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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男人-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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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得志 第048章 耻辱的往事

检烂菜叶这种事情林飘逸前世也做过,不要说检菜叶了,就是检拉罐他也是做过的,那还是他十一二岁的时候。

在他小时候,外公喜欢打麻将对他疏与管制,成绩在大队上的学校里那是排的上名的,倒数第二,每次如此。

在他家乡的山沟沟里,老师打学生那是正常,哪里象外面的城市学生,学生挨打还要把老师告上法庭。他们那里,家长把子女送到学校里的第一句话就是,‘不听话就给我打’。

不听话就给我打,老师当然不会客气,哪里还分什么体罚和惩罚,下手就没有轻重,纯粹就是侮辱的行为。

林飘逸成绩不好,每次考试就十几分,自然挨过不少打,卷子发下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拿着卷子轮流给每个班级的学生看,低年纪的,甚至学前班的,完时后就跪着听讲,下课后就打手,不但打手掌还要打手背,大冬天的天气又冷,老师就用斑竹,上面有结巴,打学生的手背,打出血了就围着*场坝子跑。

林飘逸从六岁上学开始,一直到五年纪十岁,那都是被打过来的,跪过石子,乒乓球台,桌子、凳子,老师还给他冠冕了一个称号‘瘟猪子’。

所以在他十岁的时候被接到丰都上过三年学,在父母身边他的成绩飞速涨了上去,直到上初二才回去。

在外面上学,他曾经迷恋过一段时间游戏,所以为了打游戏,他曾经就检过拉罐,听啤酒瓶盖子值钱还检过啤酒瓶盖。

小时候的记忆,他曾经恨过外公,也深深对他愧疚过。

外公喜欢打牌对他疏忽管教,每次赶集擦黑了,都是他做好饭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家门口的梨子树下默默的等待,让他过了一个孤独的童年。

但曾经有那么一刻,外公的举动令他深深震撼了。

那是在01年他初三的下半学期,他和赵情的事情被学校老师知道了,为了赵情,林飘逸毅然选择站了出来。

班主任朱仕刚开除了他。

这件事情被外公知道之后,他死拉硬拽着把林飘逸拉到了学校里,只要一个目的那就是希望班主任能够让他把初中念完。

那个时候恰逢学校里下课,全体师生都在楼道上,*场坝子上嬉笑玩耍。

而外公和林飘逸就站在班主任的家门口,正好在教学楼的楼下,在外公百般求情,而朱仕刚又拒绝的情况下,就在教学楼师生集体的目光下,外公他跪下了。

他一个七十岁的老人,曾经是铿锵铁骨的共产党人民军人,不屈不挠,驰骋杀场,枪林弹雨走过,雪山沼泽地爬过,一身堂堂七尺高的身子不知道穿过多少子弹,林飘逸依稀记得外公肚子上的刀伤,那是在即将解放的一场战役上留下的。

腹部被刺刀划破,肠子流到裤腰里了,依然用衣服绑起来战斗。

可就是这个宁愿站着死也不愿意跪着生的人民军人,他,为了外孙能够上学,给一个小他四五十岁的年轻教师跪下了。

当着全校的师生跪下了。

那一刻,林飘逸也跪下了,当时他的脑子里嗡嗡的,就象放电影一般,闪过外公给他讲述的一个个战争故事,他没有觉得难堪,因为他觉得对不起外公。

就在全校的学生都在嘲笑他的时候。

林飘逸见到跟他同班的好同学也自组跪在了班主任面前。

然后,他的班主任朱仕刚,面对一个老人的下跪,眼神淡漠,没有丝毫动容,甚至乜斜着眼瞥了林飘逸一眼,毅然转身离去。

(跑题了)林飘逸和唐语琼从市场满载而归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今天星期天不用上课,所以他才这么闲,林飘逸从小就在蔑视的眼神中长大,所以并不在呼陌生人看他的眼光。

此时,刘晓芬还认真的端坐在电脑前练习打字,她很认真,大大的眼睛看着屏幕上的金山打字对话框,颠起白皙纤细的手指一个个敲打着。

甚至是眼睛疲乏了,还不知疲倦。

“芬姐!累了吧。”

林飘逸泡了一杯热腾腾的雀巢咖啡端到她面前,“喝点咖啡,解解乏。”

“谢谢啊!”

刘晓芬接到手里小抿了一口,“咝……”

她咂咂嘴,眉头一颦,“这玩意好苦啊!”

“以前没喝过?”

“嗯!这玩意是有档次的人喝的,我哪喝的起啊!”

“呵呵!习惯就好了,这东西喝了比浓茶还解乏,累了的话就歇息一下,电脑对人体有辐射,我明天就买两小盆仙人掌回来。”

“嗯!我不累,时间对于我来说太宝贵了。”

“呵呵!那好吧!”

林飘逸见她转变这么大,心里也很高兴。没有再说什么,他自己也坐到凳子上把笔记本电脑打开上机。

好东西质感就是好,瞅在眼里感觉都不一样,一万块钱没有白花,林飘逸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起点的网站,注册用户,并申请了作家专栏,网名‘冷风雨夜’。

说起这个网名,他本来前世就想要这四个字的,但在注册的时候已经被别人抢先了,没有办法还在后面加了一个阿拉伯数字2。

前世07年开始写书,前后一共写了四本,全都扑了,在别的网站也写过,但结果还是一样,尽管看了不少资料,最后他悟出一个道理,作家不是一般人可以当的。

而这一世,他已经不准备再自己构思,作为一个重生者,他没有那么多顾忌,也没有那么清高,有先例不借鉴,不是显得太傻。

但要写哪一本呢!

他有些犯难了,虽然看过的小说很多,但要说真正看完的屈指可数,百分之九十八的小说他都是看到最后几张就不看了,这也可能是直接导致他写的书都太监的原因。

要真正喜欢而且看完的,且还记忆很深刻看过几遍的小说就更少了,就几本。

起点有几个大神,番茄的书虽然最火暴,但他喜欢的就只有一本,那就是〈寸芒〉,这本书虽然不是他最好的,但林飘逸很喜欢里面的情节发展。

尤其是感情方面,虽然描绘的不多,却很感人,也可能是梁雨生笔下的李寻欢深入人心,他是一个风流不羁且感情专一的探花,却是一个以酒为伴的浪子,命运注定他悲苦一生,有情却不能爱,只能默默守侯。

寸芒里面虽然涉及李寻欢的感情戏不多,但最后番茄却依然塑造了他悲情的结局,也正是这份缺陷,让读者回想起李寻欢的结局,坐在林诗音坟墓前喝酒的那一幕,梅花漫天飞舞,那白衣卷发的男人,落寞、沧桑、冷漠、面色刚毅却流露出一中扎心疼的凄苦,最后能够陪伴他的,依然是苦涩的酒。

林飘逸喜欢里面痴情的两个男人,或许他本身就是一个内心痴情又龌龊的阴暗家伙,既想保持着对感情的忠贞,又邪恶的想左拥右抱。

除了寸芒之外,林飘逸最喜欢的就属盗墓小说了,鬼吹灯,和盗墓笔记。

虽然听很多人说诛仙好看,他却没有看完,甚至闹书荒的事情强制自己去看,也看不下去,这不能说这书不好,盖因为他看别的仙侠太多,再回头看这仙侠的开山之作,就觉得有些抵触。

当然,起点还有很多好书,和作者,譬如唐家三少,但他不喜欢他的风格,没有理由,还有梦入神机,这个作者文功是他望尘莫及的,他没有本书写,甚至抄袭。

权衡利弊之后,他还是准备写寸芒,或许赚不了多少钱,但林飘逸现在是千万富翁,人家不是很差钱,就图的精神享受,满足下虚荣心。

就算读者骂街,那也是一种享受。

寸芒已经决定动笔,但暂时先不忙,林飘逸先打开红袖添香,找到一本薄命红颜的书,这是叶玉倩写的,看不看暂时不说,先收藏以后慢慢光顾,以便在一起的时候有话题。

之后他又在百度里搜索娱乐公司,这歌词曲调都添好了,寄给哪家公司还是个问题,他虽然对电脑有研究,但对外界的什么公司阶层,和职层分布都是一摸一大黑。

不懂。

手里有后世金典的流行歌曲,他还不知道寄去给谁,最后他在网上找到了百代公司,看了下公司简介,但还是一摸黑。

这东西到底怎么发,发给哪个部门,是发邮箱呢!还是……

林飘逸抓了抓头,犯难啊!没读过书就是个文盲,脑子再好用也没折,不了解人家公司的体系,而且他还有很多顾忌,他觉得,万一自己把歌曲发过去了,人家采用了还不鸟他。

那他该怎么般,难道还要申请个专利或者是知识产权,但这到哪里去申请呢!用的着吗,会不会太可笑呢!

诸如此类的鸡毛蒜皮的小事,他顾忌太多了。

没有办法,不懂就是这么麻烦,看过不少重生小说,人家作者写到这里都是一笔带过,他也没有学到方法,真是难煞他了。

最后他还是决定采用另一个办法,干脆找个嗓子好的人把歌录一遍,再传到百度音乐网站上面去,如此一来,等点击和好评度高了,他写的歌价值不也水涨船高了。

而且到时候,也没有人侵权,还会有人找到他。

“嘿嘿!”

想到这个方法,林飘逸笑开了,直夸自己天才,这样的办法也能想到。

但他又犯难了,找谁唱呢!他把目光看向了刘晓芬,“芬姐!”

“嗯!”

刘晓芬头也没回,专心练习打字,“什么事?”

“你唱歌好听吗?”

“我!呵呵……”

她笑了笑,“你别开玩笑了,就我那嗓子,一吼出来准惊讶四坐,全趴下!”

“呃!”

林飘逸有些失望,“那你有认识的朋友唱歌好听的吗?”

“朋友!”

刘晓芬扭头看着他,“朋友没有,我们厂里倒是有一个人唱的好听,而且这个人你也认识。”

“谁!”

林飘逸来了兴趣。

“总经理助理,张涵韵啊!她在公司年会上唱的歌可好听了。”

小人得志 第049章 等多久

可笑是林飘逸还要教刘晓芬练习打字,这家伙都不会五笔。

前世他也学过五笔打字法,更是苦练过规范的指法,但是他最后还是没能学会,盖因为这家伙只要把十个指头一摆在键盘上就镇定不下来。

最后他还是用智能AB,也不管什么指法了,直接把手腕靠在桌子上,十个指头腾空在键盘上面。

刚开始还不适应,但拼音是中国人的母语,自然不会忘记而且早已经根深蒂固,慢慢的他打字的时候也不用看着键盘了,而且运指如飞,快的如幻影一般,虽然速度不能和那些专业写手比较,但一个小时三四千字还是要打的。

次日一早,林飘逸和美颦在燕川市场前面的天天百货大商场门口碰面。

她一身竹色花纹的白色休闲T恤,蓝白相间的牛仔裤,盈盈泛着光泽的白色丝带高根凉鞋,窈窕而性感,青春而韵味,干练而丰盈,时尚而秀气,浑身上下皆流露出一种知性魅力。

她手臂上挎着一个银灰色的小包,至于什么牌子,林飘逸不知道,他只知道搭配在美颦洁白的皓腕上很漂亮,更添一丝妩媚,时尚的元素气息。

“美颦姐!”

林飘逸不可抑制的就搂了过去,他可是有五六天没见到美颦了,此时见到登时难以自禁,“林!”

美颦面色闪现出一丝红晕,温柔的被林飘逸搂在怀里。

“咳!咳!……”

林飘逸扭头看去,只见一个十六七岁绑着两条小辫子的女子,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二人,女孩看上去很可爱,拥有一张瓷娃娃的面孔,肤色白皙无暇,五官精致圆润,眸子乌黑发亮而泛动着灵气的光泽,瞅见林飘逸和美颦搂在一起,她洁白的面颊透着一片红霞,嫣红的小嘴微微张开,似乎很是惊讶的样子。

“美颦姐!她是……”

林飘逸心里猜测,这个小女孩该不会就是那个小保姆吧!后面美颦的话果然证实了他的猜想。

美颦转身看着她,笑着道:“小敏!你去超市里买些菜好吗?哥哥和姐姐要去办点事,等下我们在这里碰面。”

“美颦姐!他是……”

小敏指着林飘逸。

“嗯!”

美颦点点头,“不要告诉凤儿姐好吗?”

美颦笑的很温柔,甚至带着一丝蛊惑,感觉就象是在骗纯情小姑娘似的。但小敏似乎并不吃她这一套,坚决的摇摇头,“凤儿姐说了,要我一直跟着美颦姐,无论你去哪里。”

美颦见小敏不为所动,无奈的瞅了林飘逸一眼,表示她没办法了。

“呵呵!……小敏是吧!”

林飘逸摸了下鼻子,脑子里迅速搜刮着一切办法,他还没有骗小女孩的经验呢!“我和美颦姐要去办很重要的事情,你去的话会不方面,哥哥给你一百块钱,你去玩一会。”

小敏似乎有些意动,低着头泛着灵动乌黑的眸子瞟了眼林飘逸手里的钞票,有些胆怯道:“给我的?”

“给你的。”

林飘逸见有戏,笑的更灿烂了。

小敏迅速‘抢’过了钱揣到了裤兜里,甚至还拍了一下似乎怕它掉出来。林飘逸很牛叉的瞅着美颦笑了笑,意思是我有本事吧!扭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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