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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侠达伦·山传奇I-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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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先生微微一笑。“他们是小精灵和小矮妖,世界各地都有神奇小矮人的传说。传说总有个来源。这些传说的来源就是我忠实的小个子朋友。”

“您是说这些穿蓝斗篷的侏儒就是小精灵?”我不相信地问。

“不,”他说,“小精灵是不存在的。那些侏儒——按你粗鲁的叫法,很久以前被无知的人看见了,人们给他们取了种种名字:小精灵、仙子或小妖怪,并且编出各种故事来讲他们是什么,有什么本领。”

“他们能有什么本领?”我好奇地问。

小先生的笑容消失了。“我听说你很喜欢问问题,”他咆哮道,“可是没人告诉过我你这么爱管闲事。记住,达伦·山:好奇使猫送了命。”

“我不是猫。”我厚着脸皮说。

小先生倾身向前,脸变得阴沉沉的。“如果你再问下去,”他咬牙切齿地说,“你就会发现你自己也变成了问题。生活中没有任何东西是永远的,包括人形。”

他的手表又发出了红光,像真的心脏一样红。我断定自己该走了。

“上床好好睡一觉,”暮先生在我离开之前说,“今晚没有功课。”

“早点起来,孩子们。”小先生补充说,一面跟我们挥手告别,“我的小人们在早上总是很饿。对他们的饥饿不予理会是不明智的。你永远不知道如果长时间不吃东西,他们的脑子和牙齿会转向什么对象。”

我们急忙退出去,撒腿跑回自己的帐篷,一下子扑倒在地上,听着我们的心脏怦怦乱跳。

“你疯了吗?”埃弗拉在他能够开口说话之后问道。“跟小先生那样讲话,还问他问题,你肯定是疯了!”

“是啊,”我回想着刚才的遭遇,惊奇自己哪里来的勇气,“我肯定是疯了。”

埃弗拉反感地摇了摇头。时间还早,但我们还是爬到了床上。两眼盯着帐篷顶,躺了好久。最后我迷迷糊糊睡着了,梦见了小先生和他的心形手表。不过,在梦里那不是手表,而是一颗真的人心。我的心。他用力一捏……

啊……痛!

第十五章

我们起了个大早,去给小人找东西吃。我们精神疲倦而烦躁,过了很久才活跃起来。

我问埃弗拉小人喜欢吃什么。

“肉,”他说,“随便什么动物,他们不在乎。”

“我们要抓多少动物呢?”我问。

“嗯。他们有十二个人,但是他们吃得不多。我想两个人吃一只兔子或刺猬就行了。大一点的动物——狐狸或狗,可以够三四个人吃的。”

“刺猬能吃吗?”我说。

“小人们能吃,”埃弗拉说,“他们不挑剔。耗子也行,但那样就得抓好多。不上算。”

我们每人拿了个麻袋,分头去找。埃弗拉说肉不一定是新鲜的。如果我发现一只死獾或死松鼠,就把它塞进袋里,节省一点时间。

我走出去没几分钟就看见一只狐狸正叼着一只鸡回洞,我一直跟着它,瞅准时机从树丛后扑了上去,把它按倒在地。

死鸡从它嘴里飞了出去,它掉转身来,怒吼着,想要咬我。没等它扑上来,我手疾眼快地抓住了它的脖子,使劲儿往左一拧。咔嚓一声,狐狸气绝身亡。

我把死鸡丢进麻袋——额外的收获,但是没有马上把狐狸放进去。我需要血,所以我找到一条血管,割开一个小口子,吸了起来。

我身体的一部分厌恶这些——似乎太没有人性了,但我提醒自己我已经不再是人了。我是个半吸血鬼。我的同类都是这么做的。开始几次我觉得杀死狐狸、兔子、猪和羊都是罪过。但现在已经习惯了。我必须这样做。

我会习惯吸人血吗?问题就在这里。我希望能避免吸人血,但从我精力衰退的情况看,我知道最终我不得不吸……或是死去!

我把狐狸的尸体扔进袋,继续捕猎。我发现一窝兔子在附近一个水塘边洗耳朵。我尽量悄悄靠近,然后突然发起袭击。它们惊慌逃散,但我已用尖利的指甲掐住了三只小兔。

我把它们也装入袋中,心想可以回去了。狐狸、死鸡和兔子足够六七个蓝兜帽吃一顿了。

我在营地上碰到了埃弗拉。他找到了一条死狗和一只死獾,感到很满意。“这是我最轻松的一次打猎,”他说,“而且我发现一块地里有好多牛。我们晚上去偷它一头。至少可以够小人们吃一两天。”

“那养牛的农民不会发现吗?”我问。

“有几十头呢,”埃弗拉说,“等他过来数牛的时候,我们早跑没影了。”

“可是牛要花钱的。”我说,“我不介意杀野兽,可是偷农民的牲口就不一样了。”

“我们给他留一些钱好了。”埃弗拉叹了口气说。

“哪儿来钱?”我问。

埃弗拉笑了。“怪物马戏团永远不缺的就是钱。”他想叫我放心。

后来,我们干完杂活后,又和萨姆聚在了一起,他在树丛中等我们老半天了。

“你为什么不到营地来?”我问。

“我不想太冒昧了。”他说,“另外,我想也许有人把狼人放出来了。我昨天见到他的时候,他好像不太喜欢我。”

“他对谁都那样。”埃弗拉告诉他说。

“也许吧,”萨姆说,“可是我想最好还是不要冒险。”

萨姆有一肚子的问题。显然他从昨天回家后一直在想着我们的事。

“你从来不穿鞋吗?”他问埃弗拉。

“是啊,”埃弗拉说,“我的脚底特别硬。”

“要是踩到荆棘或钉子会怎么样?”萨姆问道。

埃弗拉笑笑,坐下来把脚伸给萨姆。“用尖树枝刮刮它看。”他说。

萨姆折了根树枝,去戳埃弗拉的脚底,就像企图在硬牛皮上戳洞一样。

我感兴趣地看着。

“尖锐的玻璃碴儿可能会刺伤我,”埃弗拉说,“但这种事很少发生,而且我的皮肤一年比一年硬。”

“要是我也有那样的皮肤就好了。”萨姆羡慕地说。然后他转向我问道:“你怎么老穿同一身衣服?”

我低头看看我被活埋时穿的这身衣服。我本打算要几件新衣服的,可是忘记了。

“我喜欢这身。”我说。

“我以前从没见过哪个小孩穿这种衣服。”萨姆说,“除了在婚礼或葬礼上。有人逼你这么穿吗?”

“没有。”我说。

“你有没有问你爸妈,你能不能参加马戏团?”埃弗拉问,想引开萨姆的注意力。

“没呢,”萨姆叹了口气,“当然,我跟他们谈到了马戏团。我想最好还是一步步来,等我离家之前再告诉他们,或者走后再告诉。”

“你还是想参加?”我问。

“那还用说!”萨姆说,“我知道你们想甩了我,可是我会有办法参加的。你们瞧着吧。我会经常过来,会看很多书,了解关于怪物马戏团的一切事情,然后我就去找你们的老板陈述理由,他没法拒绝我。”

埃弗拉和我相视一笑。我们知道萨姆的梦想永远都不会实现,但是我们不忍心告诉他。

后来我们走去看两公里开外的一个废弃的火车站,萨姆跟我们讲过。

“好地方,”他说,“人们过去在那儿捣鼓火车,检修、上漆之类的。以前是个繁忙的车站,后来在城市附近建了一个新站,这老站就衰败了。那儿可好玩了,有生锈的铁轨、空工棚、一个警卫所,还有两节老式火车的车厢。”

“那儿安全吗?”埃弗拉问。

“我妈说不安全,”萨姆对我们说,“这是她让我不要去的地方之一。她说我会从车厢顶上陷进去,或是被铁轨绊倒什么的。可是我去过好多次了,什么事也没有。”

这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们慢慢地顺着树阴往前走。我忽然闻到了一种奇怪的味道,停下来嗅了嗅。埃弗拉也闻到了。

“什么味道?”我问。

“不知道,”他在我旁边嗅着说,“是从哪边来的?”

“搞不清楚。”我说。这是一种浓烈的、酸臭的味道。

萨姆什么也没闻到,一个人走到前面去了。他发现我们没跟上,便停了下来,回头看我们是怎么回事。

“怎么啦?”他问,“你们为什么——”

“抓住啦!”我身后一个声音叫道,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觉得一只大手抓住了我的肩膀,把我扳转过来。我看到一张胡子拉碴的大脸,随即便向后倒去,被那只有力的大手推倒在地。

第十六章

我狼狈地摔倒在地上,把胳膊给扭了。,我痛得叫了一声,然后努力想挣脱那个胡子拉碴的人。可是他已经在我身边蹲了下来,脸上是恶狠狠的表情。

“嘿,伙计,我没伤到你吧?”他的声音很快活,我意识到自己没有生命危险,接着他的面部表情由凶恶变成了关心。

“我没想把你吓成这样,”那男人说,“只是想稍微吓唬你们一下。逗个乐子。”

我坐起来揉了揉胳膊肘。“我没事。”

“真的吗?胳膊没折吧?要是折了我有草药。”

“草药治不了骨折。”萨姆说。他已经走了回来,站在埃弗拉身边。

“当然治不了,”陌生人同意地说,“可是它能把你抬升到更高的意识层面,使骨折之类世俗的烦恼缩小成茫茫宇宙中的小点。”他停了一下,摸着他的胡子。“当然,它还会灼伤你的脑细胞。”

萨姆茫然的表情说明连他也没听懂这一长串莫名其妙的话。

“我没事。”我又说了一遍,站起来转动着手臂。“只不过扭了一下。过会儿就好了。”

“那就好,”陌生人松了口气,“我不喜欢造成人身伤害。伤害是一种罪孽,伙计。”

我仔细地打量着他。他高高胖胖,胡须浓黑,头发长而蓬乱。他的衣服很脏,最近肯定没有洗澡,因为他身上臭气冲天。这就是刚才那股怪味儿的来历。他看上去那么友好,我觉得自己刚才的害怕很愚蠢。

“你们是本地的吗?”那人问道。

“我是,”萨姆说,“他们俩是马戏团的。”

“马戏团?”那人乐了,“这附近有马戏团吗?哦,我怎么会错过呢?在哪儿?我喜欢看马戏。从来不会放过任何一次看小丑表演的机会。”

“不是那种马戏,”萨姆告诉他说,“是怪物马戏团。”

“怪物马戏团?”那人瞪着萨姆,然后望了望埃弗拉,后者的鳞片和肤色显然标志出他是演员之一。“你是马戏团演员吗?”他问。

埃弗拉羞涩地点了点头。

“他们没有虐待你吧?”那人问道,“有没有用鞭子抽你,让你饿肚子,或是逼你做你不想做的事情?”

“没有。”埃弗拉笑着说。

“你是自愿参加的?”

“是的,”埃弗拉说,“我们都是,这是我们的家。”

“哦,那就好。”那人又露出了笑容。“有时会听到关于这些巡回演出的小马戏团的谣传。所以……”他一拍额头。“对了,我还没自我介绍呢。我这人有时候真不开窍。我叫R。V。。”

“R。V。?这名字有意思。”我说。

他难为情地咳了一声。“嗯,”他压低了声音,“是瑞吉维素的简称。”

“瑞吉维素?”我笑了起来。

“是的,”他苦笑了一下,“瑞吉是我的真名,瑞吉维素是上学时他们给我起的外号,因为我是吃素的。我不喜欢,就让他们叫我R。V。。也有人这么叫,但是不多。”他似乎对这段回忆感到很痛苦。“你们要想叫我瑞吉维素也行。”他对我们说。

“我觉得R。V。挺好的。”我安慰他说。

“我也是。”埃弗拉说。

“我也是。”萨姆也说。

“太好了!”R。V。喜笑颜开。“现在,我的名字已经公开了。你们三个呢?”

“达伦·山。”我自报家门,我们握了握手。

“萨姆·格雷斯特。”

“埃弗拉·封。”

#奇#“埃弗拉·封什么?”R。V。像我第一次那样问道。

#书#“就一个封字。”埃弗拉说。

#网#“哦,”R。V。笑了,“有个性!”

R。V。是一位环保战士,是来这里阻止修建公路的。他是NOP——保护自然战队的成员,在国内四处奔波,拯救森林、湖泊、动物和名胜古迹。

他提出带我们去看看他的营地,我们欣然同意。火车站可以等一等,这样的机会可不是每天都有的。

他滔滔不绝地谈着环境保护,数说人们对大自然母亲做的种种坏事及其恶果:森林的破坏、河流的污染、有毒的空气、濒临灭绝的动物等。

“这些都发生在我们自己的国家里!”他说,“我说的不是其他地方的事情。这就是我们对自己的土地所干的事情!”

NOP竭力要把地球从那些贪婪、危险、麻木不仁的人们手中拯救出来。他们东奔西走,努力使其他人意识到存在的危险,并且散发宣传环境保护的书籍和小册子。

“但光是提高觉悟还不够,”R。V。对我们说,“这只是个开始。我们还需要做更多的事儿。要制止对乡村的污染和破坏。就拿这地方来说吧:他们要穿过一块旧坟场修一条公路,那是几千年前德鲁伊特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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