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魔武商人传说-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者:野狗


正文

第一章出世

特尔出身于休特城一个开杂货店的小商人家庭。休特城是一个五万人口的小城。

特尔的爷爷年轻时在休特城开了一家小杂货店,十年后仍是一家稍微大一点的小杂货店。

爷爷忽然醒悟,自己一没有丰富的商品知识,二没有广博的见识,三缺乏商人的圆滑,四不够心黑。这些商人应有的基本素质自己都很缺乏,经商已不可能成功,自己现在年纪已不小,也不可能有大的改变。

幸好,自己还有一个聪明的儿子,可以寄于厚望。特尔的爷爷在他四十岁的年纪做出了他人生最重要也是最正确的一个决定:变卖土地,送子求学。他几乎倾全部家产,卖掉全部土地,将儿子修马斯送到国内第二大城市,杰伦星城高级学校去学习经商之道。

六年后,修马斯学成归来,爷爷马上把杂货店全权授予儿子经营。又过十年,修马斯将一间小杂货店变成中等的杂货店。

这一年,特尔降生,修马斯的事业也迎来了一个大发展。

在那天傍晚,休特城北边的黑森林,也许是更北的幽冥森林里,发生了不明原因的重大变故。

黑森林是紧靠休特城的一大片原始森林,绵延几千里的东雪龙山和西雪龙山将黑森林完全遮断,只是在休特城的位置有一个断裂缺口,使休特城变成进入黑森林的唯一通道。黑森林有多大没有人知道,里面多的是猛兽毒虫,除了猎人之外,偶尔有冒险者或修炼者进入。深入黑森林约二三百公里,便是称为幽冥森林的另一片森林。

之所以叫幽冥森林,因为人类决不能进入。试图进入幽冥森林的人,从没有出来过。那里的树木已不能称为一棵棵,只能称为一团团,一堆堆。不知什么原因,那里的树木全都是互相缠绕,融合,扭曲地生长在一起,树长成了藤的样子,根本分辨不出树的品种,年龄。同时,树木弥漫着强烈的魔法异动,腐烂和死亡的气息。

据大魔法师瑞木分析,那是无数的亡灵怨鬼被强大的魔法所束缚,无法轮回重生,被困死在森林里痛苦的挣扎,造成树木难以想象的异化所至。至于幽冥森林的成因,不得而知。

就在休特出生前,正是下午天将黑的时间,一颗流星划过天际,直坠入幽冥森林,强烈的白光从幽冥森林发出,穿透了茫茫的黑森林,将休特城照的比正午的天空还要亮,全城的人霎时间都不得不闭上了眼睛。光线瞬间便消失了,天空又恢复了平静。

几小时后,特尔降生。

几天后,从黑森林里回来的猎人传来一个惊人的消息:黑森林里出现了魔兽。许多被束缚在幽冥森林里的魔兽出现在黑森林里。这个消息很快传遍华列滋盟国,许多外地的猎人纷纷来到休特城,并进入黑森林去狩猎魔兽。

魔兽是很值钱的猎物,比如魔狼,它的骨可提炼治疗外伤的特效药,但最值钱的是它的皮。它的皮色彩鲜艳,装饰效果极好,更重要的是可抵御刀剑的劈刺,性能远远优于一般的金属盔甲,而且它又轻又软,穿在身上活动自如。因此,如果是一件全魔狼的皮制成的软甲,市场价格极高。

想发财的猎人纷纷涌入休特城。

不久,又传出有人在黑森林里拣到珍贵无比的魔水晶,更唤起了无数人的发财梦。小城一天比一天热闹。

修马斯审时踱势,当机立断,进行产业调整,进军兵器业。

一是出售狩猎冒险所需要的全套装备,二是收购猎人的各种猎物进行再加工,然后运往杰伦星城出售,三是高薪聘请矮人族著名工匠菲叶,然后建立兵器制造厂,自产自销,很快垄断了休特城的兵器业,进而打入杰伦星城兵器业,占据一席之地,以出产高品质兵器而出名。

此后,修马斯又进入药材业,木材业,都是以黑森林的物产为基础,进行精细加工,聘请资深的专业人士来指导,财富急剧膨胀。

到特尔七岁时,他家已成为休特城首富,和杰伦星城的大富豪也有一比。

这一天下午,修马斯坐在家中店铺二楼的窗前,看着儿子和几个小伙伴在街道边玩。随着生意的不断扩大,修马斯时常往返于休特城和杰伦星城之间,和儿子在一起的时间很少,今天看了几页帐,有些烦,便坐在窗前看儿子。

特尔手里拿着一块未雕凿过的小宝石,在和小伙伴炫耀。那块宝石猛一看挺值钱,但在阳光下用放大镜仔细观瞧,可以发现宝石内有一条极细小的十字形裂痕,这条裂痕导致宝石几乎不值什么钱。特尔便要了去,拿在手里玩。

这时,走来一个二十多岁,头发乱蓬蓬的流浪猎人。他看着特尔手上的小宝石,看了一会,突然一把抢了过来,对着阳光仔细观瞧。看了一会,他眼珠转了几圈,现出一副笑容可掬的表情。

在修马斯眼里,这绝对是一副欲做坏事前的奸诈表情。

那流浪猎人笑着对特尔说:“小家伙,这个小石头是谁给你的?”

特尔的小脸上忽然现出一副呆头呆脑的表情:“这,这,这是爸爸给我,给我的,快还我。”旁边一个小伙伴大声说:“这是修马斯先生的儿子,你要敢抢东西,修马斯先生会打断你的腿。”

那流浪猎人满脸笑容:“小朋友,我这么心地善良的人,怎么会去抢东西呢?我准备买下这个小石头。”说着,摸出一枚铜币,递给特尔。

特尔伸出小手,突然不可思异地从那流浪猎人手里抢过宝石,依旧呆呆的表情说:“我要,我要,我要一个金币。”说完摇摇晃晃地往家走。那流浪猎人连忙拦住他:“小朋友,这个小石头,哪能值一个金币”

特尔摇摇头:“爸爸说了,它值好多好多钱。”流浪猎人眼睛亮了一下:“好,就一个金币”说着,摸出一个金币递给特尔。特尔将小宝石给了流浪猎人,拿着金币一蹦一跳地跑会家,一直跑上楼,到了爸爸面前,把金币递到修马斯眼前,骄傲地说:“爸爸你看,那宝石你说值一个银币,我现在卖了一个金币(合25银币,250铜币)。”刚才那呆呆的表情完全不见了,代之的是一副小奸商的精明样。

修马斯内心简直震惊!没想到宝贝儿子小小年纪竟有如此的商业天赋,真是智慧神垂青,从此我修马斯后继有人。

修马斯心中当即决定,特尔从明天起每天上午在自家的杂货店,兵器店,药材店,木材店,兵器厂轮流当学徒,工资以学徒工计算。

可怜特尔,年仅七岁,便沦为童工,为自己的父亲打工。还好,父亲念其年幼,只上半天班,剩下下午半天还让他继续保持童真。

不过特尔对这种待遇倒没有什么不满之意,反而干得挺乐和。遇到不明之事,除了请教店中的师父外,他开始对父亲的私人藏书有了兴趣。修马斯看在眼里,并不过问,只是以后外出时大量购买书籍,拼命扩大自己的藏书规模。正文

第二章理想

到特尔十岁时,在他爱不释手地看完号称伟大的冒险者罗尔比写的自传书籍《冒险传奇》之后,内心产生了自己平生的第一个理想――长大后成为一名伟大的冒险者。就象罗尔比那样,周游世界,去神秘地下迷宫探险,去迷茫森林找寻宝藏,去神龙之岛与飞龙决战,去黄金平原掠夺财富,去……。

他郑重地对父亲说:“我要波森叔叔教我武艺,因为我长大后要去冒险。”父亲和蔼地看着他,拍着他的肩膀说:“好,这样想就对了,你去冒险之前,首先要学好武艺。”

波森是特尔家护卫队的总教练。修马斯在三年前又挺进运输业,一方面运输自己的货物,另一方面承接本城的其他运输业务,并组建了自己的护卫队,押运货物,至今护卫队以扩大到三百余人,其中一半人有剑士的称号,队长金吉姆和总教练波森更是获得大剑士的称号。

要获得最低的初级剑士的称号,一般要在剑士学校学习三年,并通过剑士学校的考试,再学两年,一般可以通过二级剑士的考试。要获得三级剑士和四级剑士这样的高级剑士称号,一般的剑士学校没有资格授予,只有杰伦星城的神圣魔武学院那样的高级学校才有资格授予。至于要获得大剑士的称号,必须要通过剑士公会的测试才行,这种测试不仅难度高,而且要冒生命危险,因此大剑士称号是很少有人能获得的。有了大剑士称号,也就获得了开办剑士学校的资格。也就是说,你要想办所剑士学校,不仅要有资金,至少要找到一名有大剑士称号的人愿意来当教师,才能获得批准。

象休特城这样的小城市,以前是没有大剑士的,也只有修马斯这样的富豪才能一下请来两个大剑士,使特尔家的保镖队一下名震一方。

波森的武艺据说还要高于金吉姆,但几年前的一次战斗中波森失去一条左臂,使得他心灰意冷,不愿再闯荡江湖,正好遇到修马斯,高薪聘请他当教练,他便欣然同意,来到小城休特城。

和父亲说完学武的事,特尔兴冲冲跑出去,去找他的三个伙伴。这条街上和特尔关系最近的三个玩伴是德瑞巴比,威斯帝和阿丽达。

德瑞巴比一头金发,身材比特尔高,堪称英俊少年。威斯帝则身材矮胖,非常粗壮有力。阿丽达是特尔隔壁邻家的女孩,从小就长得颇为秀丽,特尔很喜欢带着她一起玩。

这四个人年纪相仿,特尔的见识比他们都多,头脑也最灵活,偷鸡摸狗,翻墙爬树的主意一向都是特尔出,然后共同实施,另外,特尔手里经常有一些闲钱,请他们喝茶,吃点心。吃了人家的,必然嘴软,久而久之,特尔便成了四个人的头。

特尔关于学武的想法,早就和他们说过,他们自然很赞同。这个社会,剑士的身份还是很受尊重的,收入也高,但是学武的花费也是很高的,一般的平民多数是负担不起这个花费的。特尔想请他们一起学武,费用自然是特尔家出,他们跟着免费学习,这种好事到哪找。

特尔找齐了另三个人,他们在街上一边逛,一边谈论着学武的事。正说着,前面传来了打斗声,他们跑上前一看,有七八个和他们差不多大的少年和一个特别高大健壮的少年在打架。高大的少年非常有力,但毕竟只有一个人,在七八个人的围攻下,渐渐有些吃亏。

德瑞巴比说:“是桑德拉他们在打尼奥,咱们要不要管?”

阿丽达有些害怕地说:“桑德拉很坏,我们还是别管这样的事。”

特尔摸着还没长出胡子的下巴在看。

桑德拉的哥哥是休特城里街头混混的头,桑德拉也找了一帮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少年,组成了一帮小混混,经常在街头欺负弱小。但桑德拉从来没和特尔他们发生过冲突,当然这决不是桑德拉善良,而是觉得惹不起特尔家。

混混的特点是以多欺少,以强欺弱,以大欺小,但没受过正规训练。因此他们决不会招惹比他们强的人。特尔家的护卫队里,随便来一个三级或四级的剑士,也能轻松摆平几十个混混。所以桑德拉的哥哥告诫过他,决不要招惹特尔家,那是惹不起的主。

此时尼奥的鼻子已经被打出血,衣服也被撕烂了好几处,但是仍然在拼命打,桑德拉要他投降,他也不理。

特尔一边看,小奸商的脑袋一边在飞快地转:这个尼奥倒挺勇敢,明显吃亏了还不服软,以后我要和人打架,象这样能拼命的人倒是用的着。

他想到这里,高声叫:“桑德拉,你们这么多人欺负尼奥一个,可太不象话,尼奥好歹也是我的同学,还不快住手。”

桑德拉忽听特尔这么说,有些疑惑:“先住手。特尔少爷,尼奥怎么变成你同学了。”

特尔拉了一下阿丽达,阿丽达马上明白过来,上前去拉住尼奥:“尼奥,走到特尔家去。”

特尔心里笑了一下,他喜欢和阿丽达玩,这也是很重要的原因,阿丽达特别能明白他的心思,漂亮可是次要的哦!你们可别想歪了,我特尔还没到好色的年龄。

他忽然换上一副笑容:“桑德拉你恐怕还不知道,我们五个人准备共同拜师学武艺了,师父就是我家著名的大剑士波森叔叔,过几年说不定我们就可以参加剑士的考试了。”

桑德拉一脸嫉妒的神情,他家的家境虽然好过一般的人家,但请私人教师学武,也是负担不起的,到外地的剑士学校去学,费用就更拿不出了。他一脸讨好的笑容:“真不好意思,特尔少爷,我们和尼奥闹着玩,不知道你们是同学,那我们就走了。”说完带着他的伙伴离开了。

尼奥一头雾水地看着他们发楞,也不说话。

尼奥和特尔并不是特别熟,因为尼奥家较穷,尼奥长得又壮,从小就经常要帮家里干活,没有时间天天出来玩。

威斯帝走过来,摸摸尼奥的粗胳膊,又比比自己的,差不多粗,可惜自己个头矮多了:“大熊,桑德拉他们为什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