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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旌旗-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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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陈琳听了,也微微的点了点头。

李重转而看向太史慈,太史慈的面容英武,身材挺拔,确实是做小白脸的最佳人选,在李重的印象里,小美女一般都喜欢太史慈这种英雄人物。

想到这里,李重颔首说道:“那就有劳子义将军了,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泡妞……不是,追求蔡琰的任务就交给你了,这可是财色双收的好事啊,哈哈……”

李重刚笑了两声,就发现太史慈和陈琳正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自己,感觉浑身发冷,不由的一愣,急忙问道:“子义、孔璋,你们看我干什么?”

太史慈拱手道:“主公,我们说的美男,就是您啊!”

第四十一章 东汉第一萝莉

陈琳也拂须笑道:“不错,主公文采风流,一首霸气诗天下流传,定能俘获蔡小姐的芳心。”

我文采风流,李重听得差点没吐出血来,要说诗词,他到是能记住几个,但那都是千古名句,早晚有用完的一天,而且还不一定应景,在虎牢关那是心里早就计算好了的。

李重有自知之明,要是让他和大才女蔡文姬呆上一个时辰,如果自己不被揭穿草包的本质,那就是蔡文姬也是草包。

不过李重转念一想,自己还是认了吧,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好色就说好色)大不了找陈琳当枪手吗?反正廖化也说了,蔡琰长的还是很漂亮的,自己不亏。

心中打定主意,李重便把注意力放到军政大事上来。

接下来的重心就是募兵,李重不贪心,招募500士兵足矣,占广武县壮丁的四分之一,四丁抽一,在这个年代,李重算是一个仁慈的君主了。

招募士兵的待遇很简单,就是能本人吃饱,再加上每天半斤粮食的军饷。别看并州地广人稀,但平民一样吃不饱饭,由于连年征战,所以土地荒芜,再加上赋税极重,下层平民生活困苦不堪,不然的话也不会爆发黄巾之乱了。

李重打算招募五百人,结果来了两千多人,就连附近的神池县都有过来投军的。李重当即下了命令,三十五岁以上不要,十八岁以下不要,挑人要先看胆气,再看气力。

为了测试一下这些人的胆气,李重让他们去乱葬岗过夜。出乎意料的是,这些并州子弟大多胆气过人,到了最后,竟然还剩下七百余人,李重狠了狠心,还是裁掉了200余人,他的粮草实在是不丰裕。

和太史慈、管亥商量了一下,由太史慈抽出200骑术娴熟的兵卒,组成骑兵,而管亥则统领剩下的六百步兵。

至于惹祸的廖化,李重给他一个新的任务,你不是能拉人吗,去荆州拉甘宁入伙吧。

李重大约记得,现在的甘宁不是在长江做锦帆贼,就是刚刚投靠了黄祖,反正过的不太如意,拉拢甘宁还有点机会。

用了几天时间,李重将军政大事交代完毕,就将心思放到蔡琰身上。

来到后宅软禁蔡琰的房间,李重清咳一声,叫看守的女仆退下,在门外站了一会,摆了个自认潇洒的神情,推开房门。

蔡琰正跪坐在案几之后,手中捧着一卷竹简,听到有人进屋,只是微微抬了一下头,随即将注意力放到书卷之上。

屋角燃着一炉檀香,飘散着淡淡的清香,一时间屋中竟然有种空谷幽兰的意境。

李重看着蔡琰洁白如玉的脸庞,因为跪坐而凸显出来的柔美曲线,深吸了一口气,低声说道:“并州李子悔,见过蔡小姐。”

“咦……你就是追击董卓的李重、李子悔?”蔡琰听到李子悔这个三个字,身子忽然一震,抬起头来,用一双清澈的眼睛看着李重。

李重这才看清蔡琰的相貌,现在的蔡琰不过十四五岁,乍一看如同一个瓷娃娃一样可爱,李重心中不由得感叹一句:“蔡琰果真是个好萝莉,有道是萝莉清音、柔体,就是不知道容易推倒不?”

“正是在下。”李重收敛心神,沉声答道。

蔡琰低声说道:“据我所知,李子悔李大人乃是当世的英雄,不知为何要将奴家掳来,奴家十分不解,望大人能为奴家解惑。”

李重上前几步,跪坐在蔡琰对面,苦笑道:“在下说这是个误会,不知道蔡小姐信否?”

蔡琰轻笑一声,说道:“空口无凭,大人可否先拿来朝廷印信,让奴家验证一下身份呢?”

“当然可以。”李重早就做好准备了,在怀中取出印信,放到桌案之上。

蔡琰细细的查看了一番,将印信递换给李重,点头道:“现在大人可以说了。”

李重将廖化的言语讲述一遍,苦笑道:“李重管教不严,叫蔡小姐受委屈了,在下十分抱歉。”

蔡琰微微颔首,问道:“既然如此,不知大人打算何时将奴家送回家中?”

李重闻言叹了口气,摇头说道:“不瞒小姐,在下并没有送换小姐的打算,在下不敢冒这个险。”

“这是为何?”蔡琰奇怪的问道。

李重苦笑道:“小姐被掳走一事,瞒不过众人之口,如果让令尊得知,在下怕是要被千夫所指,甚至有身陷囹圄之忧啊!”

蔡琰轻笑道:“既然事出意外,大人不必忧虑,奴家定然守口如瓶。”

李重嗤笑道:“河东卫家也能守口如瓶吗?”

此话一出,蔡琰脸上当即露出愁苦之色,河东卫家也是名门望族,如何能接受未婚妻子被强人掳走的事情,估计此时已在前去悔婚的路上了。

“所以……”李重低声道:“就请小姐在此地小住一段时日吧。”

蔡琰叹了口气,问道:“不知大人打算让奴家住到何时呢?这终归不是长久之计。”

李重忽然一笑,沉声道:“在下愿意迎娶小姐,不知小姐意下如何?”

蔡琰猛的闭上眼睛,洁白如玉的脸庞忽然变得绯红起来,如同抹上一层胭脂,修长的睫毛不住的抖动。

蔡琰还是十四五岁的豆蔻年华,那听过如此直白的言辞,心中自然是羞愧难当。就是一开始李重进屋之时,蔡琰也是强装镇定,内心惶恐不已,不然的话也不用刻意捧着书卷了,其实她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加把劲吧!看到蔡琰如同鸵鸟般的表现,李重心中大定,各种献媚之言滔滔不绝的喷涌而出,直将蔡琰说的面红耳赤,心如鹿撞。

对于蔡琰来说,在感情方面,卫家那个丈夫和李重并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一片空白,而“文武全才、英俊潇洒”的李重,在吸引力上,要更胜一筹。

这是蔡琰不知道李重的底细,如果蔡琰知道李重的无耻剽窃行为,定会一书卷砸在李重的脑袋上。

欲速则不达这个道理李重明白,看到蔡琰已经羞的说不出话来,李重起身告辞了。

出了门口,李重忽然隔着屋门说道:“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昭姬,你我可算是有缘之人吧?”

说完这话,李重自己都被恶心的一哆嗦。

第四十二章 报应来了

李重终于得到了一个好消息,那就是新招募上来的士兵,几乎人人都会骑马,甚至有一些人的马术十分娴熟,完全可以做到放开缰绳,双手持枪作战的地步。这让李重喜出望外,心中动了组建一支弓骑兵的想法。

近用刀枪、远用弓箭,这才是李重心目中的无敌骑兵。

并州的兵源素质极高,这也是李重的运气,要知道大汉的是有马政的,而官方的养马之地,就在并州和关中,所以并州的马户极多,养马之人自然也骑术娴熟。

太史慈挑选了二百骑术出众的兵士,带着这些人去长城附近练习骑术,顺道让这些人见见血。

至于怎么见血,李重这种心黑之人自然有办法,草原不是很多异族吗,就拿他们先开刀了。反正李重早晚要和这些异族开战的,杀了一个是一个,还能先消弱一下敌人的实力,何乐不为呢。

不得不说,用鲜血练兵就是最快的练兵方法,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太史慈手下的兵卒气势上就变的更加凌厉了,每个人的眼神看上去都有一种刀锋般的感觉。

要知道,只有杀过人的兵,才能叫做精兵,没杀过人的兵卒,哪怕是装备再好,士气再高,训练再有素,那也是新兵蛋子,一到战场上,很可能会出现两腿发软的状况。

管亥看的两眼发绿,他也想把自己手下的新兵拉出去训练一下,但李重立即就拒绝了管亥的提议。太史慈手下的兵卒都是骑兵,万一有什么事,几天就能赶回来,管亥手下的几乎都是步兵,行军缓慢,万一大本营出事怎么办。

俗话说,小心驶得万年船,李重的谨慎不无道理,到了6月上旬的时候‘w…r…w…h…u。c…o…m‘,报应来了。

这一天,李重正要去找小萝莉蔡琰聊天,加深一下感情。要知道,李重现在已经能和蔡琰并肩而坐了,甚至有的时候,李重故意碰蔡琰的小手一下,都能得到一个白眼了,在李重的眼里,美人的白眼就像当于秋天的菠菜。

李重正打算试试能不能逞下手足之欲,张彩皱着眉头来见自己了。

虽然李重很不高兴,但暂时还不是和这个大财主翻脸的时候,无奈之下,李重只能强装笑脸问道:“不知张先生大驾光临,有何事啊?”

张彩苦笑道:“大人,祸事来了,平难中郎将张燕的手下王当要找你报仇呢,我听说,王当已经点齐了三千人马,不日就要兵临广武了。”

李重闻言闭上眼睛,他相信张彩的话,这些商人的消息极为灵通,而且王当和自己确实有一些仇怨,找自己报仇实属正常。

张彩目不转睛的而看这李重,想在重李重的脸上看出什么来,不知道这位年轻的县令大人,到底是不是像传说中的胆色出众,让张彩失望的是,他在李重的脸上没看到一丝慌乱的神色。

李重睁开眼睛,忽然面露笑容,问道:“张先生可知道王当的行军路线?”

张彩点头道:“知道,听说王当延滹沱河逆流而上,过定襄、云中而来。”

李重站起身,抱拳道:“多谢张先生相告,本官感激不尽。”

张彩知道李重这是下逐客令了,于是也起身告辞,李重当即召集管亥、太史慈、陈琳前来议事。

来到李重的住所,几个人坐下议事,李重细细地将王当来袭之事讲述一遍。

管亥闻言大怒:“主公,王当这厮真是不知好歹,子义饶他一命,竟然还敢攻打广武,请主公下令,让管亥带领本部兵马前去迎敌,定将王当这厮的人头奉上。”

这些天来,管亥都要羡慕死太史慈了,太史慈领着二百余人前往漠北练兵,经常横扫一些小型部落,抢来的牲畜不计其数。虽然太史慈不是小气之人,也经常送些牛羊之类的给管亥改善伙食,但管亥依然觉得不是滋味。

这一次王当前来报仇,管亥顿时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怎么也要抢些战利品。

但管亥显然忘了,王当的军队也是穷鬼,哪有什么牛羊可抢。

陈琳却有些惭愧,觉得自己有些扫把星的潜质,同时又有些委屈,自己不是倾国倾城的美女,居然也能引起战争,真是见鬼了。

太史慈却面露冷笑,对于王当这个手下败将,他不放到心上。太史慈甚至认为,自己要是不怕伤亡的话,单凭手下的二百骑兵,就能将王当的军队击败。

李重却不打算出城迎敌,这是他所指挥的第一场战斗,怎能不小心谨慎。

自古以来,对统帅要求最低的战斗就是守城之战了,只要你甘愿做乌龟流,就算是个三流的统帅都不比曹操、周瑜这类的名将差到哪去。

而且王当的军队有三千余人,是自己军队数量的四倍,出城决战,那不是找死吗?李重不认为自己是军事天才,到了现在,他对指挥军队还处于摸索阶段呢。

想到这里,李重立即摇头说道:“伯文,敌军数量众多,出城决战实属不智,就算胜了,也是伤亡惨重。”

“主公打算如何应战呢?”管亥也知道出城决战不大靠谱,说要出城决战也只是表明一个态度而已,毕竟王当以前和他一样,也都是黄巾军事,他不想让李重认为自己和这些人还有香火之情。

“我的计划是这样的……”李重说出自己的打算。

李重的想法很简单,就是管亥带着步兵守城,太史慈带着骑兵打游击,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

陈琳也有任务,就是抓紧时间储备守城的滚木雷石,疏散附近乡亭的平民,让他们暂时搬到县城之中居住。

张彩果真没有虚报军情,不出十天,太史慈就侦查到王当军队的动向,王当已经过了原平县,不日就要到达广武境内。

三天以后,王当带着四千人马出现在广武城下。李重决心学习司马懿做乌龟流,自然不会出城迎战,只是将士卒派上城墙,等王当来攻城。

太史慈被李重赋予了极大的自主权,可以自行决定什么时候出击。

王当看到李重并不出战,以为李重怕了,便叫人打造攻城器械,出外征集(就是抢劫)粮草。

第四十三章 广武之战

陈二是王当军队中的一个卒长(百人队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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