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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带着个宇宙-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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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下山去,非要等那里的紫晶积累到不堪重负的时候才会滚下山去。

或许那些高级佣兵找到的便是这种自然滚下的晶体了。

吴用试着传送了一块紫晶到自己的手中,细细观看,这是一种比钻石还漂亮的晶体,自然地呈现多面体的形状,散发着一种瑰丽的紫色光芒。

这种晶石的密度估计极高,因为拳头大的一块就有好几斤。具体有多重?吴用当然不知道,这只是他的估计。

“好宝贝!好漂亮的宝贝!”他一脸惊喜,不停地赞叹。

既然紫晶山的上部没有飓风,他决定要去那里查探一番,估计一下到底有多少数量的紫晶,以便好安排他在丰登星上的追美大事。

闪身来到山顶,发现山顶并不是没有风,而是风不太猛烈,只是将他的头发吹得往后飞舞,并不能吹动他的身躯。

从莲花宇宙中来观看,这个山顶很是细小,但现身处其上,却并不是这么回事,山顶至少也有几千个平方,全是白色的石头构成,没有泥土,自然是不能长出哪怕那么一棵小草来。

往下细看,山体表面当然是凹凸不平,但粗略来讲,几乎就是以一条斜线往下,直通山体中部,然后斜线改变了角度,也就看不到下面山体的情形。

看不到下面的山体,却是能感受到那猛烈到极致的飓风,发出的呼啸之声惊天动地,震耳欲聋。

紫晶并不遍地皆是,只有山腰圆盘之处才是这种情况,在山顶表面也只有大概一平方米才有一块紫晶,至于山体里面是什么样的分布状况就不得而知。

“或许山体中的紫晶更多!”吴用在心中猜测。但他并不需要去开采,只要将山腰圆环处的紫晶收取完毕就不计其数了。

所以他开始喜滋滋地往幸福洞中传送紫晶,只见山腰圆盘上的紫晶接二连三地凭空消失,速度很快,但山实在是太大,可不是一时半刻就能传送完毕的。

“差不多了,还是下次再取吧,还有四名高级佣兵在房门外守着呢。”吴用不停地传送了近一个小时,感觉有点累,决定收工离去。

正要闪身离开,突然瞅到在一边的山腰偏上的地方有一个小小的洞口,虽然不大,但估计还是能容一人通过。

吴用远眺一会,暗忖:“紫晶很是贵重,外面虽然多,但也会有用完的那一天,这个山洞或许通到了山体深处,去查探一番看看。”

他毫不耽搁,即刻辗转着将自己传送到山洞口,开始踏步进入。

这个洞口真不大,两米来高,宽不到一米,山洞一直弯弯曲曲斜斜往下延伸,渐渐没入了山体深处,开始一段紫晶稀少,但越深紫晶就越多,密密麻麻地镶嵌在洞壁上,将山洞映照成一片瑰丽的紫色。

这个洞越来越宽阔,而且极深。

吴用是用箭一般的速度跑步前进,花了一个多时辰,才到达一个广阔的大厅,山洞才到了尽头。

这里估计已经到了小岛的深处,或许比海平面还低也不一定。

第一卷 不鸣则已 第四十三章 紫晶洞(冲榜求票)

这个洞厅确实广阔,至少超过三千个平方米。

洞厅是一个紫晶的海洋,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后后的洞壁上都镶嵌着密密麻麻的紫晶。

在厅的中央还有一个由一整快紫晶构成的平台,凸出地面一米多高,闪烁着强烈的璀璨光芒,如同一团紫色的火焰,在熊熊燃烧着。

走近细观,可以发现平台的表面四周有一道突起的壁,宽和高都大约五寸,将平台规则地圈在其中,在一头还有一个长方体的紫晶块,微微向下凹成一个弧形,其它地方就平滑如镜。

如果联想丰富,自然可以想到这是一张地球上面的床,就连枕头都具备了的,只是没有腿罢了。

“一张紫晶床?紫晶不是一颗一颗的吗?怎么会有一整块的紫晶了?”吴用走近,心中极为惊讶,“这么大的一张紫晶床,应该是无价之宝!我发财了!”

他眉开眼笑地围着平台转了一圈,发现还真是一张床!

“既然是床,必然就是用来睡觉的,或许还有特别的功用,要不就一定会舒服无比,春梦连连。”吴用嘀咕着,飞身而上,在紫晶床上躺下,感受睡在上面的快乐,不一会他就皱起了眉头,这床并不舒服,硬硬的,还有一股彻骨的冰凉,似乎比冰霜还要冷!

他只坚持了片刻,就冻得全身打哆嗦,尤其是和枕头接触的后脑,更是麻木一片。他大惊失色,如同兔子一般地一纵而起,跳下床来。

“绣花枕头一肚草!这不是能睡人的床,而是可以冻死人的冰棺!”吴用傻笑着骂骂咧咧地走了开去,在大厅四处巡视,全部转了一圈后,发现没有什么特别的,洞壁上除了紫晶还是紫晶,没有任何其它值得注意的地方。

“以后这里就是我一个人的天地了,就叫紫晶洞吧!”吴用喜滋滋地给这个洞赐名了。

他对紫晶洞极为满意,不提这数之不尽能给他带来天价财富的紫晶,就凭它的宽阔以及几乎无人可以进入的隐秘性就让他心花怒放了。

在以前,虽然他随身带着两个宇宙,但还只找到一个安全的幸福洞,来回传送很是麻烦,有被人发现他的秘密的可能,现在这个和幸福洞不在同一个宇宙中的紫晶洞却弥补了这个缺陷,完全可以作为传送的中转站,还能作为一个个人基地来使用。

“呵呵,看来还要张豪放买一些物品来,将这里布置成一个家,中午休息时间可以在这里睡个午觉。”吴用在心中打起了如意算盘。

在学校中午休息的时间有一个半钟,吴用平日里都是在教室中和同学们闲聊,要不就是在课桌上眯一下眼睛。现在有这样的一个好地方,不能不利用起来。

其实,他也可以去幸福洞中休息,但师傅已经在那里修炼,师傅由于年纪大,进度慢,也就抓紧了一分一秒,他可不想去打扰他片刻。

吴用初步将紫晶洞规划了一番,便用一个塑料袋装了十块紫晶,然后碾转将自己传送到两美女佣兵的房间。

房间还是离去前的状态,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声音。

吴用打开门来,见四人还标枪一般地站在门口,没有任何的不耐烦。

他心中很满意,笑道:“都进来吧。”

待四人全部进入后,吴用的面色变得严肃起来,郑重地说道:“我很忙,现在给你们安排任务,这个任务很重要。”

“主人请说,我们保证完成任务。”四人齐声答应。

“这个袋子中有十块紫晶,你们拿去将之销售,尽量卖最高的价格,而且要在三天之内搞定,你们也知道,三天之后我要雇用一百名高级佣兵,需要钱。”吴用扬扬手中的袋子说道,“还有,你们最好能找到一个销售紫晶的渠道,因为以后还有一些紫晶要卖。”

四人愕然,他们本来以为是什么危险的生死任务,没有想到竟然是要他们销售紫晶,简直轻松到了极点,让他们心花怒放的是,他们为之效劳的主人明显是一个财大气粗的超级富豪,出手就是十块紫晶,这是多么大的手笔?

不过,袋中真有价值几亿的十块紫晶吗?

难以置信啊!

要知道,紫晶比什么都珍贵,而且还是消耗品,高手将之握在手中修炼一年就可以消耗完一块,所以市面上几乎是没有紫晶在流通。

“好的,我们一定能轻松完成任务。”常顺首先清醒过来,他有预感,袋中真有十块紫晶,公子也并不是骗人,所以他代表众人答应下来。

“嗯,常顺,你就做一百名佣兵的队长把,现在这十块紫晶就交给你保管,然后尽快销售出手。”吴用见常顺老成,又灵活多智,便赋予他重任。

他并不担心他们吞掉这十块紫晶,因为他们都是佣兵工会的人,有档案有记录,几乎没有逃离的机会。而且即便他们吞掉逃脱,他也不会在乎。

确实,有一座山的紫晶,自然是财大气粗,损失十块也就是九牛一毛罢了。

常顺一脸激动,大声答应:“谢谢公子的信任,我保证不辜负公子的期望。”

“好,我还有事,现在就要离开,三天后在佣兵工会相见。”吴用站起身,举步就往外走,走到门口又转身说道,“对了,如果你们时间上有富余,便买一座大的山庄,以及大片的土地,以后那里就是我们的住处以及训练的地方。”

“好的,公子,你独自一人,只怕不方便,让玫瑰和雪莲同你一起随行吧?销售紫晶和购买山庄的事情我和鼓上蚤就可以完成了。”常顺关心地说道。

闻言,玫瑰和雪莲那美丽的大眼睛中射出亦羞亦喜的光芒,定格在吴用的面上,表达出了她们期盼的心情。

被这样两名一摸一样的双胞胎美女这样注视,吴用只觉无比自豪,暗忖如果将她们两人一起娶过来,一起洞房花烛,那必将是人生中最大的享受。

但现在还没有这个条件,也不能带她们走,因为他是要回地球,岂能将她们带到地球上去?

“不了,你们一起去办事吧,我走了。”吴用忍痛割爱,举步走出了房间。

玫瑰和莲花黯然,但她们很快就高兴起来,热切地看向常顺手中的那个袋子,玫瑰首先忍不住心中的好奇,问道:“常大哥,打开看看其中的紫晶,好不好?”

“嗯。”常顺点头答应了。其实他也同样想证实袋子中是不是真有十块紫晶。

几人围上前来,袋子被打开了。

十块拳头大的紫晶被一一拿出,摆在桌子上,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第一卷 不鸣则已 第四十四章 闻风而来(冲榜求票)

真有十快紫晶!

四人都倒抽一口凉气,不一会就全部脸上露出了喜色,兴奋得不知如何是好了。

现在他们终于放下心来,今天的事情是真的,他们真是被人雇佣了,而且还是终生雇佣!

最让他们高兴和自豪的便是主人乃真正的富豪!是财大气粗可以一口气终生雇佣一百名高级佣兵的富豪!

主人能不是富豪吗?

算算看,这十块紫晶就至少能够卖得三亿左右的丰登币,可以雇佣一百名高级佣兵三十年时间,而且主人还吩咐他们去联络一个销售紫晶的渠道,可见他手中的紫晶数量还有不少。

对他们来说,在越富有的主人手下做事,日子就越好过;如果主人拮据或者突然破产了,他们也要跟着倒霉!

所以他们都眼睛中冒出了夺目的光彩,有自豪有激动有对今后美好生活的期盼。

常顺并没有迷失在十块紫晶的夺目光彩之中,欣赏一会便将十块紫晶收进袋中,又从房间中找出一个包裹,将袋子放入其中,然后将包裹紧紧地捆绑在他的胸前,然后严肃地说道:“十块紫晶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我们要小心谨慎,现在出发,去玄武城的最大拍卖行,将紫晶拍卖,尽快完成主人交给我们的任务。”

“是!队长。”三人严肃地答应。

在丰登星,一队佣兵中的队长拥有绝对的权威,因为队长都是经验丰富多谋善断之人,他的决策一般都是最佳的方案,也是无数次出生入死经验的总结。

如果有人不服从队长的管束,队长便会让其即刻离队,以便保证一队佣兵一直是一个整体,从而减少危险顺利完成任务。

常顺有趋吉避凶的预感奇能,是天生做队长的人才,十几年来,他当过无数次队长,完成了无数次危险的任务。

所以,常顺被吴用指派为队长,他们三人都很服气,而且是心服口服。

三人将常顺拱卫在中心,一起走出佣兵工会,往一处拍卖行而去。

他们确实很能干,只用了三天的时间,不但拍卖了十块紫晶,卖得三亿多丰登币,又去买下一处大得离谱的山庄与几千亩土地,安排好一切便匆匆忙忙地赶往佣兵工会,去迎接吴用的到来。

踏入佣兵工会之后,他们都吓了一大跳!

这里人太多,可以说是人的山,人的海,摩肩接踵,水泄不通。其实,这三天来,玄武城的佣兵工会就已经人满为患。不管是高级佣兵区域,还是普通佣兵的大厅,全挤满了佣兵。

而人最多的并不是这两个大厅,而是佣兵工会的后院。

这个后院不算太大,但也可以容纳至少两万人,现在这里虽然还没有站满,但也有好几千人了。

所有的佣兵都身背各种各样的武器,神情激动,眼睛中全是期盼的光芒。

是的,他们期盼,期盼被选为终生被雇佣的佣兵。

但要达成这个心愿可不容易,因为需要的高级佣兵只有一百名,而且还有四名是确定了,也就是说只剩下了九十六个名额。

而竞争这九十六个名额的佣兵就多得恐怖,至少也有好几万人!本来玄武城的佣兵工会也就只有五百来名高级佣兵,但不知怎么回事,有贵族富豪要在玄武佣兵工会终生雇佣一百名高级佣兵的消息如同长出了翅膀,三天便传遍了丰登星的各大城市。

如此的好事,岂有人不心动的?

所以无数自负身手不凡的高级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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