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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压寨美人们-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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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他手下的名臣那是出乎意料的多。

鼎鼎大名的杨家将,他现在已经见识到了一位女将了,也算是结缘了,以后应该有机会接触的。其他比较有名的武将好像还有一个呼家将,还有狄青。文臣嘛,他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包青天——包拯了。

电视剧中将包拯塑造成了大宋第一聪明人,而史书中也记载着包拯屡破奇案,确实是个聪明的好官,也莫问毅的偶像之一。莫问觉得自己好不容易穿越了这么一回,这些著名的历史人物一定要见到真人才行。只是想到包拯,莫问确实有些却步。他还是宁愿将这位偶像放在神坛上供起来。

想起当年看电视剧的时候,包拯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发生离奇古怪的案子。虽然最后包拯总能在众人毫无头绪的情况下抽丝剥茧,将真凶缉拿。可是看在莫问眼里,包拯就是个霉神附体的,走到哪儿哪儿就发生命案,而且这案件还必定是离奇古怪,凶残恐怖。

莫问最然不觉得自己是主角,但是总感觉自己惹麻烦的几率比以前那是高了不知道几个百分点。这要是遇到包拯,八成得掺和到那些案子里去。要是给包大人帮个忙跑点腿儿,莫问还是很愿意的,怕就怕他被当成疑凶那就麻烦了。

所以莫问下了结论,距离产生美,偶像还是放在神坛上膜拜的好。

今天不宜出门

上天不会总是眷顾一个人的,自从莫问来到宋朝之后,就一直是上天的宠儿,做什么事都几乎是顺风顺水的。可是自从今天早上醒来之后,他的好运似乎就过去了一般,事事都在给他添堵。而他到现在还没发现这一潜在的危险,所以当莫问遇到某个脸色漆黑如探的大人物时,表情不可谓不精彩。

此时的莫问自然不会知道未来将要发生的事情,正步履悠然地走在官道上,毕竟是出来旅游的嘛,他可不喜欢匆匆忙忙的感觉,而且身边还跟着两个弱女子,自然要照顾一二。

柳晗月自然不知道莫问心里在想什么,她有过赶路的经验,抬头看了看天色,城门可就快关了,再不走快点就要露宿野外了。

她却不想提醒莫问,这个臭流氓让他尝尝露宿野外的滋味。她还记得刚下山的时候,有好多次错过时间,只能睡在野外,那种又冷又饿还有无数蚊虫叮咬的感觉。柳晗月觉得那真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只是她只顾着想怎样折磨莫问,却忘了他们现在是一起的,要是莫问露宿野外,那意味着她也一样。所以说被仇恨蒙蔽的人是盲目的。

还好柳晗月的愿望最终没有实现,他们赶在城门关闭之前进了城。柳晗月心情正差,却有人不知死活地撞了上来。柳晗月本来想要发作,却因为那人的下一个动作,忍不住爆笑出声,心情大好。

莫问看着眼前这个一脸猥琐的家伙,心想道,总有那么些人没啥自知之明,他们的存在似乎就是为了衬托别人的优秀。此刻站在他面前这位自称方怀仁的家伙,就是这种人。

在两位美女面前,莫问其实是很想表现他的绅士风度的,可是这个方怀仁竟然不长眼地上前挑衅,而且还直接触及了莫问的最低限。他竟然胆大包天地调戏莫问,没错,他调戏的不是莫问身边的两位美女,而是莫问本人。莫问一直觉得自己那是英俊潇洒、玉树临风,那绝对是男人中的男人。可是今天他竟然被一个一看就是酒色过度的纨绔子弟调戏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婶可忍叔不可忍!

莫问三下五除二地将方怀仁身边的家丁打翻在地,追上要偷偷逃跑的方怀仁,在他的小腹上狠狠地踹了一脚。要不是觉得踹他的子孙根这种行为有些女气,他真想让这家伙直接断子绝孙。因为这件事莫问被柳晗月嘲笑了一路,直到进了客栈,他还是臭着一张脸。

“坏蛋,你给我站住!哈哈,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本姑娘正愁找不到你算账呢,没想到你竟然自己送上门来了。”莫问听着这有些熟悉的,明显兴奋过度的声音,身体瞬间僵硬。他知道自己今天运气不佳,可是也不能倒霉到这个程度吧。他才刚刚被一个白痴扫了兴致,就不能让他安生一会儿吗。而且他已经接近一整天粒米未进了,真的很饿啊,仅仅是填饱肚子这种小要求竟然也不能实现吗?天下还有比小爷更悲催的人吗?

莫问僵硬地转过身,堆起一脸假笑道:“杨姑娘,我们又见面了,真是有缘啊。”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现在非常时期,陪个笑脸没啥丢人的。

眼神不经意间瞟过小丫头身边的人,莫问的眼睛瞬间亮了好几个度。梦中情人啊,这女子简直完美地诠释了他的梦中情人啊。美丽却不娇气,清纯却又不单纯,梦中情人啊,梦中情人。虽然这女子看上去似乎已经三十左右了,和莫问现在的年纪并不般配,但是不是有句话说的嘛,性别不是问题,年龄不是距离啊。现在起码性别对了,而且正是他喜欢的类型,年龄就更是小问题了。

一瞬间莫问就决定了,一定要将这个英姿飒爽的美人追到手。当然前提是美人还没有插到牛粪上,毕竟他的原则是绝对不招惹有夫之妇的。

只是还没等莫问YY完,小姑娘又开口了,这次是对着旁边的美女说的,“四娘,今天就是因为他我才耽误了的。我就说他是坏人了,你看他看你的眼神,一看就是不安好心。”小姑娘年纪还小,形容不出莫问眼中的狼光,但是直觉上觉得这眼神是有问题的。

孟四娘是什么人,那可是鼎鼎大名的杨门女将之一,多次率军对抗辽军,绝对是成了精的人物。她了解杨排风的个性,原本听杨排风提起莫问时,她还觉得杨排风有些无理取闹了。毕竟如果莫问真的是坏人的话,杨排风恐怕就不会安然无恙地回来了。可是此时莫问的目光实在是太过直接炽热了,让孟四娘都有些受不了地皱起了眉头。这人或许品行不坏,但却是个登徒浪子,孟四娘默默地在心里对莫问下了定论。

其实莫问很冤枉,他看孟四娘的目光真的是纯粹的欣赏,虽然稍微炽烈了点,毕竟两世加起来这么多年,第一次遇到让自己心动的女子,激动一点是难免的,而且在现代这种目光很正常嘛,女人被男人这样看,很多还会觉得很骄傲呢。可是他忘了现在是在传统保守的古代,他这样已经有点非礼的嫌疑了。

孟四娘虽然对莫问的印象不怎么好,但是莫问毕竟没有做出什么实质性的事情来,而且在她的眼里莫问就是个孩子,和杨排风是一样的,属于晚辈。所以她只是微微皱了皱眉头,反而劝说起了杨排风,“排风不要闹,我们是出来办事的,不是惹事的。你要是不听话,下次再不带你出来了。”杨排风撅了撅嘴还想说什么,可是接触到孟四娘严厉的眼神,只好将到嘴的话咽了回去。她一直渴望着能上战场为国立功,像四娘这样上过战场的就是她的偶像。她虽然性子顽皮活泼,却很听四娘等人的话。

听到美人的话,莫问对美人更加满意了。他的梦中情人果然就是与众不同,不是那些乳臭未干的小丫头可以比拟的。她是多么善良多么大度啊。莫问整个人都向外散发着粉红色的气息,连身边的小侍女柳晗月都有些受不了了,禁不住向后退了一步,别过头懒得看他。只有流云默默地跟在他的身边,神色却是有些黯然。

只是莫问此时正在发花痴,根本无暇顾及周围人的反应。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还没问美人的姓名,还有重点有无婚配呢。

可是当他回神第一眼看到的却不是美人,而是一张漆黑如碳的脸,额头正中还有一个月牙儿形的疤痕。莫问如遭雷击,默默抬头四十五度角望天。此人的特点实在是太明显了,不需要任何人介绍,莫问就能确定他的身份,正是他千方百计想要躲避的包拯——包青天是也。

今天真的不宜出门,莫问面无表情,心中小人宽面条泪中。哀怨了一会儿,莫问又自我安慰道,没关系没关系,他只在这里住一晚,明天就离开,这包拯就算真的霉神附体,也不至于这么巧合,就在这里住一晚就出命案吧。

不会有事的,一定不会有事的,莫问碎碎念的走开,连看美人的心思都没了。只是上天会听到他的祈祷吗?

包黑子

莫问想过换一家客栈,可是流云出去一打听才知道这是镇上唯一的一家客栈。之前原本还有一家的,只是因为这里靠近华山,强贼出没,店家觉得不安生才搬走了。

听到这个消息,莫问唯一的感觉就是无语问苍天。有道是父债子偿,因果报应,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啊。肯定是因为莫老爹做的坏事太多了,所以他才会这么倒霉。

可见鬼的是,为什么偏偏报在他身上呢,他又不是原主。才刚来了三个月,还没享受呢,光受罪了。

匆匆吃过饭,莫问打定主意躲在房间里不出来,等到第二天天一亮就赶紧离开。他记得美人说过她们是出门办事的,估计这小镇也不是她们的终点,到时候跟着美人走就好了。说不定路上能和美人发展出一段跨越时空的美好爱情呢。

莫问美美的想着。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想着美人太过兴奋,竟怎么也睡不着。在□□翻来覆去地过了一个时辰,终于撑不住爬了起来。

莫问打开房门,外面月色正好,不知怎的忽然有些伤春悲秋起来。他以前是住在上海的,那是出名的不夜城,晚上到处都是五光十色的灯光,谁又能注意到月色如何呢?不过像这样的好天气,他一般应该是找几个朋友在酒吧或者大排档喝酒打屁,而现在却只剩下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在这陌生的时代漫无目的地活着。

杀手也是有朋友的,越好的杀手平时越不像是个杀手。

向来乐天知命的莫问,竟然忽然学起文艺青年们,开始忧郁了起来。

让小二送来一壶酒,莫问拎着酒瓶坐在客栈唯一的院子里自斟自饮起来。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莫问喃喃地念着,觉得还真有那么几分味道。只是李白作诗时表达的是一种潇洒的意境,到了他这里却平添一股愁绪,有些不伦不类的感觉。

“公子小小年纪,何故如此多愁善感?”一个温和醇厚的声音传来,莫问顺着声音望去,却正是他躲之不及的包拯。此时莫问颇有种天命不可违的感觉,好像命中注定他不得不和包拯产生交集一般。

不过,既然决定明日便离开,不掺和到包拯那些离奇古怪的案子当中,莫问觉得认识一下这位包大人也不错,毕竟这也是自己曾经崇拜过的人物。这也算是和偶像近距离亲密接触过了。

“包大人这句话小子可不赞同,所谓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幼童稚儿尚有忧愁,何况小子乎?大人可愿赏光与小子对饮一杯?”莫问笑眯眯地举了举手中的酒壶邀请道。刚刚他鬼使神差地让小二拿来了两个杯子,现在却是正好。

“好。”包拯点点头,在莫问的对面坐了下来,看着对面举止从容的少年,温声道:“老夫应该与公子素未谋面,不知公子如何得知老夫的身份呢?”

“大人的特征实在是太明显了啊。”赵毅狡黠地一笑道:“这世上面色比大人黑的或许有,但是长得这么黑,额头正中还有一道月牙儿形的疤痕的,天下估计就只有大人一人了。就算有人蓄意冒充,可是大人身上那份独特的气质,却也不是一般人模仿的来的。”

说完,莫问起身一礼道:“适才小子无状,还请大人莫要见怪。”莫问来到这个时代三个月,但是有很多观念却还是停留在现代。他佩服包拯的才智和清廉,却并不畏惧包拯开封府尹的身份。所以说起话来就有些朋友间的随意了,这货其实就是个自来熟。

“哈哈。”包拯大笑两声,摆摆手示意自己并不在意。包拯也不明白,自己怎会如此唐突地主动和一个陌生少年搭话。原本他只是习惯性的吃完晚饭之后出门走走,却没想到一眼就看到了坐在院子中央的少年。少年一袭月白长衫,喃喃地吟诵着《花间独酌》,周身似乎都弥漫着一股忧郁的氛围,莫名地让他觉得熟悉。少年的眉眼还有那一瞬间的气质,都透着一股熟悉的感觉,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此时和少年接触过后,少年忽然又变了副样子,狡黠的、温和的,却都透着一股子神采飞扬的青春气息,让人不知觉的产生亲近的感觉。就算少年的话有些太过直接冒失,却也让人生不起厌恶的情绪。

包拯是天圣朝进士出身,饱读诗书。莫问前世也是出身传承了几百年的大家族,后来虽然败落,但是那时他也已经十六岁了,家学渊博,他自身的才识自也不会差。加上这身体的原主又是个喜欢读书的,有着原主的记忆,莫问的古文造诣也蹭蹭的往上涨。两人闲聊,竟出乎意料的投契,一直谈到半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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