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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xx中-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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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之中,有什么镶钻镶宝石的技艺跟款式设计比他们陆氏更高竿?这世上又有什么声称绝顶罕有、珍奇难求的钻石宝石他们是没有的?

陆皙在人潮的中心,看到了那男人。

——他再熟悉不过的男人。

两年没见的那个人此刻看起来容光焕发、气态从容,他穿着笔挺的西装,头发长了不少,还戴了一副黑色的眼镜……陆皙看过他戴眼镜,但只在他专心温习的时候,那副还是怎看怎愚蠢的便宜货(奇*书*网。整*理*提*供)。十年了,为什么他从来不知道安笙有这么自信的一面?

「是Ansson……」

陆皑气音般微弱又惊讶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当这个名字响起时,他立即转身欲走,却被陆皑抓着他的手臂,「哥,那是你的戒指!」

安笙左手所戴的戒指……他就是盲掉了、光用手摸也不会认错。

那是他从小戴到大的戒指,几乎只在洗澡跟睡觉时会脱下,其他时间从不离身。

足足七克拉的鲜绿钻,在任何人眼中都是不能忽略的闪耀,何况在会场的水银灯下?

谁准他把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的!

他看到安笙被一个胖呼呼,连衣服都好像在说「抱歉,我实在再吞不下你的肥肉了」的富太太给缠着,那暴发户的十只指头都戴满光看就知道来头不少的钻石珍珠戒指,把自己弄得像个走动的珠宝箱般俗气,还一个劲儿拉扯着安笙的左手臂,也要一脸为难的保镖们拦着安笙,不让他走。

他身旁的陆皑在喳呼喳叫,附近的人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都像树冠被风拂过时的沙沙声,他听不真切、也没留意他们都在说些什么。千言万语之中,他只接收到如雷贯耳的这一句——

「……好吧,既然你真的如此喜欢,那我卖你吧。」

他的心,跳得好快。

他来不及有什么反应,陆皑已经像支火箭般冲去圆的中心,「姓安的,你凭什么卖我哥的戒指?还要卖给这毫无品味,胖不咙咚的人肉珠宝盒?」

「你这臭小子说谁胖不咙咚啊!嘴巴给我放干净点!你知道我是谁吗……」

陆皑这无端端杀出来的程咬金大有找架来吵的意味,以为交易成交了就没戏唱了,想不到好戏是一浪接一浪,连陆家二少这样的人物都搅和了进去,围观的人群多是商人,看见商界名人陆家公子又主动卷起了风波,更不肯散去了。

安笙转过头来,陆皙看得很清楚,安笙嘴边快要吐出的一句「二少爷」硬生生吞了回去,换上冷淡生疏的语调,仿佛他们两人真的是陌生人,「陆二少,我想你误会了。我的戒指不是从LU买来的,这枚戒指跟陆大少没什么关系。」

「别以为你戴了那么一副烂眼镜我就不认得你!这枚戒指分明就是你从我大哥这边拿走的,你不物归原主,还自作主张地要转售给别人?你问过我哥没有!」

「……陆二少,我不懂你在说些什么。物有相似、人有相同,我想我只长得很像你们认识的人而已,既然你口口声声说这枚戒指属于陆总所有,那就请陆总说出这罕有戒指的由来吧?」

「哥。」

陆皑转头,扯扯他的衣袖。

陆皑心中都急死了,平常能言善道,别人欺他一尺、绝对会回敬一丈的陆皙却突然变成了具木偶,只跟随他的手劲晃了晃,却没摇出一个音来。陆皙脸无表情,甚至那双子夜般漆黑的眸子也瞧不出情绪来,当中只有安笙此刻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倒影。

……偏偏陆皑从小到大就是看着大哥戴着那闪痛人眼睛的钻戒晃过来、又晃过去,根本就是大哥的一样配件了,他就从来没有想过问大哥借来鉴赏鉴赏,就怕大哥诬蔑他刮花撞损了哪儿。

陆皙没有哼一声,安笙却开始娓娓道来,「这颗绿钻的毛钻由俄罗斯出产、在印度出售,虽则如此,但与市面上大部分的印度车工明显不同,这绿钻为比利时车工,。电子书使用了欧洲顶级的技术去打磨,为了让男士配戴而订造成公主方型的形状。这颗鲜绿钻石的色泽是全球罕有彩钻第二位,被GIA评级为Fancy

Vivid,艳彩,净度为VVS,足足七克拉,市值起码五百万。戒环以白金打造……你还需要我说更多吗?」

但陆皙不需要听再多了。

他已经……听够了。「回去。」

「哥,他考取资格才多少年,说到宝石鉴赏谁及你啊。」

拜托!他大哥可说把珠宝箱当摇篮、百万宝石当儿时玩具般养着长大的!「那明明是你的戒指,你怎么可以让他转售出去赚大钱!」

「陆二少这样说就不对了,我也不想被随便诬蔑。你们有什么资格证明这戒指是陆家的?」

「你不要欺人太甚!」陆皑像只被踩着尾巴的猫儿般张牙舞爪,就要扑上去赏安笙一拳吃了,他双手紧握成拳,还没挥出去,手臂就已经被兄长捉住,他回头,毫不意外看到此刻陆皙要杀人般的极寒眼神,但那个眼神竟然是给他的。

「我说,回去。你没听到我说的吗?」被陆皙那双漂亮的眼睛一瞪,陆皑便不敢造次。下面那段话陆皙说得大声,分明是说给那男人跟围观的人听的,「注意你的身分,陆皑。你堂堂一个陆氏副总裁在跟个陌生人吵个什么劲?别说是绿钻,就是更罕有的红钻、粉红钻我们陆氏也一大把。那枚戒指被偷了我就当钱掉在地上了,干嘛还费劲弯腰去捡?」

陆皙连一眼也没有施舍便往回走,只留下那男人与一群好管闲事者。

讨厌的是,就算他怎样不去在意都好,那男人炽热的眼光像烙印在他的背上,挥之下去。

哇——整整五百万也当钱掉在地上?陆家兄弟到底是多有钱啊?

人群发出惊叹的声音。不是说一个珠宝鉴定师买不起一颗七克拉的绿钻啦,可是陆家的钱多到三辈子都用不完,陆总说的话听起来就硬是比较有道理一点。如果不是偷的,好像也很难把那么罕有珍贵的绿钻戒指得到手……这样说起来,之前陆总好像频频上八卦杂志的封面,被传媒登出来的照片,手上似乎都戴着一枚鲜绿钻戒……

「原来Ansson那时候偷了你的戒指,怪不得这些年他彻底失踪了!不就是想避避风头,等事情都过了就出来转售你的戒指赚钱吗?碰到我们也只可以说他倒楣……」

陆皑留下愤愤不平的眼神一枚,便跟着兄长离开暴风圈中心。

他们相偕回展区,走没两步,就听到前头的男人打断他的碎碎念,「不要再提那个陌生人了。陆皑,你去顾着展区。」

「你要去哪里?」

「我回饭店一下,我忘了留些水给方糖了。」

方糖是陆皙养的小狗,放心不下小狗留在香港交予他人照顾,这次一并带来美国了。

甫交代一句,陆皙便径自往饭店的方向走。

陆皑早该知道他大哥说一不二,决定了的事就不由得他人嘴碎——就是突然决定要偷懒也一样。

仿佛记起了什么,陆皙边低头脱下手套边警告他,「……不要在我背后搞些什么小动作。」

看来大哥是肯定他才转过背,他就准备搞些什么小动作,动员阿心跟黑道关系去报复Ansson了。

什么嘛……大哥果然还是很在意Ansson啊。

看着陆皙离开的背影,陆皑苦笑。

过了两秒他才急忙把手圈在嘴边,急急补上一句:「不要偷偷再抽烟喔!」

方糖是陆皑送给他的。

当那男人失踪之后……身旁的人便好像认定他会寂寞致死般,忙不迭送这送那(到底有没有搞清楚他们花的都是他辛辛苦苦所赚来的钱?),陆皑是其一,而且陆皑是做得最夸张的那个。

陆皑竟然把一只出生没两星期的小狗送给他。

以为这样就可以填补安笙走了之后空出来的缺漏吗?这到底是什么逻辑?

只是,他也不知为何,不知不觉中去哪里也习惯带着方糖了。

方糖是只奶油白色的小母狗。

颜色是真的那么有像方糖。

听说TeaCup

Poodle(注一)这品种中,奶油色算很罕有,陆皑把装有小狗的摇篮仿佛献宝地塞在他手中时说:「大哥,你这么喜欢狗,用的东西又都很贵很独特,所以我给你选了奶油色。对,方糖是我一早取好、这些天来日日夜夜在小狗耳边叫的名字,现在小狗对这名字有反应啰,你改也改不了!我真的好想看你整天喊着『荒唐、荒唐!』(注二)的蠢样,哈哈哈——」

那一瞬间,陆皙拿不定主意要先掐死那在摇篮中睡得很甜、像颗花生米的狗Baby还是先掐死那笑得很猖狂的胞弟。或许他应该把小狗拿起来塞进那张得大大的嘴巴中,一石二鸟。

所以那狗宝宝就叫方糖了。

但他们很少会叫这蠢名字,陆皑说他宠得方糖无法无天、实在疼爱得太过分了,连小小一段路都抱起来不让它走,简直养得比他们更娇贵、更似富豪第二代了,因此陆皑都会戏称它「大小姐」、「女皇」或「陛下」。

他承认自己是喜欢狗,陆家的人都很喜欢狗,他小时候陆家大宅就养了数只看门狗了。

但他还没疯狂到像陆皑般最近逢人就说自己的儿子是医生……天知道那只是他的狗考取了狗医生的牌照而已。有够蠢,果然不是同一对父母生的,每次想到这就让他觉得好欣慰。

「怎样了?女皇。」

他拿出钥匙卡一刷,把门推开,早已听到声音的小家伙便冲出来,在门缝中一直想把小小的狗头挤出来,好像这样做就可以逐点逐点把身躯都挤出来,更接近他身边似的。

「汪汪——」

陆皙勾起有点无力的笑,弯下腰,把方糖给抱起来,揉了揉卷蓬的狗毛。

也许当初陆皑送他方糖是对的,无论他的心情多差,看见方糖都会不自觉地弯起唇角,正中了陆皑所说的那句话:「被治愈了」。

……难道当以前他看见某人的时候也会不知不觉的笑得一脸蠢相吗?不,看见那男人大概只会让他心情更差吧。但,他是因为……再见到那男人而心情差,需要立即被治愈好减轻杀伤力所以赶回来见方糖的吗?

陆皙摇了摇头,手臂向上提了提,让方糖的小屁股坐在他的手臂上。

被养得很帝皇的陆皙心甘情愿服侍至此,方糖是真的比女皇还更女皇了。

方糖被一提高,一双滴溜溜的眼睛便越过了主人的肩膀,看见后头走廊的风景。

陆皙抱着方糖,站在房门前,却没有要进去的意思。虽然向陆皑编了个毫无技巧的谎言,逃难般回到了饭店房间,但他竟然就站在门口发呆……

蓦地,方糖看见主人后摇得很起劲的尾巴摇得更猛了。

「汪汪——汪!」

方糖也不知道是看见了什么所以这般兴奋,开始扭动小身躯,挣扎着想要下地。

陆皙的思绪被唤回来,他发出两声讨好的声音,拍了拍那道小背脊,想要它安分些,但这毫无作用。方糖不屈不挠地想要脱出他怀挽,陆皙只好妥协,把它给放下地。「大小姐?」

方糖的前脚才碰地就已经奔跑起来,跑向他身后的男人。

不知何时出现的安笙。

安笙在看见小狗奔来的时候绽出微笑,然后弯腰,一膝下跪。

方糖扑进他准备好而大张的手中,温顺地被抚摸……

陆皙这才看到男人掌心摆着一根起司口味的狗零食。

方糖最喜欢的便是起司口味……这里是饭店又不是宠物商店,他从哪里变出一根狗零食出来的?

比这更让陆皙讶异跟讨厌的是,他发觉自己在找寻安笙手掌中的东西前,目光先搜索了安笙的左手……绿钻戒指仍在那儿,而且看起来似乎更闪烁了。

「我看你不管有没有我,生活也都很好。」

两年不见了,安笙对他说话的时候甚至头颅也没有抬起来,语调间带点幽怨。

这句话是我要说的吧——陆皙硬生生把临在口边的话给吞回去。

这个男人失踪了两年,没有伴在他身旁亲眼看着他的一举一动跟所有生活细节,凭什么说他过得很好?刚刚先装不认识他的人是谁啊?「不要随便跟我的狗说话。」

于是,安笙抬头,直勾勾地看着他的眼睛。

「我是在跟你说话,大少爷。」

「不要这样叫我,我不是你的大少爷了。」而且这是你单方面决定的,我甚至没有收到通知书。「你这个偷戒指转售出去的小偷还有脸出现在我面前?」

「戒指明明好端端的在这儿。」

被这样明显得不得了的硬套罪名,安笙啼笑皆非,复又有点委屈地举高了左手背。

暴君再过了多少年还是暴君,那个下巴微抬的角度永远如一,那股围绕在他身边的淡淡傲气,还有事无大小一概下令、随自己喜欢就胡乱诬蔑别人罪名……天啊,他怎么可能忍受不见这个男人两年?他们之前明明分秒待在一起,仿佛自出生就拥有对方了。

再见到陆皙的时候,安笙才发现自己只靠报章杂志上的照片去怀念他是多么不足够、贫乏,他记不起自己是怎样活过那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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