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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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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十月,丁亥,司空陶敦免。

朔方以西,障塞多坏,鲜卑因此数侵南匈奴;单于忧恐,上书乞修复障塞。庚寅,诏:“黎阳营兵出屯中山北界;令缘边郡增置步兵,列屯塞下,教习战射。”

以廷尉张皓为司空。

班勇更立车师后部故王子加特奴为王。勇又使别校诛斩东且弥王,亦更立其种人为王;于是车师六国悉平。勇遂发诸国兵击匈奴,呼衔王亡走,其众二万余人皆降。生得单于人兄,勇使加特奴手斩之,以结车师、匈奴之隙。北单于自将万余骑入后部,至金且谷;勇使假司马曹俊救之,单于引去,俊追斩其贵人骨都侯。于是呼衍王遂徙居枯梧河上,是后车师无复虏迹。

孝安皇帝下永建二年(丁卯,公元一二七年)

春,正月,中郎将张国以南单于兵击鲜卑其至鞬,破之。二月,辽东鲜卑寇辽东玄菟;乌桓校尉耿晔发缘边诸郡兵及乌桓出塞击之,斩获甚众;鲜卑三万人诣辽东降。

三月,旱。

初,帝母李氏瘗在洛阳北,帝初不知;至是,左右白之,帝乃发哀,亲到瘗所,更以礼殡。六月,乙酉,追谥为恭愍皇后,葬于恭陵之北。

西域城郭诸国皆服于汉,唯焉耆王元孟未降,班勇奏请攻之。于是遣敦煌太守张朗将河西四郡兵三千人配勇,因发诸国兵四万余人分为两道击之。勇从南道,朗从北道,约期俱至焉耆。而朗先有罪,欲徼功自赎,遂先期至爵离关,遣司马将兵前战,获首虏二千余人,元孟惧诛,逆遣使乞降。张朗径入焉耆,受降而还。朗得免诛,勇以后期征,下狱,免。

秋,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壬午,太尉朱宠、司徒朱伥免。庚子,以太常刘光为太尉、录尚书事,光禄勋汝南许敬为司徒。光,矩之弟也。敬仕于和、安之间,当窦、邓、阎氏之盛,无所屈挠;三家既败,士大夫多染污者,独无谤言及于敬,当世以此贵之。

初,南阳樊英,少有学行,名着海内,陷于壶山之阳,州郡前后礼请,不应;公卿举贤良、方正、有道,皆不行;安帝赐策书征之,不赴。是岁,帝复以策书、玄纁,备礼征英,英固辞疾笃。诏切责郡县,驾载上道。英不得已,到京,称疾不肯起;强舆入殿,犹不能屈。帝使出就太医养疾,月致羊酒。其后帝乃为英设坛,令公车令导,尚书奉引,赐几、杖,待以师傅之礼,延问得失,拜五官中郎将。数月,英称疾笃;诏以为光禄大夫,赐告归,令在所送谷,以岁时致牛酒。英辞位不受,有诏譬旨,勿听。英初被诏命,众皆以为必不降志。南郡王逸素与英善,因与其书,多引古譬谕,劝使就聘。英顺逸议而至;及后应对无奇谋深策,谈者以为失望。河南张楷与英俱征,谓英曰:“天下有二道,出与处也。吾前以子之出,能辅是君也,济斯民也。而子始以不訾之身,怒万乘之主,及其享受爵禄,又不闻匡救之术,进退无所据矣。”

臣光曰:古之君子,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隐。隐非君子之所欲也。人莫己知而道不得行,群邪共处而害将及身,故深藏以避之。王者举逸民,扬仄陋,固为其有益于国家,非以徇世俗之耳目也。是故有道德足以尊主,智能足以庇民,被褐怀玉,深藏不市,则王者当尽礼以致之,屈体以下之,虚心以访之,克己以从之,然后能利泽施于四表,功烈格于上下。盖取其道不取其人,务其实不务其名也。

其或礼备而不至,意勤而不起,则姑内自循省而不敢强致其人,曰:岂吾德之薄而不足慕乎?政之乱而不可辅乎?群小在朝而不敢进乎?诚心不至而忧其言之不用乎?何贤者之不我从也?苟其德已厚矣,政已治矣,群小远矣,诚心至矣,彼将扣阍以自售,又安有勤求而不至者哉!荀子曰:“耀蝉者,务在明其火,振其木而已;火不明,虽振其木,无益也。今人主有能明其德,则天下归之,若蝉之归明火也。”或者人主耻不能致,乃至诱之以高位,胁之以严刑。使彼诚君子邪,则位非所贪,刑非所畏,终不可得而致也;可致者,皆贪位畏刑之人也,乌足贵哉!若乃孝弟着于家庭,行谊隆于乡曲,利不苟取,仕不苟进,洁己安分,优游卒岁,虽不足以尊主庇民,是亦清修之吉士也。王者当褒优安养,俾遂其志。若孝昭之待韩福,光武之遇周党,以励廉耻,美风俗,斯亦可矣,固不当如范升之诋毁,又不可如张楷之责望也。至于饰伪以邀誉,钓奇以惊俗,不食君禄而争屠沽之利,不受小官而规卿相之位,名与实反,心与迹违,斯乃华士、少正卯之流,其得免于圣王之诛幸矣,尚何聘召之有哉!

时又征广汉杨厚、江夏黄琼。琼,香之子也。厚既至,豫陈汉有三百五十年之厄以为戒,拜议郎。琼将至,李固以书逆遗之曰:“君子谓伯夷隘,柳下惠不恭。不夷不惠,可否之间,圣贤居身之所珍也。诚遂欲枕山栖谷,拟迹巢、由,斯则可矣;若当辅政济民,今其时也。自生民以来,善政少而乱俗多,必待尧、舜之君,此为士行其志终无时矣。常闻语曰:‘峣峣者易缺,皦皦者易污。’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近鲁阳樊君被征,初至,朝廷设坛席,犹待神明,虽无大异,而言行所守,亦无所缺;而毁谤布流,应时折减者,岂非观听望深,声名太盛乎!是故俗论皆言‘处士纯盗虚声’。愿先生弘此远谟,令众人叹服,一雪此言耳!”琼至,拜议郎,稍迁尚书仆射。琼昔随父在台阁,习见故事;及后居职,达练官曹,争议朝堂,莫能抗夺。数上疏言事,上颇采用之。

李固,合之子,少好学,常改易姓名,杖策驱驴,负笈从师,不远千里,遂究览坟籍,为世大儒。每到太学,密入公府,定省父母,不令同业诸生知其为合子也。

孝安皇帝下永建三年(戊辰,公元一二八年)

春,正月,丙子,京师地震。

夏,六月,旱。

秋,七月,丁酉,茂陵园寝灾。

九月,鲜卑寇渔阳。

冬,十二月,己亥,太傅桓焉免。车骑将军来历罢。

南单于拔死,弟休利立,为去特若尸逐就单于。

帝悉召孙程等还京师。

孝安皇帝下永建四年(己巳,公元一二九年)

春,正月,丙寅,赦天下。

丙子,帝加元服。

夏,五月,壬辰,诏曰:“海内颇有灾异,朝廷修政,太官减膳,珍玩不御。而桂阳太守文砻,不惟竭忠宣畅本朝,而远献大珠以求幸媚,今封以还之!”

五州雨水。

秋,八月,丁巳,太尉刘光、司空张皓免。

尚书侦射虞诩上言:“安定、北地、上郡,山川险厄,沃野千里,土宜畜牧,水可溉漕。顷遭元元之灾,众羌内溃,郡县兵荒,二十余年。夫弃沃壤之饶,捐自然之财,不可谓利;离河山之阻,守无险之处,难以为固。今三郡未复,园陵单外,而公卿选懦,容头过身,张解设难,但计所费,不图其安。宜开圣听,考行所长。”九月,诏复安定、北地、上郡归旧土。

癸酉,以大鸿胪庞参为太尉、录尚书事。太常王龚为司空。

冬,十一月,庚辰,司徒许敬免。

鲜卑寇朔方。

十二月,巳卯,以宗正弘农刘崎为司徒。

是岁,于窴王放前杀拘弥王兴,自立其子为拘弥王,而遣使者贡献,敦煌太守徐由上求讨之。帝赦于窴罪,令归拘弥国;放前不肯。

孝安皇帝下永建五年(庚午,公元一三零年)

夏,四月,京师旱。

京师及郡国十二蝗。

定远侯班超之孙始尚帝姑阴城公主。主骄淫无道;始积忿怒,伏刃杀主。冬,十月,乙亥,始坐腰斩,同产皆弃市。

孝安皇帝下永建六年(辛未,公元一三一年)

春,二月,庚午,河间孝王开薨;子政嗣。政慠很不奉法,帝以侍御史吴郡沈景有强能,擢为河间相。景到国,谒王,王不正服,箕踞殿上;侍郎赞拜,景峙不为礼,问王所在。虎贲曰:“是非王邪!”景曰:“王不正服,常人何别!今相谒王,岂谒无礼者邪!”王惭而更服,景然后拜;出,住宫门外,请王傅责之曰:“前发京师,陛见受诏,以王不恭,使相检督。诸君空受爵禄,曾无训导之义!”因奏治其罪,诏书让政而诘责傅。景因捕诸奸人,奏案其罪,杀戮尤恶者数十人,出冤狱百余人。政遂为改节,悔过自修。

帝以伊吾膏腴之地,傍近西域,匈奴资之以为钞暴;三月,辛亥,复令开设屯田,如永元时事,置伊吾司马一人。

初,安帝薄于艺文,博士不复讲习,朋徒相视怠散,学舍颓敝,鞠为园蔬,或牧儿、荛竖薪刈其下。将作大匠翟酺上疏请更修缮,诱进后学,帝从之。秋,九月,缮起太学,凡所造构二百四十房,千八百五十室。

护乌桓校尉耿晔遣兵击鲜卑,破之。

护羌校尉韩皓转湟中屯田置两河间,以逼群羌。皓坐事征,以张掖太守马续代为校尉。两河间羌以屯田近之,恐必见图,乃解仇诅盟,各自儆备;续上移屯田还湟中,羌意乃安。

帝欲立皇后,而贵人有宠者四人,莫知所建,议欲探筹,以神定选。尚书仆射南郡胡广与尚书冯翊郭虔、史敞上疏谏曰:“窃见诏书,以立后事大,谦大自专,欲假之筹策,决疑灵神;篇籍所记,祖宗典故,未尝有也。恃神任筮,既不必当贤;就值其人,犹非德选。夫歧嶷形于自然,伣天必有异表,宜参良家,简求有德,德同以年,年钧以貌;稽之典经,断之圣虑。”帝从之。恭怀皇后弟子乘氏侯商之女,选入掖庭为贵人,常特被引御,从容辞曰:“夫阳以博施为德,阴以不专为义。《螽斯》则百福所由兴也。愿陛下思云雨之均泽,小妾得免于罪。”帝由是贤之。

孝安皇帝下阳嘉元年(壬申,公元一三二年)

春,正月,乙巳,立贵人梁氏为皇后。

京师旱。

三月,扬州六郡妖贼章河等寇四十九县,杀伤长吏。

庚寅,赦天下,改元。

夏,四月,梁商加位特进;顷之,拜执金吾。

冬,耿晔遣乌桓戎末魔等钞击鲜卑,大获而还。鲜卑复寇辽东属国,耿晔移屯辽东无虑城以拒之。

尚书令左雄上疏曰:“昔宣帝以为吏数变易,则下不安业;久于其事,则民服教化。其有政治者,辄以玺书勉励,增秩赐金,公卿缺则以次用之。是以吏称其职,民安其业,汉世良吏,于兹为盛。今典城百里,转动无常,各怀一切,莫虑长久。谓杀害不辜为威风,聚敛整办为贤能;以治己安民为劣弱,奉法循理为不治。髡钳之戮,生于睚眦;覆尸之祸,成于喜怒。视民如寇仇,税之如豺虎。监司项背相望,与同疾疢,见非不举,闻恶不察。观政于亭传,责成于期月;言善不称德,论功不据实。虚诞者获誉,拘检者离毁;或因罪而引高,或色斯而求名,州宰不覆,竞共辟召,踊跃升腾,超等逾匹。或考奏捕案,而亡不受罪,会赦行赂,复见洗涤,朱紫同色,清浊不分。故使奸猾枉滥,轻忽去就,拜除如流,缺动百数。乡官、部吏,职贱禄薄,车马衣服,一出于民,廉者取足,贪者充家;特选、横调,纷纷不绝,送迎烦费,损政伤民。和气未洽,灾眚不消,咎皆在此。臣愚以为守相、长吏惠和有显效者,可就增秩,勿移徙;非父母丧,不得去官。其不从法禁,不式王命,锢之终身,虽会赦令,不得齿列。若被劾奏,亡不就法者,徙家边郡,以惩其后。其乡部亲民之吏,皆用儒生清白任从政者,宽其负算,增其秩禄;吏职满岁,宰府州郡乃得辟举。如此,威福之路塞,虚伪之端绝,送迎之役损,赋敛之源息,循理之吏得成其化,率土之民各宁其所矣。”帝感其言,复申无故去官之禁,又下有司考吏治真伪,详所施行;而宦官不便,终不能行。

雄又上言:“孔子曰:‘四十不惑’,《礼》称强仕。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材异行,自可不拘年齿。”帝从之。胡广、郭虔、史敞上书驳之曰:“凡选举因才,无拘定制。六奇之策,不出经学;郑、阿之政,非必章奏;甘、奇显用,年乖强仁;终、贾扬声,亦在弱冠。前世以来,贡举之制,莫或回革。今以一臣之言,刬戾旧章,便利未明,众心不厌。矫枉变常,政之所重,而不访台司,不谋卿士,若事下之后,议者剥异,异之则朝失其便,同之则王言已行。臣愚以为可宣下百官,参其同异,然后览择胜否,详采厥衷。”帝不从。

辛卯,初令“郡国举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诸生通章句,文吏能笺奏,乃得应选。其有茂才异行,若颜渊、子奇,不拘年齿。”久之,广陵所举孝廉徐淑,年未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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