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獒-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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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流很急,公主一跳进去,爪子底下好像就被什么利物给扎了一下,公主护痛,身子一仰,一股湍急的水流冲过去,她没站稳,身子被水冲得向下游滑去。

我吓坏了,这小家伙可千万不能出什么事,不然我怎么向两位老人家交待?我怎么向大黑交待?我衣服和鞋都没来得及脱,纵身一跳,就扑进了水里。

下了水,才发现不对劲,这条小河并不深,深度还不到我的腰,我根本就没法在里面游,而且水底到处都是尖利的碎石块,穿着鞋踩上去,脚底板都扎得生疼。

水对于我来说不深,但对于公主来说,已经算是汪洋大水了,一团水浪卷过去,公主向我伸出一只小爪子,她想抓我的手,太远,抓不到,想喊我,一股水直接就灌进了她的嘴里,又一股水流压过去,公主一下子就没了顶。

第一百三十三章、新家(大结局六)

我看见公主在没有没顶之前一直被水呛得咳,她自己也一直在挣扎着,努力地想往上游走,但是水流急,坡又斜,她的脚下也站不稳。

我真的被吓着了,别看公主长了个大个子,可年龄还太小,我担心她要就此完蛋,也不管水深还是水浅了,一个猛子扎了过去,用手扒拉着下面的碎石往前游。

水不深,很多拐弯的地方,我再次从水底冒出头来的时候,还是看不见公主的身影,只听见水流哗哗的声音,心里一下子就凉透了。

我不能容忍自己的这种失职,就算公主被淹死了,我也要把她的尸体找到,又游出一大段路,下面的水越来越浅,流势也缓和了许多,我不得不钻出水面,踩着下面的碎石往前走。

水底的石头很尖利,石质又硬,有一块直接就扎穿了我的鞋底,把脚底扎烂了,我也没感觉到痛,心里除了对公主的担心和焦虑,什么感觉也没有了。

我又在水里趟着走了很久,还是没有摸到公主的尸体,我想可能是被水流给冲了上岸,就干脆上了岸,顺着岸边往下走,一边寻找公主的尸体,浸透了水的棉衣棉裤被山间的风一吹,立刻全身冰冷得没有一丝毛温,wωw奇書网什么叫春寒料峭,这就是,何况眼前还不能算是完全的春天,应该说是比较温暖的冬末。

吸足了水的棉衣重得像块铁,我喘了口气,在岸边坐下来,把衣服脱下来,绞着水,两只靴子里灌的水可以养鱼,我抽出双脚,才发现,左脚靴子里的水都被血给染红了,脱下袜子一瞧,左脚板上被尖石扎了个洞,血水还在往外流。

这点小伤暂时还不要紧,要命的是我全身都被水给泡透了,山间的风又冷,迎面吹过来的时候,带着一股暴风雪似的冰冷,没办法,我只好把衣服一件一件地脱下来,绞干水,再一件一件地又套在身上。

再好的身子骨,估计也经不住在藏区这样的摧残,我最后控干靴子里的水,把靴子套在脚上,忍不住打了个喷嚏,真他妈冷啊!

我第二声喷嚏还没打出来,耳朵中好像听到了公主的叫声,很远,从下游的某一处岸边传上来的,我心里又惊又喜,公主没事?

我靴子还没穿好,就急着往下游跑,一边跑一边呼喊着公主的名字,下游很清晰地又传来了公主的叫声,一边叫好像一边还在打喷嚏,估计她也被冰冷的河水给冻坏了,风一吹,就经不住冷。

公主被湍急的水流给冲到了下游较浅的地方,在一个转弯处,终于拼着一条小命,自己爬上了岸,她知道我正在上游的地方找她,一上了岸,就拼命地往上游跑,一边跑一边叫我。

我远远地看见公主撒开四爪,向我飞奔而来,最后一头扑进我怀里,我也不知自己到底是要哭还是要笑,抱着公主,把她紧紧地搂在怀里,她倒像个没事人似的,兴奋地一边在我怀里乱拱,一边舔我的脸。

看见公主自己找过来了,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也放下了,我帮公主拧干她毛上吸足的水,一阵风吹过来,我又怕冻坏了她,就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包在她身上,给她挡风,虽然我的外套湿透了,但从上游一直走下来,也已经被风给吹了个半干。

我又按原路走回去,找到上游的那个背包,还好背包是干的,我把里面剩下的一点吃的东西掏出来,先和公主吃了一餐,然后把背包拆烂了,包在公主的肚子上,给她保暖。

山间的风很冷,时间一久,再健康的人这么一折腾,也要生病,我不忍心再让公主自己走了,她一直在打喷嚏,鼻孔里喷出的清水溅了我一脸,我抱着公主往前跑,希望在天黑以前,能赶到先巴大叔家。

虽然路上出了点小插曲,但后面总还算顺利,天黑透的时候,我们已经坐在先巴大叔家里烤火了,先巴大叔给我换了一套达杰的衣服,我把湿衣服放在火炉边烤着。

公主的毛早已经被温暖的炉火烘干,这小家伙没想到还挺健壮的,估计和她小时候贪吃又贪睡,长了一身的壮肉有关吧?毛还没完全烘干,小家伙就满屋子乱窜,开始熟愁她的新家了。

看见公主的到来,先巴大叔非常高兴,当个宝贝似的,把公主搂在怀里,抚摸了一遍又一遍,嘴里还说着:瞧,跟南卡长得一模一样,哎呀,大黑以前小时候也是这个样子呢,祖孙三代都是这样讨人喜欢。

看见公主不惧生,在先巴大叔身边乱蹦,又满屋子到处拱,把所有她能翻得动的东西全部翻过来玩一通,又淘气又可爱的样子,我还真舍不得留下公主,一个人离开,心里忽然有些酸楚的感觉。

先巴大叔没发现我的不适,先巴大婶不在家,他就给我煮热辣辣的牦牛肉汤喝,一边告诉我:达杰前几天出远门了,去香港,帮他叔叔打理那边的生意,他说初秋的时候回来,到时去北京看你,哦,对了,肖兵,过些日子,你就要回去了吧?

我点点头,嗯了一声,说:大叔,公主很淘气,这几天换乳牙,到处咬东西,值钱的你可要收好啦,稍不留意,一回头,你可就找不到了呢!

先巴大叔说:好,然后笑眯眯地把肉汤端上来,又给公主也装了一碗,和我用的是一样的碗,小心翼翼地放在地上,给她吃,我真眼红公主,在先巴大叔家可以享受比人还要好的待遇。

公主一口气把牛肉汤吃了个碗底朝天,然后就跑到我的身边,用我的裤腿蹭她的油嘴,我心疼得摸着她的头,说:乖啦,以后这里就是你的新家了,不许淘气,不许撕被子,不许随地大小便,更不许一高兴就往人家脸上涂口水。

我话还没说完,公主就一下子扑到了我的怀里,又开始兴奋地舔我的脸,她好像很亢奋,永远都有用不完的精力。

先巴大叔告诉我,大黑小时候也是这样,獒从小就应该顺着它的天性长,等到长大了,自然也就沉稳了,獒从小该怎样就怎样,人为地过份去干预,反而不利于它的成长,让它自己跑自己摔,吃得亏多了,受到的教训也就越多,长大了自然就聪明,而且也老练。

第一百三十四章、离别(大结局七)

我点点头,其实从这一点来说,人和动物都一样,如果说不经风雨也能成大事,除非那个人运气太好,要么就是祖上的荫庇或是父母的功劳。

晚上,我就住在先巴大叔家里,虽然公主白天很兴奋,但是一到了晚上,就突然变得有些沉默起来,可能是她第一天离开母亲,又是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睡到半夜的时候,我被一阵轻微的响动声惊醒。

我点亮了屋里的油灯,看见公主可怜巴巴地站在我床前,两只前爪扒着我的床头,她想伸舌头舔我,又够不到,我伸手拍拍她的头,说:乖啦,去自己窝里睡。

屋外的风在呼啸,树林被风刮得呼啦啦地响,公主前爪扒着床沿,后腿一蹭劲,竟然窜到了床上,非要和我挤一个炕头,我把她推开,她委屈地哼叽着,|Qī|shu|ωang|一会又磨磨叽叽地靠了过来。

我只好由她,吹灭了灯,却睡不着,听屋外的风声,想着自己马上就要离开大草原了,离开这片纯朴的土地还有这些憨厚的人,还有大黑,格桑,那些在困难中救助过我帮助过我也教会了我很多东西的亲爱的人们。

我想着这些人和事,就像当初离开部队的前一天晚上一样,又失眠了,我想给自己找一个可以不离开的理由,但是一想到这点,就感觉仿佛黑暗中有一对眼睛正盯着我看,那是大黑的眼睛,她在嘲笑我:又想偷懒了,又想逃避现实,又想给自己找一个虚度光阴的理由?

听着公主沉沉地进入了梦乡,呼息声很均匀,我想,此时此刻的大黑应该正半睁着两眼,守在自己家的屋门前,一边警惕着屋外的动静,一边思念着自己的四个儿女,或许也正在思念着我。

不知道,我离开大草原许多年以后,大黑还会不会偶尔地想起我,还是会把我忘记,我想了想,又找了个安慰自己的理由,我想,就算大黑把我忘记了,那也不是真的忘记,而是她心中还有比我更重要的人、更重要的事,那就是保护她的主人、羊群和大草原。

有时候,我很痛恨自己是这样一个多情的人,想着应该怎样向大家道别,怎样向大黑道别,我想了一遍又一遍,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和在脑中组织好的语言,天亮的时候,还没有睡着。

成长中的小獒每天要睡很多时间,公主一大早醒来的时候,见我睁着两眼,立即扑到我身上,先用她的口水给我洗了把脸,然后就跳下床,找先巴大叔要吃的去了。

吃完早餐,我最后抱了抱公主,准备要离开,先巴大叔叫住我,递给我一样东西,说:这是达杰叫我转交给你的,无论如何也得收下,他说你也喜欢登山,又没有一块自己的登山表,这个就送你了,等他从香港回来,到时去北京的时候,再给你带一块更好的。

这是一块SUNNTON的Advisor款型登山表,上次登天子峰的时候我戴过,很实用,性能也很可靠,上次达杰要送我的时候,我没有收,这次他又坚持让他阿爸转送给我,我为我身边这些人的纯朴所感动,收下来,仔细地放进口袋。

我有些抱歉地说:本来说要把达杰的那套登山服一起带回来的,反正我马上要走了,也穿不着了,可惜上次在雪谷里遇了狼,都被撕得一条一条的,等达杰去北京的时候,我再好好招待他吧!

一套衣服算个啥吗?达杰的登山服有好几套呢!有的扔在箱子里都快发霉了。先巴大叔笑着说,给我装好路上吃的东西,看见我要走,公主扑上来,用她的小爪子紧紧地搂住我的双腿,不肯松开。

我最后一次抚摸公主的小脑袋,轻轻地掰开了她的小爪子,起程了,为了照顾公主,我没让先巴大叔送我,走出一段路,我回头再挥手的时候,看见公主委屈的想掉泪,正可怜巴巴地望着我离去的背影。

我一狠心,扭转头,大步地往前走,再也没有回头去看她一眼,我的心很痛,当初离开部队的时候也这样痛过,那是为了自己最亲爱的战友,可现在,我却是为了一只动物而感到心痛,我这是怎么了?

离别的日子总是来得最快,我最后一次帮村里所有牧民修整了羊圈,大黑默默地跟在我身后,当监工,当我累了坐下来休息的时候,她就会走过来,挨着我坐下。

黄昏临近,一个穿着迷彩服的背影和一只满身带伤的乌黑的獒并坐在一起,彩霞落下,撒满我的肩膀和大黑的身上,我多想当时能有一部相机,能把那一刻最难舍难分的夕阳的美拍下来,永远地保存,可惜的是,N年后的今天,只能凭借脑中的记忆去回想当时的情景。

走的时候,全村的人都来送我,虽然没有多少户人家,但却让我感动的热泪盈眶,大黑站在送别队伍的最前头,太子和王子挤在他们母亲的身边,格格没有来,可能扎西木大叔也知道我很喜欢格格,怕我会带走她吧?

格桑想哭,他抱着我,说要跟我一起去北京,我摸摸他的头,说:好,等你长大些了,可以去当兵的时候,就来北京找我。

格桑哭了,他把那支土猎枪里的最后一颗子弹退出来,递到我手里说:阿哥,我什么也没有,只能送你这个了,我以后没有机会再打枪了,这个算是我最后的一颗子弹,你留着做纪念吧。

我挣扎着,没让自己哭出来,把那颗子弹紧紧地攥在手心里,亲爱的子弹啊,在部队的时候,我用你执行任务,在大草原上,我又用你杀过凶残的狼,在最后分别的这一刻,你又成为了我和小格桑那份执朴感情的见证!

我退下手腕上的军表,送给了格桑,过了那么多年的部队生活,也只有那块军表是我身上最值钱的东西了。

走的时候,村里的人送了许多吃的东西给我,我感激这些大草原上的人民那份纯真的情谊,那些用再多的金钱也换不来的情谊。

送我最远的一个是大黑,她一直跟在我身后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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