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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寻找回忆-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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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车上,他认识的丁飞羽风趣幽默,是个健谈的好旅伴。到了丁飞羽的家里,这个同伴又变为一个归家的游子,激动中处处流露出对家乡的眷恋。但是现在这个时候,他应该是一位决策者,一位对市场发展进行展望的智者。

他当然不知道刚才的话触动了丁飞羽的心事。丁飞羽前世曾经做过很多工作,其中最主要的两个职业就是计算机高级程序设计师和symbian软件工程师。相对于微软操作系统的臃肿庞大,symbianOS的优美小巧一直深得他的喜爱。而对于symbianOS只能在windowsmobile的重重压力下固守智能手持设备阵地的现况非常不满。在这一世,他很早就加入到了epoc的初期研发,是现在symbian工作室的主要开发人员和重要投资人。同时因为他对于DVD标准的控制权而与各电器巨头之间的良好关系,symbianOS的合作伙伴也比前世时要更加广泛的多,symbianOS仅仅发展了三年,在手持通讯设备上的占有率便已经达到了66%的水平,别说现在微软的PE还没成型,就算是mobile出来,也已不可能捍动symbianOS的霸主地位。

丁飞羽投下偌大精力在symbianOS上面,当然不会希望它仅仅维系前世的地盘。事实上他瞄准了一个更加广阔的市场——PC操作系统。

严格来说,symbian并不能算是一个PC操作系统,它在研发之初就是立足于手持通讯设备,为性能受限的目标设备服务。但是它的实时性,多任务已经具备了操作系统的特征。能够运行在低速率低功耗设备下的特点使它能够在同样设备条件下发挥得比其它的操作系统更好。只是这一点在以dos6。0为代表的字符界面时代并不明显而已。

有了丁飞羽这个对于pc和symbian同样精通的人物加盟,symbianPCOS对微软的windows系列构成了明显的威胁。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丁飞羽同样部分参与了win95的多媒体构件的开发。对此,小盖同学也只能无奈。而事实上,对于市场的敏感和对技术的喜爱,使得两个人拥有相当浓厚的友谊,在这两位IT界的传奇人物之间的竟争与合作关系非常复杂。

如果按丁飞羽的想法,symbianPCOS应该在96年问世,阻击win95。但是这个决定遭到了工作室其他工程师的一致反对。此时聚集在symbian试验室旗下的都是软件界顶尖的人物。高手们自有高手的原则,他们不能容许一个BUG横生的作品从自己手中发布。丁飞羽在感叹小盖的成功不是偶然的同时,也只得服从民意,反正win95的弱点很快就会暴露出来,那时候发布symbianPCOS同样能够起到效果。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当中国在全世界面前展示自己的力量的时候。IT界也发生了一件足以载入史册的大事——symbianPCOS第一个正式发布版本诞生,版本号v3。10。62。从此pc操作系统又增加了一个强有力的成员。

但是丁飞羽的希望却遭到了来自他的老朋友的迎头痛击。在这一世,丁飞羽这个重生的天才仍然不是土生土长的天才们的对手,在symbianPCOS发布的同时,微软放出了win95OSR2的公测版。

丁飞羽听到这个消息的同时立即想起了“win97”这个名词。无论前世里的“win97”流出是出于什么目地,这一世的这个没有绑定IE4的win98猴版使得symbianPCOS针对win95弱点的出击劳而无功。仅仅在欧美的高端pc用户中占有了一席之地。其成绩也就比当年IBM的OS/2略强而已,如果没有在通讯市场的赢利持平,symbianPCOS就是一个巨大亏空的开始。这也是业界人士发现的丁飞羽出手的唯一一次失误。

无论丁飞羽的这次出手效果怎样,弗雷试验室与symbian工作室两大业界巨头联手推出的symbianPCOS,都已经正式跻身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行列,与windows、linux、MAC一起瓜分pc市场。

这一章写得好累。我知道很多人对比尔大门同学没有好感,但是纵观微软的发展历程,无论谁都不能否认他天才般的成绩。他的产品从来不是最好的,却总是最成功的。

另外,关于symbian,我对它的好感是匆庸置疑,在本书中我说了算,请达人们闭嘴。

                  第十章 李善

叶知秋不可能知道丁飞羽这时突然走神到操作系统上去了,看丁飞羽坐在电脑前发呆,觉得有些没趣。刚才的酒的确喝得不少,他看了看丁文鹏铺得整整齐齐的床,正想着要不要躺一下,高月兰端着一个茶盘走了进来。

叶知秋连忙过去接过来,看到茶盘里有两个空杯子和一个茶壶,五月的下午,气温已经很高,茶壶倒没有冒热气,但是明显能感觉到里面的水温很高。高月兰已经知道叶知秋的父亲是京里的高官,对于这个高干子弟这么有眼力很满意。让叶知秋把茶盘放在书桌上,给两个人分别倒了一杯茶。

丁飞羽回过神来,看着茶杯里袅袅升起的雾气,想起高月兰刚刚说过火炉里的火已经熄了,有些疑惑的问:“这么快就点火了?”

“点什么火啊?”高月兰也是健谈的人,久别的儿子回来,心里高兴,话也就更多了:“谁告诉你烧水必须得点火啊,咱家新买的电磁炉。省电,烧水还快。

丁飞羽倒没想到家里还挺跟潮流的,好像电磁炉也就刚刚问世,现在价钱应该还维持在高位,用不了三年,电磁炉的生产厂家也像vcd一样遍地开花。有些杂牌电磁炉只卖一百多块,烧一壶水要一个小时。用了才知道上当。

高月兰以为丁飞羽不知道电磁炉,有点好奇的问:“你在美国用什么烧水?”

“啊?”丁飞羽挠了挠头,他在美国是业界公认的科学狂人,又是单身。虽然也买了房子,却是经常住在试验室里的。喝水有饮水机、自动贩卖机、咖啡壶。洗漱有热水器,还真不知道老美都用什么烧水,这个问题还真不知道答案。

高月兰见他张口结舌,知道这个儿子怎么都好,就是不注意生活的细节,便不再问。把另一个茶杯递给叶知秋,笑着说道:“也没什么好茶,这是一个朋友送的福建山茶,自己家种的,说是没放茉莉花,茶味浓一点。”又对丁飞羽说:“一会我和你爸出去买菜,你们俩要不睡觉,就上街逛逛。”

丁飞羽到别人家吃饭没意见,在自己家吃饭就有点心痛爹妈了,笑嘻嘻地说:“附近没饭店吗?干脆咱们去外面吃好了。”

这时丁建章正好从外面进来,刚才他喝得有点多,又喝了不少水,丁飞羽把叶知秋拉进丁文鹏的房间就出去上侧所了。这时回来想起来问问丁飞羽和叶知秋要不要上侧所,别找不到地方。刚好听到丁飞羽的话,有点生气的说:“上什么饭店啊,有钱也不能这么花啊。”

高月兰连忙说:“你多少年没吃过你爸炒的菜了,一会儿让你爸多炒几个菜,比饭店炒得好。”

丁飞羽心里叹息丁建章就是辛苦的命,脸上却露出惊喜的笑容:“我爸炒菜的手艺越来越好了吧?”

高月兰说丁建章炒的菜比饭店好,倒不是吹牛。丁建章这个人动手能力很强,脑子又灵,爱琢磨。做什么事都能做得很好。除了工作外,他还有一手漂亮的木匠活和厨艺。除了比较珍贵的原料没机会练,一般的家常菜都能做出滋味。张保贵最羡慕丁建章的有两件事,一件是有个好儿子,一件就是丁建章能做一手好菜。

丁建章也觉得刚才说话的语气有些重,他听丁飞羽说起过他在美国做研究,手下不是博士就是研士,连门口扫地的都是大学生。零一年的时候,大学生虽然已经不少了,但是高校还没有扩招,大学生也还没有多到绊脚的地步。所以丁建章觉得自己的儿子应该已经很了不起,想来未必听得进重话。这时有高月兰圆场,便不再说话,想起自己来的目地,便问叶知秋要不要上卫生间。丁家的卫生间直接修在室内,就在走廊的尽头,挨着厨房,虽然不大,零一年在平房区里也算先进的了。叶知秋谢过丁建章,正要自己去一下卫生间,就听到院里有人高声问:“丁大娘在家吗?”

丁文鹏的套间和堂屋平行,南窗对着院子,虽然角度不太好,也能看到院门。丁飞羽转头看去,看到一个年青人拎着个口袋走进院来。

五月的成水,下午气温也有十几度了,身体好一点的都会少穿点衣服。但是现在进门的这个年青人穿得可真够少的。上身只穿了一件白色的棉布背心,一身穿了一条休闲裤。能明显看出强壮的胸肌和二头肌。

丁飞羽看到年轻人的短发,转头看了一眼叶知秋,觉俩人的发型很相似。高月兰也看到了年青人,高声说道:“李善啊,快进来,有事吗?”转头向丁飞羽说:“是街边理发店小雅的男朋友。这两天刚过来看小雅。”

丁飞羽想起那个梳马尾辫的年青女孩,笑了笑:“找你有事吧。”

高月兰想不出有什么事,和丁建章一起走了出去。叶知秋也跟着出去上卫生间。只留下丁飞羽一个人坐在电脑前。他的注意力却没在电脑上,而是在院里走过来的李善身上。

高月兰迎出房门,对李善说:“来,进屋坐,我家你大羽哥回来了。”

李善笑了起来,两只眼睛好看的眯了起来,像一弯月牙。他把手里的袋子一举:“大娘,刚才来了个卖鸡蛋的,马雅说您前几天就说家里没有鸡蛋了,就给您买了十块钱的。”

“哟,这孩子就是细心。”高月兰一面把李善往屋里让,一面伸手接袋子:“你先进屋坐,我给你拿钱。”

李善“哎”了一声,一面进屋,一面说道:“就十块钱,算了吧。我看看我哥。”

“那哪儿成呢!小雅一个人在外面,赚点钱也不容易,大娘还能占这个便宜。”高月兰让李善进堂屋,自己拎着口袋送到厨房去了。

李善自己走进堂屋,看到屋里没人,便自己走进了套间,就看到丁飞羽正坐在转椅上对着他笑。

李善转头看了看,确定身后没人能听到他说话,向丁飞羽说道:“一切顺利?”

丁飞羽笑了笑,指了指丁文鹏的床,示意他坐下:“怎么是你来了,成水的治安没那么差。”

“我是你的安全助理,你付我钱,我保护你。就算是你去沙漠无人区,我也得跟着。”李善不理会他的好意,站在原地没动。

丁飞羽耸了耸肩,早猜到他会这么说:“来了几个人?”

“四个,还有一组在省城。”李善打量着套间里的摆设:“你真准备在这里待一个月?”

“老兄。”丁飞羽的口气也有些无奈:“我离开这个家十四年了,回来待一个月不算多吧?”

李善收回打量房间的目光,侧头看着丁飞羽:“想家里人就把人接过去好了,费这么大劲干嘛,简直劳民伤财。”

丁飞羽对于这个问题有些黯然,但还是解释道:“我希望他们过普通人的生活。”

李善显然对这个解释不满意,嘟囔了一句:“有钱人的无聊想法。”他看到丁飞羽还要说什么,摆了摆手:“你是老板,我没意见。”

丁飞羽满意的笑了笑,从李善的身后看见叶知秋一边甩着手上的水珠,一边走进堂屋,高声笑道:“别甩了,我家可没烘手器。”

在叶知秋身后,丁建章走到堂屋的门口,向丁飞羽说道:“我和你妈去买菜,你们先坐着吧。”

丁飞羽赶紧站起来答应了,看着丁建章和高月兰一起走出院门,才指着李善向叶知秋道:“认识一下吧,这是我的安全助理,以后别自己人打起来。”

叶知秋慢慢地走到套间门前,上下打量了李善几眼,伸出手去:“叶知秋。”

李善伸出手和叶知秋的手重重一握:“李善。”

                  第十一章 都是自己人

大家来发言吧,我还剩下9个精华

丁飞羽满意的在扫雷排行榜上打下FLY这三个字母。高级256秒,这个记录不算高,据说有牛人只用三十几秒。但是那个成绩运气的成分太高。丁飞羽还遇到过根本扫不通的时候。现在随便点一下就能点出256秒,已经很满意了。

用鼠标单击确定键后,他转过头,打了个哈欠:“你俩还没完啊?当心让张雨看见,又该大叫同志了。”

叶知秋和李善互相看了一眼,都知道这么下去不会有什么结果,很默契的一起放开了手,结束了这次小马拉松握手。叶知秋甩了甩手:“国内当的兵?”

李善把自己的手捏成拳头,又放开:“如果你用‘李善’这个名字去查,找到的肯定不是我。”

叶知秋点了点头:“善是哪个善?”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的善。”李善回答。

叶知秋看着李善,没有生气。他在基层当班排长的时候,这样的刺头见得多了:“军队没教会你善良?”

李善的目光显过一丝迷离:“军队教会我铁血。”

“是个好兵。”叶知秋笑了起来,老气横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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