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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指环-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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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方三少爷


引子

纽约,唐人街。

一群身材魁梧、满脸横肉的大汉架着一个身形瘦小的青年华人走进了野蔷薇夜总会的后门。那青年华人看来大约有二十四、五岁的样子,相貌既谈不上英俊也谈不上丑陋,只是面色却比常人白了许多,使其略带几分书生气。而这张稍有几分所气质的脸现在却是青一块、紫一块的,身上的衣服也被撕开了两个口子,整个人显得狼狈不堪,哪还有半点的风度可言,显然是刚刚在那几个凶悍的大汉手上吃了不少苦头。

这野蔷薇夜总会是三全帮在唐人街最大的场子,但却不是三全帮最赚钱的生意。三全帮最赚钱的生意当然要数地下财务公司,而这里所谓的“地下”二字并非单指这家公司见不得光,同时还暗指这家公司原本就建在地下,就建在这家以香艳闻名唐人街的野蔷薇夜总会的地下。

人称高爷的高迪就是这家地下财务公司的直接负责人,同时也是三全帮的二当家。他此刻正躺在他办公室里那张豪华的摇椅上满脸得意地望着隔壁房间中的几名出纳人员忙碌地数着花花绿绿的钞票。在这两个房间之间隔着一张宽大的单面透视玻璃,高爷可以在这里很清楚地看到那房间中每个人的一举一动,而若从那个房间看过来却只能见到一面镜子。高爷从小就很喜欢数钞票,他这一辈子从来都没把自己的钱存入过银行。在他还不是很富有时总是习惯把钱藏在家中一处只有他自己才能找得到的隐密的地方,而且每天临睡前必要拿出来偷偷地数上一遍,这一晚才能睡得香甜。而现在高爷的钱早已多得他一个人无论如何也数不过来了,于是他就叫人特地设计了这样一间办公室,好可以时时刻刻看着手下的人不停地替他数钞票。

除了数钞票,高爷还有另外一个人尽皆知的招牌动作…………扇扇子。一般来说,高爷扇动手中的折扇时都不是为了解暑,而是为了享受扇动扇子时那种悠闲、惬意的感觉。尤其是当他坐在装有空调的房车中,看着街上那些为了生存而四处奔波、满头大汗的平民百姓时,他就会更加兴奋地摇起手中的扇子,使内心深处那种不劳而获的邪恶快感得以充分的膨胀。

高爷合起扇子,倒转扇柄轻轻托起那年轻人的下巴,“嘿嘿”冷笑几声,然后扬起头对押着那年轻人进来的凶汉大嘴杨说:“这小子是干什么的,有什么了不起的背景?居然连你这个金牌讨债王也拿他没办法!”

大嘴杨见高爷垂问,赶忙象只哈巴狗似的躬着腰、陪着笑说:“回高爷,这家伙叫王真,说起来不过是一个不入流的小混混,只不过。。。。。。只不过他一向都是跟七爷手下那个二秃子混的,也算是咱们三全帮里的兄弟,我若是对他太那个。。。。。。嘿嘿,只怕到时七爷若是一旦问起来。。。。。。那个不好交待呀!”

“七爷!”高爷重重地冷哼一声,眼中随即闪过一丝阴狠的杀气。

七爷即是三全帮里的三当家,他一向与高爷最是不和。尤其是当大当家林老爷子因双腿残疾而进入半退休状态时,两人更是势成水火,若非林老爷子一再出面调停的话,两人恐怕早已大打出手了。其实高爷原本是不怎么把七爷这个人放在眼里的,毕竟自己是三全帮的二当家,除了林老爷子就数自己最大了,在帮中论起地位和实力都不是七爷能比的。如果七爷真的敢掳他高爷的虎须的话,他完全有把握在24小时之内就令七爷这个人永远地在纽约消失。

想来七爷也有些自知之明,所以一开始遇到两方面发生利益冲突时,七爷总是一忍再忍,完全不敢和高爷争夺道上的生意。再后来他索性把大部分的资金和精力转投在航运和期货上面,居然一本正经地做起正行生意来。对于七爷的这种反应高爷是很不屑一顾的,在他认为正行生意永远都不可能有黑道的生意好赚。试想如果正行生意真的那么好做又有谁肯冒着风险来黑道上混呢?

谁知这七爷在黑道上混的虽不如高爷,可是真正做起生意来竟可算得上是一个罕见的商业奇才,在他的苦心经营下,只不过短短的几年就赚下了好大一份家业,并已俨然成为全纽约的华人首富。只不过因为他必竟是黑道上的人物,所以华人首富这个名份才始终未被官方所承认。

七爷在正行中赚足了钱后,又开始转回头来重新发展黑道上的势力。正所谓财雄自然势大,只要你有大把的银子哪还怕找不到人来替你卖命?因此七爷在黑道中投入了足够的资金后,其势力立刻迅速膨胀起来。等到高爷发觉不妙时,双方在黑道上的实力已经相差无几了,而七爷除了黑道外在商界及政界也有一定的影响力,因此若细论起来的话反是高爷处在了下风。而高爷必竟也不是等闲之辈,待发觉形势的险恶后,立刻不惜血本地与附近几个较小的帮会结成联盟,这才暂时遏制住七爷势力的进一步扩张,使双方的实力勉强维持在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下。

高爷一边冷冷地打量着这个叫做王真的年轻人,一边在心里不停地盘算着这件事该如何处理。首先,有一点是确定的,那就是无论如何这笔债都一定要讨回来,因为赔本的生意他高爷还从来没做过呢!不过如果这件事出在前几天的话,高爷一定会多少给予一些照顾的,比如适当地放宽期限,或是减免一点利息。总之高爷是不会把事情做得太绝的,以免让七爷寻到借口,乘机和自己翻脸。不过现在情况却不同了,因为高爷的手中已经掌握到一张神秘的王牌,一张足以致七爷于死地的王牌。虽说现在时机还没有到,但是也差不了许多了,反正迟早都是要和对方撕破脸的,左右也不差这几天。他已经忍耐七爷好久好久了,如今真的连一分钟也不想再忍耐了。

“这小子欠了公司多少钱?”

大嘴杨赶忙从身上找出一张票据,看了一下然后说:“到今天为止,连本带利一共五万三千八百二十四美元。”

“也不是很多吗!”高爷撑开手中的折扇,很悠闲地扇了几下,说:“既然都是三全帮的人,多少总要照顾一下。嗯。。。。。。这样好了,那四美元的零头你就不用还了,不过整数却是一分也不能少,而且在三天之内必须全部还清。”

“什么,三天!”王真吓了一跳,再也顾不得颜面,当下一头扑到高爷的脚下,双手紧紧抱住高爷的大腿苦苦哀求说:“高爷您高抬贵手,我。。。。。。我。。。。。。这么短的时间里我上哪去筹这么多钱呀!您。。。。。您这不是逼我去抢劫吗?”

第一章 山穷水尽

“去你妈的!”高爷飞起一脚将王真踹出老远,然后眯起一双三角眼恶狠狠地瞪着王真,说:“你他妈的去偷去抢关我鸟事?我只知道欠债就一定要还钱,如果三天之内你还还不上钱的话。。。。。。大嘴杨,这小子家里还有什么亲人?”

“这小子天生一付倒霉相,亲人早就全被他给克死了,不过小子他妈的艳福却不浅,居然还有一个相好的。那小蹄子就在咱们的野蔷薇夜总会里当歌女,叫琴儿,模样长得马马虎虎,可是身材却是一级棒!”大嘴杨说着忍不住伸出狼狗似的长舌头舔了舔上嘴唇,脸上堆满了淫荡的笑意。

“好,那你就先把那个叫琴儿的扣起来吧。。。。。。”高爷说着把他那张阴沉的好象冬天的湖水一样的面孔转向王真,冷冷地说:“记住了,你只有三天的时间,三天之后我就只好让那个琴儿帮你还这笔债了。。。。。。还有,你也可以找七爷出面摆平这事儿,到时我一定会给他面子尽量不要你的小命,不过。。。。。。哼,那个什么琴儿可就惨了,她似乎可不是七爷手底下的人吧?”高爷想了想认为最好还是别过早的和七爷撕破脸,因此才撂下了后面那几句话。

王真听了这话不禁心中一颤,他当然明白高爷话的意思,也很清楚他们这帮人讨债的手段,如果自己真的还不上这笔钱的话,他们逼迫琴儿卖身还债还是客气的,说不定还会直接割取琴儿身上的器官卖掉抵债。

离开那个阎罗殿一般可怕的财务公司后,王真象个游魂似的独自徘徊在繁华的大街上。想想真觉得窝囊,自己当初之所以加入黑社会就是希望能够不再被人欺负,可是现在才终于明白这黑社会里更加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人间地狱,可是后悔已经迟了,因为他早就被打入到十八层地狱的最底层,永远不得超生了!他现在真的很想一头扎到马路中央,让过往的车辆把自己轧死算了。可是他又知道自己现在就算想死也不行了,因为自己死后虽可一了百了,但却势必会令琴儿陷入到一个生不如死的境地。他自知过去已经亏欠琴儿太多了,这次无论如何都不能再拖累她了!

王真站在人来人往的路口,望着一张张忙碌而又充实的面孔,心里真的很羡慕他们。原本自己也是和他们一样的人,原本也和他们一样活得忙碌而充实,只可恨自己不知为何鬼迷了心窍,明明有好好的工作却不肯干,却偏偏学人家加入什么黑社会!更恨自己不肯听从琴儿的劝说,一再地沉迷于赌博!最可恨的就是自己明明知道已有数不清的人因为借了高利贷而家破人亡,可自己居然还是鬼使神差地走入了这个死亡陷阱!当他还没有被大嘴杨抓去见高爷之前,他也曾想过找自己的老大二秃子帮忙,但是却被二秃子一口回绝了。原因是二秃子本人也有一笔高利贷的尾数没还给地下财务公司呢,现在人家不来逼他还债他就已经谢天谢地了,哪里还敢替别人出头?至于找七爷出面的念头王真则从来都没敢想过。自己是什么身份?不过唐人街中一个最不入流的小混混罢了!跟着二秃子混了好几年也只不过曾经远远地见过七爷一、两次而已,七爷一天有多少的大事要办,又怎会关心他这种小角色的烂事呢?因此他早已断绝了向任何人求助的念头,自己种下的苦果注定要由他自己吞下,自己惹出的麻烦也只有他自己来解决。看来他已经别无选择,也只好硬着头皮做一回强盗了!

想到打劫,王真几乎立刻就确定了要下手的目标。那是唐人街里一家名叫“中华玉石坊”的小店,店老板姓陈,是个胖胖的老头,人家都叫他陈伯。这小店的规模不大,生意也一向不太好,因此这陈伯从不雇请店员,里外就是他一个人忙活,所以王真觉得如果打劫这里的话成功的机会应该会很大。

而另外一个让王真选择这里为目标的原因就是琴儿。其实琴儿是这个陈伯的远房侄女,当琴儿十二岁的时候父母相继过世,于是就只好投靠陈伯这位在美国唯一的亲人了。那陈伯无儿无女,一开始到也是真的把琴儿当成亲生女儿来看待,可是过了两、三年,当琴儿出落得越来越漂亮,身材越来越丰满时,陈伯看这女儿时的目光也开始变得越来越异样了。终于,在一个春暖花开的夜晚,陈伯把持不住自己,光着身子冲入了琴儿的房间。虽然后来陈伯并没有得手,但琴儿仍旧羞愤得用刀子割断了自己的动脉。还好那陈伯还没有完全灭绝人性,及时地将琴儿送到医院,这才挽回了她的生命。

琴儿伤好出院后就再也没有回到那个所谓的家,也再也不承认有陈伯这个亲戚了。而这件事也在她的心里留下了永远的阴影,直到现在当王真和她亲热时,她仍然偶尔会无缘无故惊恐地大叫起来。王真早就恨透了这个陈伯,只是这陈伯在唐人街生活了一辈子,和当地的黑道也比较熟络,且从不拖欠保护费,因此王真虽想找他的麻烦却始终无从下手。而这次王真既然非得找一个打劫的目标不可,自然第一个就想到了他。

当夜幕降临时,王真悄悄地来到这家“中华玉石坊”的外面。在这之前,他经过一番精心的化妆,用掉了差不多一公斤染料,终于把自己打扮成一副黑人流氓的样子。在他的后腰上别着一把手枪,那是他苦苦哀求了二秃子一下午才终于讨来的。这是一把老得已有资格放到博物馆中去展览的老式左轮手枪,枪身上锈迹斑斑,枪管略微弯曲,扳机断去了半截,轮盘也早已无法转动,而且最糟糕的是这把枪里连一颗子弹都没有,根本就和一块废铁没什么区别。然而就是这么一个破烂玩意王真仍然把它当成一个宝似的,每当他那发颤的手抚摸在这硬梆梆、冷冰冰的家伙上时,心里就会感觉很踏实,连手指都不再抖动了。这是因为他借这把枪来的目的本就是为了要吓唬吓唬人,虽然他对那个陈伯恨之入骨,可也没想过要真的杀了他。

他在玉器店的门外等了一会儿,待里面那对年轻夫妻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终于买下一对手镯而离开后,王真立刻伸手拔出那把生了锈的左轮手枪,藏在敞开的衣襟下面。然后又在店门外徘徊了两圈后,这才壮起胆子鬼鬼祟祟地走进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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