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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到异界当魔王-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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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戴整齐之后,我们几个送到了公爵府的前院里,罗妮已经等在那里了,我看着她脑子里闪过许多疑问。

看着站在她面前的我们五个,罗妮大小姐开始训话了:“你们应该都认识了,我让你们掌握的礼节都会了吗,如果真的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雨,他算是贵族!你们五个以星天为副队长,队长不在时,一切都要听他的。”

“队长是谁呢,你吗?大小姐?”我笑着问道。

罗妮凤目瞪了我一眼道:“我说话的时候不喜欢别人打断,雨,我对你最不了解,但是不要违抗我,否则你的下场会很惨的,我可没有我父亲那么好说话!”

我看着她没有再说话,我过心里已经鄙视了她N多遍,你对我不了解,老子对你可了解,连你荷包蛋的胸部都看的很清楚。

罗妮接着拿出一张纸给了星天说道:“这上面有一个地址,你们按照地址去找,这个地方的主人就是你们的队长,你们一切都要听从她的,就像听从我的命令一样,或许你们会奇怪我为什么会下这样的命令,的确是因为目前形式有了很微妙的变化我不得不作出改变,你们离开这里后就和公爵府没有任何关系了,出了什么事都和我们无关,至于你们需要的东西,你们队长会给你们的。”

听完她的训话,我们几个稀里糊涂的就离开了,我不明白她要我做什么,就连星天他们几个也不太明白,我问他们来这里的时候有什么目的,他们都说是为了保护罗雅公主,而我也觉得这应该是他们最初的目的,看来罗妮口中事态发生微妙的变化,的确很微妙。

我们离开公爵府,炎夏城里除了贵族以外,其他人是不可以骑马的,所以我们只能徒步走在这座最大的城市里,炎夏城主要分为五块,中间是皇城的所在,一般人是不能去的,北边,也就是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是贵族府邸,南边是军队的驻地,只有东西两块才是平民待的地方,而地址上所写的地方就在炎夏城的东部一座房子。

炎夏城的确不小,我们走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到了这座二层楼的小屋,星天确认没有错后去敲了门。

开门的是一个瘸腿的老头,不过我一眼就看出来,他虽然腿瘸了,但是绝对是一个高手,内敛平稳的气息就可以看得出来,难道他就是我们的队长?

“我只喜欢黑色!”老头开门后说了一句古怪的话。

“我们就是黑色!”我跟着对答起来。

“可以证明吗?”老头问道。

我于是取下了一片隐形眼镜,露出了自己黑色的眼珠!

老头点了点头道:“很好,你们终于来了,小姐已经等了你们两天了,跟我来吧!”

我和星天对望了一眼,此刻我们才知道原来这个老头竟然不是我们的队长,而真正的队长是他口中的小姐,我们笑了笑跟着走了进去。

这座房子里面的陈设很简单,进门后的客厅里摆设着几张陈旧的桌椅,老人让我们停留在客厅,而他自己则上楼去请小姐下来。

“雨,你猜这个小姐是什么人?”星海笑着问道。

“不要猜,我只希望是个漂亮的女人,否则多无趣啊!”星地偷笑着说道。

“就算是美女,你也只能看不能碰!”星海挖苦道。

“你们两个,对我们将来的队长尊重一点,我们可算都在她手上呢!”

星天一发话,他两个师弟都不再说话了,这时我听到两个脚步声从楼上下来,不久一个穿着绿色长裙的女人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而我看清这个女人的样子后给我带来了巨大的震撼!

 

  第五章 我不是瑞恩

“各位,我想大家应该知道我的身份了,我叫妮丝,亡灵魔法师!”

是的,这个女人就是妮丝,林肯庄园一战之后没有想到她已经来到了这里,此刻我已经从最初的惊讶中恢复了过来,而我也确定妮丝没有见到我,躲在三大个后面,她想要被我吸引也难。

我已经想好不让她知道我的身份,不过既然她成为了我们几个的队长,见面是早晚的,而且我也知道自己因为受伤以及最近营养不良使得自己瘦了不少,都是罗妮那个荷包蛋女人害的,加上一头银发,模样和以前稍微有些不一样,索性就让她以为我是另外一个人好了,而且让她相信我是别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主动和她打招呼:“星地,真的被你猜中了,我们的队长可真是一位大美人!”

我的话吸引了妮丝的目光,而妮丝见到我后后退了一步露出了惊讶的目光不禁的叫了起来:“瑞恩!”

我装出一脸迷茫的看着妮丝问道:“你认识我吗,不过我不叫瑞恩,我叫雨!瑞恩好像是魔王的名字,怎么是不是觉得我和他有些像?”

我的话,妮丝的疑惑让其他几个人也惊讶的看着我们。

“你不是魔王?”妮丝显然对我的身份有了疑惑。

我笑了笑说道:“第一次见到魔王的时候也的确有些惊讶,可我只是一个亡灵魔法师,我是卡玛的弟子,对了你见过魔王,知道我导师怎么样了?”

“亡灵魔导师卡玛,不知道,那次被教会围剿后就不知道了!”

妮丝的话让我放心了些,如果卡玛还活着自己可要露馅了。

“你的头发可真少见,可以给我看一下吗?”妮丝问我。

我知道她想确认我是不是染发了,可惜我现在的确已经是白发了:“当然可以,不过你不会觉得我是染发的吧!”

我直接点破,妮丝眼神中闪过一丝尴尬,不过还是走了过来,白皙的双手撩起了我的银发,用郁郁葱葱的手指检验起来,漂亮的手指甲好像一颗颗宝石一样镶嵌在她的指尖,很有没有和美女近距离接触了,闻到妮丝随身带来的香气全身不禁感到有些火热,这个女人还是挺有女人味的。

“看来我真是认错了!”妮丝虽然这样说了,不过我总觉得她还没有全信,当然我也不怕她,只要没有确实的证据,她怀疑对我来说没有用。

“你们谁是副队长星天?”妮丝离开了我身边后问道。

“我是!妮丝小姐的身份和我们有些不同吧,不知道我们这个小队到底要做什么?”星天虽然长得五大三粗,这时我也看出了他其实心也很细。

“杀人,目标是教会的祭司!”妮丝淡淡的说道,好像杀人就和杀鸡一样。

说道杀人,一直保持沉默的卡朗突然有神了,阴阳怪气的笑道:“杀谁,我最喜欢听到教会大老爷们灵魂的悲鸣!”

感觉到卡朗散发的阵阵死气,这家伙如果与其让他去杀人,还不如让他折磨人更加适合,根本就像刽子手一样,其实不光是我,就连妮丝和星天他们都感到有些不舒服。

“你们第一次出击目标有两个,一个是凤凰城的博得祭司,另一个是石头城的古登祭司!雨你暗杀古登,其他人对付博得。”接着妮丝又拿出一袋金币丢给了星天说道:“这些钱给你们路上使用,现在你们可以离开了!”

“慢着,为什么我们四个去对付一个,而雨一个人对付一个?”星天觉得有些不公平,居然站出来帮我说话。

我对他这种做法心里有些感激,虽然他是黑暗骑士,可是他的做法确比那些教会的骑士更像一个真正的男人。

妮丝表现很无所谓的说道:“凤凰城的祭司在教会是上阶祭司,而石头城的古登只是一个下阶的祭司,难道你觉得你们四个对付一个上阶祭司比起他一个对付一个下阶祭司容易吗?”

“原来是这样,是我没有想清楚太冲动了!”听到妮丝的解释星天立刻道歉起来。

我不知道教会祭司怎么分等级的,不过看样子,这一个上阶祭司要比下阶祭司利害的多,本来我还以为妮丝见到我的长相所以故意刁难我,看来是我多心了。

“三伯,帮我送几位出去吧,你们完成任务后回到这里,我会给你们新的任务。”

从见到妮丝到离开一共才十分钟,我们几个又要踏上新的征途了,出了门星天拿出了那袋金币,抓了一把分给我结果被我推了回去:“星天大哥,这些你们留下吧,我身上还有一些钱,你们人多,用钱的地方也多!”

“这怎么好意思呢,这么多钱我们也用不掉啊!”

我笑了笑说道:“大哥自己我们进了公爵府大家应该都没有碰过女人吧?”

我突然问道这个问题,星天脸红了起来,有些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

我笑嘻嘻的说道:“三位大哥憋了很久了,这方面需要用钱的,我们现在过一天算一天,能享乐的时候就尽量享乐好了。”

“可是兄弟你呢?”星地这个时候说话的声音都有些激动了,显然他在这方面是最需要的。

“我自然有钱了,难道一个魔法师会缺钱,其实你们如果不够我还可以给一些你们。”

“够了,雨兄弟,你这个人真大方,够朋友!”星海看样子似乎和星地是一路的。

“如果这样,我们就不好意思了,雨兄弟既然大家都是一条路上的了,以后你的事就是我们三师兄弟的是!”

“谢了,不过我还不知道石头城往哪边走呢?”见到星天表态,我心中暗自得意,这几个果然是讲义气的哥们,多给他们一些好处,收服他们对以后我自己建立势力很有帮助。

“对了,雨兄弟你没有来过弗沃斯帝国,石头城在帝国的东边,从这里如果骑马一直走大道,大概四五天的时间就可以到了!”

我点了点头然后又问道:“大哥,其实我以前一直跟着导师修炼,还是第一次出山,对教会的情况,还有各个职业的级别不是很清楚!”

星天并没有怀疑我说道:“你导师没告诉你,我跟你说说好了,大陆上主要就是武士和法师,武士一共分为九级,到了四级一般就可以封为骑士了,不过骑士只是贵族册封的,一般都还是称之为武士;魔法师级数比较少,前三级的都称之为魔法师,后三级称之为魔导师,各自有上中下三阶,譬如二级魔法师一般称做中阶魔法师,而你导师卡玛则是中阶魔导师,这点和教会的祭司有些像。”

“那你们黑暗骑士和教会的祭司和这些等级有什么区别?”我问道。

星天接着答道:“我们黑暗骑士之所以可以称为骑士,实力自然有保证,向我按照武士的级别分,已经达到六级,在上去就是暗魔将了,星地和星海都是五级,不过因为我们是黑暗骑士,只有砍掉脑袋才会死,所以比起一般武士我们都要高上半个级别,至于教会的祭司,中阶的魔法师就可以做下阶祭司了,当然上阶祭司要魔导师级别的才能做,所以解决一个魔导师绝对比解决一个中阶魔法师困难的多。”

“原来是这样!罗妮大小姐看上去级别应该很高啊!”

“如果我没有猜错,她应该是水系下阶魔导师还有召唤系下阶魔导师,特别是召唤系,这片大陆上已经很稀少了,综合起来她绝对比得上一个单系的中阶魔导师。”卡朗这个时候又突然开口说话了。

“和我导师比呢?”我随口问道。

卡朗怪笑了一声说道:“我们亡灵系的魔法是所有魔法中最复杂,最深奥的,更何况卡玛是以召唤系的亡灵魔法最出名,除非罗妮能召唤出巨龙来,或者她水系魔法达到上阶魔导师的水平,否则是不可能赢的。”

没有想到卡玛这老头居然这么利害,怪不得罗妮在见到我的时候后会用看败家子的目光看着我。

我们一伙人分散后,我花了一个金币,直接雇佣了一辆马车去石头城,骑马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老子不会再做了,当然最主要的是坐在马车里,我还可以有世界吸取一些灵力来转化。

一路上可以说是风平浪静,而且弗沃斯帝国比起西方的那几个国家明显要好很多,百姓虽然也很清苦,可是很少见到要饭,至少最低的温饱可以保障,虽然我并不是专家,但是照现在的情况下去,再过几年,鲁米尼斯会被弗沃斯给甩在后面。

石头城跟我想的差不多,是弗沃斯帝国东边的一座小城,马车驶入小城见到一帮子人围着城主的子爵府大闹,当然我是听赶车的人说才知道这是城主的子爵府。

我没有留下,而是直接找了一间看上去还不错的旅店住了下来,最主要的还是旅店隔壁有酒馆。

到了傍晚的时候,我到了到了酒馆里,这里的人还不是很多,我发现这里的酒馆居然有和酒吧一样的吧台,我直接坐到了那边。

“先生很陌生,第一次来石头城,要些什么?”酒馆的伙计迎上来笑着问道。

“你们这里有些什么好酒?”我随口问道。

“黑麦酒,是我们这里的特产要不要尝尝?一杯五个银币”

“好啊!”我拿出了六个银币给他,伙计笑眯眯的把一个放进了自己的口袋给了我一杯有些发黑的酒,我尝了一口,味道还不错,有些像啤酒的味道。

“刚才我进城见到一群人围着子爵府,这是为什么?”

伙计看在我给了一个银币小费的份上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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