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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师-第1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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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份记忆是圣碑后面得到的礼物,象丹泽尔拿到的东西,他本就知道是什么,那他就无法得到圣碑中的任何记忆。

没见到赤血之前,费列格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可当他见到的时候,脑海中的部分记忆显现出来,随之而来的是三大凶兽的所有资料。

“可能性太多,所以很难得出结论。或许我们得到的传承都是一样的,只是每个人的机遇不同,因此可以释放出来的传承知识也不同。又或许我们得到的传承本就不同,比如武士和魔法师。”

陆灵风静静的听着,关于圣碑的传承,大家都差不多。陆灵风知道地也未必比费列格多多少,都在猜测,根本不可能有结论,除非神肯给出答案来。

多米尼克听了一会说道:“我们可以将自己知道的对照一下,就可以判断出我们的传承是否一样,虽然不能完全确定,至少有个对比。”

费列格马上同意,关于三大凶兽,最后得出的结果是一样的,没什么不同。黑猊。身高六尺,行走如飞。前肢长过膝,全身覆有黑色短毛。毛硬似钢针。不怕魔法元素攻击,身体坚实,不畏刀剑,力大无穷,可生撕魔兽,腹内有火胆,可喷烈火。远及数十丈。融金化铁。性情暴燥、孤僻,不喜欢与其它生物为伍。

冰晶。高三尺,棱角分别,体寒如冰。身若晶,可观其内脏。穿山越石,入土过水如履平地,喜食魔兽脑汁。

三大凶兽里,只有赤血最弱,却有不死飞翼之称,身体最为结实。喜欢食用魔兽血或者带着魔法元素的东西。

它们有很多共同点,三大凶兽都不是魔兽,脑中没有魔兽,不怕魔法,喜欢食魔兽,只虽喜欢的部位不同,是魔兽的天敌。它们可以任何行走于世界各地,没有魔兽那样的限制。

赤血是在几年前出现的,在楼兰沙漠被人误认为沙盗,由于它飞地快,而且出手凶猛,不留活口,直到前些天,才被费列格发现。好在赤血不是冰晶,否则紫石的地系魔法虽然厉害,也不可能留住冰晶。

圣碑传承倒是有趣,在费列格没有提起赤血地时候,这些去拜见过圣碑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三大凶兽,可费列格只要稍稍一提,记忆就从脑海是浮现出来。

“别想这些了,不是研究一下,怎么对付天魔女吧,老师虽然伤了她,只是斩断她一指,伤害太小,她地五位弟子也安然离去,倒是费列格损失了紫石。”玛娅说道,她有些后悔了,红丸是根据血之圣书记载配出的丹药,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紫石是费列格最强的战力,比其它几个死灵加在一起还要厉害。有了它,顶级魔兽区就象自家的后花园一样,里面的资源任他取用。

当时的情况,已经不允许玛娅多想了,保命最要紧,任由天魔女地五个弟子进攻,紫石即使没事,费列格和朱利安就难说了。

陆灵风有些头疼,以她地身后,暗算天魔女,也只斩下她的一根尾指。如果吉娜不在她手上,或许结果会更好些。只是陆灵风知道,即使没有任何阻碍,想要杀死天魔女也不容易,她最善于地是机关毒物,被自己偷袭,她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天魔女师徒一日不离开恺撒,陆灵风就不敢有丝毫放松。总这么被动可不行,可哈亚路城面积太大,何况天魔女也不见得会住在城内,想要找到她,实在太难了。如果不是她主动向费列格出手,陆灵风甚至不知道她还在恺撒境内。

她露了一回面,陆灵风就越加的担心,不敢离开帝宫太远,又无法确认天魔女是否还在恺撒,天魔女完全可以一走了之,就可以把陆大陆第一武神,紧紧绑在哈亚路城。

“这里地事情不用你们管,我用处理的。”陆灵风说道,天魔女不过师徒六人,就算她的弟子全到,也不过十二个人,其中还有几人没有战力,以恺撒帝国的实力,又怎会怕她,只要不是西大陆大批强者齐到,就没问题。

若是让天魔女把遗民强者,全部绑在恺撒境内,那才随了她的心呢,因此陆灵风决定,让这些人全部撤走,该干嘛干嘛去。至于恺撒帝君的安全,以恺撒的实力,她有信心不会出事。

“也好。”多米尼克点头说道,他是最先反应过来的。

“是。”费列格和玛娅也想通了,总不能大家都绑在恺撒。战争期间,这些遗民强者可以发挥出强大的力量,需要他们的地方太多了。

至于费列格和玛娅,看似与战争无关,其实他们作的很多事情,都与战争连在一起。费列格的死灵魔法不在研究,若是能够用于战争,对目前的战局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帮助。

这个想法是吴天大帝第一个提出来的,可惜这去这么久,费列格一直没有想出太好的办法。实验证明,只有强者的骸骨和魔兽的尸体,才能起作用,这是不可能大范围推广的。

费列格有时候会相,如果前线忽然出现成千上万的骷髅,手持骨剑骨杖冲锋,会是什么情景,西大陆军队看到又会是什么样的反应?当然这只能想想,普通的死灵,比普通的士兵还不如,除非数量是敌人的十倍甚至几十倍,才能起些作用。

就算有足够的尸体,也没有那么多的死灵,死灵可以分离出来,可它们需要元素水晶去滋养,再多的元素水晶也不够用。

最先离开的是多米尼克众人,他们需要赶回奥克兰。遗民部落被魔兽和野兽攻击后,许多部落已经并入各帝国,为各帝国效力,无论他们是否愿意,为了自己部落中的人能够生存下去,必须如此。

费列格和玛娅住在丹泽尔家的庄园,朱利安的伤很快就好了,吉娜的外伤看起来很吓人,经过大夫治疗后,不过十天,已经恢复大半。

“赤血的精血好厉害啊。”费列格看着在后花园中,开心跑跳的孩子说道。

“嫉妒了?这可不象平时的你,不过……我也有点嫉妒了。”玛娅笑着说道。刀剑难伤,恢复的又快,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象赤血一样,不怕魔法,不怕烈火。

“没什么好嫉妒的,各人有各人的缘法,我已经是很幸运的人了。”费列格认真的说道。

朱利安的力量越来越大,整天拿拖着柄墨剑,挥来舞去,哪里有半点魔法师的样子?

“听说,你以前就喜欢穿着铠甲,背着墨剑,还真是一脉相承啊。”玛娅笑道,费列格刚从草原山谷里出来的时候,的确是那副打扮,经常被人误认为是武士,费列格懒得解释。

那是因为与老师贝卡分开的太早,他那时候还小,连魔法师应有的装备是什么样的都不清楚,只记得剑和铠甲的模样,才胡乱提炼的,后来发现,提炼记忆金属,对训练魔法控制力的效果极佳,自然更不会停下。只是他的魔力和控制能力有限,想要学阿尔博特法圣那样,提炼出魔法袍来,那可太难了。

即使是现在,费列格也无法提炼出精致的魔法袍,他身上的这件,样式看起来有些古怪,已经是他最好的成品了。

君山,奥克兰东南部一座非常有名的大山,高两千八百米,在东大陆众多的高山中,只能算是一座不太起眼的小山。

君山由十六座高矮不等的山头组成,山峰间的峡谷不算太宽,弯弯曲曲有十几公里长,是个伏击的好地方。几千年前,奥克兰吴氏就是从这里开起,一步步走向今日的辉煌。

君山西五十公里,一座百万人口的中型城市,君山市就坐落在这里。这就是吴氏家族的发源地,至今城内,还有众多的皇族远亲。

君山市非常繁华,原因自不必说。每十年,吴天大帝会回到这里祭祖,因此在君山市城内城外,各一座帝王行宫。吴天大帝喜山,君山虽不算高,四处却都是平原,住在山顶,倒也有点一览众山小的意思,因此君山主峰上,也修建了一座面积不算太大的行宫。

  第二百九十章 买鱼的马贼

帝王的行宫,或许十年八年也未必会有人来,可行宫不能因此荒废,谁知道哪天帝君心血来潮,要来这里住上几天,所以行宫中,总是有些人手在此打理。

君山峡谷不是唯一的通道,向北绕行百公里,同样可以到达君山市,不过行脚商人们,还是喜欢走这里,至少可以少走多半天的路程,对商人来说,时间就是金钱。

何况君山峡谷距离君山市很近,在君山市,驻有一个师团的火烈鸟骑军,千百年来,君山峡谷地势险恶,却从没出过马贼,想来马贼也知道,这里是吴天大帝的老家,不敢到这里打食。

这是一个不算太大的商队,前后各有二十名护卫,中间十辆大车,从山上就可以看清,车中装的是产自风神帝国的特产海鱼,这可是好东西,运到奥克西姆,至少可以赚上十倍的价格。

海鱼运输不同于普通的货特,必须用冰镇,这一路行来,花费的确不少。但利润可观,依然有不少的商行作此生意。

拉里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他是酷卡佣兵团长,十四级武士,是这只商队的护卫头领。这次任务,路程不算太远,最重要的是快,海鱼即使用冰镇,也不能放太久,何况冰也是要花钱的,走的越快,越能为商行省钱,他的佣金也会提高不少。

君山市有冰窖,在那里可以补充一些冰,只是价值贵得吓人。过了君山市道路更好,用不了多少,就可以到达奥克西姆。而且这一路都是大城市,不会有马贼,可以平安到家了。

'哧……铃……'一只响箭冲天而起,山坡草丛中,三十多个武士冲上大道,两侧山坡上,一百多人头顶草环从隐避处露出身形,手持弓弩,将车队隐隐包围起来。

拉里嘴角稍稍上扬,带着一丝微笑。没想到君山峡谷居然有马贼了。而且看起来训练有素,人数也要比酷卡佣兵团多出四五倍来。这次任务,货物不算多。因此他只带了五十个人,这已经足够了。

若时平时,看到这样精干的马贼,他心里也没底,能和平解决是最好了。何况对方使用的是响箭,表示对方信心十足,马贼中肯定有高手。作为马贼。偷袭似乎更适合他们。明刀明剑的战斗,可不是马贼地作风。

拉里遇到马贼的次数不少。也经过生死战斗,只是这次不同。不仅距离君山市很近,求援方便。更因为昨天他运气好,顺路捎上四个行人,有这四人,或者说两人在,再多的马贼他也不在乎,更用不着去求援。

一匹纯白高大的战马跑了过来,马背上坐着两个粉雕玉琢似的孩子,坐在前面的是个男孩,身着小号的魔法袍,右手挥舞着一根小法杖,一路嚎叫着向前冲去。坐在他身后的是个女孩,身上穿着小号的锁子甲,手持一柄短阔剑,正是朱利安吉娜姐弟。

看着两个孩子,四周的佣兵露出善意地微笑,小魔法师实在太淘气了,只经过一天时间,已经和佣兵们混熟了,倒是那女孩,一副小淑女的样子,很少说话。

“拉里团长,让我来。”朱利安很兴奋,有马贼啊,传说中地马贼,他还从没见过呢。

拉里笑着退后一步,不是他想退,有飓风在,所有的战马都得靠边站,拉风地飓风,绝对不允许战马这种低劣的生物,站到它前面去,如果有大胆的,踢之。

“呔,对面的可是马贼?”朱利安趾高气扬,意气风发,右手法杖一指,配上可爱的童音,威慑力严重不足。不过就凭他身上的魔法袍,别看他年轻小,依然没人敢轻视他。

汤姆。汉克斯真的没别地意思,只想弄点海鱼尝尝,他还从没吃过海鱼呢。这东西不好脱手,作为马贼他是不会抢这东西地,这次,真的只是想尝尝海鱼地味道。

汤姆今天三十六岁,从十八岁开始作马贼,随着队伍四处流浪,绕着魔域森林,走了两圈。这样的马贼,被人们称之为流寇,抢几次换地方,最令治安官头痛,想消灭流寇,远比消灭普通的马贼难上十倍不止。

汤姆三十岁地时候,接手了这只马贼队伍,在他的领导下,这只马贼很有些军队的味道,在马贼中小有名气,只是人数一直不多。汤姆认为,一名好的马贼,比十名垃圾马贼有用的多,在他这只马贼中,不养垃圾。

两百八十名马贼,每月出手两到三次,得到的财物已经让马贼们过上好日子了。经过六年时间,马贼们有钱了,每个马贼分到的金币,甚至比许多小城市里的地主还要多。

人一旦有了钱,心思就不同了。汤姆招开了全马贼大会,集思广意,让大家对自己的前途作出选择。其中八十人选择找个帝国安定下来,不再继续作马贼的生意。

另外两百人决定,继续跟随汤姆,他们相信汤姆的决定,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好处。汤姆虽是贼,没读过书,可他很清楚,作上这一行,就已经在各帝国的治安官那里挂上号了。别以为有钱就可以作个富家翁,以前四处乱跑,人家抓不到他们,如果现在就定居下来,苦主找上门,治安官能放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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