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赖定女秘书-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唐梦桐刚打开车门,一个披着一头长发,穿一件无袖黑色T恤的阳光大男孩靠在那辆最近一直停放在她的车旁边、比她这辆小型跑车不知价钱要高过几倍的黑色摩托车,冲着她微笑,“嗨!飞飞小姐!”

梦桐还是很少遇到这种情况,她总是一分不早,一分不晚准时到,演唱完自己那三首歌之后,准时退场,很少有客人注意到她的行踪,依然是她上大学时独行侠作风。

“嗨!”梦桐淡淡地回应了一声,在她二十三年生命中,从来没有过多注意过其他男人,除了自己的老爸唐显云和小弟唐允桐。自己佩服地五体投地的老爸,沉稳、内敛,有一流的身手,阳刚威猛,却从没有显现过丝毫的炫耀与傲气,他对自己老妈的那份深沉的爱,是她最羡慕的,所以从来没有正眼看过这种在酒吧舞厅经常出入的男人。小弟唐允桐虽然比自己年幼两岁,比姐姐小三岁,可是总以家里的男子汉自居,不像是她的小弟,反而有点像她的大哥,处处保护、爱护她们这一对姊妹花,有时竟忘了她的功夫比他这个唐家第二男子汉也差不了太多,对付十来个大男人她眉头不会皱一皱。她的弟弟唐允桐,既遗传了爸爸阳刚威猛的身材,又得了老妈斯文儒雅的容貌,没人认为她高大健壮又斯文儒雅的弟弟是一位武林高手。小弟允桐练武和学习均非常刻苦,是爸妈公认的好孩子,有自己家里那么出色的老爸和小弟两个男人,所以看到周围那些不出色的男人,她根本不屑一顾。

“飞飞小姐,一会儿能不能请你跳支舞。”那个高大阳光男孩挡住了她的去路。

她才注意到眼前这个男孩并不让她讨厌,皮肤黑黑的,五官生动,浓眉大眼,嘴边一抹玩世不恭的笑意。

她笑了笑:“对不起,我不会跳舞,恕不奉陪!”机灵地一闪,已走到了“白马王子”的歌舞厅里,看也不用看,身后的阳光男孩一定张大了嘴,学会武功的好处就在这儿,唐梦桐心里笑道。

身后传来一个声音,“飞飞小姐,我叫李略,我一定会让你记住我,我是李略!”李略,一个希望平凡的人,怎么这么自命不凡?唐梦桐边走边想,记住你,等本小姐什么时候有空再说吧!

唐梦桐站在舞台上,透过黑色墨镜又看到那个叫做李略的男孩,跟着所有的“飞飞”迷喊着:“我是一只小小鸟!”“飞飞!我是一只小小鸟!”

唐梦桐冲着台下挥了挥手,拿起话筒,又唱起老妈唱给老爸那首《我是一只小鸟》:

我是一只小小鸟,

栖息在你高大的树梢,

你宽大的树叶,

为我遮风,

为我蔽雨,

我才会是一只没有烦恼的小鸟。

我是一只小小鸟,

看到你高大的躯干,

飞过美丽的花丛,

穿诱人的果园,

只为找到你棵傻傻的桐树。

你是我的天堂,

我是一只快乐的小小鸟,

我为你傻傻地歌唱,

你为我轻轻地鼓掌,

我是一只小小鸟,

一只快乐的小小鸟!

她那美妙动听的歌声,迷住了所有的“飞飞”迷,台下哨声、掌声混成了一片。忽然,一个公鸭嗓子的男音起劲地喊:“飞飞小姐,唱一个《只爱你一个,亲爱的老公》,让我多疼疼你!”那首歌是歌舞厅最爱卖弄风骚的性感女歌星水晶莲的拿手好戏!

唐梦桐向来对这种情况理也不理,冲乐队点了点头,开始唱那首衰婉凄绝的《凤凰吟》,歌词大意是一对相爱的凤凰为了永远斯守,双双投入火海。有些人开始沉浸在梦桐出色的演唱中,可是那公鸭嗓子又嚷道:“会不会啊?亲爱的老公,我只爱你一个!”明显的挑衅与吃豆腐。

梦桐心里的气越来越大,注意到舞台上不知是从哪位小姐衣服上掉下的一块亮片,刚想偷偷飞起一脚,把它踢到那个人的臭嘴里,却见台下已经乱了起来。那个李略已挥拳打向那个明显寻衅的公鸭嗓子。台下酒杯、瓶子、侍者的盘子,乱飞起来,那个公鸭嗓子显然有备而来,五六个和他一伙的人,一齐拥向李略,歌厅这边乱成一片,一时间热闹非凡,可那边跳舞的人群仍起劲的舞着。很快,朗宁经理带着几个人出面了,没有五六分钟便制止了这场争斗。

台上的梦桐依然沉浸在她的演唱中,只有一支歌的时间,歌厅由骚乱又恢复了正常。那个李略脸上和身上明显挨了几下,朗宁经理陪着他在那儿小声说话。公鸭嗓子他们那一伙人依旧占着那张角落中的桌子,喝着啤酒,目露凶光地盯着台上的梦桐和台下的李略。梦桐明白了,她不知什么时候得罪了哪位客人,因为无论是谁请她喝酒跳舞她都一概回绝。看来今天晚上那伙人明显是冲她来的,不过她有点儿担心那个毛头小子李略,他没必要搅进来,以往遇到这种情况,她就丝毫不露声色,不过每回找茬儿的那些人,总会在半路上被一个奇怪的蒙面大侠揍得哭爹喊娘,敢惹她唐家二小姐的人,至今还没生出来。

台上的“飞飞”小姐,脸上扬起轻易不露的一抹天真无邪的笑靥,李略看呆了,他从不知道这个嗓音独特的女孩儿,还会笑,尽管墨镜后面的眼睛看不清,可是那笑容好灿烂、迷人!

飞飞小姐可是“白马王子”歌舞厅有名的“冷面”酷女孩儿,据说她在“白马王子”唱了三年歌,没有一个人见到她一丝笑意。

“诸位先生女士,今天我为大家演唱一首《昨夜枫树林》!”飞飞小姐说完,走到吉他手老狼面前,借了他那把电吉他,边弹边唱起那首欢快的恋歌——《昨夜枫林树》,这是她从来没有在“白马王子”歌厅唱过的一首歌,她的歌素来只是衰婉、凄绝,一曲《昨夜枫树林》刚刚唱完,台下响起热烈的掌声,经久不绝,飞飞又一次让歌迷们疯狂!

第 5 章

唐梦桐轻轻叹了一口气,从台上走了下来,准备缩回车中,等着“公鸭嗓子”那伙人,看来今晚要动一动好久没有施展的拳脚了。

似不经意地回首望了一眼,角落中的那伙她准备教训的家伙已无影无踪。她暗叫一声,“不妙!”,看到李略咧着嘴拼命地在鼓掌叫好,脸上好像没有留下什么殴打的痕迹。

她飞快地往“白马王子”歌厅外走去,一定要追上那伙故意捣乱的家伙,否则明晚的“白马王子”歌舞厅又会狼藉一片。飞身来到自己的车位,啊!自己的小型跑车旁,李略的那辆高傲的黑色摩托车倒在地上,已经被砸成了一个残不忍睹的尸体!她头脑中出现一个场面:“公鸭嗓子”那伙人得意的笑声,吹着口哨,棍棒齐下……看来是自己害它变成了这个样子,今晚那个多事的李略要倒霉了。她转身往歌厅走去。

飞飞小姐来到台下,周围一片诧异、莫名的眼神,这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现象,只见冷面飞飞小姐迳直来到和朗宁经理聊天的李略面前,她冲朗宁经理点点头,对那个刚才打了人,又挨了揍的小子说了一句“李先生,我请你吃宵夜!”声音不冷不热,不是邀请,简直是命令,说完拉起目瞪口呆的傻小子往外就走。

身后响起一片口哨声和尖叫声,几乎掩盖了台上水晶莲娇俏的歌声,有些人好后悔,早知如此,自己刚才就去揍那个“公鸭噪子”。

“飞飞,我可以叫你飞飞吗?我太激动了,知道吗?自从三个月前我第一次来到白马王子, 就被你的歌迷住了,哈!我几乎想了一千种和你认识的方式,可都不敢用,生怕惹恼你,没想到今晚那个”公鸭嗓子”成全了。好……”喋喋不休,一路不停地说着,那只大手紧紧抓住梦寐以求的飞飞小姐的那只小手。

唐梦桐心中暗自好笑,一个大男人如此啰嗦,这个看上去比自己的弟弟允桐年龄还要大的男子汉,却丝毫没有小弟的沉稳,象一个不成熟的大男孩儿。

“李略,看看你的机车!千万不要哭,我可不会哄你!”唐梦桐把李略拉到他的那堆已变成废铜烂铁的摩托车旁,看着这个大男孩的反应,试图把自己的手从他那只熊掌中抽出来。

“哇,我的黑马王子,我的宝贝!是谁把你害成这副样子!我好心痛啊!”一只手仍然抓住她的小手不放,看了看地上那堆东西,故意做出一副痛不欲生的惨相。

“飞飞!看来你得对我负责!是我刚才英雄救美,才让我无法回家,看来今晚你必须请我吃饭,还要送我回家了!”把垂到眼角的那缕黑发扬到脑后,一脸坏笑的看着她。

唐梦桐有些惊讶,看来现在这些男孩儿追求女朋友也够特别,价格昂贵的机车只为了换一场相识,一顿宵夜,想必此君身后一定有身价亿万千万的父母,真是富家子弟的表现。她不太喜欢这些豪门子弟,不知道他们一旦离开有钱的父母会不会饿死,不过她对眼前这个李略倒没有想象中的讨厌,可能是他真率的表现,阳光的笑脸,因为担心这小子路上会被“公鸭嗓子”那伙人的报复。她潇洒地把自己那辆小型跑车的后排车门打开,做了一个请的姿式:“上车吧!”

李略不禁惊讶,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掌中紧握的那只小手已恢复了自由,莫不是自己太高兴了,刚才抓住那只小手时,是从来没有过的一阵激动,刚想把自己的手再握上去,却看见飞飞小姐坐在驾座前,非常想坐在飞飞身旁的那个位子上,好趁机嗅到她身上传来的一阵阵怡人的花香,却看见飞飞把手中的小包放在身边座位上,根本没给他留机会,只好无奈地坐到后排的位置上,望着她那一头惹眼的红发,深深吸入那怡人的香味儿,真是个奇怪的女孩儿!一时间忘记自己该说什么。

唐梦桐开着她那辆跑车,拼命加速,在C市兜着圈子,她已经猜测到那几个闹事的人会在路上追踪,透过反光镜,看看车身后没有了那辆白色中巴车,她才把车停在了自己每晚必到的阮大伯夫妇开的“阮记老云吞”馄饨铺前。如果不吃两碗阮妈的馄饨,晚上会睡不香的。刚要下车,忽然想起自己还是歌厅那副样子,深怕会吓着那对善良的老夫妇。她瞟了一眼身后边那个傻小子,傻傻地瞅着她后脑勺,她轻轻地说了一声“李略,请你把眼睛闭上!”看到李略听话地闭上双目,她调皮地笑了笑,飞速地把头上那头假发拿下,摘下那副闪亮的大耳环,摘掉墨镜,拿面巾纸擦掉嘴唇上的那紫色的唇膏,把所有的工具都收回自己那口小化妆箱中。一边让李略那傻小子睁开眼睛,一边用车上的冷毛巾擦净自己的脸。

李略惊呆了,看着眼前这个巧笑倩兮的女孩,不是绝色美女,可是却有一张清丽纯洁的脸庞,那双神采飞扬、充满灵性的黑眸,正满含笑意的瞅着他,一头惹眼的红发换成一个马尾辫,原来这就是飞飞的庐山真面目。他的心一阵猛跳,好美,好纯洁的一个女孩儿,从十四岁就开始交女朋友的他,自认为身经百战,阅人无数,可是这般清纯美丽的女孩,他从没有遇到过,和白马王子歌舞厅那个冷艳的酷美人判若两人!

“呀!李略,不认识了,下车吧!我请你吃馄饨。”唐梦桐看着呆若木鸡的傻小子,学着他的口吻。

“你、你、你是飞飞小姐?”李略有些不相信的低语。

“失望吗?你以为那个红发歌女墨镜下是一张千娇百媚的面孔吗?结果让你李大公子大失所望,却原来是一个貌不出众的丑小丫,不过还是下车去吃馄饨吧,我不至于让你看了倒胃口,食不下咽吧?”梦桐的伶牙俐齿和舞厅的飞飞小姐冰冷少语判若两人。

“不,不!你比我想像的不知道美上多少倍。哦,我知道了,你是怕这个样子出现在白马王子,会招惹那些色男人,会迷死那些男人,为了他们的生命考虑,才故意掩饰你的美貌。你太聪明了,飞飞,飞飞,不,你的名字真是飞飞吗?你太神秘了,早知道你会是这个样子,我会在十年前追求你!”沉默了一路的李略说起来,有些口不择言,他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惊喜,看着眼前这个美丽清纯的女孩儿,一向自认在所有年青女性面前都会口若悬河的他,此时真是太让他丢人了。

“李略,你还要不要吃东西,再说下去,我就会满地找鸡皮疙瘩,至于我的名字嘛,告诉你可以,看在你这个人还不错的份上,不过以后不要跟任何人提起我的真实名字,唐梦桐!”梦桐从来不认为自己很美,因为家里有一个仙子似的老妈,和一个美丽和老妈如出一辙,只是比老妈身材高挑瘦弱些的姐姐,她总觉得自己并不出众,长大后,也注意自己总会惹得一票男子的目光,她总认为自己的衣服是不是穿的太难看了,或者太中性化了。今天听到李略满嘴的赞叹,自然有些高兴,没有姑娘不爱别人夸自己漂亮的,告诉他真实姓名倒没什么,因为一到阮大伯,阮大妈那儿名,她会被他们不知喊多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