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不羁的天空-第2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杨统这小子突然抢过去,大声喧哗道:“这——这不是你那了马子吗?”
“我——”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杨月调转头来笑道:“我就知道你……嘿嘿,还不承认啊!”
“我,还没……没有……”我差一点就暴露了自己。
“我看你是喜欢她又不敢说。”杨月一针见血道。
就这句话,好比法官一语道破犯人的心里之诡(鬼),心中有愧,弄得我心惊胆战耳红面赤。说:“我……我没啊。”
结果还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杨月笑起来,说:“我知道啦,看你这么怕害羞,我不说了——要我把你送信那就说啊。”
我装出没什么的样子,嘴上却差点就说谢谢了,心下当然说不出的高兴。
杨统就在一旁助兴道:“只要你帮忙,那就再好不过了,我就替他谢谢你。”
杨统就教育我说:“小弟,这事情是不能怕害羞的,知道吗?没勇气,一切都完,即使你心中慌,你也要装作若无其事一样,就是要信心嘛。人家才会觉得你成熟,可靠,一切再成熟的女人在男人面前都是要装出幼稚来,目的就是要男人宠她,假如你比她还要害羞,那不是成了她宠你了吗?”
我听得好比是罗素来中国,有人念几段《老子》给他听一般,惊讶不已,想不到中国那个时候就有这么好的哲学。想杨统的思想起码比老子的好多了——至少在爱情方面一定比。
不过几日,杨月就对我说:“林志远,你怕害羞,你们原来那个班的男生昨晚就叫我送一封信给林微音了……”
我差一点就愤怒了。心想你怎么要送,你明明知道我喜欢的人是她,你还要帮他啊。但是转眼一想,这种说法有所不对。杨统曾对我说过,爱情这事情技术要勇敢,先下手为强。只有你追到手了才是你的——意思是追到脚就是别人的。他同我说,老婆是私人的,朋友是大家的。所以,人家追林微音,我也无权干涉。
于是装作没什么的样子说:“是哪一个啊?”
“就是你们初中班的一个男生,他对我说他是林微音的同学,应该是初中时候的吧。”
那几天,我真的好比是失恋了一般,整天难过不已。心想林微音也许就这样随别人去了。但是,在初中时候,华哥就告诉我,真爱无敌,如果你和一个人之间有真正的感情,那么,别人再怎么追也是追不去的。所以安心一点。但也不过是安心一点,没几天,又是整天变成了一个小人——小人常戚戚。
杨统见我这个样子,知道我在想什么。古语道:“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求何。”这话是错了。真正的“知我者”,不但应该谓我心忧,而且也谓我求何才对。杨统知道我心中难过,同时也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他就在宿舍里劝我,说我这样太痛苦了,就去追吧,这样也许会好一点。
我说:“可是——可是我这么……”
“你是说你这么久才给她写信,迟了点是吗?”杨统说,“这个嘛,小子,你又不知道了,书上不是说,男人看女人看的是眼前(漂亮),而女人看男人则是看将来(事业),所以,女人看男人就是要看他的性格是不是稳重,是不是要经过好长时间的思考才追她,要是你刚刚看上她就追,那她怕你将来花心,所以你这是好兆头,况且,爱情这东西,来得快那么去的也就快,只有来的慢,那么就去的也慢,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嘛。”我听后,信心好比我国国民经济一样大增一番。
于是,在杨统的支持和理解下,我真的想写情书。但是这情书也不好写,心中有千言万语,写在纸上那就难了,别说写上万言,就是写上五百字也难写出来。况且,写给情人看的东西,要精益求精,求爱要若隐若现,表达要明了,要坚决,要有信心,但是又不要太露骨,太牵强,强扭的瓜不甜,强扭的爱情更苦涩。“我爱你”“做我女朋友”之类的话,要表达得说了好比没说,不说又好比说了一样,就好比西洋画,贵在似与不似之间。这样的话更不能多,要是像法国罗斯当的《西哈诺》中那个俊美而无文的克利斯特那样,满张纸上多是“我爱你,我爱你……”那这就不成,若是在无意之中道出这句话,那一定会大受欢迎,要是满纸上都是这样的话,那么,女孩子看了后,就觉得你这人怎么一点也不真心,这叫废话连天,而不是情话连天。当然也不能说“把心交给我好吗?”搞不好对方像王菲的一首歌那样说“我把心给了你,却把身体给了他”那怎么办。要学就学伍佰那样说“我想拥有你所有一切”还要恰当一点。我想用英语写还要好一点,但是我的英语好像我一样热爱自由,写出来怕人看不懂。其实用英语写情书也没什么好的,最多是在女孩子面前卖弄一下自己知识广博,能够学以致用。还有个好处就是能称对方是“亲爱的”以加重亲密,最后可以来上一个“你真诚的某某”,就怕人家觉得你不是真心爱她一样。但是,我左思右想,始终不得其灵感。经过好几天的思考,终于,灵感好比喝了几斤水后的尿一样狂奔而来,于是我就下笔为情书——
微音:
见信好!这个时候才给你写信,真的不是时候,毕竟,春天已经过了。
我听说,春天是初恋的季节,所以这么说。
在没你的日子里,发现自己的心已经开始苍老,知道你的优秀我的平凡,懂得自己没别人勇敢,因此,这个时候才给你写信,望谅。
我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一些什么,仔细一看,简直是一派胡言。略有吃醋的意思。但是,杨统告诉我说,略略吃点醋,也证明你对她太在乎,也就是爱她太深。并还举例子说,假如同法国人那样,看到自己的妻子和别的男人在床上亲热,还要悄悄走开,这还叫什么爱情,那还不如去嫖娼,包容也不是那样的包法。
然后,我又将自己这么长的时间的相思之情一一如蚕土丝一样逐一吐露出来。其实把相思之情比喻成了蚕吐的丝,真是再恰当不过了。因为在写情书的时候,说穿了这相思的话,就是为了缠住对方,让她知道我是多么的爱她,为伊人消得人憔悴。当然具体你是不是这样,那没关系的。反正对待女人就是要学会哄骗,她们最爱的就是甜言蜜语,当然反正要让她对你死心踏地就是。
我写好了情书,又不敢送去,就放在桌子里面。我出去玩,回来的时候,看见来临微音。那时候,天色已晚,但是林微音娇艳欲滴,如出水芙蓉。我当时心动不已,恨不能——
林微音好像是看出我要追她,也好像是看穿了我此时在想什么,看见我,笑也没一个。我顿时脸红成一片好比是秋天的枫叶,只等秋过冬来,才恢复正常。见她一脸严肃,我也感觉有点心慌。幸好心慌是看不出来的。
有个词语叫“做贼心虚”,那说的意思是做了贼以后,才会感觉到心虚,但是我这是还没做贼,心早已虚了。而且虚得无所不至,比纵欲过度的人的肾还要虚。
我起初不想把信给杨统看,因为我觉得这信,贵在第一个人看才有作用,发挥出无穷的力量。要是你也看过,我也看过,大家多看了,那就好比是二手货,拿不出手的。你本来就是要得到别人时候别人是一手货,想是她的第一个。而你却用二手货去换一手货,那不是就没遵守市场规则了吗?但是,我又觉得自己没经验,因此还是——
我将写好的信拿给杨统看,他说:“还行!”
“我帮几叠一下,弄个相思叶比较好。”他拿过我写的信说。我还不知道有这么一会事呢?只知道老师们说三角形具有稳定性。在写信给情人的时候,就把信折成三角形,那就说明你们之间的感情具有稳定性。哪里知道有什么相思叶啊。随口道:“那多谢你啦!”
折好信,他就交给我,说:“这样就好了,可以送去了。”
“我……”是说。
“不敢送吗?”
我点点头。
“那就请人帮你好了。”
“请谁?”
“这还问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干啊。”
“可是我?”
“叫杨月,知道了吗?”
“这——”
“还这样啊,我请她帮你好了。”我高兴得几乎要亲自送去,忙道:“谢谢!”
信就这样送出去了,但是送出去后,我反而担心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就好比是梦中杀了人,不知道如何是好。但是二者又不一样啊。梦中杀了人那醒后就没事情了。但这事情是睡了一觉后还同样是怕。那天晚上,经过女生宿舍楼后面,杨统对我说:“明天就有效果了,也许她正在看呢。”他说的兴冲冲,但是我的内心就好比是台风时候的大海那样澎湃不堪,脸上忧心忡忡。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第二天早上,由于昨晚上的折腾,弄的我腰酸背痛,脑袋昏沉得好比是被用来榨油一般。
心想,千万不要遇到林微音,要是遇到那就麻烦了。此时的我,好比是丑媳妇那样,没姿色,怕见公婆。不过这个种想法是在古代那还过得去,因为那时候儿女的婚姻是父母一手操办。但是在今天那就必要了,媳妇是你们儿子的,关你什么事情啊,连见他丈夫都有脸,为什么见公婆就不敢见呢,她嫁的人又不是她公婆而是公婆的儿子,千万别搞错对象搬弄是非。
但是,上天造化弄人,人们常常说“欠别人钱,那你就最容易遇到那人”。这话其实真正意思并不是说就真的最容易遇到,而是说我们想避开的人就最容易遇上——也不是这样的,而是本来那个人也是好好的,你遇到他的几率是没变的,而是我们心里想着我不要见那个人,但就是见到了,所以心里上就觉得大概是因为欠那人钱就最容易遇到他。我现在就最怕见林微音,但是偏偏就见到了。我去吃早点的时候,回来就好比是小偷偷了东西那样匆匆走开。回头就见到林微音。我不知如何是好。。林微音线起来道:“林志远——”我答一声,说:“今天我请你吃早点嘛。”说出来的口气不像自己请别人吃,倒好像是要别人请自己一样。
林微音推辞道:“不用,不用。”
我不敢强求,道一声再见,溜之大吉。回来跟杨统说了。他就说:“怎么教你也教不会啊!这样的机会,你要态度坚决地请她,机不可失。以后见到,一定要请她知道吗?”
我侧耳倾听,点头称是。
今天是星期天,下午不用上课。我想这样也好,不用再怕见林微音,一个人窝在宿舍里看书。外面的夕阳无限美好,这样的冬日,窗外除了有点冷之外,一切都美不胜收,心想这个时候要是和林微音一起去玩那该多好啊。但是转眼一想,也许这个时候林微音正忙着给我写信呢,哪有时间出去玩。但是也不一定就在给我写信,那就不知她这个时候在干什么,想什么。也许是想我吧……想到这里,连自己也为自己脸红。
傍晚,我去了教室。杨月回来就对我说:“林志远,我该你带来了好东西,要看吗?”
我不知道还会有人给我东西,好生奇怪,就好比漂流在慌岛上的鲁宾孙还有人给他打电话一样。说:“什么东西啊?”
“来就知道了!”
我过去,她从兜里掏出几张粉红色的信纸来,笑道:“知道了吗?”
“哦,是——”
“没想到吧,是林微音给你的信。”
“真的吗?”
“还有假的吗?看!”杨月将信一展道。
我兴奋得想像当年拿破仑教皇给他加冕时抢过皇冠自己戴爱护一般想去抢信。但是还是没有。我假装不在乎一个样,呆立在一旁。杨月也不为难,说:“你自己好好看,我不打扰你。”
我满脸不好意思,嘴上说:“好!”
我展开信纸,好不高兴。对林微音心存感激。想回信这么快啊。有的女生,有人给她写一封信,她十天半月还不回信,写一封信比生个孩子还慢得多。对方等白了头发那信还没写好,我幸亏自己没遇上这样的人,要是遇到那就麻烦了。也许她还没回信我已经憔悴而死。再看看那信纸的纸张,精美无比,硬是想把它吃掉。让林微音写的话存到肚子里去。有人写信是随手拿一张纸就写,不管是什么草稿纸还是手纸。上面还有英语单词之类的。大概这女孩子要向男孩子表示她是多么的刻苦勤奋,是多么的值得爱。至于用手纸写信的人,那大概又是表明自己是那么的讲究卫生,将来作为贤妻良母是没问题的还是什么的,反正不得而知。这信的字数也两千尚不足,一千颇有余。不像有的女生,好像是举世闻名的大作家一样,一字千金那简直不为过。寥寥数十字就解决,让人满足了心瘾却满足不了眼瘾。看信好比是看黄色录象。
不过看了林微音的信,我也大大失望。老师一向告戒我们说文不在长而在精。而我此时却发明了“文不在长而在应(答应)”,要是她只写上几百个字,就答应做我女朋友,那不是更好。但是她的信却不是这样的,而是从几方面来安慰我,说友谊多了,孤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