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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史诗:犹大之裔-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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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梅菲斯特为歌德名著《浮士德》中的恶魔,奥尔巴赫地下酒馆(Auerbach〃S Keller)是梅菲斯特带领浮士德展开旅程的第一站,也是出现在故事中的真实场景。』

我挑了可将外头拱廊尽收眼底的位置,拿出PDA,找出手写清单,上面只有四个名字。以前,曾经有二十七个名字。

“请问您要点什么?”身穿白衬衫、加背带黑长裤,有点年纪的服务生站在我旁边问。他叫理查,四十三岁,其实他应该知道我要点什么。我抬起头。

“喔,萨柯维兹女士。抱歉,我怎么会没认出您呢?金色之梦吗?”我点点头,他消失在吧台后面。

我望着名单:

〖莎拉·乌尔曼 七十三岁

亨德利·罗比兹 四十七岁

艾玛·卡可夫 二十五岁

艾莲娜·卡可夫 四岁〗

名字我已经会背了,却习惯反复拿出来看。清单一年只改变四次,也就是四个人过生日那时候。我在写上他们的新年纪时,心中总默默祝福他们有个开心的生日派对,永远长寿——纯粹是个人关心。

我将页面往下拉,屏幕上出现再也无法过生日的人名,有男有女,有小孩,还有德国名字、法国名字、塞尔维亚名字,其中还有个意大利人名。所有名字都被工整地涂掉,底下记载着个人诞生与亡殁之日。他们不知道自己与我有亲戚关系。

我还有一个习惯,就是用旭特林字体写字,那流动的线条非常优雅。而且有个优点,就算有人不小心瞥到我的清单,大部分人也看不懂。暂且不论正字法改革与外来字渗透,一般人根本不知道德语字形演变之大,有哥特草体、哥特体、古体字,还不止这些呢。

鸡尾酒送来了,理查另外还附赠一碟花生米。梅菲斯特值得造访,本地人和游客的数量差不多。我身后突然爆出一阵恶魔的笑声,有些客人被吓了一跳,不过我知道那是梅菲斯特出现在墙上的大镜子里,随后他马上消失不见了。

亨德利·罗比兹是我的问题儿童。他住在莱比锡,离火车站不远。我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但现在,我的思绪又被打断。

窗户前,有个年轻女子手里牵着一个小孩经过。两人看着橱窗里的商品,年轻妈妈常常蹲下来跟女儿解释一些东西。从穿着判断,她们不属于城里的有钱阶级,裤子、毛衣与外套或许是从廉价布店买来的。一想到有些便宜衣料可能有毒,我就觉得不舒服。虽不是所有便宜衣服都这样,但数量也够多了。我不快地赶走这念头。若要完成任务,最好保持冷静观察。艾玛与艾莲娜经常在这个时间走过拱廊,两个人都很漂亮,赏心悦目。她们不认识我,不过我了解她们许多事。

艾玛当初怀孕纯属意外,她目前自理生活,在大学读法律,已经进入第八学期,教授对她的评价不错,同学对她也是又嫉妒又羡慕。艾莲娜是早产儿,三十二周就出生了,仅有轻微的视力障碍,不过那可以治疗。艾玛每天到日间托儿所接艾莲娜,现在也刚把她接回来。艾莲娜在日间托儿所非常受到喜爱。在她这种年纪便具有罕见的运动员灵活身手与掌控身体的能力,使她格外引人注意。跟她母亲一模一样。

我看见她们两个在街角转弯,赶紧喝光杯里的鸡尾酒,放了一张纸钞在桌上,然后走出去。今天将发生在艾玛与艾莲娜身上的事情让我心神不宁,不过我将出现在现场。

母亲与女儿在拱廊里闲晃了一会儿,最后女儿失去兴趣了,两人才离开。她们突然转过身,朝我迎面而来。

我急忙闪到一旁,假装对香烟有兴趣。实际上我讨厌这东西,不仅很臭,而且烟会污染空间,几十年不散。即使抽烟者死去很久,尸骨无存,他屋里的墙壁、天花板,还是闻得到他生前的烟味。

艾莲娜蹦蹦跳跳经过我身边,艾玛走过时,我从橱窗上看见她不经意地瞥了我一眼。她认出我了吗?还是我靠近她们两人的次数太频繁?

不过她牵起女儿的手,继续前进,并没多花心思在我身上。为了安全起见,我等了一会儿才又跟上去。这时,我发现一个瘦高男子从拱廊第二个入口进来,跟着她们。

虽然他不在我的名单上,但我知道他是谁。伍伟·佛利克,三十一岁,艾莲娜的父亲,一个冷酷无情的混账东西,正在争取抚养权,不择手段地想把孩子夺回身边。不修边幅的外表让人想不到他竟收入稳定,而且存款丰厚。而艾玛却并非如此。

他完全不想隐藏自己的满腔怒气,而是让它清楚地表现在外。也许是艾玛没有按照约定的探视时间将孩子送过去。我很了解她的心情。佛利克一定又会将小女孩带到朋友的赌场,把她丢在机台前面玩赌钱游戏。只要年纪符合,我不反对这种休闲方式,但艾莲娜还太小,不适合玩打不死人的动画战争。

就像之前说过的,我关心名单上的人,面面俱到,甚至包括不只一次由我一手造成的苦涩终结。

今天我不会打扰艾玛与艾莲娜,但对佛利克就不一定了。我戴上太阳眼镜,拦住他的去路。

“不好意思,您可以告诉我浮士德街在哪里吗?”我的东欧口音模仿得惟妙惟肖。母亲与女儿多了个机会走远。

他看了我一眼,又望向我身后的母女两人。“不知道。”佛利克想离开,但我只是挡住他,一边在皮包里翻找东西。

“请您等等,我找一下地图。也许……”

“您这是强人所难。”他大声喊叫,想把我推开。

如果在格斗场,我不用一秒就可把他打晕,他绝不会有时间感觉到痛。不过现在我人在拱廊,所以弃用暴力,却耍了个诡计:我尖叫一声倒下,不偏不倚地摔在旁边烟草店的商品上,撞翻货物,将之扯落在地。

店员马上出现在门口,忧心忡忡地看看我,然后又转向佛利克。“喂,年轻人,站住别动!”他一边叫一边指着他,同时蹲下来查看我的状况。“没事吧?”

“我只是想知道现在几点。”我嘴里嘟哝着,擦掉唇上的血。跌下时,我故意让木头打倒自己,伤口没大碍,却很有戏剧效果。

路人停了下来,其中两个挡住他,显然是要这个恶人好好解释。

佛利克双眉紧皱。“我没有碰这位女士。”他想说明事实,但效果不佳。

店员轻轻擦拭我唇上的血,抓住我手臂,扶我起身。“要我报警吗?”

“不用了,”我婉拒了他,“这位先生也许不是故意的。”

“不管是否故意,”他盯着被捣毁的货品,“我都有损失。”他打量佛利克,眼光挑衅。“报警或许不算最糟的决定。”

我吸吸鼻子,从佛利克旁边偷瞥一眼拱廊出口,艾玛与艾莲娜已经不见踪影,摆脱了这个父亲。

“不,不需要报警,我愿意赔偿损失。”佛利克语气忿忿,同时瞪着我,想激我分摊金额,不过那是他一厢情愿。他是流氓。“要多少?”

店员看看散落一地的货物说:“那好,至少要四百欧元,”他直视佛利克,“我也收金融卡。”

“太好了。”他嗤之以鼻地嘲讽了一下,然后脚步沉重地走进店里。

“谢谢您。”我低声向店员道谢,一跛一跛地走开。一出了他们视线,离开那区的建筑,我便恢复正常走路,立刻跟上艾玛与艾莲娜。

我很喜欢待在她们附近。不管她们愿不愿意,我都属于她们的家庭,知道上哪儿找她们。今天是星期四,她们习惯这天出门散散步,休息休息,然后买个贝果吃。

我没花多长时间就发现她们约在我前方十米处逛橱窗,我在书里也会提到这点。

顺带提一下:今晚换班后,我将继续写书。那时候应该已经五点,但我仍然清醒,甚至亢奋。我需要这种能量,才能往下写故事。

艾莲娜与艾玛正打算回家,从步行街走回火车站。最后我们三人站在同一个月台,当然彼此间隔了几米。不见佛利克的踪影,否则这次可能会在火车上遇见他。

在车厢中,我的视线越过前面那个人的报纸上方,悄悄观察着母亲与女儿。小女孩长得真快,而我还是每个星期至少看见她一次!艾莲娜比手画脚讲着话,艾玛开怀大乐。我也不禁微笑,跟着她们开心。

我脑海里萦绕不去的可能得杀死她的念头,使得这幸福时光晦暗失色。我常扪心自问,真狠得下心杀死一个小女孩吗?像泰亚一样无辜的小女孩?如果对象是成人还比较简单一点。毕竟在我插手之前,他们已经历过人生。

这种事情做了也没人会感激你,但我还是得做,除了我之外,没有人做得来。

艾莲娜与艾玛在李布克内特街下车,我跟在后头,留心她们有没有安全到家。等她们消失在漫画店旁的大门后,我才卸下今天的责任。

我觉得自己像个只能秘密看顾小羊的牧羊人。莎拉·乌尔曼、亨德利·罗比兹、艾玛·卡可夫、艾莲娜·卡可夫。虽然他们出自同一家族,彼此却不认识。艾玛很小就送人收养,原生家族没人知道她仍活着,否则乌尔曼夫人也不会独自住在偌大的房子里,而是应该收容孙女与曾孙女共享天伦。

我对待任务非常严谨。我的牧群分散在莱比锡各地,增加了工作的难度,不过以前的牧群更大,散布全欧洲。

四楼的灯亮起,小家庭的人已经到家了。我抬起头,看着房屋老旧的正面。有道阴影在窗边晃动,蜡烛也点亮了。小女孩也许会喝杯热可可,吃点自制小饼干,饼干香味四溢。母女俩会聊聊橱窗里的东西,再讨论一下愿望清单,看会儿电视,之后艾玛带女儿上床睡觉。我对她们的生活了若指掌,即使我不允许自己真正成为其中一分子。

我沿着街道快步走向莫里兹堡,我今晚在那里有工作。莫里兹堡的拱顶大厅“活动厅”有场特别活动,工业乐队“我”的演唱会,铁定人满为患。我在保安公司工作,晚一点得在门口站岗,与同事一起检查来客。

我到达莫里兹堡的小边门。莫里兹堡具有古老碉堡的拱顶结构,空间宽大,不规则延伸,有数百年历史,设置有咖啡厅、酒吧与演奏厅。我喜爱这地方。

“你好,希雅。”马可跟我打了声招呼。他是个满脸痘疤的秃头巨汉,我的直属上司,正站在门边吸烟。

“你好,老大。”我向他点点头。“你不是想戒烟吗?”

“是啊,”他吸入一口毒烟,“我想啊。”

我走过他身边,拍拍他的肩:“那么在癌症搞死你之前继续加油吧。”

他扮了个鬼脸,让我联想到《白鲸记》里的捕鲸人魁魁格。他当然知道威胁自己的是什么,不过就像所有的老烟枪一样,他也无所谓。

我不清楚死神对马可打什么主意。偶尔我有种感觉,死神就在他附近徘徊,之后却又消失,暗中埋伏等待。

我打开门,停下脚步,眼神恳切地告诫他说:“说真的,老大,戒烟吧,否则你会毁在那东西上。”我捉住他的目光,紧盯着他。“我可是非常认真的。”我补了一句,声音低沉。他立刻熄灭烟头。

“‘现在、马上’总比‘也许、某时’好。”他这样评论自己的行为,不过看得出来,他也被自己的话吓了一跳。

我对他微笑:“很好,老大。我会注意你有没有保持下去。”

不消半个小时,我和三个同事就站在门口开始进行检查。我的喀什米尔大衣已经换成强韧的黑色皮夹克,干架时不容易被损坏。不过皮夹克的价格并不亚于大衣。

入口前挤了人,全想进入哥特太古圣地现场体验音乐,不过里头并没有太多空间。

我的眼睛受过训练,大多不需要看对方的脸,就能辨认出谁带了武器,谁又没有。肢体语言泄漏的讯息比我们以为的多得多。我精准地揪出目标,彻底搜查。这些年轻人没人抱怨被女人搜身。

我今晚又收获丰富。一把格斗刀藏在长筒靴里——不是什么高明的藏匿处。我将禁止带入场的武器递给马可,没好气地严词训斥站在面前的年轻人:“你带刀干吗?”然后我整个人呆住,说不出话来。

这个十八岁青年的容貌特征显著,让我想起已被遗忘的遥远青春时光。曾经璀璨美好的青春,充满清新印象,甚至是浪漫狂热的爱。

有个理论主张:世上某处有张脸长得与自己一模一样。我不知道这个理论是否也适用于跨越时空。只是,眼前这张脸证明了理论的正确性。

我咽了一下口水,望着对方深棕色的双眸,寻找——唉,寻找什么呢?也许是一丝讶异的闪光、认出我的眼神,或者一个不是大自然在开我玩笑的信息,而是真有轮回那回事。

“你……”

他往后退。“那只是为了防纳粹用的。如果他们在演唱会结束后要干架的话。”他真的被吓到了。“通常我会寄放在置物处。”

我现在应该说些话。规则很清楚:若想偷带武器入场,必须下令对方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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