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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南王-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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犁师布起的骑兵阵,将前面的十几个神族人象败絮碎布一般挺向半空。但骑士们的速度也慢了下来,无数嗷嗷乱叫的神族人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面对彪悍无比的神族人,骑士的三米长矛施展不开,又有两人被从马上拖下,淹没在神族人的马蹄下。

' 百家书屋' “丢了长矛!用剑砍出去!”云镜南叫道。骑士们怔了一怔,才将长矛丢开,拔出佩剑。

“大公爵,快走!”近卫们拼命为犁师杀开一条血路。犁师向杀开的缺口处冲去,回头看了一眼,叫了声“阿南,跟上”。

云镜南跟着他向前冲去,竟冲出了数百人的包围。十余个神族人见有人漏网,策马赶来,其余神族人重新堵向缺口,围杀剩余的近卫。

“嗖”地一声,一枝长箭钉在犁师肩上,险些将他射下马来。将着划空之声不断。

云镜南心里一紧,纵马到了犁师身后,用自己的身体将来箭的角度封住。他此时亦未意识到:我在救他。

蓦地一疼,他的左臂也中了一箭,这箭本应插在犁师背上。

犁师回过头来,云镜南叫道“走啊”,用剑的侧面在犁师座骑上抽了一记。扭转马头便向追兵杀去。“驾”,犁师犹豫了一下,策马向北飞逃。

一连砍翻几个神族人,伤口失血,云镜南的手已酸麻无力。剩下的几骑神族人见他悍勇,一时不敢上前。云镜南回望犁师已经驰远,正要离去,只听得身后有人大叫“主人”。德德正在包围圈中,抡起两个瘦小神族人当作兵器乱打。

身侧的几名神族人追兵看出他已受伤,小心翼翼地合围。

云镜南叹一口气,大吼一声,反向被重重包围的德德冲杀过去。

当他独臂运剑杀进重围时,最后一名犁师的近卫正被两个神族人合力拖下马来,神族人随即纵骑踏上,近卫惨嚎着,鲜血从盔甲中溢出。

德德抡着两个神族人,体力消耗极大。云镜南围着他转圈,一次次地高举佩剑,海心钻戒在月光照映下一次次泛起愤怒的蓝光。神族人们渐渐退开,搭起弓箭。

“卡嗖!”神族人头领说话了。

血和体力一分分流失,面前全是敌人,却怎么也砍不到。云镜南不知是怎样倒下的,只记得自己的头重重地砸在地面上。落马的那一瞬间,王朝、子爵、蓝磨坊、任务、良心、自责、使命、生灵涂炭、歌舞升平……一切一切,都随着灵魂的一部分飞出躯壳。

“公主!”他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女人,看上去似乎是忆灵,好象又是素筝。总之是个公主。

“咚”地一声,德德也力尽跪地,两个被当作兵器的神族士兵被甩出七八米远。

陪伴两人的,只有洒满盆地的月光火把。神族士兵手舞足蹈,欢庆胜利,将阵亡骑士身上的盔甲剥下。德德被捆了起来,丢在他原来的马车上。

“搭啦瓦瓦?”一个神族人将刀架在云镜南脖子上,转头向首领询问。

那首领走到云镜南身旁,蹲下身子,看了看他手上的海心钻戒,抓起他的手指,扯了两下,戒指没褪下来。

“搭麻的!”他一面骂骂咧咧,一面从靴筒里抽出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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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 章势急1 这是云镜南第一次直立着醒来。

火盆里生着炭,屋里很温暖。帐篷里有六七个神族人女子,都穿着兽皮,露着修长白晰的大腿,相当养眼。桌上有各种各样的热食,虽然不大合云镜南的口味,但热气腾腾的样子,足以让云镜南咽几口口水。帐外,神族战士还在唱歌。

如果不是被绑着,云镜南会觉得更满意。德德和他一样,只不过多绑了几道兽筋。

“德德,你放屁了吗?”云镜南皱起眉头,他的嗅觉逐渐恢复。

“没有啊!”德德委屈地道,“你抬头看看就知道了!”

云镜南抬头一看,那里挂着一挂榴莲和几包臭豆腐。

“主人,求你别乱叫了。这里好恐怖的!我看,象他们的厨房。”

云镜南打了个嗝,他也听说过神族有吃人的习惯。

正在此时,一个满脸长毛的神族战士拿着把刀闯进帐来,一面在德德面前比划,一面叽哩呱啦地说着什么,表情极其愤怒。

德德浑身的肥肉都抖了起来。

云镜南绝望了,在这个语言不通的蛮荒部落,他的机智应变无济于事。在德德被杀之后,也许还要看到烤德德的血腥场面,下一个就会轮到自己。一个王朝军的黑龙骑将,马上就要变成神族人的食物,再排泄到冰天雪地里。运气好的话,可以滋养一堆杂草。

“滚出去!”云镜南绝望而恐惧地吼道。

“竹曲?”那个神族人愣了一下,转而望着云镜南,表情从愤怒变成疑惑。德德本来就紧张,被这一吼吓得昏了过去。

云镜南见那神族人拿着明晃晃的匕首越走越近,灵机一动,忙又学着他的腔调叫道:“竹曲!滚竹曲!”

那个神族人更加疑惑了,又问了句:“竹曲?”还配合上点头询问的动作。

云镜南不敢说话,谨慎地随着那神族人的表情用力点了点头,心里暗道:“鬼知道竹曲是什么意思,大不了赌一把了。……想必是杀我,或者是肉多的意思。要不,碰巧是句脏话?”

那神族人看看云镜南,又看看手中的匕首,终于迟疑地将它插回靴筒里,扭头走出帐去。帐篷里的神族人女孩全都好奇地看着云镜南,嘴中低声议论,于是不断有“竹曲竹曲”的声音传出。

帐外的歌声停了下来,帐布被掀开,几十个毛茸茸的神族人脑袋挤在一起,向帐内好奇地窥视,却没有一个人闯进来。帐外传来一阵悦耳的说话声:“巴见苟及竹曲玲玲?”

一头秀发,一双长腿,脸若冰霜的美女。

“水裳!”云镜南绝处逢生,几乎想以身相许。

“水裳!”德德的声音象叫床。

“你不是晕过去了吗?”

“主人,听说碰到熊要装死,我想赌一把,看看神族人和熊是不是一样。”

“德德,你想死啊!”水裳漂亮的长腿踢在德德的裆间。

竹曲,也就是这个部落的酋长之女水裳的名字,她刚刚找到部落,而神族人们正在为她开篝火会。

让云镜南和德德活到现在的,是德德的体型。“贵族的肚子总是很大,这个贵族的肚子比我们见过的都大,那他应该是个很大的贵族。”神族的形容词不多,但却善于总结经验。

于是,云镜南这个“忠心的仆人”也被留了下来,包括他手上的海心戒指,都准备一并换取赎金——因为残缺的人肯定是要折价的,神族的经验保住了云镜南的手指。

云镜南身上的绳索一被解开,便急急对水裳道:“给我三匹马。”

“怎么了?”

“我要到固邦去!”云镜南道。他向帐外走去,腿上一软。

“你身上有箭伤,又被绑了这么久,哪有这么快恢复?”水裳将云镜南扶起,这才回过神来,“固邦!你去固邦干什么?”

“我要纸笔,快啊!”云镜南快要哭出来了。犁师大军攻击在即,军情没有必要保密。水裳满脸仰慕地看着云镜南写完军报。

“想不到,阿南是个间谍!”水裳兴奋地道,“好伟大哦!我觉得阿南的形象高大了很多呢。”

“水裳,帮我把信送出去,交给固邦的古思。”

水裳马上安排最好的神族人骑手前往固邦,然后对云镜南道“”你就留在这儿养伤吧,虽然你长得难看,但我会安排几个美女给你的。“

云镜南突觉头晕眼花,昏死在水裳怀中。

“阿南,你醒醒!你怎么了?”

一个老神族人在远处静静地看着这一切。

※※※固邦守将古思,接到了神族的快骑飞报。他与各神族人部落的交情一向不错。

“情报可信吗?”古思身边的一个龙骑将问道。

“是我们间谍的笔迹。”

“如果他被捕了呢?如果这是在刑具边写出来的?布鲁克可能会因此失守。大人,你要三思啊!”龙骑将道。

“我了解他,他对王朝是绝对忠诚的,放心吧。”古思肯定地道,“快去备信鸽。”

“是。”龙骑将再无怀疑,领命退下,他的上司还未作出过错误判断。

“阿南,你在哪里?”古思遥望天穹。

固邦的乡村居民被撤回城内,城门紧锁,只有哨探部队可以出入。按照云镜南的情报,来犯之敌将有百万之多,这是古思从未遇到过的大战。现在的固邦,只有二万王朝军。

第一天派出去的哨探,没有发现兰顿军的踪迹。

接到云镜南情报的第二天,一支哨探小队向兵云城方向探查。

到了固邦和兵云的中心点,小队登上一处高坡,远眺四方。天气不错,几天来都没有大雪,天色显得格外湛蓝。

天边响起滚雷的声音,却看不到一片云。平原的尽头有一条黑线,或许是遥远的兰顿帝国腹地,此时正乌云密布。

雷声越来越大,地面开始颤动。

过了十几分钟,小队长才从惊愕中反应过来:“快,快报告古思大人。”

他们面前,那条黑线逐渐接近,变成铺天盖地的旌旗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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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 章势急2 信鸽的速度比马快得多,布鲁克城守将杨不凡已收到古思的信。由于云镜南第二只信鸽的错误情报,布鲁克城集中了二十多万王朝军。在与固邦城之间,还有十多万王朝军待命策应。

杨不凡其实很平凡,他只想在边境打打神族人,积累战功。他的人生目标在王城,带着军功回去,借李城子的关系谋个闲职,买一座王城里的豪宅,养一群可人的小妾。

“谁知道会碰上兰顿帝国发动战争!我怎么这么倒霉,前几任都未碰到这样的事。”杨不凡焦虑地在房内踱步,“真是生不逢时!”

“万一这次情报又是假的,我可担负不起丢掉布鲁克要塞的罪名!”他想象出豪宅美女皆成泡影,“可若是真的,我不是也要担负畏敌不前的罪名?”

“大人是为发兵固邦的事发愁吗?”秘书官问道。

杨不凡“嗯”了一声。

“其实,兰顿军进攻固邦,是件好事。”秘书官道,他很了解上司的想法。

“怎么说?”

“若敌人真的有百万之数,以布鲁克二十万军队,仍难保城防不失。可兰顿进攻的是固邦,那负起战争责任的就是古思大人。您只要发兵五万,象征性地支援一下,同时催促策应军团的十几万军队驰援固邦。”秘书官笑咪咪地道,观察着上司的神色。

杨不凡也不是笨到极点的废物,一点即透,喃喃道:“是啊,若是战胜了,我自有支援之功。若是战败了,主责也在古思。”

他立时变得红光满面,拍拍秘书官的肩膀,颔首道:“不错。这战后的军报就由你来写,一定要注意一点,由于古思前后传来的情报不同,无论胜败,我军都是先处于不利地位的。”

五万王朝军,两个兵团,向固邦城挺进。

固邦和布鲁克之间的接应部队,直到杨不凡的五万人到达,才懒洋洋地整出八万人开拨。他们的任务就是接应,不能象杨不凡那样偷功减料。

在到达固邦之前,他们先会遭遇兰顿军左翼——有“帝国神话”之称的兰顿名将红雪。

※※※白色的雪原世界里,只有一匹快马疾驰。

云镜南那天是饿昏了,一醒来便偷了几匹马和一点肉干向固邦赶去——水裳不放心他走。

他不能带上德德,那样速度就太慢了。自己左臂上的箭伤还没痊愈,但比箭伤更痛苦的是寒冷和饥饿。这一路上,即使是吃饭,他连马都没下过。探身捞一把雪水,就着肉干便凑合过去。

几十个小时的狂奔,沿途已经累倒两匹马,肉干再难以下咽,云镜南的全身都被颠得麻木了。再好的骑手,也需要两天两夜才能到达固邦。他送出了错误的情报,也许已经无法补救,那就更不能苟且偷生,看着古思为他而死。

周围一片死寂,连云镜南自己都怀疑,是否现在的自己只是一个灵魂,躯壳已抛在路上,正被狼鹰撕扯抢食。幸好,他还看得见座骑和自己呼出的白气。他也渐渐看清了前方有一个模糊城廓的影子。

“固邦!我居然这么快就到了!”深褐色的城墙上盖着一层白雪,活象是奶油巧克力。

欣喜还未冷却,云镜南又发现自己的东北方向,有一条黑线滚来。他看到了与哨探小队一样的情景。

“驾!赶在这些偷吃奶油的老鼠前面,快啊!”马臀上被抽出几道血痕。

古思手提重剑,在城头上严阵以待。兰顿军已扎下营寨。数量无法目测,从城头上看去,就象天际打翻的一瓶墨汁,直蔓延到固邦城前,前锋已列成冲锋队形。

“大人,有人向城门驰来!”

古思向城外看去,只见一个黑点从南面雪原上飞奔而来。黑点越来越近,赫然是一个骑者。再近一些,马上乘者的体态逐渐清晰。

“阿南!”古思惊呼。

云镜南一人一骑,如一片雪花,毅然飘进如熔炉一般的两军阵前。

“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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