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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国-第1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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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夏亚被抓捕,临走之前悄悄交待了沙尔巴等人照看当时正在养伤的天攻。

沙尔巴也算是忠于托付,把当时伤势还没好的天攻带了回去,可随后夏亚这一关就被关了那么多天,一点消息也没有,天攻伤势好了之后,暂时住在了罗德里亚骑兵团驻地旁不远的地方,每天一有空就纠缠着沙尔巴等人询问:夏亚什么时候回来。

当时众人正在为夏亚的安危担心,心情本来就不好,被天攻逼的着急了,也实在回答不出什么来。可天攻是一个愣头愣脑子的性格,更不明白人类世界的那些弯弯绕绕和复杂的事情,只觉得这些人类一个个都狡猾莫测,好像都在蒙骗自己。

天攻是一个执着的性子,干脆就悄悄的跑掉了。独身一人跑回了野火镇去寻找夏亚——夏亚是在野火镇上被那些军队里的人带走的。

它是一个一根筋的性子,又憋了一股子气,来到野火镇之后自然找不到夏亚——当然找不到,那个时候夏亚已经跟着免子将军鲁尔一起往帝都而去了。

可天攻痴情无限,却不肯回红色旷野去当它的领主大人,放着好好的地精头子不干,却坚持留在了野火镇。

找不到你?好!老子等!早晚等你回来出现!

天攻的痴情果然坚持无双,就这么在野火镇上耗了下去。可是它一个地精,人类的语言说得磕磕巴巴,身上虽然原本还有几个铜板,但是两顿饭一吃,就清洁溜溜了,很快就陷入了困境。

住的地方容易解决,反正地精们的日子都是苦惯了的,天攻皮糙肉厚,休息的时候就干脆把外衣一囊,窝在镇子城墙根下角落里忽然睡上一夜——可住宿的问题好结局,喂饱肚子的事情就麻烦了。

就算再不挑食——那也得有东西进肚才行吧。

钱财花光了,穷困之余的天攻,自然就想到了地精们最擅长的活儿:抢劫!

抢劫这种事情,但凡是身为一个地精,那都是与生俱来,根本就不需要去教的本能了。天攻扛了它的那根大铁棒,在野火镇外的一条偏僻小路上猫了一天一夜,饿得头昏眼花的时候,终于等来了一个过往的路人。

可结果,可恰的地精领主还是失算了。

这么说吧,野火镇是什么地方?野火镇上无好人!作为大陆上最大的一个无政府的人类聚集点,这儿聚集了太多的各国的流窜罪犯,隐姓埋名的江湖大盗,还有各种被多国通辑的凶徒。

结果天攻第一次抢劫的人,看似是一个白白净净的胖子,穿着富态,似乎是野火镇上的一个什么小商贩。

可恰地精领主在草丛里蹲了好一会儿,全身被虫蚁咬了一个饱,才扯开嗓子喊了一句:“此山是我开。”之类的各族通用的抢劫套语。

可结果……“此”字说出口的时候,对方这个白胖子就脸色一变。

“山”字吐出来的时候,这个肥羊就已经飞身跳了起来,等天攻说出“是”的时候,肥羊已经掉头跑出了二十步!

等这句话喊完的时候,这个胖子已经跑得连影子都看不到了!那惊人的速度,别说是影子了,就留下了一路烟尘!!

原来这看似白白胖胖的被天攻当成了肥羊的家伙,真实身份是被拜占庭帝国通缉了多年的一个厉害的飞贼,一身轻身功夫大陆罕见,外号“没影摸着天”!无数商家联名出了赏金,多年来不知道多少厉害的佣兵武士团打他主意,却没一个能追得上这家伙。

第二次抢劫,换了一条稍微过往行人多一些的道路,远远的来了一辆马车,那马车华贵,想采一定夫有油水可捞,地精领主跳到路中心,又喊出了那一句抢劫匪徒的行业惯用口号。

可结果这次马车停下,那赶车的马夫眼看路上遇到劫匪,居然也不害怕,只是一笑,坐在车上打量了这个地精两眼,嘲笑到:“多少年没遇到敢抢劫我们的盗匪了,没想到第一次居然就遇到一个跑到这里来的地精。”

天攻正要说话,从马车车厢里走出一个老得几乎就快如上的老头子,那老头子穿着长袍,尖尖的兜帽,那老头子的相貌,天攻没看清,只是对方胸口别着的一枚金制的徽章,却闪闪发光,亮得刺眼!

天攻毕竟不是那些没有见识的普通地精,他好歹也是一个地精领主,自然有几分见识,一看这徽章,就立刻意识到:自己又悲剧了。

果然,对方念了一句咒语,一道巨大的闪电就把地精领主直接轰到了路边的旷野里去了。晕过去之前,天攻还心中悲叹了一声:妈的,遇到高级魔法师了……

第三次抢劫……没有第三次了。

两次抢劫花掉了天攻两天时间,他饿了两天,头昏眼花,连走路都打晃了,地精领主虽然鲁莽,却也明白,凭自己现在的状态,连铁棒都提不动了,真跑去抢劫——遇到了人,还不一定谁抢谁呢!

思前想后,走投无路的地精领主只能重回野火镇里,一咬牙,把自己那根大铁棒卖给了一家铁匠铺子。

那铁棒可是上等的材料质地,分量十足,铁匠铺子的人也坏,见它是一个地精,就欺负它不懂得行家,明明那铁棒卖了,换一个金币也够了,却只给了它六个铜板。

可恰天攻拿着六个铜板,换了几块面饼,咬牙维持对付三天了,再次粮食告馨。

不过它之前有了卖铁棒的经历,最后却想起来:铁棒可以卖,那老子身上的这套铠甲也能卖了。它身上这可是一套标准的罗德里亚骑兵团的骑兵甲,上面的铁片都是上好的材料打造,里面的内衬底子都是上等的牛皮!这么一套铠甲的造价就有一个金币!

这套铠甲一直是天攻心中极为喜爱的——它虽然是地精领主,但是在遇到夏亚之前也从来没穿过这么精良的人类制造的铠甲。

肉疼了好久,终于敌不过肚子里轰天的叫唤动静,咬牙跺脚下了决心——只是这次天攻终于聪明了一些,它想出了一个“天才“的主意来。

铠甲上面那么多铁片,可以拆开来卖就是了,需要的时候卖一两块,只要能支撑几天,说不定就能等到夏亚那个家伙回来。这样的话,铠甲虽然少了几片铁叶子,也好歹比整个儿全部丢了要强得多。

可怜的地精,简直比土鳖还土鳖!这铠甲卖的就是打造的上艺!它把好好的一套完整的铠甲拆了开来,今天卖一片,明天卖一片,却只卖出了废铜烂铁价。

不过还好这么一身重铠,也有那个几十斤的分量,靠着卖这个,居然又支撑了不少日子。

最后铠甲上的铁片卖光了,就剩下了一个底子,可怜的地精再次面临饥饿的问题。

这次它在野火镇上待了那么多天,终于找到了一条好的活路:

乞讨!

对于地精来说,它是完全不懂得所谓乞讨是什么意思的。它只是亲眼看见一群穿的破破烂烂的,和自己装扮相仿的家伙,每天蹲在道路和城门墙角的地方,一路叫喊,很快就过路的人随意丢下一两个铜板。

地精大爽:原来来钱这么容易,好,本领主也这么干!

它当即就寻了进城门之后道路上最热闹的路口,就往那儿一蹲,掏出从垃圾堆了拣来的一个破碗就往面前一放。

结果果然来钱了!毕竟这野火镇里,乞讨的不少——但是他妈的,就算是在见多识广的人,你见过一个地精当街乞讨么?!

这么新鲜有趣的事情,自然吸引了不少路人,那些路人看着新奇,也颇有大方的人就随意打赏,很快不到半天,天攻面前的那只破碗里就,装满了铜板!

天攻大爽,却不知道已经惹来了麻烦。

原来这世上任何地方,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野火镇上无好人,就连这些乞讨的家伙也都自由组织。每天乞讨所得,大家晚上回去之后再由首领平均分配,这样所有的乞丐大家都有饭吃。

天攻这么一出面乞讨,占了街头最好的地方,还吸引了大部分路人的目光——道理就是这么简单:镇子里一共就那么多行人,大家都把身上的零散钱施舍给这个地精了,那么其他的乞丐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这还了得?!敢抢咱们堂堂的野火镇乞丐团的生意?!

结果,天攻得了一大碗铜板,还没来得及去买些吃的,刚走到街尾就被一群乞丐给围住了。

若是往常,它天攻的本事,还怕这群泥腿子?

只是这个时候,已经连续饿了那么多天,走路都两腿发飘,多少天没沾过肉味了,每天就吃两口面饼硬撑,肚子里那么多天没见油水,身体软的仿佛一团棉花,又没有了趁手的铁棒武器,结果,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情发生了。

堂堂的地精领主天攻,曾经和奥丁武神黑斯廷都正面抗衡过的地精强者,天攻大人……却被一群乞丐打得抱头鼠窜,这一天,野火镇上的人看见了一副有趣的场面:一个地精被一群乞丐追得满城乱窜。

这镇子里乞丐实在不少,其中身强力壮得足足有一百好几十人!而且又是本土作战,道路熟悉,最后把天攻堵在了一个,巷子里狠狠暴捶了一番,把个堂堂得地精领主打的满头包,临走的时候,那丧尽天良的乞丐团的头子眼看天攻穿的那条裤子是军中作造,料子相当不错,居然还把天攻的裤子给扒了走……

可恰天攻连最后一条活路也被断掉了。跌跌撞撞起来之后,光着屁股在镇子里转了一天,最后找到了一条破麻袋,捅穿了之后套在身上,就算是勉强代替裤子了。

它这下是真的走投无路了,城里的乞丐团视它如仇敌,它连乞讨都不能,如果再敢当街乞讨,直接就是一顿暴打。

天攻心中气苦郁结,想起自己在家里的时候前呼后拥,威震红色旷野,现在落魄如此,不由得悲从心来。

这要是换了别人,干脆就抬腿走人,回家算了!只要回到部落里,它就又是一个风光的领主。

但天攻可不这样,它越发的执着起来,心中一片痴心,只想找到“老婆”最后咬牙:老子都吃了这么多苦头了,如果不找到奥克斯就这么回去,岂不是全部都白费了!不回去,坚决不回去!!

大概是这份痴情,终于感动了老天,今天天攻这天坐在城门外的城墙根子那儿,眼巴巴地看着道路的前方,终于等到了夏亚的到来!

夏亚一问才知道,在见到自己之前,可怜的地精已经饿了三天没吃一口东西了,每天就只能在城里的水井旁灌上一肚子凉水——总算混一个水饱吧。

如果再见不到,恐怕这位威震红色旷野的地精猛人,曾经力扛黑斯廷的地精强者,真能在野火镇这种地方活活饿死呢。

“可怜,实在太可怜了。”夏亚也唏嘘了一番,拍了拍地精的肩膀:“想吃什么,和本大爷说!今天遇到了我,以后,管饱!”

第174章 加仑斯商团

重回野火镇,夏亚这次回来可以算得上是真正的衣锦还乡了。当年从这里走出去的是一个身无分文的野小子,手提一把生锈的砍柴斧。

可现在夏亚一身锦绣华服,上等的鹿皮靴子,一等一的军中骏马,更是一跃成为了拜占庭帝国的年轻贵族,统领一郡军务的一方豪强。

在野火镇上寻了一个旅店住下,第一件事情就是让店里的仆人打来几桶水,叫天攻这个家伙痛快的洗了个澡——否则它那一身腥膻的味道,隔着几步远就能将人熏个跟头,连夏亚也有些受不了了。

天攻吃饱喝足,换洗之后穿上一身夏亚匀出来的新衣服,地精领主虽然生得丑陋,但是养足精神之后,眼神里就有了光彩,终于恢复了几分当初夏亚初见时候那种连黑斯廷都敢硬扛的彪悍风采了。

不过天攻一旦恢复了桂神,就抓着夏亚纠缠,说来说去,就是要求夏亚带它去找奥克斯。

说起奥克斯,夏亚也有些心虚——自己上次出门之后,就巧合之下参军进了罗德里亚骑兵团,然后经历了一次奥丁人和拜占庭人的战争,积累军功,在这拜占庭帝国军队里混得也算是如鱼得水,后来更是机缘巧合,居然混成了一个男爵贵族,更当了拜占庭的地方高官,虽然从前对拜占庭这个国家没多少归属感,但是此刻心态已经大不一样了,心中多少就有了几分好感出来,眼看在拜占庭的官方体系之中越混越得意,渐渐就打定了主意准备在拜占庭帝国里就这么一直混下去了。

至于奥克斯……可怜的地精王妃被他扔在了老家山里的蜗居里养马,夏亚离家之后,到现在已经快一年时间过去了,很多时候,几乎把那个留在山里看家的地精仆人都给忘掉了。

而且……以地精对自己那种不保险的忠诚度,自己离家大半年,说不定奥克斯早就跑掉了,现在回去,多半留给自己的是一个空荡荡的破房子吧。

夏亚无奈之下,只能先答应了天攻,只是依然补充道:“我只负责带你找到奥克斯,但是它如果不愿意跟你走,你也不许强迫。怎么说它现在也是我的仆人,如果你敢强迫它,我也不答应。”

天攻瞪着一对小眼睛望着夏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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