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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成-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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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措低下头去,良久他转过身来,厨房里并没有开灯,黑漆漆的一片,只能看见方牧的一个大致轮廓,但方措感激这片黑暗,做了他的保护色,他用尽力气,使自己的声音显得平稳可惜,“方牧,你别走行吗?”他吸了吸鼻子,接着说,“我想过了,我不结婚,也不离开,就一直陪着你,咱们一块儿,好好过日子,行吗?”

方牧一愣,他想不出方措小小年纪的怎么会有这样沧桑的想法?先别说方牧,方措现在才十八岁,大好的年华,大好的前途正等着他。方牧知道方措从小的经历,让他抓着自己的这一点温暖就跟抓住生命稻草似的,但他以后还真能不结婚?不过是小孩子一时意气,所以他也只是笑骂一句,“放屁!”

第二十六章

吱一声;黑色奥迪急急地停在院子门口;老五来不及锁车门;急惊风似的从车上滚下来,因为太急了;进门的时候;被门槛绊了一下,差点给摔了个大马趴。前面传来一道凉凉的声音;充满戏谑;“哟,这么大的礼啊;怪不好意思的,平身吧。”

老五抬头一看;可不就是方牧那牲口,坐在屋檐下,他家那只已经成精的狗蹲在他旁边,伸着舌头一脸傻像地看着自己。

老五满心满怀的那点子的担忧惊喜瞬间被浇熄,取而代之的是一口气憋在胸口不上不下,恨不得拿臭鸡蛋烂菜叶往他脸上招呼,走得近了,就看见下午灿烂的阳光下,方牧笑得没心没肺,他并未老去,还是一样的英俊,漠北朔风一样,神秘又凌厉,但无法掩盖那种风霜感,那种感觉,就像当初时隔五年,他初见归来的方牧一样。

他忍不住烟圈一红,赶紧低头掩饰,怒骂道,“操,滚你丫的,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方牧嘻嘻一笑,并未在意。老五收敛了脸上的嬉笑怒骂,拎了拎裤腿,也不管身上那几万块钱一套的西装了,就学着方牧的样子坐在屋檐下,摸出一包烟,分给方牧一根,给两人都点上了。

“事情都办完了吧?”老五抽了口烟,缓缓吐出烟圈,问道。

方牧点点头,“算是吧。”但神色间并未见开心舒朗。

“那……这回不走了吧?”

“说不好。”

方牧的语气淡淡,老五却狠狠地皱起了眉,有心想说点什么,但因为知道方牧那唯我独尊的狗脾气,一旦决定的事儿,谁也别想改变,只好将劝他留下的话又咽回去了,转而说起其他,“你还不知道吧,你家方措,把这房子给买下来了。”

方牧一愣,回头看看木头都开裂的房子,露出荒谬的表情,“他脑子被屎糊了,这破房子有什么好稀罕的,准备打一辈子光棍儿啊,要买房也不晓得挑个好点儿的,你也不拦着他点——”

老五恨铁不成钢地看了方牧一眼,“你嘴巴不那么缺德能死吗?他买这房子还不是为了你,怕你找不回来了呗,房产证上写的都是你的名字,以后我丫头要有他一半孝顺,我死也瞑目了。”

方牧不以为意,“我是哑巴了还是瘸腿了,找不着地儿不会问吗?”

老五懒得跟他理论,骂一句,“狗脾气。”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尘,“今儿上我家吃饭去,你还没见过我家丫头呢,别说,跟我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才俩月,哎哟,一拳打在她老子脸上,那个劲儿哟。”老五说起自己的女儿,眉开眼笑,一副有女万事足的模样。

方牧也为老五高兴,可惜嘴巴不饶人,“像你?那完了,估计得从现在开始攒嫁妆了,亏得你现在还有俩糟钱,不然侄女儿能恨死你。”

老五脸一板,“能说人话不,咱还能不能愉快地玩耍了?”

方牧哈哈一笑,眉目全舒展开来,少了几分初见时的阴郁。老五扯着他起来,“走走,顺便也见见你嫂子,她也想见见你呢。”

方牧脸上笑着,心里不以为意,他又不是没见过陈丽,况且他离开前两人还有那么点不愉快,陈丽不定也不怎么愿意见他呢。但这话不能跟老五讲,多大点事儿啊,多年的兄弟了,为个女人翻脸,不值当,于是也就跟着老五上了车。

车经过市区新建的购物大厦,方牧进去买了个金的生肖吊坠,当是给未曾谋面的侄女的见面礼,老五也不拦着。三年了,老五原来的高层公寓早换了独栋别墅,就在市里有名的高级住宅区,车子一路畅行无阻地开到一栋蓝色别墅的门口。

门口站着个微微丰腴的女人,穿着家居服,倒不是长得特别惊艳的那种,就是笑起来蛮温婉的样子,特别有贤妻良母的范儿。

方牧一愣,斜眼瞧老五,压低声音道,“我操,陈丽跑韩国整容去了?”

老五回头瞪他一眼,“谁他妈告诉你这是陈丽?”顿了顿又提醒一句,“别在她面前提陈丽啊,不然我跟你急!”

方牧有点回不过来神,就见老五三步并作两步走到那女人面前,“今天女儿哭得厉不厉害?”又回头介绍方牧,“这我一兄弟,方牧,常跟你提起的。”

就见他那女人朝方牧微微一笑,“快进来,饭菜已经准备好了。”

饭菜很丰盛,女人话不多,恰到好处的几句既不让人觉得受了冷落,又不会让人觉得插在两兄弟之间令人厌烦。女人先吃完,抱歉了一句,上楼照顾孩子去了,把空间留给两个男人。

方牧憋了一晚上的话终于有了渠道发泄,“行啊,孙老五,先头你还对人家陈丽一副深情不悔,立誓做痴情种子的模样,这一转眼,就娶了别人,连娃都生好了!”

老五的脸色一黯,往自己杯中倒满了酒,闷头喝了几口,也不吱声。

方牧瞧他这个样子,也不敢调笑了,“怎么回事儿啊?”

老五摇摇头,不欲深谈的样子,“没怎么,就掰了呗。”

方牧说不出话,闷头喝酒,反而是老五放开了心绪,豁达道,“也没什么,人嘛总是在变,既然大家已经不合适在一块儿,成天的吵倒把从前的那些情分都吵没了,倒不如好聚好散。”

方牧没说什么,只是拿起酒瓶往他杯中添了点酒,又给自己满上,碰了碰杯,一口饮了。

离开的时候已经挺晚了,老五喝多了,直接摊在沙发上起不来了,粗着嗓子,直着舌头,一句话颠来倒去地说也说不明白,知道方牧要走,死活起来要送他,按都按不住。

勉强送到门口,方牧实在看不下去他那挫样,挥挥手,“行了,你可以跪安了。”又朝老五老婆点点头,转身走了,走出一段不远的距离,就听见后面的老五哗啦一下吐了,转头一看,老五那孙子面朝着花坛正摧残那花花草草,女人一手费力地支着他,一手轻柔地拍着他的背,阳台柔和的壁灯灯光倾泻下来,那一种家常的温暖令方牧一时有点儿动容,大约是也喝多了。

初秋的夜晚,月明星稀,晚风带着凉意,方牧插着兜慢慢地走回家去,远远的,就看见路灯光下,自己家院门口,原本应该在学校的方措坐在门口,影子被拉得瘦瘦长长的,方牧不知怎么,心里一动,再出声,语气里已带了自己也没察觉的无奈与妥协,“方小措,你不是应该在学校吗?”

少年看见方牧,惶惶的心也安定下来,站起来,轻声说:“宿舍里有人睡觉打呼,我不习惯。”

这么多年了,方措也算是摸清了方牧的心理,要他说自己是担心方牧,他肯定得发火。他总是这样,好像把自己当成铜墙铁壁的超人,无所不能,总是将任何东西都一个人扛,他不习惯软弱,不习惯依靠,不习惯亲昵,甚至不习惯别人关心自己。

果然方牧一听方措这么说,眉头一皱,嘟囔一句,“什么破毛病啊。”说完,也不管方措了,自己走进屋去,将自己摔在床上,闭上眼睛,他喝得也不少,这会儿酒意上头了。

方措跟着他进屋,闻到他身上扑鼻的酒味,微微蹙起眉,“你怎么喝这么多酒啊?”

方牧用鼻子哼哼,不理他。方措站在床边,瞧着近在咫尺的方牧,几乎要克制不住地想要去拥抱他,贴近他,嗅闻他身上的味道,确定他就实实在在地在自己身边,而不是镜花水月又是一场梦。但最后,他只是推了推他,“先别睡,起来洗个热水澡,不然晚上睡不舒服。”

方牧翻个身,“反了你了,滚去睡觉,别来烦我。”

方措站了片刻,弯腰脱掉了他的鞋和袜子,转身进了卫生间,接了一盆热水出来,拧了条热毛巾,给他擦脸和脖子,他擦得很认真,眉毛、眼睛、鼻梁、嘴角、下巴、耳朵……方牧微微睁开眼睛,看见柔和的灯光下,少年浓郁的剑眉和睫毛都被染上一层金色,睫毛低垂,遮住了眼睛,只暴露笔挺的鼻梁,和微露端倪的下巴,那是跟方牧完全不同的年轻、纯净、健康、漂亮,像阳光底下金灿灿的麦子。方牧忽然心里微微一动,开口,“方措……”

少年猝不及防地对上方牧微阖着的眼睛,心下剧烈一跳,又强自镇定。

等了很久,方牧才长长地叹了口气,“唉,你胖子叔家的丫头,长得可真够愁人的。”

方措没想到他会冒出这么一句,愣过之后,想起小丫头的长相,也笑了,嘴角微微往上扬,一瞬间牵亮了整张俊秀的脸。方牧心想,小兔崽子长得真是不错。想完后,又闭上了眼睛。

方措重新绞了把热毛巾,又给他擦脖子,左侧的颈子上,有一块丑陋的疤,像是被生生撕下了一块肉,虽然新肉又重新长出来了,却再也无法跟周围的皮肤相和。方措的心一颤,指尖轻轻地触碰,方牧像是毫无所觉,直到少年想进一步抚摸,他才微微动了动脖子,避开了,闭着眼睛道,“行了,你也去睡吧。”

方措垂下眼睛,不为所动,“我再给你擦擦身子吧,你这样不难受啊?”

方牧扯了扯嘴角,笑了,“你都快成我老婆了。”

方措的心几乎要跳出胸口,咽了咽不存在的唾沫,抬眼去瞧方牧的神色。但方牧只是闭着眼睛,并不觉得这句话有什么令人歧义的地方,挥挥手,淡淡地开口,“出去吧,我要睡觉了。”

方措不敢惹方牧不快,端了脸盆出去了。

方牧的手抚上左颈的疤,那种灼烧般撕裂的痛似乎并未远去,眼前又冒出那一双充血的疯狂而绝望的眼睛,濒死的感觉再度降临。方牧到那一刻才明白,那个人竟是不想活的。

方措回了自己的房间,坐到书桌前,摊开最近自己一直在画的图纸,拿起笔和尺,然后手中的笔却不由自主地改了方向,等到回过神的时候,图纸上留下的是一个简易的钢笔人像素描,他无力地将头抵在自己的手臂上,心脏仿佛被一只大手捏着,又酸又疼。

如果说,三年前,他对方牧的感情还是昏昧不明,夹杂着青春期的躁动和混乱的,那么方牧的猝然离开,堵住了所有宣泄排解的渠道,他的怨恨、愤怒、委屈、渴望、思念、躁动、爱恋,全糅杂在一起,浑厚而黏稠,他就像一只被不断加热的封闭蒸汽压力罐,随着时间的流转,越来越危险,一旦维持稳定的自制力瓦解,那么“嘭”一声,就炸了。

第二十七章

一场秋雨过后;天气就凉下来了,方牧却满头大汗,光着膀子,钻在车子底下捣鼓。

这辆悍马很有些年头了,不少部件都老化了,前几天送去修车行;那边的人看了一眼就说修不了,开价五万收了。方牧想了想,还是舍不得,这老家伙跟着方牧东南西北地闯,风里来雨里去;很有些感情了。

方牧念旧;这不又给拉回来了;这几天闲着没事,就一直在捣鼓这车。

方措端着一杯水,站在门口,今天是周六,他不用去学校,弯腰看了看车子底下的方牧,说:“先歇歇吧,喝口水。”

方牧从车子底下钻出半个身子,晒成小麦色的肌肤上沾了几道油污,浑身脏兮兮的,就着方措的手喝了几口水,说:“你去我房里找找火花塞,我记得我有个备用的扔在那儿了。”

方措转身,上楼进了方牧的房间。找了一圈没找到,打开靠窗抽屉,里面散落着杂七杂八的东西,灯泡、电池、高压线、裁纸刀……还有火花塞,方措拿了火花塞,正准备关抽屉,眼角却看到抽屉角落里的一个白色塑料药瓶。

方措的心里一突,药瓶外面没有任何标识,拧开盖子,里面是小半瓶白色药片,圆形的药片很小,跟平时吃的维生素差不多,没有气味,但方措挥不去心里的阴影,鬼使神差的,他倒了一颗在手心,藏进了自己的口袋,然后将药瓶放回原处,关上抽屉,下楼了。

“是这个吗?”

方牧看了一眼,“对。”接过来,捣鼓开了,一边头也不抬地跟方措说话,“你每天坐一小时车去上课,上完课再坐一小时车回来,来回就是俩小时,不累不烦呀?”

“不累,车上就光坐着呢,能累到哪里去,而且还能有时间整理下思路,想点事情。”

“毛病!”方牧嘟囔一句,“说给你在学校附近租个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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