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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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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与他交手的是纯粹的战士,那么,刺客的计谋就得逞了,但刺客忘了,这是位拥有神能的圣武士。

而他的后退,给了圣武士释放神术的间隙。

绳索样的光波缠绕住刺客的身体,属于二级神术的定身术无法完全禁锢住他的行动,只让他迟缓了几秒钟,但这已经足够了。

狼狈不堪地打了个滚,勉强躲过了破空而至的长剑,刺客抬起头,惊恐地发现,圣武士们背在后背上的火枪,已经上好了弹药。

刺客最后见到的,是从枪管中喷射出的白烟与无数火星。

直到看见老管家千疮百孔的尸首,扭曲着倒在一大片血泊中,莱姆探长才长松了一口气,他后怕地用湿透了的袖子擦拭额头上的冷汗。

“根据年龄来推断,他应该是黄金角海湾著名的老刺客迈德杰斯。”探长想,对这个身手高强,杀手生涯中做过无数起大案的刺客大师,巡警厅的档案中有着不少资料,“幸亏是与圣武士同来,否则,光凭借他一个人,就可以解决掉包括我在内的所有巡警。”

为什么迈德杰斯会出现在费都?探长很快就得到了答案。

圣武士施展的真实之眼,让魔法构成的遮眼术消失无踪,在二楼最里间的壁画后,隐藏着一道秘门。

躲在门后的人已经放弃了抵抗,那人大概四十岁,额下蓄着浓密的胡子,面容英俊,有着成熟男人的味道,稍微有些塌陷的鼻子和呈现黄色的皮肤,彰显出他是有着坦丁与马摩尔克双重血统的混血儿,安静坐在椅子上的他,仿佛是一个从小娇生惯养衣食不愁的富贵人,但强健的臂膀、永远挂在嘴角颓废的冷笑与蓝眼睛中偶尔流露的凌厉,又表明他不容小窥的另一面。

这形象很快与莱姆探长的某个记忆对上了号,“伊戈·安德希!”他喊道。

中年男人裂开嘴笑了,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对,我就是伊戈·安德希。”

东方有一句谚语:“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探长觉得这句话灵验极了,伊戈·安德希,坦丁帝国最大的黑帮头子,他所领导的团伙,无恶不做,走私、绑架、谋杀、黑金交易,不算上暗地里的罪行,光凭记载在案的,都足够将他送上十次断头台。

在通缉榜上,他的悬赏金额可是有六个零。

但这位头号通缉犯,一直生活得嚣张惬意,不少垂涎赏金的佣兵团,捕风捉影搜寻着他的踪迹,到最后,反而因不断的暗杀,失去了继续下去的勇气。

刺客大师迈德杰斯,就是深受伊戈倚重的左膀右臂。

最出名的一次暗杀,是在六年前,某位深受推理小说影响,颇有家产的男爵,企图在现实中演绎故事里神勇侦探的英姿,花费了大量金钱与人力,甚至带着私人卫队四处追捕伊戈,于是,某个深夜,梦乡中的伯爵被倘开的窗户吹进的冷风冻醒,当他嘀咕着明明关了窗户,起身准备去合上时,床头柜上并排的事物,让他发出了恐惧到极点的哀嚎。

床头柜上的花瓶不知去向,取而代之的,是睡在枕边的妻子,与隔壁卧室的儿子,被齐颈砍下的人头。

而他的女儿,也在那个夜里消失了。

那悲惨的恐怖之夜过后,男爵疯了,最后,在看护疏忽的情况下,用瓷碗的碎片割断了自己脖子上的大动脉。

“伊戈·安德希。”莱姆探长把这罪恶的名字又呼喊了一遍,“你被捕了,你将待在监狱最底层,等待正义的审判,如果不是这该死的律法条文,我现在就想把你撕成碎片。”

“噢,希望会是个舒适的单间。”伊戈满不在乎地站起来,墙角处,先前被他的身体挡住视线的床,也出现在探长的眼睛里。

床上直躺着一具瘦小的女性尸体,刚死不久,染满鲜血的被单半盖在她的身子上,在胸口处,深深插着一把匕首,从裸露在外的手臂与肩膀上无数新旧不一、相互覆盖的鞭痕来看,这可怜的姑娘曾经在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受到过虐待。

“这妞可是个贵族小姐,男爵家的女儿,想必她不愿让别人知道自己耻辱的命运,所以,我仁慈地给予了她安宁。”伊戈嘴角抿出一道弧线,残忍地微笑着。

“人渣!”碍于法律约束的莱姆探长,真诚地希望圣武士们能就地处决了这恶徒。

圣武士领队得知抓住的并非异端,而是通缉犯人时,他冷淡地说,“莱姆先生,你可以让手下将他送到监狱去,我们去下一个可疑的地方搜索。在渎神的大罪面前,其它渺小的罪恶不值得为此停下脚步。”

“呸!”探长愤怒地吐了口唾沫,他望着伊戈·安德希,恨恨地决定,“当你被送上断头台时,我一定让行刑官换把钝点的斧头,至少这点权利我还有。”

第十三章 谢幕

头号通缉犯被抓获的消息轰动全城。

一夜之间,莱姆探长成了家喻户晓的大明星,老探长在上下班的路上,时常会受到路人尊敬的行礼,甚至大胆点的少女们扑上前来奉送香吻。

被封城令压抑着的费都人,似乎找到了发泄的方法,他们一边加油添醋传颂着探长的神勇,一边高呼,“绞死伊戈·安德希!绞死这个恶棍!”

至于起到重要作用的圣武士们,则被有意地遗忘,“噢,没必要把功劳分给那些带来麻烦的外乡人。”人们都这么想。

没什么比在沉闷的日子里,欣赏一场声势浩大的审判,更能打发光阴的事儿了。

而小道消息中,担任主审官的,将是福兰·弗莱尔,费都最年轻有为的检控官VS最声名狼藉、恶名远扬的罪犯,这明星阵容让全城人的热情高涨。

第一庭的内务官员,开始头疼怎么安排旁听席位了,最大的审判厅只有四百个席位,有门路嚷着要张位子的,得以千为计数单位。

可以预测,在审讯当天,凑热闹的普通市民,会在法庭的门前排成一字长蛇阵。

“瞧瞧,咱们这的上座率比歌剧院还高。如果收门票,那将小发一笔横财。”内务官促狭地想。

流言没有出错。

福兰接到了担当主审官的通知,总法庭长卡门特地为此召开了特别会议,“事实上,都城隍家法庭想将犯人移交到坦丁,但,既然是费都人抓住了罪犯,就应费都人来审判,皇家法庭那些只知道背书的学究们可别想分去属于费都司法的荣誉。虽然弗莱尔检控官是第一次担任主审官,但他历来的表现证明,这小伙子能行。”

带了专门配给他的秘书,福兰丢下了所有的琐事,一头扑进了案卷中。

堆叠起来整整有半人高的文件,福兰越看越惊心,伊戈·安德希简直是个灭绝人性的渣子,关于他的案卷,简直是展现人类残暴与酷刑的文献,光光是凶残还不值得畏惧,他又偏偏是高智商的犯罪天才,建立地下公会、直到现在还无法追查到的走私路线,都是由他亲手建设而成。

当暴力与智慧完美结合在一起时,产生的能量大得可怕。

如果不是他心血来潮地想巡视在费都的秘密产业;如果不是圣武士无法违背的封城;如果不是莱姆探长怀疑的宅邸恰好是伊戈临时的落脚点,这罪人还能继续逍遥法外。

这一连串的巧合,福兰只能视为公正圣徒穆图显灵。

“绝不能让他活下去,我能选择的,就是来结束这罪恶的源头。”福兰发誓。

※※※※

当接到佩姬传来的字条,邀请他晚上去私人沙龙聚聚时,福兰嗅到了危险的气息,他很利索地拒绝了这次邀请。

但在夜班后,刚走出大门,印着金雀花标志的马车停在了他的面前。

“上来。”佩姬命令道,昏暗的光线让福兰看不清这位大小姐的表情,那从车窗透出一半的面容在阴影下如同无生命的雕塑。

“我想没什么好谈的。”福兰说。

“也许我的来意,你已隐约猜测到了,但应该清楚,无论你怎么选择,我要做的事总会去完成,多知道一些总有好处。像鸵鸟般把头埋进沙子,自以为看不见听不到就躲避了危险,连最白痴的猴子都不会这么干。”佩姬推开车门,做了个请上的姿势。

大小姐述说的内容,和福兰直觉到的一样。

“每位豪门家族,都会掌握一些地下势力,来为它们进行无法在光天化日下完成的事情。用血腥和犯罪的手腕来处理某些困难,有时候比明面上的政治更有效。莱因施曼家在黑暗世界颇有影响力,而扶植人之一的名字,既是伊戈·安德希。”

“这不可能,他犯罪的证据确凿到连文盲都能判罚死刑,而且,公众都在关注这起案子,玩不得虚假。”福兰劝告自己忍耐,他试着说服将美德视为玩具的佩姬。

“这也是我企图把安德希移交到坦丁皇家法庭的原因,都城人对这案子没有过多的兴趣,而法庭,又是莱因施曼家打造的风筝,看似高高在上,主人的扯线就能令它偏往任何方向。”佩姬冷笑,“实际上,让安德希免于死刑太理想化了,声誉这东西虽然无聊,但粉饰干净点总让人舒服。在皇家法庭,结局依然是判处死罪。”

“有什么意义?”

佩姬昂了昂头,“被送上绞刑架的将是另一个体格外貌相近的倒霉蛋,监狱和郐子手都有金雀花的人,完成这点比费都容易多了,莱因施曼家强大荣耀,但并不能将光芒照耀到每座城市的每一处角落。”

福兰望着车厢,“请停车。”他请求。

“别这么固执,我是给你机会,男人总盼着出人头地,试想下,福兰·弗莱尔男爵,比爵士的名头响亮多了。”

沉默良久,福兰疲倦地笑了笑,那笑容仿佛让这个二十七岁的年轻人苍老了十岁,“请不要再玩弄我了,女士。香蕉再可口,猴子也有选择吃还是不吃的权利。”

等福兰刚迈下马车,佩姬喊住他,“很奇怪,以往你再怎么不乐意,最后总会答应。提醒你一句,以前很多事都是我私人的拜托,但这次,我是传达莱因施曼的意志,你明白我的意思。”

“不同,以前,大人物之间狗咬狗的勾当,无论判罚倾向何方,叼到骨头的,都只是分食着公正的恶犬。”福兰发泄似地说,“你们在这世道上得到的已经够多了,至少,我要留下点微不足道的东西,来证明天地间不朽的事物。”

路灯下,检控官单薄的背影越拖越长,佩姬烦躁地跺着脚,她突然想起了那盆狗肉。

很可惜,机会不会再赊施给不知好歹的猴子。她想。

※※※※

开庭的那日,人们的话题全是这场律法与邪恶的对决,四百个听证位座无虚席,更多得不到位置的,只能挤在法庭门前,拥挤的人潮,聒噪的声响,让人觉得宽阔的广场似乎在一夜间变得狭小了。

从清晨开始,广场上就水泄不通,为了能更靠近大门一些,市民们宁愿站上四个小时。

为了体恤大众,法庭特地在广场上设立了跑腿的小差,这些嗓门洪亮肺活量惊人的传讯者,将不时把审判厅内的情景与对话,高声描绘给无缘目睹的市民。

十时许,期待已经的司法版歌剧,终于要上演了。报幕员,不,传讯人高叫着,“审判即将开始,主审官、法官与律师都已进场,代表正义的是我们不败的圣福兰,噢,居然有律师会为恶棍辩护,这些掉进钱眼的东西简直没良心。”他知道大家的喜好,对检控官不遗余力地赞美,而对与犯人有关的一切,则尽可能的羞辱。

“对,没良心!没良心!”所有人合道。

“等会在刑场上,才是真正的狂欢,大家说,是绞刑架好还是断头台好?”

人们立即分成了两派,赞同绞刑架的说这样才能给罪犯痛苦,满意断头台的反驳说只有血的红色才是正义的战袍。

分歧很快融合成一股意志,“给他死!”这呼喊震耳欲聋。

钟点庄重地敲响了,审判开始,一瞬间,整个广场鸦雀无声,人们陷入了严肃的沉默中。

“嗨,完美的开场演说,圣福兰列举了四十九条罪状,条条都惊心肉跳,律师几乎无法反驳。”

“给他死!给他死!”严肃一扫而空,狂热的呼喊再度响起。

传讯人再度从法庭跑出来,高举着双拳,“控方开始传召证人了,给魔鬼安德希致命一击吧。”

几千只手学着举了起来,欢乐地挥舞着拳头。

“不,证人改变口供了!天啊,到底发生了什么?”另一个传讯人匆匆跑进人群里,他跳上喷水池,叫道,“不过别担心,圣福兰能应付。”

起先所有人对这点小变故并不在意,但坏消息一个接一个传了出来。

“控方连续传召了七位证人,每个人都背叛了!”

“律师开始出击了,他宣称法庭所有的指控都是不合理的。”

“天,法庭提供的文书,居然有漏页,这样又一桩指控被推翻了。”

“不可能,连主审官也背叛了,律师出示了福兰·弗莱尔的帐户,该死,那帐户在审判前日,存入了三十万金币,他出卖了正义!他出卖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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