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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师-第2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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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什么部队?陆灵风诧异的问道,这些骑兵身上铠甲上,打着奥克兰帝国军旗标志,可手里拿的却不是刺枪阔剑。

费列格和玛娅笑了起来:“那是枪骑兵,是奥克兰帝国军机大臣孙子,韦德研究出来的,他在这上面可没少花心思,终于上战场了,只是没想到,居然是南线,他们不是应该去北线战场吗?”

“我想是波尔格公爵怕孙子出事,所以派到南线来,并入蓝天军团,在所有的部队里,蓝天军团损失应该是最小的。”玛娅想了想说道。

的确如此,蓝天军团的主力,即使不是弩兵师团,也不是墨铠师团,魔晶炮师团才是蓝天军团最厉害的杀手锏,其它部队都以保护魔晶炮师团为主要任务,真正上战场的机会不多。死亡大多来自于西大陆的偷袭和暗杀,比较起来,这里的确要比北线安全。

北线当然也有蓝天军团的部队,可是以韦德的性格,到了北线,绝对不肯去蓝天军团里吃闲饭的。结果这家伙还是带人冲到了第一线,波尔格即使知道,也拿他没办法,距离奥克兰帝都实在太远了,无论他有多大能量,在前线战场上,用处都不会很大。

三千枪骑兵,一万墨铠师团,面对两三万多西大陆部队,依旧是守少攻多。墨铠师团靠着强大的防御能力,正面顶住敌人的进攻,还不时的局部进行反冲锋。

枪骑兵在四周游走,只要有机会就会放出一排排的火蛇。火蛇枪的攻击距离本就比弓箭要远,伤害更高,再加上击动力极高的天狼战马,西大陆先后三次分出骑兵,结果全部被歼。

这场战斗时间不长,前后不过半小时,西大陆军不得不撤退,好在这里是他们的盘,只要拉开一定的距离就够了,不需要太长时间,援军就能赶到,到那时候,无论多少墨铠军,也只会有一个结果。

随着号角声,东大陆军开始后撤,韦德不是笨蛋,走出溢口作战,本身就很冒险,时间拖得越久,对方越有利,这只敌军指挥官指挥的相当严谨,一点空子也没有。墨铠师团加上枪骑兵的组成的确很强大,可是也没有强大到以一当百的程度,既然已经重创了这只敌军,还是撤退比较保险。

大陆战争不同于帝国战争,人力资源几乎是无限的,百年之内,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谁也不可能消灭谁,杀再多的士兵也没用,西大陆和东大陆一样,都有百亿人口,又怎杀得完?

看着枪骑和墨铠师团退进溢口,费列格说道:“我们也走吧,韦德干得不错,这家伙的脑子非常好用。”

陆灵风点点头,组建枪骑兵,的确是个不错的主意,可这枪骑兵也太贵了点吧,火蛇枪可不是便宜东西,以奥克兰帝国的炼金术和资源,凑出三千枪骑兵,已经是极限了,十年也未必能组建成一个师团的兵力。

文恺撒帝国已经拿到了炼金术的资料,再过上半年,应该可以自己制造魔法武器了,等以后回帝都,她准备让恺撒也组建一只这样的部队。

学虽然很喜欢枪骑兵,可陆灵风认为那个叫韦德的人,还是太年轻了,考虑不击,奥克兰的高官也算不上聪明。

东西两大陆的情况摆在那儿呢,人家现成的火蛇兵师团有多少?东大陆八大帝国,全都凑在一起,也就一个师团的火蛇兵。

枪骑兵既然上场亮相了,人家西大陆不会学吗?火蛇枪不好造,战马可不缺,而且火蛇枪对使用者几乎没有要求,随便什么人,学上半天都可以熟悉的使用,只要调只骑兵来,装备上火蛇枪,就是枪骑兵了。

这场战斗之后,用不了半年时间,西大陆就能将所有的火蛇兵师团,全部变为枪骑兵,这是在教敌人如何战斗,让无法大规模组建的枪骑兵上战场,没有比这更愚蠢的主意了。

听完陆灵风的分析,费列格玛娅对视一眼,当初只想到韦德的新奇想法,觉得枪骑兵的主意,相当不错,却没想到还有这种弊端。自己没想到也还罢了,吴天大帝和波尔格可是老奸巨猾的人物,为何也没想到?难道只是疏忽?

官道上,两匹快马奔腾而至,前面马上坐着一名骑士,身体前倾,屁股微翘,战马已经跑得极快了,他还在不停的鞭策,右侧马腹鲜血淋淋,竟是被他用马刺刺破多处,如果不爱惜战马的骑士倒是少有。

跟在后面的那匹战,马鞍上空无一人,显然是用来备用的战马,两匹马身上具是灰尘,也不知道已经跑了多远的路。马上的骑士流了许多汗水,再加上一路灰尘沾在脸上,早已经看不出他本来的面目。

两侧的运输车队,投入关注的目光。这是两千里加急快报,大陆战争初期,这样的快报几乎每天都能看到几回。经过这么多年的时间,前线已经稳固,已经很少能看到这种快报了。随着马匹扬起的灰尘,运输的民夫,护卫的士兵,都是一脸疑惑,难道前线出事了?

两千里加急快报,几乎是各帝国军中,最快的一种通信方式,如果路况比较好,一天跑近三千公里也有可能,最苦的自然是送信的骑士。这种快报都是紧张军情,不使用信使,而是挑选军中十级以上的武士担当。

每隔五千公里,设有一处快报局,局中有后备战马和骑士,人马轮换不休一刻,终要以最快的速度,将情报送达帝宫,一路之上,见官不拜,任何人不得阻拦,连马贼也不会打他们的主意,毕竟马贼也是东大陆人。

“让开”马上骑士怒吼道,居然有人敢挡他的路,这可是从没有过的事情,即使是几个军团开赴前线的急行军,也要给他让路的,何况远远看去,只有三个人影。

距离更近了,他已经能看清那三人的服饰,其中一位,居然是魔法师,魔法师的位当然很高,可大家都知道两千里快骑意味着什么,作为一名魔法师,更不应该挡在路中央,两侧的运输队,可是早早在护卫的士兵指挥下,将中央的道路让给他了。

  第三百四十章 噬血圣珠

在两公里之外,费列格已经看清了骑士,向上穿的是奥克兰军服,他们刚从西大陆回来,而且还到北线转了一圈,没听说有什么紧急军情,这才走了不到十天,能有什么事?

“停。”费列格举起魔法师杖,同时叫道,示意信使停下来,如果真有紧急军情,想来也没什么骏马比得上飓风的速度。

骏马前蹄抬起,发出一阵的啸声,那骑士没想到,真的有人敢挡自己的路,看对方的服饰,应该是本国的魔法师,至于另外两个女的,看似武士,身上没有表明国籍的标志。

“对不起,魔法师先生,阻挡两千里快报是死罪,即使是魔法师也不例外。”骑士阴沉着脸说道,别人怕魔法师,他们这些快骑可不怕,别说是魔法师,即使是元帅,也没有权利挡他的路。两千里快骑,从出发开始,直到帝宫,一路不准停留,否则同样是死罪,眼前的魔法师会如何他不知道,反正他是要倒霉了,居然会遇到这种事情。

“知道,我是费列格魔导师,我刚从前线回事,发生了什么事,你是从南线还是北线来的?”费列格问道,虽然这一路上他们走的不急,可速度也不慢,以他们的体质,几天不休息都没问题,这十天里,也只休息了两个晚上,算起来不比快骑差多少,这快报,应该是自己离开北线战争之门后,一两天派出来的,一两天能发生什么事?

那骑士愣了一下,费列格的大名他当然听说过,可你再有名气。也不能挡住啊,这可是两千里快骑,从出发开始,直到帝宫交接盖印,都是要算时间的,一分钟也不能耽误。

“我有飓风,你应该听说过,如果真是紧急军情,我可以帮你带回帝宫,交给陛下。你应该知道它吧。”费列格笑了笑说道,虽然对快报的内容很有兴趣。却不想让送信的骑士为难,他知道。自己这么作已经坏了规矩。

自从离开军队之后,东奔西走,费列格的性子比以前野了许多,很多规矩也不放在眼里,明知道这样不好,可就是忍不住心中的好奇,就象明知道神的秘密。自己可能永远也无法知道。可他依旧如飞蛾投火般,不死不休的去追寻。

“好吧。请出示族徽、魔法徽章。”骑士无奈的说道,遇到这种不怕死的魔法师,他还真没办法。反正这种事情是要上报的,至于最后结果会是什么,那就不是他这种小人物能关心的。

作为帝国十级武士,关于费列格魔法师的事情,他当然没少听说,更知道吴天大帝对他宠爱,费列格的妹妹更是嫁给十二王子,成为王妃,父亲是大公爵,每年帝国的赏赐多的没方放,这样的人,哪儿是他能惹得起的?

接过快报,上面有前指的金印封、魔法师验证封以及破坏分队印封。前指印封代表这份快报是由前指发出来,上面有时间、点、印封的元素名字。魔法师验证封是元帅身边法圣用魔力印上去,如果被破坏,帝宫中的魔法师很容易分辨出来。至于破坏分队的印封,表示这份快报内容,是由进入西大陆的破坏分队得来的。

“咦,是破坏分队送来的情报?”陆灵风当然看得懂这些印封代表的意义,玛娅也在军中生活过一段时间,虽然不太懂,大至也知道一些。

快报的内容不多,费列格却越看眉头越紧。这份情报其实不是破坏分队得到的,而是一名去紫云台的强者发现的。

这位强者本就是西大陆破坏分队的一员,在天魔女祭天的时间,偷跑出来,去了紫云台,这些遗民强者,对于帝国的那些规矩,根本不放在心上,能够让他们进入西大陆,为东大陆服务,已经算不错了,对于这种不守规矩的行为,各帝国也只能睁一只眼闭只眼,如果不是有万兽攻城这种事情发生,遗民强者根本就不会走出遗民营,更不可能为帝国服务。

这位强者从紫云台下来后,不象其它强者那样,潜过前线军营,回东大陆,他还有任务在身,需要找回原来的破坏分队。

落在最后的他,发现了祭天完成后,德雷克死亡,身上的血肉皆化飞灰,却留下一颗红色的珠子,鸡蛋大小,通体赤红如火。天魔女拿到珠子后,研究了三天三夜,恍然顿悟,终于知道这颗珠子的用法。

这位落后的强者出自遗民,他所在的部落中,没有巫师,他就是最强大的守护,因此胆子极大,连天魔女也不放在眼里,居然他得知了珠子的真正用法。

这颗珠子,被天魔女称为噬血圣珠,是由德雷克全身精血所化,包含着德雷克毕生的魔力,不仅如此,在使用启动魔法的时候,德雷克的身体,实际上是个媒介,通过导线,快速大量的从元素水晶中,通过导线吸收到身体里,再从身体里传入脚下的魔法阵中。

因此在他死的时候,身体里充满了元素水晶的魔力,这些魔力是德雷克本身魔力的十倍以上,全部被封在噬血圣珠之中。

据天魔女的研究结果看,这颗噬血圣珠,几乎可以无限的储存魔力和生物精血,需要的时候随时可以调动出来。

目前噬血圣珠里面,已经储存了德雷克全身的魔力,再加上元素水晶中传过来的部分魔力,里面的魔力极为庞大,相当于三至五位法圣全身的魔力。除了魔法师可以使用,奇#書*網收集整理。武士同样可以使用它转化为斗气,从圣珠中抽取元素力量,速度是元素水晶的百倍。

无论是魔法师还是武士,有了这颗圣珠,等于有无限的魔力或者斗气,可以称为天下无敌了,只要噬血圣珠中的魔力精血不断,持有者就是不可战胜的强者。

“天啊,怎么可能有这种东西?”看完快报,费列格惊呼出声,噬血圣珠真的有这样的能力吗?如果有的话,问题就大了。只要尽可能多的向圣珠中充入魔力和精血,再派一名强者到东大陆来,那不是想杀谁就杀谁?

退一步讲,不需要到东大陆,只要在前线,不断的刺杀东大陆的高级军官,把前指的人杀光,即使无法让东大陆军队全线崩溃,西大陆军也可以占尽上风,甚至打败东大陆军都是有可能的事情。

军队系统与国家不同,杀了元帅会有副元帅,元帅死光了有将军,靠杀一批高级军官,想要赢得全面胜利,可能性不大,但引起军队混乱,却是很容易的事情。

上次南线天魔女策划的行动就是个证明,南线虽然没有全线败退,也是一泄千里,如果没有事先准备好的溢口,战况如何难以想象。

继续向下看,天魔女果然见识非凡,只花了三天时间,已经研究出许多成果。噬血圣珠里面的魔力储存方式极为特殊,必须与精血同处,才能储存住魔力,也就是说,想要向珠内输送元素水晶中的元素力量,必须有足够的生物精血才可能作到。

所谓精血,与人的血液有所不同,并不是所有的血液都能称为精血,必须是魔法师或者武士,在战斗之中被杀死,其中一部分血液才是精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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