

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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