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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幻-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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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兮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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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章 相濡以沫

“你是谁?”为什么会经常看到这个男人背影?一身黑色的衣服,窒息的压抑!“你到底是谁?能不能转过身来?嗨!你是聋子吗?疯子,你是谁……”破口大骂仍没有回应,不会真的是聋子吧?
轻轻走过去,拍拍他的左肩,手臂抬起六十度角——他还真够高的哈!“喂,你没听到我说话吗?”
“啊!”
“血,给我!把你的血给我!”低哑的声音,血红的眼睛,狰狞恐怖脸,森白尖锐的獠牙……
“你……你……”是人是鬼?
“我要血!”
“救命,救命——”睁开眼睛,喉咙的干痛告诉我,又是同样的梦!灌下桌子上的柠檬水,急切的下床,慌乱的打开窗帘,看到初升的太阳,恐惧感才渐渐消失。
“Peter,起床了!快点!上学要迟到喽!”推开房门,看到丢在地上的玩具和衣服,头痛!
19路公交车缓缓行至站牌前,“您所乘坐的是19路无人售票车,方向文西路,票价两元,月票请主动出示”,随着清脆靓丽的女中音,司机打开车门,因为挤的太满,车门被卡在中间挡了一下才打开。如果这车门有情感,它也会抱怨,也会发泄吧!
“不好意思,大家挤一挤,谢谢,谢谢,马上要迟到了,谢谢!”这个能在已经挤得水泄不通的公交车上,寻到空隙的高人,就是我本尊——骆音。当然了,首先,这得归功于中国上下五千年来的传统礼让品德;其次,就是我先天的优势了,瘦阿,再加上,甜死人不偿命的笑容。呵呵,不是我大言不惭,是我拍大头贴时,那老板说的。
每天要浪费两个小时在公交车上。我的工作地——文西路,九龙大厦。从住处到这儿,一共20站,万里长征一般。要在公交车上带着耳机听上十首歌、联想到九天之上神仙起舞,再至,与超人、超狗共同生活了十年之后,才能到达。这城市先天不足,人口太多!套用在这座城市,与我相依为命的“男人”的经典话语来说,就是:“大哥,中国人口咋就这么多呢?唉,没办法啊!”
这个“男人”就是那个经常赖床的Peter,年方8岁,是我堂姐骆晴的儿子。骆晴是大学英语教授,大我15岁,我大学毕业那年,她癌症去世,因早先她老公(也就是我那没脸没皮的堂姐夫王延哲)有外遇,离婚。他主动提出要陪伴当时已经病入膏肓的骆晴。
之所以说这个8岁的孩子是个“男人”,是因为他有骨气、有傲气,还有霸气,而这样的男人已经成为稀有动物。他得知王延哲在骆晴住院期间,与自己的女秘书发生关系,并孕有一女之后,便决定改姓“骆”,骆斯冰便是他的大名。Peter是晴留给他的英文名字,也是除了大笔的遗产和一套三室两厅的大居室之外唯一的精神纪念。
我也是有身份的人,尽管我只是一个漂浮在空气中的一个小分子。其实我身后有一个庞大的家族。家乡在离这座城市100公里的一座小村庄里。
那是个美丽、平凡、丰盛的地方,叫做丽风村,它承载着我青梅竹马的青涩暗恋,还有无法无天的童年。村子里大部分的人都姓骆。爷爷在我高二那年,皮肤癌,去世。奶奶已经八十多岁,身体健康,耳聋眼花,曾经的小家碧玉,是位慈祥漂亮又有威望的老太君。我的父母都是村子里普通的村民,经常拌嘴、吵架,但是不离不弃,风雨雪霜的走过了大半辈子。大伯、大妈,也就是骆晴的父母,是生意人,在我与Peter居住的这座城市东北角,有着庞大的产业,但是居家朴素。
我和Peter住在骆晴留下的大房子里。他上学只需步行走过三个十字路口,脚踏车10分钟,即可到达西门小学——他的学校。读三年级,他是属于那种早熟又聪明的孩子。会操作洗衣机、煮泡面,电脑就更不用说了,技术方面只是较黑客差一截而已。与其说我照顾他,不如说是我们相互照顾。
想起早饭时他说的事儿,便忍俊不禁。
“小姨,你看我是不是恋爱了?”不要说我是不开明的“家长”,一个8岁的孩子在你面前,用稚嫩的童音说着成年人的忧虑,你也会掉下巴。
我摸摸他嫩嫩的小脸蛋,再拂拂他光洁的额头,最后把手放在他校服挂着的学生胸卡的位置,若有所思的夹了煎蛋放在他的唇红齿白的小嘴里,道:“脸不红,心不跳,体温没升高,吃饭香喷喷,不像是恋爱的迹象。”
“哈哈……拜托,大哥,你不是在测感冒吧!”还“大哥”?小孩子是越来越没法管了。
“ok!那么就让我来参谋一下我们Peter王子的灰姑娘吧!”我学着童话里面巫师的口气说:“她漂亮吗?聪明吗?可爱吗?”
“她就是我们班儿的石童童啊。漂亮吗?反正没有白雪公主漂亮!”他认真地回答,小脸上都是灿烂的笑,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宛如夜空的灿星,没有一丝杂质;浓浓的一字眉,写着透尽骨子的刚毅,英挺的小鼻子,外加一张会感叹、又馋的小嘴儿。奇怪的是,这样的他,没有一点像骆晴和王延哲的地方,反而像极了我。所以在一段时间里,我的死党们都误以为我是他的“创造者”,但是,又不对,那样的话,向后推算8年,我还在读中学。
“哦?不漂亮你也喜欢?”小孩子的心很简单、也很复杂,他们用极其单纯的眼光来审视这个世界,评判的标准不是横平竖直,而是自己的心情。
“哎呀,就是我告诉她我喜欢她之后,她就很喜欢跟我玩儿!”Peter咽下那口煎蛋说。我又把一杯鲜榨豆浆放在他面前。
“Peter,呐,小姨告诉你。恋爱呢,是一件很美好的事,但是这种美好里面也有很多不能承受的艰辛,那种心情只有到了一定的年龄才能体会到。”我帮他拿了书包,放了一瓶矿泉水在里面,又说:“你啊,现在还小,长大了自然会明白的。现在最重要的是学习,懂吗?所以,你那个灰姑娘只是好朋友!”
“懂了,懂了。”他皱起小鼻子,一本正经道:“其实,我觉得,你暗恋了十几年的那个水叔叔,也不一定没爱过你!真的!”
这家伙,又拿这件事堵我的嘴。我也有高招,转移话题。“书包里放了矿泉水,果汁还要不要带?”没办法,小孩子有时候也是很精明的。
初恋,是年少时,比天还要大的一件事,甚至能达到关乎生死的程度。那个人不一定是相貌、气质、才能最出众的,却一定是你心中最完美的。而我自小学就暗恋的水临川,就像是一尊雕塑,深深刻在我的心里,以至于这么多年,心里都无法装进别人。
“文西路,到了,请乘客们带好行李物品准备下车,下车请走人行道……”同样的清脆的女中音响起,我下了车,行至马路对面。
文西路是条横贯东西的路——名副其实的商业街。在这座城市,它不是最华丽的,最宽广的,却是最繁盛的。九龙大厦在路北,是这条路上最高的大厦,共20层。一层从左至右依次是证券交易厅、商业银行、中国银行、美容spa、两岸咖啡厅,占尽了先机。
我的公司——讯凯文化传播,在四楼。大厦的真正入口及地下停车场的入口都在大厦的后面,这也是我极其厌烦的。
大厦后面,有一座同样高的、废弃的大厦,墙外的砖变成了惨淡的暗红。这座大厦前面的白杨已经长到大厦7楼的高度,风过时,树叶哗哗作响,寂寞的声音,也让那栋楼更荒凉阴暗,碎了玻璃的大窗户,也阴森可怖,仿佛暗暗呜咽着它的落寞与被遗弃!
一楼堆的是一些烂木头,二楼以上就看不清楚了,零星的碎玻璃挂着,窗框也是古旧的铁的,已经生满红袖。每次下班,从大厦后面走出去,如同是从一堆废墟里爬出来,诡异。
在这样一条街上,它肯定也是经历过繁华的,窗户上还带着废旧空调的排气扇,宛若冷宫中华丽装扮的贵人,纪念着曾经的隆宠。
地下停车场的通道夹在两个大厦之间,入口处是用蓝色的阳光板搭建成的,站在地平面,那板子触手可及。这城市很脏,不只是每天看到的脏,而是有数据可查的,天气预报有一项叫污染指数。这阳光板不经常擦拭,不几天便落满灰尘,路过的人常常用手指在上面涂鸦。一些简易的图画、文字,杂乱无章,却别有一番味道。这也是一种平民艺术吧!
瞧这句话——“做男人太难!”每个人都很难,生活不是敲几下键盘那么简单,更是将一些不相关的字符逻辑的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命令、一片文章,也或许一句惊世骇俗的谣言。这栋大厦里,不只装了男人事业的打拼史,也装了女人的坚强与血泪,于是,我在这句话的旁边写下——“做人不是用难易衡量,而是用快乐!”。
纵使我只是一个处于事业低谷的女孩,但透过去世的骆晴,透过父母、透过自小家碧玉蜕变的奶奶,也能看到,生活,用难来衡量,只会越难!
又来电话催!“音,起床没有?九点了!大小姐,等着开会呢!”张盛扯着一幅摇滚嗓门,要把我的耳朵震破。
“楼下了!催命鬼!”一大早毁我的好运!

第一卷 第二章 楚老大的金三角

“这个方案还得再修改,总体上没有什么毛病,但是过于豪气。客户是个很自恋的人,还是以他的意见来,再柔一点。”能说出如此模棱两可、指责,又夸奖的话的人,也只有我顶头上司楚瑞。他原是大学艺术学院老师,厌倦了学校里那种复杂的人脉关系,便开了这个不足十人的广告公司。对于男人来说,他的头发属于长的,微卷,发丝乌黑而粗,里面包裹着浓重的艺术气息和孤傲分子。35岁。175。身材稳健,经常是牛仔、体恤,明明是随意而阳光的装扮,穿在他身上却总是阴郁的,或许是眼神的缘故吧。一张脸,活脱脱张东健的翻版,每一个见过他的女人无不感慨一番。当然我除外,不喜欢故意招惹眼泪的韩剧,对于“张东健”,也是在听到那些女人的尖叫后才知道的。
眼睛盯着他说的方案,脑袋里却已经把那个自恋狂的客户贬了几百遍!我,是这家公司第一个正式员工,也是唯一的文案策划。中国上下五千年,一直流行一个词——“节约”,或许不只是流行,更是经典。在此方面楚瑞做到了极致。我的工作不只是文案,还是他的秘书。或许,是因为在面试了200多个人之后,发现只有我看了他不尖叫吧!
还有两个设计师。一位叫平萍,25岁,是个超级迷糊,不过很有艺术天分,她的作品总是能让人一见倾心。从她身上我看到“上帝的公平”,是的,上帝给你关上一扇窗,却给你打开一扇门。整个人清秀、干净的,第一次见到她,便想到了雏菊,绽放在冷然的秋风中,却带着春天的明亮与温暖。她也总是抱怨腰上的游泳圈和脸上低矮的鼻梁。曾经见过她的男朋友,扎实而偏胖的男生,同样是设计师,头发染成黄色,多才多艺,会做很多好吃的菜,也是出了名的追求完美、有洁癖的。
另一个便是张盛!和我同年,女生可能会很满意他的身高——182,对艺术设计与音乐疯狂的痴迷。但是,唯一让我受不了的就是他的洁癖,每天都是干净,干净,干净。他经常做的事就是听着炸掉耳朵的音乐设计图——还有,每天早晨给我催命一样的电话!看他的样子却很难跟一个摇滚歌手联系在一起,平头、规整而俊俏的脸,修长洁净的手指,穿衣也是舒适整洁的米色居多。但是,当他领导着自己的乐队在台上卖力演出时,你却不得不佩服。
我就是与这样两个人,组成了一个无坚不摧的金三角。或许在这里面,我是属于正常人的,除了有点神经质以外。
但我不是自恋狂。所以对于这个稿子,修改起来还是有点难度。有时候,客户只是偏爱某种语言、赞叹,他们不知道受众需要什么,所以,我要做的不只是在这里面加入自恋的成分,更要寻求一种自恋狂与受众之间的平衡。
广告,是我的挚爱,也是骆晴看我不顺眼的一个原因。她曾经温柔的骂我是个骗子。一种极致的温柔,她是很纯粹的女人,生气、骂人、哭、笑,和王延哲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都是温柔的。“音音,你知道吗?广告都是骗人的,你如果非要做广告,你就是个大骗子。”我只能这样概括我们两个——“道不同不相为谋”。她的衣着、工作、性格都是大家闺秀似的,甚至临终的时候还拿了个名牌大学的博士学位。
说真话,我不喜欢她,更不喜欢她的温柔,有时觉得那是虚伪。如此极力压抑自己的愤恨与喜悦,更无法容忍她得知王延哲与自己的秘书生了一个女儿时,还能躺在病床上笑着祝福。
或许,我们的年龄差的太大,以至于成为“代沟”。
但是,我不明白,她为什么又把Peter交给我。是因为Peter与我长得太像?或许,血浓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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