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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活记-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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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唐欢还在笑着YY的时候,自己床头的闹铃忽然响了起来:“铃铃铃……”

被突然来的铃声一吓,唐欢这才反应过来,拿过闹铃止住响声后,才发现,时间已经是上午八点半。

“八点半?”唐欢拿着闹铃微微一愣,接着就一拍脑袋,“哎哟,差点忘了,今天跟那林国华约好了,得帮他追高老师。”

说到这里,唐欢眼珠微微一转,又看了看写满蛋糕制作法的本子:“嘿嘿,蛋糕先不急,还是先抓住这个林国华是正经,说不定以后还得他帮忙,他可是一个月三百多块的……大款啊。”

第四十七章、剪刀在手,头发我有(修)

 穿好衣服,溜达到广播局大门口之后,果然看到一个西装不笔挺的青年开着辆绿色挂斗三轮摩托车停在门外,可不是林国华是谁。

“林哥,来的可真早啊。”走过去之后,唐欢立刻就笑了起来,“我们定的八点半,我还以为会等你一会儿呢……对了,这车不错,你的?”

“呵呵,这个,没等多长时间,嗯,这车是借我一个哥们的,呵呵……”林国华笑了笑,不再说话了,因为他早就发现,跟唐欢这个小大人说话,很容易让自己无语,所以,多开口不如不开口。

“行了,不说你了,走吧。”唐欢直接坐上挂斗,然后跟日本鬼子似的把右手向前一挥,“开路!”

“好嘞!”林国华立刻答应了一下,不过接着他有转过头来问,“呃,去哪儿?”

“废话,当然是去理发店先!”唐欢斜过头看了看他,“看你那头发,哎哟,那么老长,这什么样子啊?”

“啊?我的头发?”林国华摸了摸头,“我这是最流行的三七分啊,我……”

“切,什么最流行。”唐欢立刻摇摇头,“跟你脸型身材都不配,可不是什么流行都好。得了,听我的,先去你知道的最好的理发厅。”

“那好吧。”看到唐欢这样,林国华只好点点头,他还要靠这唐欢把高老师约出来呢,至少现在不能得罪他。

……

“啥,什么焊板造型?那是什么?”听完唐欢的长篇大论,穿白衣的理发师傅却越来越糊涂了,他搞不清这个小学生到底要给那个大人理什么头。

“不是焊板,是韩版……呃,算了。”唐欢忽然发现,自己貌似说的太多了,这个时代的理发师傅,怎么会明白后世讲求造型,讲求搭配的那种多变的发型呢,“这样吧,你给他剪短点,露出眼睛就好,两边鬓角不要剪,这样行不?”

“这没问题。”理发师傅听到这里,终于点点头,然后对从刚才就站在一边不说话的林国华道,“这位同志,过来吧。”

等师傅理完发,唐欢左看右看,还是摇摇头,不满意,然后干脆要来剪刀,又要求在理发椅子下面垫上一个木箱子,他就站在箱子上,给林国华继续进行最重要的边角修剪。

唐欢前生玩过音乐,曾经去过很多城市,也在很多酒吧也总会表演过,除了音乐外,对发型服装也有一番研究。后来虽然改邪归正了,但他这门手艺也没有荒废,可以这么说,结婚后老婆跟女儿的头发,几乎都是他去借着人家理发厅的东西自己弄的,结果一来二去,那理发厅的小伙子反而要跟他学艺,为了学到唐欢的手艺,人家干脆说,只要肯教,以后他们家来理发就不要钱了。

说远了,总之呢,唐欢理发也是很有一手的,或许跟那些后世真正的理发高手不能比,起码这个时代的人,是绝对无法跟他相比的。

总之,剪刀在手,头发我有。当唐欢站在箱子上之后,也不用推子,就用剪刀梳子来回这么咔嚓咔嚓,什么分层修鬓角,什么把头发打薄,什么通透法。总之是左一下右一下,也不多做停留,稍微比量一下,剪刀就顺着林国华的头型而来。

看见唐欢这么小的孩子在给人理发,大家都不干别的了,无论客人还是理发师,都听下来看着唐欢表演。

当然,此时最尴尬的还是林国华,不过他想既然都这样了,再跳出来反对可能更招人注意,因此也就只好闭着眼睛红着脸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任凭唐欢施展,可心里却在不断的哀叹:我这么做是不是有点傻帽?

终于,头发剪完了,唐欢又左右看了看,觉得很满意,于是跳了下来:“林哥,好了,睁开眼睛吧,看看,怎么样?”

听到完了,林国华慢慢睁开眼睛,本来以为自己的头发惨不忍睹,不过看看镜子后,忽然感觉不一样了,觉得镜子里的那个人清清爽爽,似乎变了个人。

“这,这是我么?”拿到镜子左看右看,林国华怎么也不明白,怎么自己居然会这么英俊。

“当然是你。”唐欢把剪刀往台子上一扔,又拍了拍手,“这是普通镜子,可不是照妖镜。嗯,其实你是四方脸,下巴又有点宽,所以呢,普通的长发或者三七分,都不适合你,短发最合适。”

说到这里,唐欢走到林国华面前,左右又看了看,这才满意的点点头道:“我本来想给你弄个板寸头,不过你头发太软,头发直不起来,而且你头顶又有点尖,所以,最后我还是决定干脆给你弄个短发,也就是比板寸再多点头发这样。你看,我先是把你两边的鬓角修了一下,不能全剪掉,但也不能露的太多;之后,我把你头发打薄,然后再把后面修一下,前面呢,略微弄一个小小的刘海,让你的头发跟脸型之间的比例协调起来,也就是说让你的脸型就跟你的发型相配合,再也不是原先不伦不类的样子,突出你的脸,让你有一股男人的阳刚气。你看,是不是短发更适合你?”

“嗯,不错,不错,真的不错。”左看右看没什么不妥后,林国华终于笑了,“嘿,还别说,你这一捯饬啊,还真是像那麽回事,呵呵,不错,很好。”

“小朋友。”这时候,一边的理发师傅也对唐欢开口了,“小朋友,你的手艺,是跟谁学的,能告诉叔叔么?”

“嗯?”看看理发师傅那渴望的眼神,唐欢眨了眨眼,“哦,自己瞎琢磨的,呵呵。”

“自己琢磨?”对方一愣。

“嗯嗯。”唐欢点点头,接着不再多话,拉起付完钱的林国华,这就迅速离开了理发店。

第四十八章、泡妞战装(求收藏、求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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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去哪儿?”上了摩托车后,林国华又问唐欢,不过这次说话的底气就有点足了,这可能就是刚才看到镜子里的人其实还不错之后,让他整个人多了点自信的缘故。

“接下来啊,自然是去百货商场。”唐欢微微一笑,“头发没问题了,接下来,要给你配合泡妞战装了。”

“泡妞战装?”林国华不解。

“靠,你没看香港电影啊?”唐欢摇摇头,“泡妞就是追女孩子……算了,开路吧你。”

到了北城县最大也是唯一的百货商场后,在服装部转了一圈之后,唐欢最终并没有拉着他去买西服,而是去买了牛仔裤跟皮夹克。

“这,买这个?”看着手里的棕色皮夹克以及蓝色牛仔裤,林国华再次疑惑了。

“那当然。”唐欢理所当然的点头,“泡妞,可不是非要西装革履才行。其实你穿西装不是不行,但刚才我看了,这里没有你合适的西装,都太土了,穿不如不穿。所以,为了配合你的形象,我觉得还是皮夹克跟牛仔裤凑合点。别废话了,你先换衣服试一试再说。”

听他这么说,林国华只好半信半疑的去了试衣间。

在林国华换衣服的时候,唐欢却百无聊赖的向四周乱看。他发现现在商场的人不少,但却乱哄哄的,好像个农村的集贸市场,不像个百货商场。而且销售员的态度也很差,大多数都在坐着聊天嗑瓜子,要是有人来买东西,这才不得不站起来伺候,但脸上连点笑容也欠奉,拿东西也是爱理不理的样子。

看到是这样,唐欢摇了摇头:“就这个态度,怪不得再过几年就关门被人收购了呢,难道不知道顾客是上帝这句至理名言,难道不知道微笑服务才是……呃,也是,他们这会儿还真不知道,现在还基本是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顾客能有的买就不错了,呵呵。”

感慨了没两下,林国华出来了。

此刻的林国华,上身是内里白毛衣,外面皮夹克,下身则是蓝色牛仔裤,棕色皮夹克开着怀,牛仔裤正好贴身,再加上清爽的新发型,一股飒然的风度油然而起,起码年轻了五岁。

而林国华这一出来,唐欢还没开口,坐在一边嗑瓜子的一个中年女售货员先惊讶出声了:“哎呀,呸!(吐瓜子皮的声音)这,这不是林经理么?怎么,怎么变了个人似的?我刚才都没认出来。看这一身捯饬的,不知道的,我还以为这是哪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子来了呢。”

“嘿嘿,”听到售货员这么说,林国华笑着摸了摸头,“马大姐,您,您见笑了”

“见什么笑。”这个所谓马大姐此时站了起来,隔着柜台左右打量了下林国华,“哟,我说小林啊,你看看你这……怎么,不会是又去相亲呢吧?要不,我再给你介绍几个姑娘?我这里新来了几个……”

“不,不用了!”林国华尴尬的笑了笑,速度的付了钱,然后就在身后一众中年妇女售货员的笑声中拉着唐欢跑远了。

“嘿嘿。”等走远后,唐欢笑咪咪的看着林国华,“看不出,你还挺受中年妇女的欢迎,还着急给你介绍对象,那么你还……嘿嘿。”

“不是,小兄弟。”他连忙辩解,“我这……”

“算了,不用说那些了。”没想到唐欢却摇了摇头,打断了他的解释,接着他又看了看林国华的布鞋,皱了皱眉,“嗯,就是鞋子差了点。布鞋,不行,起码得旅游鞋!”

说完,唐欢不理会正打算跟自己说话的售货员,拉着林国华就往鞋帽部跑。

来到鞋帽部后,左找右找,就是找不到旅游鞋,全部都是布鞋皮鞋,这让唐欢有点头痛。

最后,他终于找到一款褐色的宽头皮鞋,是上海产的。

“算了,就这个还凑合。”唐欢拿着皮鞋叹了口气,接着给林国华一送,“去穿着试一试吧。”

“这,合适么?”林国华看了看鞋子,接着一皱眉“这是我的鞋子,我知道,是我从上海进的,瘦,割脚,看着还挺不错,其实穿起来……”

“知道,不就是穿起来难受么。”唐欢不耐烦的挥了挥手,“好了,我们这是要去泡妞,这是战装,明白,咱这不是看舒服,而是要好看,快去!”

听到唐欢这么说了,林国华只好过去换。

换好出来之后,林国华的样子也让卖鞋的年轻女售货员两眼放光:“哎呀,这位同志真,真会打扮!看这鞋子,跟着一身配的,特洋气。”

“哦?是吗?”听到她这么赞美自己,林国华嘿嘿笑了笑,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我这也……你是新来的吧,其实我……”

“别摸头!”忽然,唐欢制止他的动作:“林大哥,说了别动不动摸头,太土了,会丢分的。”

说完,唐欢左右看了看,这才点点头:“还不错,虽然不是我心目中最好的搭配,但这样也凑合了,起码现在,应该可以了。”

说完,他好像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抬头对林国华道:“对了,我要求你来之前一定洗澡,你洗了么?”

“洗了洗了。”林国华连忙点头,“我昨天晚上在澡堂泡了老长时间,尽早又用冷水洗了一遍,绝对干净,你不信闻闻,还有香皂味呢,这香皂还是我从南方……”

“行了行了,洗了就行了。”唐欢打断了他的话,“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该去买花了。”

“买花?”林国华出声道。

“当然,追女孩子自然要买花。”唐欢耸了耸肩膀,“但花可不是随便送,你得会送,那送死人的菊花,要也别要。”

“呃,好吧。”听他这么说,林国华只好再次的点点头。

跟着唐欢往卖塑料花的地方走的时候,林国华却暗自摇了摇头。他也不知道自己当初为什么竟然那么听唐欢这个小孩儿的话,总感觉这不是个小孩子,反而是跟自己那群哥们一样,是个大人。

“嘿!”想到这里,他不由自嘲的一笑,“我一个三十出头的人,居然被一个小孩儿指挥来指挥去,说给人听,肯定没人信,哎,看来,我真是被爱情冲昏头了,抓住根稻草也当木板了吧。”

“喂,你在后面嘀咕什么呢?”唐欢忽然转过头来,“走快点,现在已经九点十五分了,我们时间有限!”

“啊,是,是。”看到唐欢这一脸不耐烦,林国华立刻把感慨的脸色收起,继续笑了笑,快步跟上。

“就这个吧。”唐欢指了指那边的塑料百合花,接着又问了下售货员,“阿姨,这是香水百合么?”

“是啊。”看到是唐欢这么问,那个售货员笑了笑,接着捏了捏他的脸,“小朋友懂得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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