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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清羽记-第3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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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么成!”

孟非卿正色道:“紫姑娘花朵般的人物,怎好让她来做这些事?倒是这位月姑娘性子直爽,又常年在军中,擅长弓马、通晓军事,况且年纪也大了一岁。”

程宗扬酸溜溜道:“你打听得还挺清楚。奉一个小丫头片子为主,你手下那群I虎狼之士会答应吗?没这个先例吧?”

月霜真要成为星月湖大营的新主人,说不定第一条命令就是把自己五马分尸,不可不防。

孟非卿乐呵呵道:“岳帅常说儿子女儿都一样。月姑娘刚生下来时,岳帅抱着她说,将来如果生不出儿子就把爵位传给女儿,王爵都想好了,就叫维多利亚女王!”

程宗扬像当头挨了一棒,险些背过气去,过了会儿才道:“这么好的王爵怎么。想出来的!”

孟非卿大起知遇之感。“程兄弟有眼光丨当初听到这王号,兄弟们都觉得有点别扭,还是学问最深的老七听出这四个字说的是其命维新,多福多寿,大吉大利,不为天下先!”

“维多利亚”还能这么解?这么说昨晚我上的是维多利亚女王?岳鸟人,你还真扯……

两人赶到铜狮巷却扑了个空。敖润、月霜、冯源一早便和团长出门去谈一笔大生意,只怕半夜才能回来。

能避免与月霜见面的尴尬让自己松口气。孟非卿拿到亟需的巨款,忙着去购置物品,两人便在铜狮巷分手,孟老大还没忘了交代明天上课的时间,更留下话:明天会有战场急救课程,让自己做好被急救的准备。

程宗扬表示自己对晴州的繁华很感兴趣,明天的课明天再说。临分手时又关切地问道:“孟老大,你要不要紧?不行找个大夫看看吧。”

“滚!”

程宗扬大笑着跳下车。出了铜狮巷就是晴州最繁华的鸿琳长街。晴州交通极为方便,街上行驶一种可供几十人乘坐的六轮马车,付两个铜铢就能上车,花十个铜铢就能从城南到城北走上十几里,已经有公众交通的离形。更多的交通工具则是一种青盖窄船,小的能乘坐四五个人,大的能乘坐二、三十人,花费比马车还要便宜一半。

站在桥头四处望去,交错纵横的水路、四通八达的桥梁,构织成晴州热闹的景象,难怪有人说整个晴州港就是一座漂浮在水上的城市。

街道与河流两侧遍布各式各样的店铺。有的叫卖丝绸锦缎,有的摆满珠玉饰品,有的一连十几家都是胭脂水粉,女子用的披肩、绣带,甚至抹胸都堂而皇之地陈列出来,上面精美的刺绣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大大小小的茶铺酒肆星罗棋布,挤满远道而来的游人客商。

与建康不同的是,晴州店铺中负责售卖的大多是年轻女子,她们大胆而且聪明,态度既不冷淡也不故作热情,客人开口询问时,几句语调柔软的晴州口音一说,便让客人心甘情愿在店内一掷千金。

熙熙攘攘的人群在晴州的大街小巷穿梭,叫卖声、讨价还价声、街边艺人的歌声、说书声、围观人的笑声、喝彩声……汇成一片。道路上的车马、桥梁上的肩辇、河道中的船只络绎不绝,连行人的步伐都比别处快了许多,无不给人一种生机勃勃的印象。

更让自己觉得惊奇同时感觉熟悉的,是晴州街头女性比例明显比别处要高,随处可见一群莺莺燕燕的少女在店铺中进进出出,挑选自己喜爱的货物;这在其他地方都是难得一见的景象。

观察片刻之后,程宗扬很快得出结论:这不是晴州女性比男性更多,而是晴州女子习惯和男人一样抛头露面,不像其他地方的女子被留在深宅大院中。于是另一个结论也呼之欲出——在晴州,女性有相当的独立地位和财产支配权。

程宗扬在一条贩卖丝绸的街巷旁停住脚步,简单用脉搏作为计时器计算。六百次心跳时间内,进入街巷的客人将近二百人,其中女性超过一半。

按照高峰时段的客流量减半计算,每天仅这条街巷就会迎来四千名顾客,每人花费十枚银铢,也有四万银铢的交易量,一年就是七十万金铢。按晴州二十税一的税率计算,仅这条街巷的商税就顶得上整个江州。如果放大到全部晴州区域,这个数量会更加惊人。说晴州富可敌国绝不是虚言。

过了一座石拱桥,丝绸脂粉之类的店铺渐渐少了,珠宝店越来越多,装饰风格也多了几分异域色彩。在街角一家酒肆里,程宗扬赫然见到几名金发碧眼的胡姬。

程宗扬心里一动,停下脚步打量这条街巷。

巷内有一座高大的建筑物,尖顶拱门两侧树立两根雄伟的石柱。镂空的柱顶嵌着玻璃罩,里面是两盏黄铜灯具,灯火长明不熄。门拱上方绘制星星和月亮的图案,墙壁以蓝紫色琉璃砖砌成,上面用浮凸的黄色琉璃砖镶嵌成奔走的野兽图案。

门上文字自己虽然不认识,但似曾相识的风格并不陌生。程宗扬拦住一个卖糖葫芦的小贩,花三个铜铢买一串糖萌芦,随口道:“里面是哪家的房子?”

小贩回头看了一眼,“这巷子里都是胡人,那是波斯商会。”

程宗扬正要细问,旁边忽然有人叫道:“老程!你怎么在这儿?”

第五章 瓢虫观主

几名雪隼佣兵团的汉子骑在马上,除了敖润,其他都有些面生。敖润对同伴道:“这位就是我说的程兄弟!这次去广阳多亏了他,跟老敖是生死之交!”

那些汉子纷纷抱拳向程宗扬打招呼。敖润道:“各位先回,我跟程兄弟聊几句!放心,绝不误事!”

敖润说着跳下马,等那些汉子笑着离开才一脸歉意地说道:“老程,真是对不住!本来说好好陪你玩几天,一回来就接了桩大生意,到现在也没抽出时间去看你。”

程宗扬笑道:“正说找你呢,什么生意这么要紧?”

“进来说!”

敖润踏进酒肆,对胡姬熟不拘礼地说道:“丫头!把你们店里的好酒拿一壶来!”

胡姬笑着答应。敖润拉程宗扬坐下,“我们雪隼团刚接了件活,这一趟恐怕要半年时间。”

“去哪儿?”

敖润低声道:“江州!”

“什么?”

敖润嘿嘿一笑:“宋国的贾太师不知道抽的什么风,突然要打江州。江州那边透出风声,准备招募一批能打的汉子,半年时间每名佣兵给五十金铢,带队长衔的翻倍。奶奶的,这可是两千枚银铢啊。三年也未必能挣到这个数。还是我们薛团长面子大,早早得了信,这几天都在商量,打算抽出二百名兄弟出来好好捞一票。”

这消息实在太灵通了,孟老大刚借到钱,招募雇佣兵的风声就已经在晴州传开。程宗扬几乎怀疑孟老大身边有雪隼团的卧底。

程宗扬道:“你们从哪儿得到的消息?”

“这你得问我们薛团长去。”

胡姬捧来酒壶,敖润顺手在胡姬臀上拍了一把,换来胡姬几声笑骂。

敖润倒了两杯与程宗扬一碰,举杯一饮而尽,哈哈笑道:“老程,你那面盾可给我挣脸了!你不知道团里那帮家伙见到我的龙鳞盾,一个个眼都紫了,哭着喊着非要跟我换。老敖就一句:一千银铢,少一个子儿不卖!把那群穷鬼都堵回去!”

程宗扬笑道:“你要得也太狠了,坐地起价啊。”

敖润在嘴上抹了一把:“不是我要得狠,是想给老张家里多留几个。老张家里指望他一个人在外面拼命挣口饭吃,现在老张没了,还有一家人等着吃饭。我跟冯大法商量好了,要能从江州活着回来,赚的金铢他出二十,我出四十,带上老张留的,想办法凑够一百金铢给老张家里送过去,好让他们家人做个小本生意,往后蝴□。”

程宗扬道:“不就是一口饭的事吗?再让你们从卖命钱里挤——让他们到建康找我,有我的就有他们的。”

“好!老程够仗义,我就不客气了。”

敖润灌了口酒,“老程,你来晴州不会是为了追月姑娘吧?”

程宗扬心里一紧,“月丫头怎么了?”

“她不是房间招贼了吗?我看她这两天都有点不太对劲。还好你小姨下午来了,搬行李过来和她一同住,我看她才高兴点。”

敖润看似粗鲁,其实也有细致的一面。倒是死丫头居然没跟自己商量就搬来与月霜一起住,实在是邪门儿。指望她突然间天良发现,自己也太天真了。

问题是她到底打什么鬼主意?明明不承认姓岳的是她爹,却对月霜这个便宜姊姊表现得十分上心。难道真想把她绑走卖了?

难说……程宗扬心里七上八下,这种鸟事,死丫头真干得出来……

敖润推来一杯酒。“行了,老程,你就别瞒我了。你到底做了什么对不起人家的事?”

程宗扬飞快地思索片刻,慢慢喝了酒,“你听说过星月湖吗?”

“武穆王嘛,年前的事。要我说,这事宋主干得有点操蛋,好端端就把人家杀了。再怎么说岳帅也是条好汉。”

终于见到一个跟岳鸟人没仇的,程宗扬几乎有点感动。

敖润道:“这跟月姑娘有什么关系?”

他皱起眉,“岳……月……”

程宗扬连忙道:“不瞒你说,这事跟江州有关系。”

敖润拿着酒杯的手停在嘴边,“张十一那个大嘴巴说的是真的?”

“九分虚,一分实吧。”

程宗扬叹口气,“你们如果去江州,恐怕就要跟星月湖那些叛逆余党并肩作战。”

敖润愣了一会儿,猛地干了杯里的酒:“好事!老敖正想见识见识天下第一强军什么样!跟他们并肩作战,老敖求之不得!”

“你不怕?宋军来的可是上四军。”

“说一点不怕那是假的,不过能和武穆王的亲卫营一道打上一仗,见识见识他们的手段,死了也值!”

程宗扬笑咪咪道:“什么叫缘分?说不定到时候咱们还一同去江州呢。”

“你也是星月湖的人?”

敖润压低声音道:“不像啊!瞧你这年纪,岳帅死的时候,你还玩尿泥吧?”

程宗扬笑骂道:“你才玩尿泥呢。先说好,你们雪隼团到了江州就跟我一起,咱们先并肩干一票再说。”

敖润打量他:“老程,你到底干什么的?商人不像商人,捕快不像捕快,世家不像世家……难道你也是佣兵?”

程宗扬与他碰了一杯,笑道:“我就是个做生意的。不管生意大小,有赚头就做。”

入夜时分下起蒙蒙细雨,青石铺成的街巷被雨水打湿,空气中传来一丝寒意。

“这一带是胡商聚集区,”

臧修道:“除了波斯商会,还有大秦、回鶄、天竺、真腊几十家商会,足有几万胡商。”

在街上无意中见到波斯商会,想到手里的书信还有宝藏的传言,勾起程宗扬的兴趣,与敖润分手后立刻带人前来打探。

秦桧换了一身粗布武士服,腕上套了一对包着铜钉的牛皮护腕,脸颊用黄连水染黄,长须往两边一抹,摆出横眉立目的表情,顿时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晴州港随处可见的佣兵汉子。

“走!”

程宗扬把头发散开,扎起一条额带,又用一只眼罩遮住右眼,然后紧了紧护腰,跳下马车大步朝波斯商会走去。

一名胡商迎过来,听说他们是佣兵团送信的,伸手欲接。程宗扬推开他,拿出信囊亮了亮,粗着嗓子道:“这信要正主才能接!”

看到信囊上的名字,那胡商犹豫一下,“这边请。”

一口华言说得十分地道。

进了院子,里面是一座大理石祭台,岩石呈现天然的玫瑰色。台前树着两盏琉璃灯,几个胡商两手交叉放在胸口,跪在祭台前喃喃低语。

院侧有一间精致的小阁。胡商在门前说了几句,一个淡金色长发的胡人老者打开门请两人进入室内:“佣兵团的人吗?什么信?”

程宗扬拿出书信,老者隔着信囊一捏,追问道:“送信的人呢?”

程宗扬按照敖润的描述说了那人相貌,待说到接到信不久就看到传信人的尸体,阁内忽然传来一声惊呼,“巴摩死了?”

说话间,一个女子撩开珠帘快步出来。她穿着黑色长袍,布制兜帽将她面孔大半遮住,只露出颈侧一丛金黄发丝。她伸手拿过书信,雪白玉腕间几串镶满珠宝的手镯滑落下来,发出悦耳声音。

程宗扬心头猛跳一下。自己见过这个女子!那次她腕间戴着一只金属腕甲,右手高高举起,提着王哲爱徒韩庚滴血的头颅,在大草原血腥战场上宛如一个噬血魔女。如果自己没有记错,王哲帐下的参军文泽曾说她是拜火教的女祭司。

老者恭敬地退开一步,似乎不敢冒犯她神圣的尊严。“泰西封的巴摩渡过云水后,我们就失去他的消息。在此之前他曾说被人追踪,不得不毁掉羊皮,换成纸张。”

黛姬雪娜目光在程宗扬身上一扫,并没有认出他。毕竟自己当时混在上万人的军队中,毫不起眼,她能认出自己才出鬼了。她那次中了王哲一箭却因祸得福,在王哲使出九阳神功玉石俱焚之前就撤出战场,得以保全性命。现在看来伤势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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