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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兵传说-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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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官满头大汗的记录着,每到一场战争结束,就是他最忙的时候,经常要写得手肿一个星期。

眼前一黑,一把刃口卷了花的开山刀搁在大桌上。

书记官抬头,看到面前高大的男人,眼中流露出愕然的神态,他当然认识这个死亡营里活得最久的人。

“杨政,你今天怎么带了把刀回来……”

话未完,书记官的眼睛落在那把刀上,惊呼一声“好刀!”

士兵群一阵骚动,后面几个老兵都凑上来,发出一连串惊叹声。

“这可是缅铁刀呀!”一个识货的士兵上前,想摸一下那把刀,被站在书记官身后的盔甲兵瞪住。

“有什么了不起,摸一下都不肯,又不是你们抢回来的……”那名士兵嘀咕着,最终还是缩回了手,和这些狼军的正规士兵起冲突,吃亏的肯定是自己,死亡营的老油条们当然不会干这种傻事。

“小政哥,你可又立了大功呀。”

“我说谁能抢回这么好的武器呢,原来是小政哥,哈哈……”

“配缅铁刀的肯定是大队长级别,小政哥,你这次发达了,说不定会被编入正规军……”

数道熟悉的声音在杨政身边响起,原本有些沉闷麻木的战后气氛突然热闹起来。杨政难得的笑了一下,漠然的眼睛里带上一丝温暖,说话起哄的这些都是一年来共同作战而没有挂掉的老战友,即使是在这样无意义的,高死亡率的炮灰战中,总是有一些人能够生存下来。本来被抓进“死亡营”中,大家都抱着必死的心,所以死亡营里人际关系异常冷漠,没有一个将死之人还会有兴趣交朋友的。但是随着日子一天天推移,一些特别优秀的人凸显出来,他们的能力越来越出众,总能在每场拉锯战中活下来,而这些人,或因为惺惺相吸,或因为长久寂寞,有时候就凑到一起,聊天打屁,渐渐熟悉起来。

杨政虽然封闭着自己,一年来没有刻意和别人接触,可是这群老兵却独到的发现他的与众不同,比如他从来不捡普通武器,不争军功,比如他是死亡营现存活得最久的人,其他人要么已经死亡,要么被提升进正规军中,又比如他能吹奏一种独特的乐器,让这些心死的人感觉到一种久违的温暖。正因为这么多独特之处,勾起了这群老兵的好奇心,不管其漠然的态度,主动和杨政接触。

久而久之,杨政虽然不和他们厮混在一起,但见面也会难得的笑一下。

这或就是人性的力量,谁都无法拒绝友情,即使是心死如灰的人。

罗塔,蒙寻,刘若飞,红石,宇雷……

一张张熟悉的面孔,虽然或多或少都带着伤,但是,依然活着,杨政心中感叹了一声,只要活着,无论多么艰难,都是值得的,这也是杨政在战场上那么拼命的缘故,事实上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活下去究竟为何,没有了过去,丧失了目标,只为简单的……活着。

军需官亲自上来询问缅铁刀的由来,杀死敌军大队长可不是普通的荣耀。

杨政正要回答。

死亡营的门口突然骚动起来……一阵整齐有力的步伐声传来。

两队身穿黑色链甲,铁盔,手中清一色铁制长剑的士兵慢跑进死亡营,沉冷肃杀的气息瞬间弥漫在空中,压得人透不过气来。

狼牙精锐营。

所有士兵的眼球都收缩了一下。

西线狼军分死亡营,狼军,狼牙军三部分。狼牙军属于统领丘远山的亲卫队,正是西线狼军最精锐的部分,他们怎么会来到这里。

答案很快揭晓。

两队狼牙军在一个立定之后,左右两边迅速散开,动作整体划一,毫不拖泥带水。

令人叹而观止。

这才是真正冷兵器时代的军队呀,杨政暗叹一声,相比之下,自己所在的死亡营完全是一群流氓混混,乌合之众。

狼牙军散成两排后,面对面站立,刷的举剑,斜向上四十五角,一副迎接大人物的仪仗势。

片刻后,一男一女并排走来。

正是哨塔上出现过的丘远山将军和莫冰云公主。

看到未曾谋面的莫冰云公主,死亡营的众士兵们都流露出惊艳的神态。

毕竟他们唯一能接触的女人就是西线小城乱云间妓寨里的妓女。

一群庸脂俗粉!

岂能和眼前的帝国之花相比。

而更让他们垂涎的是公主背后跟着的六名亲兵也是如花似玉的大美人,修长挺拔的身材,和走动间充满弹性的腰肢,一望可知长年习武,清一色的红色软甲和绣着大朵蔷薇的披风,更凸显她们卓而不群的风姿。

站在杨政身边一向好色的宇雷吹了声口哨,充满调戏神态。

听到口哨声,红麾女子凌厉的眼神盯来,杨政暗叫一声“糟糕!”

果真,公主背后的一名女亲兵娇叱一声:“大胆!”

说话间从背上解下绿色长弓,朝涎着脸的宇雷射出一箭。

从调笑到射箭,不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丘远山刚张开嘴想阻止,而宇雷则完全傻了,笑容还凝固在脸上。

箭支破空刺耳,力道极强,两人距离不过二十米,眨眼即至……“嗤”一声怪响,宇雷没有倒下,箭离他的喉咙堪堪数厘米,骇得他冷汗直流,别以为“死亡营”的人都不怕死,在战场上那是没办法,何况像宇雷这类老油兵,即使在战场上活下来的可能性也大过百分之五十,谁想这么窝囊的死掉,特别是莫名其妙的死在营地里。

箭被杨政单手抓住,强劲的力道使箭杆在他手心滑行尺许,若不是箭尾卡住了杨政的手,只怕宇雷难逃一死。

血一滴滴从杨政手心滑落,染红了脚边的地面。

莫冰云的目光落在他身上,神色愈加寒冷。

黑头发,黑眼睛。

就是在战场上用自己同伴的身体躺住利箭的那个人吧。

丘远山这时候微微踏前一步,朝身边两名狼牙兵喝了一声:“以下犯上,将那人拿下,重打二十军棍。”

两人得令,气势汹汹的走到发呆的宇雷面前,将其拖到一边。

杨政扔掉那支箭,任血在他掌心流淌。

略带感激的望了丘远山一眼,看得出,丘远山是故意惩罚宇雷,免得那个漂亮的凶女人再次发难。

“前锋步兵营将士听令,全军集合。”

在五名大队长的呼喝下,剩下的士兵稀稀拉拉的集合起来,和狼牙军整齐划一的军姿相比,简直不忍卒睹。

莫冰云的眉头皱得更深,她的目光扫射过全场后依然落在杨政身上。

在数千名惫懒的士兵中,他是最显眼的一个。

大陆上极少见的黑发黑瞳,高常人半头的雄伟身材,还有落寞寂寥的神色。

从他的眼里看不出任何感情,所有的一切都带给人强烈的孤独感。

更让莫冰云不忿的是,在自己凌厉眼神的注视下,他的眼波依然清淡若水,他只是个贱民呀,从来没有被人如此漠视的帝国之花,心中的恼怒可想而知。

丘远山提了口气,浑厚若洪钟的声音响彻全场:“众将士听着,这位就是我们沧月帝国的骄傲,“蔷薇骑士团”团长,三公主莫冰云殿下。”

下面的人哗然,难怪来者气势高贵,容貌如此出众,连帝国三大将之一的丘远山也要敬陪右侧(大陆礼节,并排走的话,地位高的人站左侧),揭开身份,知道她是有“帝国之花”之称的三公主,所有的疑问迎刃而解。

同时众士兵都暗自为宇雷抹一把冷汗,这厮忒大胆,三公主都敢调笑,能活着算他命大。

杨政微感诧异,将目光放在莫冰云身上,想不到这女人竟是三公主。

他们来死亡营做什么?

这里可都是一些卑贱的奴隶和囚犯。

一些帝国贵族连看一眼都怕污了自己的眼。

“三公主此来,是带着帝国密令,要从你们中间挑选出一些出众的士兵,组成特别行动小队,选中者将直接脱离前锋营,授三等骑士勋章,帝国男爵称号!”

听到这个消息,人群几乎爆炸了,连矗立两旁的狼牙军士兵都流露出愕然神态。

平民贵族,多么高不可攀的地位。

即使是精锐若狼牙军士兵,也仅百中有一能脱离平民身份,依靠军功晋入贵族阶层。

何况是死亡营的这群贱民。

狼牙军数百道嫉妒的目光落在死亡营的士兵身上,这些卑贱的人,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

大人也真是的,即使要挑选特别行动小队,也应该从我们这群精英中选择呀,难道我们还比不上这群贱民吗?

似乎感受到数百名狼牙军散发出的强烈怨念。

丘远山哼了一声,深邃的棕眼左右一扫,顿时一个个狼牙军士兵都低下头去,噤若寒蝉。

自己这位将军看起来慈祥和蔼,可是作为他的亲卫队,狼牙军早就领教过他恶魔的一面,即使号称军中意志最坚韧的士兵,也曾因见识他的残酷手段,弄得两天吃不下饭。

激动的人群稍稍平静,杨政四下一望,果然,不仅新兵兴奋不已,几个身经百战的老油条,此刻也难掩内心的激动。

本来能脱离死亡营,获得自由已是奢侈到极点的事,而晋入贵族阶层更是他们这辈子无法想象的事,有此表现也是应该。

那自己呢,杨政嘴角撇出一丝苦笑。

为何听到这个消息的自己,没有一点激动的心情,当初难道不是做梦都想离开这里吗?

为何现在反而留恋起不断的厮杀,麻木的活着,只有鲜血从敌人身体喷涌的有一刻,才体会到生命的存在。

※※※

今日的晚餐特别丰富,每个人都分到半斤牛肉,吃饱喝足的几个老油兵挤在杨政的营房,揉着肚子打屁聊天,这已是他们一天最为幸福的时光,只有领略过战争的残酷,才会更珍惜生命的美好。

相貌英俊,死亡营里出身最高贵的红石瞥了一眼床上,问默然坐在一边的杨政。

“明天就要选拔特别行动队成员了,小政哥,你的伤全好了吗?”

屁股被打肿,趴在床上的宇雷郁闷的说:“我是几天下不了床了,得罪了公主,亏死了。”

“你还有脸说,今天能保住性命已是万幸,若没有小政哥帮你挡箭,你早被那娘们射死了……啧啧,不过话说回来,公主后面跟着那几个妞真是靓呀,随便挑个出来都比乱云间红磨坊的红阿姑还带劲。”

“啐……”听到红石的话,抠着脚丫的罗塔不屑的吐了口唾沫:“带劲?你试过了?”

“妈的,我没试过,以前小爷我可是孤帆城“龙宝斋”的大少爷,玩过的女人没一个大队也有一个中队,女人骚不骚我还看出来吗?孤帆“飘香阁”最红的四个阿姑,香雪,米米,秀怜,阿戴,我都上过。”

一谈到女人,以红石儒雅的性格也开始变得脸红脖子粗。

营房里纷乱嘈杂,起哄声一片。

杨政眉毛微皱,霍的站了起来,从自己的床边的袋子里掏出一样事物,缓缓的向门口走去。

“小政哥!”

红石一众人面面相觑,有人想跟上,被年纪最大的蒙寻一把拉住,他摇摇头,低声道:“别打扰他!”

营地靠山,找到那块熟悉的巨大凸岩,杨政爬了上去,半躺下来,营地里的纷杂声渐渐远去……这个世界的夜空比地球美丽得多,星空澄澈,毫无杂质,红月桑米亚和银月索林瑞那在天空中遥相呼应。只有望着星空的时候,杨政才能感觉到了内心的平静,一切的痛苦和烦恼随风飘散。

想起那首歌

你还记得吗?

滑进熟悉的臂弯

在睡梦中微笑难过

哪个梦最想成真

你还记得吗?

有一些东西回不去了对不对

有一些事情还没到来是不是

日夜交替的时候

望著天空想要回家……

杨政将手中的东西移到面前,一支翠绿色的笛子,二十岁时女友小颜送给他的礼物,他一直贴身珍藏,答应了从亚玛逊归来,就和她结婚的……答应了以后每晚守侯在她身边的……

谁知道好奇心害死人。

如果可以回到过去,他永不会去碰亚玛逊土著部落的圣物。

他还记得石矛捅进心脏时血液和气力流失殆尽的绝望,还记得最初醒过来,发现自己身处这个莫名其妙世界的彷徨。

后来,流浪的自己被抓进了这里,开始了日复一日的撕杀。

渐渐变得麻木,渐渐适应这里,只有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才会想想地球,想想上海的那个家。

不过话又说回来,若没有那块圣物,自己早就死了吧。

杨政从腰带缝里掏出一把匕首和一块暗红色的晶体“芭比”。

匕首是一把M9军刀,为了考古方便买的,在战场上能杀死敌军大队长也是靠了它。

暗红色的晶体“芭比”就是将杨政带进这个世界的罪魁祸首,亚玛逊土著部落的圣物。这块晶体确实拥有奇特的力量,杨政来到异世界,无数次重伤差点死去,就是这块奇特的石头,逐渐改变着他的体质,让他的力量变得奇大,五官如野兽般灵敏,更重要的是他的身体自愈能力也变得远超常人。

揭开外衣看了看,今天身上二十多处大小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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