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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眷族之变身西方-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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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修习魔法

“那我们现在先来确定你的属性,如果不是圣属性的话,我会请别的老师教你,”说完,缪澜从他宽大的袖子中变魔术般取出一个黑色水晶球,“知道怎么做吗?”
我点头。然后我按照美人母亲说的,把双手放在离水晶球三厘米处,水晶球逐渐开始发光,且光芒越来越强,直到照亮了整个大厅并溢出院子,恐怕连几百米外的人也可以清楚的看见这耀眼的光芒。更奇妙的是,它不是只显现一种颜色,而是四种颜色交替控制;就像午夜的迷红灯,看的我和缪澜眼花缭乱。
缪澜的神情由最初的惊讶变为现在的严肃,他像是对我说话,又像是在喃喃自语:“想不到……居然拥有四种属性……果然……是眷族的缘故吗?”
“那……”我激动的不知所措。
“恭喜你!你的潜力真是不可估量啊!”缪澜欣喜的向我道贺。
“真的啊!”我也喜不自盛。
“不过,”缪澜话锋一转,“因为你没有基础,最开始只能先修习一门,等稍微习惯后,我再请老师教你别的属性的魔法。你的情况太过特殊,最好不要透入出去,知道吗?”
“知道了。”我答应。我当然没兴趣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那好,我现在就教你使用圣魔法。那些基础理论虽然你已经知道了,但我还是要说一下,一来加深印象,二来也可以弥补一些你忘记了或者没看到的内容。圣魔法若细分的话,还可以分为生命魔法和物质魔法,生命魔法主要是像恢复治疗之类的魔法,而物质魔法就是些解除诅咒等及战斗中防御辅助的魔法。虽然它们都属于圣属性,但修习起来还是有略微不同,你想先学哪一种?”
缪澜所说的远比我所知道的多的多,原来我以为圣魔法就是圣魔法,只有理魔法复杂些,想不到连圣魔法也这么麻烦:“那就先学生命魔法把!”缪澜点头赞同:“不错,生命魔法算是圣魔法的最核心的内容,就先学生命魔法!”
我到是没想那么多,打不过就跑,跑不了就恢复补血!这是打游戏的经验!
“你先闭上眼,静下心来,感受自身的心跳,脉搏,呼吸,甚至是血液的流动,然后寻找,寻找一个热源。”
我照做,可是一无所获。
缪澜却笑了:“我说过,魔法的修习需要耐心和领悟力,当然,运气也是必不可少的。慢慢来。”
我想想也有道理,就继续寻找。说实话魔法的修行实在是乏味可呈,丝毫没有看起来的那么风光,苦不苦,想想司马迁班固;累不累,想想红军董纯瑞!为了我的未来,我忍了!
经过了将近一个星期,我依然没有进展,突然想起了上次在后方的那个据说藏有神将器的那个礼堂,说不定会有什么灵感,于是请求缪澜再带我去一次,他爽快的答应了。
到了这个礼堂,我又感到了那股熟悉的温暖气息,缪澜为了不打扰我,悄悄的离开了,我也没发现,只是自顾自的思考寻找感受。在这里,我的感官变的更加的灵敏,我闭上眼躺在地上,不知不觉的,我竟睡着了。
*       *       *
这是哪里?我朝四周张望,什么也没有,黑洞洞的一片。我伸出手摸索,却没有任何实体的感觉。这时,令我恐惧的事发生了——我居然看到我的手臂里密密的部满了发光的丝状不明物,热热的,如灼烧般,这光丝一直延续到我的肩部,然后再到我的心脏。我惊恐的收回手,但我可见我的双脚也有着相同的光丝,它们都最终汇集到心脏部位,我想尖叫,想呼救,但可怕的事我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我闭上眼睛,但仍可以看到一切。我感到我的心脏里汇集了越来越多的热量,就像一个火炉,猛烈的燃烧着,释放着。
我完全无法控制我自己,我简直感觉我的心脏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会结束到记时将我毁灭,就在我无法承受这股热量的时候,我睁开了眼睛……
*       *       *
呼……梦,原来是梦,幸好是梦。
我抚摩着心脏的所在位置,不住的喘气:还以为又要死了……
不过,真的好烫……恩,等等!缪澜所指的热源会不会就是指这个?
我迫不及待的找到缪澜,将我做的梦和我所找到的热源告诉他,他满意的微笑说:“你做的很好,你之所以感到不适,是因为你的肉体承受能力和你的潜力反差太大,一般人是不会有的,但不管怎么说,圣元素已经在你的体内活泼化了,你完成了最困难的一关!”
听见缪澜的话,我兴奋的直搓手。
“你真的很厉害呢!”缪澜用他那清澈无波的眼睛看着我,“我当时可花了两个月!”
我这才发现,他虽然不上古斯其的英俊魅惑,但他拥有一种独特的超脱的气质,这是古斯其所没有的,也只有像他这样久居神殿真正不食人间烟火的人才能拥有这种气质。我直视着他,不说话。
“怎么了?”缪澜发现我的视线,问到。
“你很美!”我坦白说,对于我认同的人,我从来不会吝啬赞美之辞。
“!”缪澜被我的话震住了,他看着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脸上又浮现了淡淡的红晕,半天才斗出几个字,“继续修习吧……”
我突然发现他也许是个很容易害羞的人,但因为一直住在神殿里很少与人接触,所以就连他自己也没有发觉。我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盯着他嘻嘻直笑,看着他渐渐通红的脸,我越发证明了自己的猜想。
万事开头难,走完了这最难的一步,我的学习进程可说是进步神速一日千里,不过两个月的时间,我就掌握了初级的,也就是三级以下包括三级在内的圣系魔法,虽还不太熟练,但缪澜说这简直就是奇迹,一般人要练到这个程度至少需要一两年,资质好的也需要将近一年,而我居然只花了短短两个月!
缪澜还告诉我,以我目前的水平,自保已经是绰绰有余了,我于是提出要离开。这两个月,我成天呆在神殿里进行乏味的魔法修习,虽然有美人可以观赏,但我还是闷的发慌,现在终于可以解除监禁了!
我在心里高歌: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
“你要走了?”一向冷静的缪澜居然有些慌乱,“其实你可以继续修习中级的魔法,这样你也可以更好的应对突发状况,对吗?”他轻轻捏住我的衣袖,用不舍的目光看着我。
两个月相处下来,我发现缪澜并非像外界人想的那样如同神一般,他其实很单纯,他从小就生活在这里,从未踏出过神殿一步,就算他魔法有成声明远拨,前来找他帮忙的人络绎不绝之时,他也只是帮他们解除痛苦,话也说不了几句,那些前来企求帮忙的人更是不敢多嘴,生怕一个不小心惹怒了他,就连同他最好的密特每次来也都是和他谈论些有关魔法的内容。
他实在很少与人做长久的接触,他所做的一切就是不断的修习更精深的魔法,他的心如止水只是因为他没有受到过诱惑,他的心无旁羁只是由于他从未见过外面的花花世界,而我的到来,毫无疑问的打破了他那与世隔绝的状态,就像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水中毫无疑问的形成了层层波澜。
一个少与人接触的人要保持独自一人而不与外人接触并不困难,但一旦他习惯了有人在身边的感觉,再想恢复成原来的情况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就像现在的,缪澜。这两个月下来,他已经习惯了有我陪伴,一旦我离开,他就会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感情如潮水般直朝他扑来,那就是寂寞。我不忍看他落单的孤寂样子,但我也决不会改变我先前的决定,于是我对他说:“不如你和我一起走?”
缪澜沉默了,然后摇摇头,我想他从未想过要离开这里,也不能离开,我也不勉强他。他一直没有放开我的袖子,近乎恳求的说——他有的时候真的很像个孩子:“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
我坚定的摇头,他丧气的垂下眼睛,然后强拉出笑容对我说:“那就明天再走吧,也好准备一下。”
这回我同意了,见我点头,他终于放开了我的袖子,微笑着说:“我们吃饭吧!”
这顿饭我们吃的异常辛苦,气氛十分的压抑,我和他一直都在沉默,低着头,吃着碗里的食物,他强迫自己不看我,但还是会忍不住偷偷瞄上几眼,我也装做没发现。虽然我刚来时在饭桌上我们也并未交谈,但至少不会觉的奇怪,熟了之后就更不用说了。
煎熬一样的晚餐终于结束了,我看了看缪澜,他的精神实在不太好,
“身体不舒服吗?”我当然知道不是身体的原因,但还是问他,希望他能注意身体,“今晚早些睡吧!”
“好。”他习惯性的点头微笑,可突然,他抬头对我说,“蕾贝塔,你可不可以……陪我出去走走?”
“好吧。”我想到以后恐怕再没有这种机会了,就应允了他。
他笑了,就像一个孩子得到心爱的玩具时那样纯真,看的我差一点就决心留下来陪他了!
真的只差一点。
我陪他到神殿附近走了走,他说这是他第一次离开神殿。
然后我陪他看了整夜的星星。
第二天早上,我惊喜的发现,原来这个身体是这么的好——一夜没睡居然也没有黑眼圈!而且精神饱满!
缪澜在门口等我,他见我走近,先是递给我一个东西,我一看,原来是那天密特用来解除我诅咒的宝石,缪澜告诉我,这个宝石的容量很大,他不仅可以储存能量,还可以储存物品。我听了叹为观止,这东西要是拿到我原来的世界去准会引起轰动!他说他已经在里面放了很多例如食物饮用水之类的东西,需要时只要将手放在上面,用意念召唤即可取出。细心的他还把宝石串在项链上,方便我携带。我戴上项链,心里又是感激又是愧疚。
然后他给我一个头饰,绑在额上的,上面有一颗同样也是透明的菱形宝石,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他说这件饰品可以掩盖住我异常的波动,消去它所造成的影响。
最后,他递给我一件黑色的斗篷,足可将我从头到脚包的严严实实的,连眼睛处也有黑纱遮住,对此他的说法是:可以避免引起骚动,惹出麻烦。我想起我现在的那张脸,连我自己这样久经沙场的老将都不能幸免,更不用说其他人了,让我庆幸的是,眷族的身体好象对冷热很迟钝,这样就算是夏天也不会觉的热,当下也就释然了。
我感激他如此的用心,却又无法回报,只能真心的对他说:“保重!”
“你也是。”他用的是淡淡的口吻,竭力使自己显的自然和平静,但他那双充斥着忧伤的眼睛出卖了他。
我穿上斗篷,狠下心来不再看他,转身就走,心里默念着对不起。
缪澜注视着我的背影,直到再也看不见了,他仍不肯离去,只是痴痴的看着我离去的方向,动也不动。

第三节 初遇红双

从甘芙尔尼神殿离开到现在,已经走了大约四个小时,我的目的地是费路黎最知名的酒馆——“狼”。这家酒馆之所以这么出名并不是因为他的酒好,客观说来这里的酒只是一般般,真正使他出名的是位于这酒馆地下二楼的“信息交易所”,在这里,只要你有钱,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任何信息,人们称之为“信息交易”。
知道这个地方的人不是很多,大多数人只知道它出名但却不知道它因何而出名。我之所以会知道是因为缪澜告诉了我,而缪澜说这是他的一个“病人”告诉他的,那个人还给了他一块金牌说,若是有想要的消息就拿着这牌子去那酒馆地下二楼。他当时只是接过,就再也没去理会它,因为他从未认为他有一天会用到。而现在,他把那金牌放在宝石项链里面给了我。
“狼”距离甘芙尔尼神殿并不远,只有不过两三千米路,原本缪澜想要用魔法——圣系魔法六级的近距离传送魔法送我去,被我拒绝了。我想反正很近,那我就自己走去好了,还可以欣赏沿途的风光,何乐而不为?缪澜拗不过我,于是叫人帮我画了一张地图,这才放心。
不可否认,在没有工业化的世界这儿的空气的确是一等一的,我又是在山野中,那空气质量就更不用说了。秋高气爽,鸟飞莺啼,落叶飘飞,嗅着野花野草淡淡的香味,我简直就要迷醉了。特别是一种淡紫色的小花,香气郁而不腻,香而不俗,隐隐约约若有若无,让人不知不觉的就被她所迷惑。我情不自禁的采下几朵放在鼻前深嗅,脑子里空空落落无法思考,眼神越来越涣散,视线变的模糊……
“快扔了它!”一个焦急的声音传来。
“什么?”我的大脑已经失去了思考能力,只是木木的回应。
“我说快扔了它!咳!你……火焰球——!”
“火!火!着火了!”我被一阵光亮惊醒,虽然我身上没着火——这件斗篷的质量实在是没话说!防火防水比那纳米还先进!真是居家旅行必备之品!虽然这斗篷不错,但做这斗篷的人还是忽略了一点,那就是——他应该把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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