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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炼成魔-第2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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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凌潇和南宫玉容意料之外的,这座妖族和妖魔一族共同经营的城池到处充满了人情风味,不仅仅是建筑物建的和人类建筑物一样,就连在街上行走的两族,其装扮也和人类无异。

凌潇不禁稍稍感叹,看来,不管是妖魔族还是妖族,他们对于变成人族的向往都是一样的。难怪朱小绿要变成人形,和自己下山感受一下人类的生活。

“嗯?她哪里去了?”凌潇一回头才发现,朱小绿竟然不见了。和她一起不见的,还有南宫玉容的两个丫环。

南宫玉容指了指后方的一个地摊,然后耸了耸肩膀,苦笑一声,以示无奈。

凌潇顺着南宫玉容的手望去,三个女子正在那个摆满各类首饰的地摊之上津津有味地看着,左挑右拣。

一个看起来和人类小摊贩衣着打扮差不多的马头人瓮声瓮气地说道:“三位姑娘,本摊的首饰不敢说是本城最好的,但是本城最价廉物美的。”

朱小绿和人类的女子没有什么两样,对这些精美的饰品一点儿抵抗力都没有。她将一对亮晶晶的手镯带在了手上,又将一副看起来极其精致的玉石耳环挂在了耳朵上。

好像还觉得不过瘾,朱小绿又拣起了一条海玛瑙项链,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之上。

手上、耳朵上和脖子上都挂了起来,朱小绿还觉得不过瘾,还挑了一对脚链挂在了脚踝之上。

现在,朱小绿可算得上是“全副武装”了。

“我们走吧。”朱小绿带好了首饰之后,转身便要离开,绫儿和香儿连忙叫道:“等等,还没给晶石呢!”

朱小绿眨巴眨巴着绿色的眼睛,一脸迷茫:“晶石是什么东西?”

两丫环这才明白,朱小绿现在的社会经验,好像比人类的小孩子还要弱上一些。绫儿细心地和朱小绿解释了一遍,而香儿则付账去了。

没多久,香儿便和那个马头小摊贩吵了起来:“你不是说你的东西是本城最价廉物美的吗?就这几样东西,五百橙晶石你也亏你叫得出来。依我看,它们最多值一百橙晶石!”

马头人不满地嚷嚷道:“我这小摊公平买卖,小姐您要是不买,我也不强迫你。可是你硬要说我的东西不值钱,这样未免太不厚道了吧?”

香儿虽然不缺这么点晶石,可出于女子的精打细算,她绝不会乱花钱。要换成是她自己的话,她绝对不会买。

可是这首饰朱小绿全都带身上了,又不好意思叫她拿下来,心里又不甘心就这么浪费晶石,恼怒的她满脸通红,半天说不出话来。

“给。”凌潇走了过来,递了五百晶石过去:“这东西我们买了。”

马头人见凌潇出手如此阔绰,马眼一亮:“这位尊敬的客人,我这儿还有一样珍贵的东西,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

反正凌潇也不急于一时,微微笑道:“有什么好东西拿出来看看。”

马头人那双马眼忽然露出一丝神秘和狡黠,低声说道:“您看。”

一杆银白色的长枪呈现在凌潇面前,随即,凌潇的脸色一阵狂变!

“这是哪儿来的!”凌潇杀气大甚,目光散发出一阵冰冷,直刺入马头人的骨髓。

马头人浑身打了个寒战,他丝毫不怀疑,如果自己不能给对方一个满意的答复,对方立刻就会将他撕成碎片!

“这……这位……大爷,这东西是我……我在城南郊外的荒山捡……捡来的……”马头人心下大骇,吞吞吐吐地答道。

凌潇满脸阴沉,道:“带我去那个地方,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就高价买下这杆长枪,如果你说的是假话,你就别想活命!”

马头人哭丧着脸,没想到自己捡到了一件兵器,以为奇货可居可以卖个好价钱,却想不到惹来了一个煞星。

“好好好……”马头人收起了地摊,带着凌潇往城南郊外的荒山走去。

南宫玉容、绫儿、香儿和朱小绿见凌潇面色如此不善,虽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跟着他去自然就知道了。

城南郊外的荒山一片荒芜,寸草不生。除了一大堆的大石头和土沙,这儿便再无他物。

要矿没矿,要动物没动物,所以这座贫瘠的荒山平时基本上没什么人来这儿。

马头人那天是因为追赶一只价值不菲的金丝燕,这才冲到这荒山之中。可没想到,竟然在这座荒山之中捡到了一把充满了魂力波动的长枪。

虽然马头人并不知道这杆长枪的威力如何,可这杆长枪是他见过的最亮眼的宝贝,他当然就当作是宝贝藏了起来。

他很想把这杆长枪卖个好价钱,但又怕自己不识货被人坑,所以一直揶着。

要不是见凌潇今天出手如此阔绰,他也不会将这杆长枪拿出来卖。

“哎,早知如此,还不如直接卖掉来得更实际一些。”走着走着,马头人都快要哭出声来了,巴不得立刻就到达目的地,然后闪人。

所幸的是,他们要去的地方并不太远。还不到二十分钟,马头人便停住脚步,指着前方一个荒凉的山谷说道:“喏,就是在那儿捡的……咦?那里怎么有一个人?”

凌潇看了一眼前方的山谷,忍不住一阵心情澎湃。

那个白色的身影他是如此熟悉,而那随风微动的空荡荡的左边袖管,更是让凌潇确定了此人的身份。

那人也感觉到了凌潇他们的靠近,立刻回过头来。凌潇和此人四目相视,两人几乎同时开口:“凌潇!?”

“李元冲!”

第438章 到达冰海

凌潇一眼认出了李元冲,而李元冲则是稍稍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认出了凌潇。

虽然凌潇经过了面貌的改变,可李元冲依然能够认出凌潇,那是因为凌潇身上那独一无二的杀气。

两人之间的感应便是建立在了解彼此的杀气之上,无论对方面貌如何改变,身上的杀气是绝对改变不了的。

两人面对着面一站,相互给了对方一个热情的拥抱。

有太多太多的话要说,只不过千言万语现在都比不上一个拥抱。

“你在找这个?”凌潇拿出了那杆光洁明亮的银枪,递到了李元冲面前。

李元冲一脸苦笑:“想不到,竟然是这杆枪让你找到了我。走吧,带你去我家坐坐。”

一行人跟随着李元冲前行,一路上,李元冲向凌潇解释着为什么会出现自己的随身武器丢失这种情况。

自从李元冲来到地魂界炫天大陆以后,他们一家三口便躲在了这处荒山之中,平时没什么事情绝不会出现在人们面前。

由于赵丹瑶太过于溺爱儿子李恢,这小子三岁便敢拿着李元冲的长枪四处游玩。

那天李恢拿着长枪走到了先前那处山谷,忽然看见天上飞过一只美丽的金丝燕,小孩子玩心大起,便随手将长枪给丢到了一边,追赶金丝燕而去了。

等李恢回过头来寻找这杆长枪,长枪却早已经不知道去向。

为了此事,李元冲没有少教训李恢,并且时不时地回到这处山谷寻找,可是他徒劳了许多天还是没找到。抱着再试试看的心理,李元冲今天又出来寻找,终于让他碰上了凌潇。

不得不说,凌潇和李元冲的重逢充满了奇特的戏剧性。

“你已经到达了绿级?而且还是七魄!”凌潇惊愕地看着李元冲,这家伙现在的修为竟然比他还要高,这让凌潇不由得惊愕不已。

这几年的家庭生活让李元冲不再如以前那般冰冷,他微微笑道:“是啊,都是先人的功劳。”

凌潇明白李元冲所说的先人是指什么,莞尔一笑,不再多问什么,倒是李元冲这杆长枪之上所附带的魂力波动让凌潇特别感兴趣:“这上面带有你灵魂的印记,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李元冲细心解释道:“这杆长枪我用了一种魂祭之法,那是上次我和李清玄抢夺灵魂之时从他那儿夺得的一些记忆。由于这记忆片段残缺不全,我只能祭炼成功一半,见笑了。”

凌潇嘿嘿讪笑了两声,不再言语。提到李清玄,凌潇现在只有一身的杀气。不过此时是旧友重逢之时,那让人不开心的家伙,不提也罢。

很快的,凌潇随着李元冲来到了荒山的深处山谷。看起来极其荒废的山谷之中孤零零地站立着几间石头堆砌的房间,那儿便是李元冲现在的家了。

赵丹瑶和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站在门口,等着李元冲回来。当赵丹瑶看到凌潇之时,那复杂的神情让她的脸色看起来有些古怪:“你来了。”

赵丹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竟讪讪地说出这么三个字。

凌潇一笑置之,道:“是啊,弟妹,近来生活可好。”

经过了曜天大陆崩灭一事,赵丹瑶已经不再痛恨凌潇:“还行吧,就是小恢调皮了一些。来,小恢,叫凌伯伯。”

小男孩长着一对乌溜溜的大眼睛,模样甚是机灵可爱。他好奇地看着凌潇一行人,最后奶声奶气地朝着凌潇叫了一声“凌伯伯”。

凌潇俯下身子,亲切地抚摸着小李恢的小脑袋:“小恢乖,想要什么礼物,伯伯有的话就可以送给你。”

小恢歪着小脑袋,沉思了片刻,忽然大声叫道:“我要那天那只美丽的金丝燕!”

凌潇转过头来,恶狠狠地瞪着马头人:“把那只金丝燕拿出来。”

马头人哭丧着脸,极其不情愿地拿出那只金丝燕。

一看到金丝燕,李恢的小眼睛一阵明亮:“真的是它,嘻嘻!谢谢凌伯伯!”

李恢拿出一条小绳子,双手麻利地将这条金丝燕的脚绑起来,绳子的另一边绑在了自己的手上,然后拖着这只小鸟四处逛去了。

凌潇这才发现,这小子只有三岁多一些,竟然已经拥有了橙级的修为!

凌潇不禁白眼直翻:这对父子,真他娘的变态啊!难怪先前自己听说三岁多的小孩子已经能够拿着李元冲那杆已经数千斤重的长枪四处玩儿,怎么听都怎么觉得古怪,现在一看,凌潇终于明白古怪在哪儿了。

照这种速度下去,根本就不用到二十岁,李恢就能够升到紫级,这是什么样的一种变态速度啊!

“想不到天江城的天才,竟然在炫天大陆之上依然能够延续天才的传说,哎!”凌潇不禁感叹万分。不过,此时的凌潇感叹归感叹,他当然希望李元冲能够越强越好。

李元冲没有搭话,只是看着自己儿子远去的身影,一阵心满意足。

“我身上带着不少好吃的,晚上我们好好大吃大喝上一顿!”凌潇心情大好,拿出了一大堆食物:“弟妹,今天你休息。绫儿,香儿,晚上看你们的手艺喽。”

两个丫环自然是当仁不让地干起了厨娘的活儿,开开心心地进厨房去了。

凌潇转过头来,扔了一千颗黄晶石给马头人:“滚吧!”

马头人激动得心都快要跳了出来,他没想到,自己竟然因祸得福,发财了!

一千颗黄晶石啊,靠摆地摊,他得摆到什么时候啊?

“谢谢大爷!”马头人开心得屁颠屁颠地离开了山谷,在他转身的那一刹那,凌潇释放出了一道黑气,悄悄地钻入到了马头人的后脑之中。

李元冲戏谑地一笑:“凌潇,你最近好像并不怎么喜欢杀人了,要是换成以前,你立刻就会杀人灭口。”

凌潇耸了耸肩膀,很是无奈地说道:“这家伙和我没什么仇恨,再说了,没有他我也找不到你。消除了他这段时间的记忆,我相信我们还是很安全的。”

南宫玉容一直看着这对朋友你一句我一句,通过凌潇和李元冲之间的谈话以及他们所表现出来的交情,南宫玉容对凌潇又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此人交友贵乎于心,甚是难得,比那些所谓的神魂师不知道要强上多少倍,难怪会有那么多的朋友。

众人纵情喝酒喝了一夜,个个喝得酩酊大醉,就连朱小绿也醉得四肢趴在了墙壁之上,恢复了她的蜘蛛本色,直到第二天才摔到了地上,撞到了脑袋,幽幽醒来。

知道李元冲有了自己的家庭,第二天离去之时,凌潇没有再说什么。他只留给了李元冲一枚玉简,如果需要他帮忙的话,他会第一时间赶过来。

李元冲一家三口一直目送着凌潇离开,直至凌潇的身影消失在他们的视线之外。

“你那么想去帮他,为什么不跟着他一起去?”赵丹瑶很是了解李元冲,不禁幽幽地问道。

李元冲转过身来,认真地看着自己的妻子:“我现在首先是个丈夫,是个父亲,照顾妻儿才是我的首要任务。我会一直等到恢儿有能力照顾你的时候,我才会离开。”

赵丹瑶心里甜甜的一笑,紧紧地拥抱着自己的丈夫。

其实,李元冲知道,就算自己想要出山帮忙凌潇,凌潇也不会答应。

两人之间的默契已经到了一种其他人难以理解的程度,这就是这一对古怪朋友之间的友情,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你们之间的感情真好。”走在路上的南宫玉容突然很是羡慕地说了一句:“我从来都没有过这样的友情。”

凌潇翻了翻白眼:“要是你像个男人一些,说不定会有一些朋友。”

被凌潇这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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