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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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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匠听闻此言,大吃一惊:“程少爷,这还丑?哪儿丑您指出来,我给他再修修。”

大少爷不耐烦的一挥手:“没你的事儿!”

随即他伸手一指小鹿的鼻尖,欢天喜地的又道:“丑死了!”

小鹿把双手分别撂在了椅子扶手上,不害羞也不反驳。微微的歪着脑袋又去照了镜子,一年多没见着自己了,纵然是丑,他也想多看几眼。

小鹿不知道大少爷会怎样发落自己,只知道干爹快回来了,而大少爷几次三番的嘱咐他,不许他向程廷礼告状。

小鹿乖乖答应了,除夕之前见了程廷礼的面,他果然是一句话也没有多说。倒是程廷礼格外的打量了小鹿,然后发出疑问:“这孩子怎么变得呆头呆脑?原来不是挺活泼的?”

大少爷抢着笑道:“他跟我赌气呢,前几天我俩又……又闹别扭了。”

程廷礼听闻此言,哭笑不得:“孩子啊,你俩过完年一个十六,一个二十,这么大了,还闹别扭?再闹的话,你俩给我分开,一个留北京,一个跟我去保定!”

大少爷听了这话,立刻抓住了小鹿的手:“别,我俩再也不闹了。”

小鹿任他握着自己的手,自己不肯说话。及至他们离了程廷礼的屋子,小鹿一言不发的,硬把手抽了出来。

大少爷转而抬手揽住了他的肩膀:“还记恨我?”

小鹿望着满地的残雪,开口问道:“以后,咱俩怎么办?”

大少爷笑出了一团白色雾气——以后他俩怎么办,他也不知道。小鹿死活不肯同他相好,而他对待小鹿,又不肯霸王硬上弓。

他心里清楚,对待小鹿,他打了骂了都没事,唯独有一道界线,不能破。他可以欺负小鹿,但是不能蹂躏小鹿。欺负和蹂躏,不是一回事。

他和小鹿之间,他自己想着,是只可以有洞房花烛、不可以有月黑风高的。小鹿小,不懂事,他可以等,没关系。十六岁不懂,十七岁总要懂了;十七岁还不懂,十八岁一定能懂了。

大少爷在等,小鹿也在等。大少爷目标明确,在等着小鹿长大;小鹿则是茫茫然的,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什么都不知道,只是感觉事情没完,大戏一定还在后头,只不知那戏是悲是喜。

两个人一起等,一等就是两年。

这两年里,虽然没有锁链束缚着小鹿,但小鹿无需看管,很少出门。偶尔出去逛了几次之后,他发现自己的行踪全被大少爷掌握着,就干脆哪儿也不去了。

至于余翰文,他也没有去联系,当然是因为无颜相见。况且若是见了面,余翰文问起他上一年的情形,他也不好回答。程家毕竟还是他的家,尽管那一年的禁锢几乎逼疯了他,但他还是感觉家丑不能外扬。

余翰文不要了,学业也不提了。小鹿沉默的活,后来回首往昔,也不知道这两年是怎么过来的——一点正事也没有做,就单是活着。

同时,也要提防着大少爷。大少爷没对他用过强,但是动手动脚的,也不老实。两人本是一张床从小睡到大的,小鹿一直把大少爷的手臂当成枕头,两个人亲得宛如一个人,可是现在,小鹿忽然感觉大少爷的一切都不可忍受了。大少爷时常会隔着衣服抚摸他,摸得他周身僵硬,因为自认是个男子,不该受另一个男子的狎弄。

他想黄花大姑娘也不会比自己活得更紧张胆怯。而且黄花大姑娘本来就该是矜持的、怕人说怕人瞧的;可自己一个十八岁的小伙子,怎么也活成了个大姑娘?天气热的时候他也不敢打赤膊,不是他的肉多金贵,是他一旦敢露肉,大少爷就敢看画似的盯着他长看。

于是小鹿就希望自己快点长,长成个虎背熊腰的彪形大汉。他虽然不出门没见识,可据他所知,当兔子的小子们都是婀娜清秀、不辨男女的品种,而大少爷生得高大,差一点就也是个虎背熊腰。一个虎背熊腰,应该不会再爱上另一个虎背熊腰。

小鹿想长,也的确是真在长。前几年他长得慢,怎么拔节也还是少年的面貌和身量,到了他十八岁这一年的春天,他那一身骨架子忽然结实了起来,上嘴唇也生出了一层淡淡的青色茸毛。

小鹿找来一把剃刀,每隔几天就涂上一脸肥皂泡沫,虚张声势的刮胡子。大少爷也刮胡子,刀锋掠过下巴,会刮出嚓嚓的声响。他的茸毛还细软着,刮不出声音来,但是总比没有强。刮完胡子洗完脸,小鹿照镜子,看不出自己到底有多丑,单是心里暗暗的快乐。

小鹿快乐了,大少爷也很快乐,因为他老子终于还阳回春,又掌权了。

二十二岁的大少爷,已经很明白了事理,甚至成了程廷礼的驻平总代表。军务他不管,他只管交际。他生得英俊,性情也开朗活泼,又是吃喝玩乐的行家,因为是程廷礼的亲儿子,所以替他老子出面应酬之时,也比一般的人更有分量。

☆、第三十一章

在这一年的四月份,程家迎来了喜讯。

前几年的兵荒马乱改朝换代,成全了个在夹缝中求生存的程廷礼。程廷礼手下的兵马有限——也不只是兵马,他带了半辈子兵,一直是处处都有限,开疆辟土的功绩丝毫没有,好在他这“有限”也是有限的,没功绩,也没大纰漏,一路拆了东墙补西墙的过下来,他不但没把他的队伍带散,而且大大的聚拢了一笔财富,既可以供着他自己挥金如土花天酒地,也能把北平城里的独生儿子养成花花阔少。

在南京政府发动的北伐战争之中,程廷礼为了保存实力,练出了一手做墙头草的好功夫。去年南北打成一团乱麻,他在枪林弹雨之中施展绝技,今日投张明日靠李,一共也不知道换了多少个东家,结果最后他浑水摸鱼,竟是趁机抢了个察哈尔省的省主席来做,比先前还要得意威风。

他的队伍早就驻扎进了察哈尔的省会张家口,他也亲自在那里料理了许久事务,最后感觉“天下已定”了,他才沾沾自喜的启程回了北平。北平城里除了他那个充作全权代表的独生儿子之外,再没有谁能勾他的魂魄。至于小鹿——他愿意对这孩子疼一疼逗一逗,心里也存了一点邪念,但还没邪到要对着孩子下手的地步。

程廷礼总不回家,如今终于回来了,第一眼看到小鹿,竟是吓了一跳:“哟!”

“哟”完之后,他围着小鹿转了一圈:“臭小子,什么时候长得这么大了?”

小鹿做西装打扮,上身是白色衬衫外面套了青缎子马甲,天气热,他没打领结,衬衫领口的第一个扣子也没有系。对着程廷礼笑了一下,他声音很低的答道:“干爹,您都一年多没见着我了。”

程廷礼停在小鹿身边,和他比了比身量,结果发现小鹿在这一年里长了半头,再窜一窜,就要和自己齐平了。自己再暗暗算了算岁数,他不由得点头慨叹道:“可不是,十八岁了,大小伙子了。”

然后他移开目光,没敢再看小鹿。小鹿长得和鹿副官太像了,鹿副官死了十五年,他还没忘鹿副官的模样。先前小鹿小,是个孩子,倒也罢了;可是小鹿现在已经满了十八岁,十八岁的小鹿,活脱又是一个鹿副官。

程廷礼本来还想和小鹿多聊几句,但现在不能聊了,因为没法正视小鹿的眼睛。他忽然忙了起来,忽然有了无数的老朋友大人物要去拜访,忙得坐不稳站不住,非得立刻从小鹿身边走开不可。

他忙,大少爷自然也跟着上了发条。老子升了官,儿子当然是高兴的。父子两个上午出门,直到了午夜才回来。

大少爷白天走的时候欢天喜地,回的时候却是打狗骂鸡,因为在今天的晚宴上喝多了酒,肠胃里热烘烘的一直饱胀难受,头也疼痛,偏又呕吐不出,不能缓解。院子里的仆人们等到前半夜,以为大少爷必定是彻夜不归了,便各自偷懒,溜了个无影无踪。于是当大少爷弯腰站在院子里干呕之时,迎出来的就只有一个小鹿。

大少爷没吐出什么来,但是声势浩大,嗷嗷的作呕,仿佛要把肠胃从嗓子眼里翻出来。小鹿一手扶了他的胳膊,一手拍打他的后背。大少爷不领情,反倒含糊不清的摇晃着骂了起来:“滚一边儿去,你拍我干什么?我要喝水,给我拿水!”

小鹿没说什么,转身回屋给大少爷端出了一大杯凉开水。大少爷接过杯子一饮而尽,肚中瞬时增加了存货,沉甸甸的更难受了。

随手把瓷杯子往青砖地面上一扔,他把瓷杯子摔了个粉碎。紧接着蹲下来垂了头,他一口一口的干咽唾沫,又痛苦的哼哼唧唧。小鹿看他难受成了这样,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索性把一只手插在了他的腋下,拼了命的要把他拽起来。

大少爷是沉重的,如今醉透了,东倒西歪,更像是要散架子一般,重得不可收拾。小鹿好容易把他向上拽起了一半,不料他忽然一伸脖子一张嘴,“哇”的一声吐了出来。一边吐,他一边打着激灵晃脑袋,小鹿躲闪不及,被他喷了半条裤腿的秽物。

对待这样烂醉如泥而又脾气不小的大少爷,小鹿真是无计可施,只能捏着鼻子由着他吐。及至他吐干净了,小鹿又使出拼命的力气,硬把他拖进了卧室里去。撕撕扯扯的给他扒了衣裤,小鹿也把自己的脏裤子脏皮鞋脱了。横竖现在天气不冷,他穿着裤衩来回跑,也不至于冻出病来。

扶着大少爷喝水漱了口,小鹿又拧来一把热毛巾,弯腰要给大少爷擦一擦脸。方才那一场呕吐并没能醒了大少爷的酒,大少爷半闭着眼睛,先是含含糊糊的说话,说着说着,他半睁了眼睛往上看,看了片刻,他硬着舌头唤道:“小鹿……”

小鹿放下毛巾,一手托着他的后脑勺,一手给他正了正枕头,同时说道:“睡吧。”

他的相貌很美,声音却是粗哑,几乎带了沧桑意味。展开棉被给大少爷盖上了,他低头掖了掖大少爷肩膀上的棉被角,又说了一遍:“睡吧!”

大少爷眨巴眨巴眼睛,刚刚狠吐过一场,他脸是红的,眼睛更红:“小鹿,你上哪儿去?”

小鹿直起腰,抄起毛巾答道:“我也要回屋睡觉了,再不睡,天都要亮了。”

大少爷恍恍惚惚的见他要走,连忙起身一把抓住了他的手:“小鹿,你等等,我想你了,你坐下来,咱俩说说话儿!”

小鹿见他面红耳赤酒气冲天,实在不是个体面模样,就挣扎着要往外抽手:“有话明天说,现在我困了。”

大少爷一跃而起——动作太快了,他的思想跟不上他的身体,行动之际简直感觉自己是在腾云驾雾。饿虎扑食一般,他不由分说的把小鹿拉扯回了床边,这回离得近了,他发现小鹿没穿长裤,两条笔直的白腿齐根划出,上身也只套了一件松松垮垮的衬衫。下意识的伸手在那光腿上摸了一把,一把之后,那手就像疯了一般,收不回来了。

☆、第三十二章

小鹿万没想到他会在这个时候发疯,登时心里燃了怒火。推着大少爷的肩膀向下一压,他单膝跪在床上,把大少爷硬摁了住,同时压低声音吼道:“你醉了就睡!别借酒装疯的跟我来这一套!”

大少爷气喘吁吁的向上看着他,耳朵里嗡嗡的轰鸣,只见他的嘴唇在动,他说了什么,却是全然听不清楚,也无意去听清楚。从棉被里缓缓伸出了两条腿,他骤然抬腿夹住了小鹿的腰,随即一个翻身,强行把小鹿卷到了床上。伸手一拍床头墙壁上的电灯开关,屋子里立时黑了,大少爷搂着小鹿亲了一口,亲过一口之后就发现这感觉真是好,到底是怎么个好法,他说不清楚,反正就是好,妙不可言。

小鹿长大了,衬衫领口里扑出了肌肤气味,没用香水也没用香皂,就纯粹只是肉体的味道。这点味道让大少爷昏昏然的要癫狂。两年了,他一直是克制着,等待着,本来还可以继续再等一等,可是此时此刻,他的手脚已经不听了指挥,他的理智也要被酒精融化殆尽。堵住小鹿的嘴唇狠狠吮吸了一口,他随即销魂的呻吟了一声,然后像尝到了甜头一般,又把舌头伸进了对方的口中。

小鹿方才是猝不及防,糊里糊涂的受了偷袭。此刻他反应过来了,当即怒发冲冠的做了回击。噙住口中的舌头,他一口咬了下去。

他没使出全力,怕真咬坏了大少爷,但也足以让大少爷疼出一声哀鸣。慌忙抬头躲开了小鹿的嘴唇,大少爷摸黑啐出了一口血水。小鹿趁机狠推了他一把,企图顺势逃下床去。大少爷察觉到了,当即像捞活鱼一般满床的抓他按他。

热气呼出来,口水咽下去,大床上闹开了锅,大少爷和小鹿不知不觉的打成了一团。两人都不大吭声,然而下手很狠,也许是因为心里全都压着一股子火气,嘴上不说,其实一直怀着恨。如今终于有了个摸黑开打的机会,他们心照不宣的,开始一起行凶——不是闹着玩,是真打。一言不发,往死里打。

小鹿骑到了大少爷身上,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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