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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圣传奇-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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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展子越


第一章 海王星与贼

夏末秋初,这是一个十分宜人的季节。既没有夏日的炎热难耐,也没有深秋的冻人寒气。坐在阳台的躺椅上,感受着傍晚的席席凉风抚面而过。手中高脚杯里的红酒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小小地品上一口,舌尖细细地回味,如丝般顺滑的口感犹如一位娇艳动人的少女正摆动身姿缓缓向我依靠。

放下酒杯,我拿过身边的一张报纸悠哉地看了起来。报纸的前几版都报道着我所居住的这个城市发生的一些零碎小事,其实每天能够在如此舒适的环境下阅读这些零零碎碎的事情,感受着它们是如何发生又是如何结束。让我觉得好像是在看一段段不同的人生正讲述着它们生命中的小插曲,这种感觉真的很好,很放松。

我就这样随意地翻看着,当翻到国际新闻的版面时,我的目光被一则国际时事新闻吸引住了。这则新闻的内容是这样的:

本报讯,今日上午9时,国际珠宝联合商会在英国首都伦敦的道格酒店新闻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商会主席威廉。格勒宣布,10日后将在澳大利亚的悉尼市举办一场国际性的名贵珠宝展览。届时展览会上将会展出商会近2年来收藏的名贵珠宝,其中包括去年2月份在北大西洋,从一艘打捞上来的海盗船中找到的一颗惊世巨钻“海王星”。本次展览持续两天,届时将会邀请全世界珠宝行业的顶尖权威专家鉴赏参观,并将采取最严密的防卫措施以防止窃贼盗窃珠宝……

看了这则报道,我的脑细胞立即从极度放松的状态中苏醒过来,并迅速地搜索起有关这颗“海王星”的记忆。

这颗“海王星”巨钻是在去年的2月份被偶然发现的。当时国际珠宝联合商会组织的一支船队正在北大西洋的开比斯湾西南部打捞一艘沉没的海盗船,打捞的过程十分辛苦和枯燥。可就在一周后,当2位潜水员打开一只从沉船的一个底层休息舱中找到的一个银首饰盒时,他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尽管在深海中已静静待了600多年,因为当时专家分析海盗船是在600年以前沉没的,但海水的浸泡依旧无法掩盖它的精美与尊贵。这颗巨钻总重739克拉,成半菱形,经专家鉴定纯度极高,其色泽和光泽近乎完美。接着就在当日,世界上所有的媒体几乎全部挤到了开比斯港,他们甚至都忘记了海盗船的存在,商会主席、天文学狂热爱好者威廉。格勒爵士将这颗惊世珍宝命名为“海王星”,后来这件事在珠宝爱好者、收藏家及相关行业间足足轰动了一个月才渐渐平静下来。而我对于这件事情的记忆会如此得深刻,一方面是因为那颗钻石的美丽的确很难让人忘记,另一方面是因为我的职业,窃贼!

说起贼这个属于外八行的职业,和同类的其他职业相比很是为人所不耻。因为几乎所有的人或多或少的都看到别人或是自己亲身经历过东西被偷走,而“偷”则意味着不劳而获。失窃的财物小则几块钱、几十块钱,多则几千、几万,也不单单是钱,有时候可能是东西,家里的、随身带着的、便宜的、名贵的、大的、小的、轻的、重的等等等等。

但其实要真正的说起贼,大多数人其实并不太了解,甚至是根本就不了解。贼其实也分好几种,从主观上分就有自愿的和被迫的。有人说,要是吃穿不愁,有车有房,谁会去偷东西啊?如果这样想那就错了。很大一部分职业盗窃高手其实本身十分有实力,他们有自己的事业,自己的生活圈,而盗窃则是他们的一种爱好。他们会千方百计地去偷一样东西,可能很名贵,也可能不太名贵,但必须要很难到手。他们费尽千辛万苦将东西偷到手,然后就会将它再原封不动地放回去。说白了他们根本不在乎钱,而是将偷窃当成了一项很“极限”的运动。

另外,窃贼还分小混混和职业窃贼,小混混一般都是被生活所迫或是自甘堕落,他们几乎什么东西都偷,钱包、手表、手机、项链、电脑等等只要是能换钱的。而职业窃贼则不同,他们一般几个月才行动一次,每次都只偷一样东西,而且这样东西必定极难到手同时价值不菲,比如名画、古董、名车、银行保险库里的钞票、金条,行动前必定精心准备,周密策划。行动的时候就按照计划好的步骤实施,得手后迅速消失,接着就找到买家销赃。

但是,不管是小混混也好,职业窃贼也好,都必定不会是一个人。不要看电影上那些什么神偷、神盗一个人孤身进入某某博物馆,用看似巧妙的手法偷走了一件绝世珍品,然后再华丽地拥着女主角浪漫地消失掉,那全是在编。现在就连马路边上的小混混都是一伙人相互配合掩护实施盗窃,何况是职业窃贼。要想悄无声息地进入守卫森严的银行保险库、展览馆展厅就必须依靠许多高科技的手段加上极其敏捷的身手和灵活的应变能力。就算是一个人带着装备进入,当成功将东西带出后,也必须要有人接应,而且还得保证没有留下任何的蛛丝马迹。

一个成功的职业窃贼,必须要精通很多东西,而且还要不断地学习最新的知识和盗窃手法,不然在下一次行动中就很有可能会落网。而最重要的是绝对不能留下任何能证明自己身份的线索,指纹、头发、皮肤组织、甚至是相貌都不能被人看到。所以一个职业盗贼的生活简单的总结就是休息的时候很奢侈,干活的时候很拼命。

窃贼这个职业在几千年前就有,那个时候,贼就被分类为很多种,飞贼、旱贼、官贼、马贼、盗墓贼,甚至还有采花贼(就是俗称的淫贼)。不管是行侠仗义也好,偷鸡摸狗也好,刚开始都是各干各的。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因为太过猖獗而被官府严打,窃贼们为了能够继续的生存,就组成了帮派成群结伙。那时候没有什么高科技的东西,全靠自己的一双手。所以为了保命和保饭碗,一些拥有高超盗技的人绝不轻易出手,一身的技术也是只传自家人或最得力的弟子。

当时最为出名的就有三大盗贼名门,分别是南派的千手门、北派的飞天门以及塞外的百脸门。而江湖上这三个名门则都有自己的特点,南派千手门的特点便是手技出神入化,据说门中还有一套千手决共一千零一式,每一式都能偷云得雨、乾坤挪移。北派飞天门专习轻功,门下弟子个个身轻如燕、来去无踪,其中最有名的当属第56代门主九指神偷白云飞,他从清宫里偷出21件宝贝后成功逃出,官兵骑着快马追了一天一夜硬是没追上。而最后的百脸门最为神秘,传说从来没有人看过百脸门人的真正面目,甚至于百脸门中的一些高手都已经忘记了自己本来的样貌、名字、身世、性别,索性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果然应了一句老话:世界上最好的伪装就是不伪装。

一般人都以为小偷最拿手的伎俩不过就是一双手,不错!的确是靠手,但要是只靠一双手,那这个贼最后必定会死得很难看。因为在古代,盗窃是一项重罪,官府对盗窃案件管制甚严,抓到了不管是不是,先狠狠打一顿;要是证据确凿,只要偷的金额超过10两白银那就是杀头。所以,要当好一个职业窃贼也很不容易。

古代顶尖的贼最先练的其实并不是手技,而是脚上的功夫,也就是轻功。所谓的轻功并不是像现在的武侠电视电影里那种跳一下就直接飞个10几里路,那是特技,给人看的。别说10几里,要是一下能跳1里都出名了,还偷个屁啊!轻功其实是一种能够自由控制腿和脚部肌肉与身体其他部位充分协调的功夫,这种技巧能够使人像猫科动物一样在行动的时候将发出的声响降到最低,从高处跳落的时候身体不受伤害,让身体的灵活性与协调性大幅度增加。

不知道大家是否接触过“跑酷”这项极限运动,其实这项运动就与轻功有很大的联系,总的来说轻功讲究的就是协调与配合。

其次盗贼要练的就是手技,也就是手上功夫。这个就不必多讲,相信大家也很清楚,靠近,手一翻,钱袋到手。看似简单但其实里面的门道却是多得数不过来,这种招数是最实用,也最为难练的。必须从小练指力和腕力,刚开始两只手都用五根手指夹住四根长竹筷子托住1只空碗,然后往碗里逐渐加水。所有过程当中手绝对不能抖,因为一抖筷子就会不稳,一旦筷子上的碗落地或是撒出水那么就会受到师傅的严厉处罚。当能够托起满水的碗后就在碗底下垫砖头,期间必须用五根手指互相配合不停地调整保证水绝不撒出一滴,等到能垫砖头了就说明练成了。但就像武功里的新手和高手一样,手技也有等级。接着后面砖头可以一块块的加,右手加一块左手也加一块,一块砖就称为一鼎,两块就称为二鼎。据说至今为止最高的到了九鼎,也就是9块砖的一共加起来有6个人,而一般人练到一鼎就需要好几年,甚至好几十年。

最后一样要练的就是易容,也就是伪装(现在俗称演技)。在古代从人类学会画画开始,画人物肖像就成为了必修课。你要是顶着张真脸去偷东西,难保哪次不被人看个正着,到时候人头通缉一贴,别说偷了,跑路都不一定跑的掉。所以,这易容也是窃贼必练的一样技术,从化妆、面具到换装甚至换性别都必须练的滚瓜烂熟,一些顶尖的窃贼甚至演到最后连自己是男是女都分不清楚了。

说了这么多的贼,其实最最主要要说的是我自己,千手门第59代传人,刚去世不久,上一任的门主,天尊手杨天刚的唯一关门弟子,千手盗圣—展子越。

第二章 1500万美金

对于像我这样的一个职业窃贼,在看到了如此名贵珠宝的发现消息后,自然会十分仔细地去关注。但是在当时我没有去偷这颗巨钻,并不是我不喜欢钻石,而是我不太想去偷国际珠宝商会的钻石。

这个国际珠宝商会的总部位为英国伦敦的市中心,分部遍及世界各地,专门从事各类宝珠、钻石及古董的收藏、发掘、鉴定和买卖事业,经常在世界各大国家举行国际性的珠宝展览。可以说,这个商会代表了全世界珠宝行业的顶尖水平。

不过俗话说的好,树大必招风,有很多窃贼打起了这个商会的主意,想趁展览之际偷得一两件稀世珍宝。可惜的是,自商会1878年由3位背景极深的收藏家成立以来,只有在1996年被人偷走了一件价值120万美金的黄白双色钻石。从那次以后,就再也没有人在商会中偷走过一样东西。商会不但每次展览都由国际防盗窃小组专门负责安全工作,还自己雇佣了一批顶尖的反盗窃专家。凡是想打商会东西主意的一般就只有两种人,一是被逼的实在走投无路,二就是一些盗窃狂人想要挑战自己的盗技极限。

老实说在1年前我的确打过这颗海王星的主意,但仅仅只是想过。因为在海王星现身后的1个月,先后就有6名世界上名号极响的窃贼在商会手中落网,他们的目标便全都是这颗海王星。

看着报纸上这篇报道,再看了看文字边上那颗海王星钻石的图片,我只是淡淡一笑。世界上的珍宝是偷不完的,我也不是一个疯狂的窃贼,虽然内心中似乎很想挑战一次这个著名的商会。

扔下报纸,我一口喝完了高脚杯中的红酒,起身走到了内屋的酒柜中将这瓶酒整瓶取了出来。这酒是一位极其嗜酒的道上朋友从智利的SANTARITA酒窖中偷出,他一共顺了3瓶。当他把酒交到我手中的时候,瓶子外面甚至还套着封套。他本人极为好酒,而我和他的关系极好,所以他几乎是一得手就直接到了我这里。我对于酒一向也是来者不拒,当时两人就喝了一瓶。另外两瓶酒他送了我一瓶,剩下一瓶说要送去孝敬他老丈人。

又倒了小半杯,细细地品尝,我简直对这酒有些着迷了。闭起眼睛,随着红酒的甘甜醇香,我感觉自己仿佛畅游在夏威夷的温暖海水中,说不出得满足。

铃~~~

一阵电话铃声从我的书房中传了出来,我的满足瞬间被这阵突兀的铃声打断,心中很是不舒服。不过我随即就感到,这通电话一定不简单。因为铃声是从我书房里的一具隐秘电话传来的,这具电话的号码是我用一些特殊的方法所注册,专门联系业务之用,只有很少几个接头人和买家知道,而通讯公司也绝不会轻易透露给任何人。

进入书房,我迅速关上房门并拉开了书桌的一个抽屉,在按下一个按钮后顺手拿起了电话听筒。这里要说一下我按下的这个按钮,它是一个反窃听装置的开关。每当我使用这个隐秘电话洽谈业务或是在房间中与人谈论一些秘密的时候,都会开启这个装置,防止有人监听。

“喂!”

我将一具变声器按住喉咙,用一个老头子的声音喂了一声,电话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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