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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国色无双 作者:雁南征-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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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名队长看到林雨晴将目光投向凌云,并带着询问的目光,他心中不仅有些纳闷,难道凌云是一个比林雨晴还恐怖的强者吗,要不然,林雨晴怎么会在这种危急关头对凌云露出求助的目光?
  凌云并没有在意别人的目光,而是从一名士兵手中反抓过一挺冲锋枪,并很自然的扣动了扳机,在一阵扫shè之后,凌云将那挺机枪塞到了那名士兵的手里,脸上的表情依然很自然。
  直到凌云做完了这一切,对面的十几头变异狼才先后倒在地上,那些变异狼的额头,无一例外的多了一个恐怖的血洞。
  所有的士兵,都用敬仰的目光看着凌云,偏偏凌云此时露出了一副无所谓的模样,这更叫周围的士兵对凌云的神秘崇拜到了极点。
  凌云也不是故作姿态,他是真的没有将刚才的事情放在心上,刚才的事情对他来说,只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
  队长好半天都没有回过神了,他清楚的看到,刚才凌云手中冲锋枪中shè出的子弹,没有一发遗漏或者打到别的地方,全部击中了那些变异狼的额头。
  作为一名职业军人,他知道冲锋枪在一秒钟可以shè出多发子弹,战场上,冲锋枪根本就来不及瞄准,只能拿着扫shè,利用优良的shè速与子弹的数量消灭对手。
  如今遇到了身体防护力极强的变异狼,这挺冲锋枪貌似没有什么用,但在凌云的手上,普通的冲锋枪,貌似比火箭弹的威力也弱不了多少。
  在明明不可能的情况下,凌云却做到了用冲锋枪这样的压制性武器瞄准,并在一秒钟发shè无数发子弹的情况下,用两点一线的shè击方法,准确的击中了所有目标,这人怎么可以做到这一点?
  队长看着凌云,又看着林雨晴,他的脸色露出了惊喜交集的模样,并暗道自己的队伍中为什么会出现两名这样强大的变态?


第九章 触手怪
  看着目瞪口呆,嘴巴张的极大的队长,凌云抬头问道:“刘队长,你现在是不是应该安排人处理一下猎物?”
  凌云虽然想将这些变异狼的妖核全部据为己有,但他也知道部队有部队的规矩,虽然这些变异狼都是他杀的,就算他要吃肉,也要给周围的士兵喝汤才行。
  这些变异狼都是他猎杀的,回到基地之后,凌云可以得到比任何人都多的财富,但与他一起来的人也不能白来这一趟,毕竟这些人出来执行任务,都是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就算有好处也不能归了一个人。
  凌云上一世是军中威名显赫的高级将领,自然比别人清楚军队的规矩。
  刘队长此时才回顾神来,并忙不迭的点头,如今人类剩余的食物已经越来越少,经过专家的检验,变异怪兽的血肉与末世前动物的肉没有任何不同,级别越高的怪兽,肉中蕴含的营养就越丰富,眼前这些死去的变异狼,绝对是目前基地市最珍贵的食物。
  一开始,刘队长与那些士兵们遇上这么多的怪兽,他们差一点吓死,好在林雨晴与凌云陆续出手,这些变异怪兽在片刻之间便成为了一地的尸体。
  对这些士兵来说,满地变异狼的尸体也都是一笔不菲的财富,按照部队的内部规定,任何一支队伍,在猎杀了变异怪兽回到基地市之后,都可以按照三七分的比例,三分上交,七分留给所在的部队。
  对这支只有五百人的战队来说,十几头变异狼的尸体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的财富,变异狼最值钱的当然是它脑袋里的妖核,除了变异狼的妖核之外,它的血肉也很值钱,变异狼皮革做成的皮甲,穿在身上,可以挡住同级别怪兽的撕咬,可以说,大型的变异怪兽浑身是宝。
  所有士兵们一起上前,在取出了那些变异狼脑袋内的妖核,又将那些变异狼剥了皮之后剁成多段,以便分解开随身带回去。
  “队长,我们今天得了这么多猎物,是不是该回去了?”
  听到身边士兵的询问,那名队长犹豫了起来。
  他们今天猎杀了这么多强大的变异狼,完全可以对军队的高层交差了,但他在得到大量的变异狼尸体之后,又期望着凌云能够继续显神威,击杀更多的猎物。
  就在刘队长犹豫的时候,半空中伸过一只触手,将两名士兵卷入了不远处的二层小楼上,这些士兵还没有反映过来,对面建筑中更多的触手伸出来,片刻之间,便卷走了七八十名士兵。
  刘队长立即变了脸色,他看出刚才那种带有触手的怪兽力量极强,几乎达到了二百点的力量。
  如今还不到末世历二月,二百点力量的怪兽,绝对是人类已知的最顶级怪兽,那头怪兽的触角足足有水桶那样粗,就算被机枪扫shè,也只能打出无数个弹洞,却绝不能击杀对方。
  就算凌云两点一线的shè击技巧,对这种巨型软体怪兽也没有一点用处,经过思量之后,那名队长的脸上才会露出了极度惊恐的表情。
  凌云看了一眼半空中盘旋的触手,他没有像那样士兵一脸惧色,而是眼睛中露出了一丝炙热之色。
  想不到附近竟然有一只触手怪,这可是好东西呀?
  所谓的触手怪,大都是有章鱼一类的软体动物进化而来,一般情况下,这种怪兽只会出现在湖畔或者河流中,陆地上绝没有这样的怪兽。
  这一代以前是动物园,出现触手怪这样的顶级怪兽并不稀奇。
  目前华夏境内,能达到二百点力量的怪兽并不多,如今自己击杀了这头触手怪,并融合了它的妖核的话,便可以将自己的力量迅速提升一大截,想不到自己的运气这样好,在末世一个半月的时候,便遇上了一只稀有的触手怪?
  凌云敢断定,军方的高层一定不知道附近有触手怪出没,要不然,军方早就重兵带火箭弹一类的重型武器过来击杀这头触手怪了。
  军方的将军中不乏强者,他们也知道,强大的变异怪兽既是危险,也是一笔巨额财富,任谁得到这只触手怪的妖核,都能将自己的力量提升一大截。
  如果基地市的高级将领们得知基地市伏击有触手怪的话,他们也不会不顾一切的赶过来,拥有二百点力量的触手怪妖核绝对是好东西。
  凌云回过头,对那名队长郑重其事的说道:“刘队长,你立即带领军队离开这里?”
  “那你呢?”
  “我在这里抵挡一阵,如果我们一起走的话,被触手怪追上来,有可能一个人也走不了?”
  刘队长不知道凌云是要独力猎杀这只触手怪,还认为他是在危急关头舍己为人,他的脸上不由得露出了感动之色。
  不过他却并不认为凌云有能力猎杀触手怪,凌云与林雨晴的枪法他虽然不怀疑,但一般的轻武器,却击杀不了这样级别的触手怪。
  普通的子弹打在触手怪的身上或者触角上,最多只相当与一个人身上扎了一根刺般无足轻重,就是明白普通强者无法击杀触手怪,那些士兵们的脸上才露出了惊慌失措的表情。
  刘队长心中暗自后悔自己不在猎杀了多头变异狼之后立即离开,而是贪心不足,好在有凌云主动提出在后面掩护他们,凌云这样好心,他自然不会拒绝。
  刘队长一脸感动的说道:“凌老弟,你能挡住这头怪兽就挡住,挡不住就赶紧走,我回到基地立即向上汇报,叫军队中派出将军级别的人过来支援你。”
  凌云也点了点头,这名刘队长人倒是不错,在这种危机的时刻,他不是立即逃走,而是对自己说这些,哪怕用末世前的标准来衡量,这人也算的上是一个好人了。
  不过在末世中,坚持原则的好人,是很难长期活下去的,哪怕很有原则的凌云,在上一世中,也会因为形势所迫,做一些违心的事情,这名队长能说出这话,这叫凌云对他好感倍增?
  “凌兄弟小心,我们走了。”
  刘队长带领幸存的士兵离开之后,凌云带领着林雨晴,直奔藏着触手怪的一座小楼而去。


第十章 留下妖核
  一路上,凌云与林雨晴多次遭遇触手的拦击,凌云用刘队长离开时留给他的冲锋枪对着拦住他们的触角一阵扫shè。
  林雨晴又看到了一件极为不可思议的事情,凌云手中的冲锋枪,仿佛变成了一把长长的锯条,那些子弹密密麻麻的组成了一连串的直线,将半空中的触角直接切成了两段。
  等到两人冲到小楼大厅的时候,凌云利用手中的冲锋枪,已经先后切断了四条触手怪的触角,进入大厅后,他与林雨晴随即看到了一只高四五米的巨型触手怪的主体。
  盘踞在小楼内的触手怪虽然被凌云用冲锋枪截断了四只触角,但它依然有几十只的触角,对凌云不利的是,他手中冲锋枪的子弹已经打完了。
  他们手中虽然还有一把手枪,不过手枪中有数的几颗子弹,显然无法对触手怪造成太大的伤害,凌云看了林雨晴一眼说道:“保护好自己,我过去杀了它。”
  以林雨晴一百二十点的力量,只要不靠近那只触手怪,应该不会遇上太大的危险,凌云才要林雨晴自己保护自己,说完这话,他从腰间抽出了利斧,纵身一跃,居然直接跳到了触手怪的肥胖的身体。
  见到凌云跳到了自己的身体上,那只触手怪发出阵阵嘶叫,并指挥几十只触角,一起攻向凌云,凌云一边躲闪那些触手怪的触角,一边挥动手中的斧头,并先后斩落了触角怪的十几条触角。
  整个大厅中,到处弥漫着触角怪的断肢出流出来的腥臭血水。
  不远处的林雨晴嗅到浓重的腥臭之气,她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并暗自为触手怪身上的凌云担忧,凌云只有一百五十点的力量,面对二百点的触角怪,他能够降服的住对方吗?
  凌云显然名没有考虑这个问题,他比别人多了十年与怪兽搏斗的经验,如果别人有一百五十点的力量,绝不敢招惹力量达到了二百点的触手怪,但凌云却敢。
  在连续斩落了十几只触手怪的触手之后,另外十几只触手在高空盘旋,一时之间竟然不敢落下来继续攻击凌云。
  触手怪的身体开始快速的抖动,企图将站在他身上的凌云甩出去,凌云身在触手怪的身体上,一时之间竟然无法移动到触手怪脑袋的位置,给它致命一击。
  双方僵持了好一会,凌云砍出几斧子,虽然砍伤了触手怪的表皮,却无法对触手怪造成致命的伤害。
  凌云暗自焦急,如果自己不快一点击杀了这只触手怪的话,一但基地市的将军赶过来,就算那时自己击杀了这只触手怪,触手怪的妖核也没有自己的份。
  除非自己为了得到触手怪的妖核,杀了所有赶过来的将军,如果他那样做的话,便等于与整个基地市为敌,那时就算他的力量再增强十倍,也抗衡不了整个基地市。
  突然,外面一柄长剑撞破了大厅中的玻璃飞了进来,直接shè入了触手怪的脑袋中,那只触手怪挨了致命的一击,立即毙命。
  在半空中盘旋的十几只触角也重重的落到了地上,将地面的大理石地板砸的满是裂痕。
  凌云俯下身,快速来到触手怪脑门的位置,一把抓了下去,随即,触手怪的表皮被凌云一把抓破,他的半截手臂也深入了触手怪的脑海中,并从里面抓出了触手怪的妖核。
  一般情况下,普通人没有半天的时间,是找不到触手怪脑袋中妖核所在的具体位置的,凌云却与怪兽搏斗了十几年,他才能一眼看出触手怪妖核的具体位置,并一把取了出来。
  凌云还没有来得及将鸡蛋大小的妖核收起来,外面便有一个人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那人一进门便大叫道:“当兵的,赶紧放下妖核,要不然我要了你的命?”
  凌云抬头望去,来的人并不是军方的人,而是基地市里的一名武者。
  在末世后期,很多力量强大的武者,只要他们缴纳一部分的入城费,便可以在各个基地市居住,末世后期一些强大的公会,便是有大批的武者联合起来组成的。
  上一世中,一些基地市的强大公会,甚至达到了可以与基地市并驾齐驱的地步。
  眼前这人便是一名力量极强的武者,如今才末世一个月,华夏各个基地市都没有完全成形,所谓的公会自然也不存在。
  那些并不加入军队的强大武者,相互之间却团结在一起,结成了攻守同盟,以便在末世中捞取更大的利益,这便是公会最早的雏形了。
  眼前这人不知有什么机缘,他的力量竟然达到了一百六十点,单以力量而论的话,凌云还要比他弱上一点,凌云怕的还不是对方一人,而后对方是不是还有帮手正在赶过来,如果对方来了帮手的话,自己也只有放弃这颗珍贵的妖核了?
  自己刚才为了击杀这头触手怪,花费了不少力气,这人却打算仅凭最后一剑,就想要拿走这只触手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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