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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牌特工-第7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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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来之前。有个人找上我。我不认识他。但他认识我。他知道许多我的事儿。甚至知道我为什么要来陈家!”凌红心头微微发颤,说道。“他警告我。若是我不停手。他会杀了我。杀了我的儿子!”

“你知道吗?诚诚是我的命。我不可以让他死!”

“你又知道吗?我甚至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也看不清那个人长什么样子!”

“那你打算怎么办?”陈雪琴没去理会凌红的混乱情绪。“临阵脱逃?放弃报仇?任由杀夫仇人安逸地过下半生?”

凌红沉默了。

无言了。

报仇?

她的恨意早已没当初那么强烈。没错。她仍然想报仇。想杀了那个杀自己丈夫的男人。

可是,她真的没那么强烈的恨意了。

当他对诚诚好一分。她的恨意便会减弱一分。现在。她仍然想报仇。仅仅是因为她要杀了自己的仇人!

“废物!”陈雪琴冷漠地吐出两个字。

凌红没有回答。

“你是否不再打算让诚诚回陈家?”陈雪琴质问道。

“不会!诚诚不会再回去!”凌红忽地激动起来。

“你觉得他已经知道你的目的了?”陈雪琴问道。

凌红不知道。

她的确不知道。

此刻,她已没能力去思考这个问题。当那个可怕的男人提出会杀了诚诚的时候。她往日的精明烟消云散!

仿佛直至此刻,她才猛然醒觉。才忽然想起陈逸飞是一个比恶魔还可怕的男人!

他连麦长青都敢杀。还有什么做不出来?

她已经没了丈夫,她不能没有儿子!不可以!

“若是他真的知道了。你还能活着回来?”陈雪琴嘲弄地说道。“他是什么人?他可以毫不犹豫地杀死穿同一条裤子长大的兄弟。同样可以慢慢折磨死养育他二十多年的至亲。你觉得,若他知道你的目的,你真的能活下去。即便你不回去?”

凌红闻言,身躯轻微颤抖起来。

也逐渐理智起来。

若他知道自己的目的。他会放过自己?

而若是不知道。一旦自己不带诚诚回去。他是否反而会起疑心?

凌红无力地坐在沙发上,陷入挣扎与纠缠。

“冷静下来。”陈雪琴狠狠地按住她的肩膀。“我们很安全。危险的,是他。”

“只要我们同心协力,他会死的很惨。甚至——他很快就会死了!”陈雪琴斩钉截铁地说道。“现在这个时候,你绝对不能让他起疑心。否则,你这两年的隐忍与蛰伏,不就白白浪费了?将来,你还有现在这么好的机会吗?”

凌红双拳紧握,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他内心陷入激烈的挣扎。

如陈雪琴所说,陈逸飞根本就是一颗定时炸弹!更是一个可怕的恶魔!

即便自己不杀他。等到他发现自己阴谋的那一天。他同样不会放过自己!

就像那个连样子都看不清的男人所说,他会杀了自己,杀了自己的儿子!

“没有你。我杀他会难一些。但也并非完全不可能。”陈雪琴品了一口烈酒,也许是酒过于辛辣,她微微蹙眉。又道。“你可以选择不回去。但不回去的后果,可能更加可怕。决定权在你自己手里。我能做的。是善意提醒你。毕竟,敌人的敌人,多数情况下是朋友。”

朋友?

当一片浑噩的凌红听到这个词汇时,她内心在冷笑。在吐口水。

这个世界,真的有朋友吗?

她不信。她早已经不信了!

一个人的三观需要用一辈子去构造,但要摧毁,一秒钟足够了。

“好好想想。”陈雪琴站了起来。步履从容地离开书房。

凌红混乱地坐在床上。持续灌酒。

很快。那瓶她丈夫生前最爱的烈酒被她喝了个干净。

但她睡不着,也没有一点儿醉意。

在往常,她只需要喝这种烈酒三杯,便能踏踏实实地一觉到天明。但现在她睡不着,很清醒,很精神。

脑子里闪现出无数道画面。好的,不好的,幸福的,痛苦的。如幻灯片涌入脑海。仿佛要将她的脑袋挤开。

她永远忘不掉与麦长青初次见面的场景。

那时候她才十三岁。麦长青也只是个小屁孩。

因为父亲调职,她跟麦长青住在了同一所军大院。可以说,他们是青梅竹马长大的。而她从小又是个野性子。总是喜欢跟男生混在一起。还经常因为一点儿小事跟一帮男生大打出手。

军区大院的孩子,年纪又小,哪里懂得怜香惜玉。所以被揍得鼻青脸肿更是家常便饭。

吃得亏多了。她却死性不改。一次比一次打得凶。直至那个跟她年纪相仿,却特有正义感的男人出现。她才闯了祸能免遭毒手。

她不再被打。不是她变强了。也不是那个男人有多强。而是他挡住了本该打在她身上的拳脚。

那时候,他总是抹掉鼻血大摇大摆走到凌红面前。霸气凛然道:“娘们,我罩你。”

罩?

你还不是被打成狗了!

比男人还男人的凌红从那时候开始有了点女人的味道。

不是被从小便拧着她的耳朵规劝她像点女人的奶奶调教过来的。而是因为他。

如今。他走了。永远离开了自己。

受委屈了,被打了。没人会为她拦下那恶毒的拳打脚踢。更没人再一把抱住她豪迈地说:谁他妈敢欺负老子的媳妇,不弄死那龟孙子!

好苦。好累。好绝望。

连活下去的勇气,也快没有了。

翻开床边的电脑,轻点鼠标。打开了她小心翼翼串起来的画册。

画册里有她与他所有的回忆。

照片上的她很奔放,很无邪。

画面上的他很豪迈,很邪恶。

他们的合照千奇百怪,但所有的照片上,都洋溢着幸福与快乐。

画册本来是没有背景音乐的。他去世后,她添加了音乐。一首她会听一辈子的歌。

“想要长相厮守却人去楼空,

红颜也添了愁。

是否说情说爱终究会心事重重,

注定怨到白头。

奈何风又来戏弄已愈合的痛,

免不了频频回首。

奈何爱还在眉头欲走还留,

我的梦向谁送。

离不开思念回不到从前,

我被你遗落在人间。

心埋在过去,情葬在泪里,

笑我恋你恋成颠……”

“老公。我好想你。好想……”

一曲离殇。

泪两行。

万芳的《恋你》。试试……

第1009章 红姐的客人!

“喂。禽兽。”韩小艺趴在林泽肩膀上,将勺子里的哈根达斯递到林泽唇边。“吃一口。”

慢悠悠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林泽张开嘴。吃掉了哈根达斯。

“好吃吧?”韩小艺眯起那双狡猾如小狐狸的美眸。

“一般。”林泽说道。

“因为心如黄连。所以吃这么甜的东西也会觉得难吃?”韩家大小姐似笑非笑地说道。

“谁心如黄连?”林泽莫名其妙地扭过头。满脸疑惑。

“本小姐最近赚了不少钱。心情好得很。”韩小艺撇清了自己,便是将那细长的胳膊勾住林泽的脖子。呵气如兰道。“当然是你啦。”

说时,她那胸前的丰盈轻轻挤压住林泽的后背。让某条牲口感受到了女孩柔软的温存。

“我为什么心情不好?”林泽打趣问道。

“装。”韩小艺撇嘴道。

“真没。”林泽摇摇头。

“现在整个燕京大学圈都在讨论燕京第一公子陈逸飞跟燕园首席才女董小婉的同台演出。据说,这对被燕园冠以金童玉女的搭档所表演的曲目到目前为止还处于保密阶段。而根据可靠消息,到时会有无数陈逸飞的粉丝前来瞻仰。啧啧——天知道陈逸飞在燕京学院圈子有多少狂热女粉丝。”韩家大小姐恶作剧地说道。似乎很想刺激一番故作淡定的林泽。

“你说这件事儿啊。”林泽笑着摇摇头,说道。“这有什么让我心情不好的。”

“虚伪了吧?”韩小艺不屑道。“你这么小心眼的人,能容忍小婉跟陈家大少同台演出?”

“完全没问题。”林泽笑道。“小艺。我看你最近很闲啊。天天有空骚扰我。怎么,陪哥出去逛逛街,购购物?”

“成啊。”韩家大小姐笑眯眯地说道。“又想宰了我是吧?”

“瞎说。”林泽猛地站了起来。叉腰道。“以我小林哥的收入,还没钱逛街?”

……

韩小艺已经很久没跟林泽逛街了。追忆到上一次,还是在她读高三的时候。那时候,她不止不怎么喜欢林泽,还有些发自内心的排斥。时光如驹,若是今日自己还在读书。也已是大四毕业生。四年啊——人生能又多少个四年?林泽已陪伴自己走过一个。将来,能一直幸福安稳地走下去吗?

韩小艺戴一顶鸭舌帽,身穿雪白色衬衣、牛仔热裤。那精致阳光的脸蛋上戴了一副遮掩大半面庞的黑超墨镜。看上去充满了时尚气息。

长腿妹子总是能充当马路杀手。尤其是敢露腿的。更是异性的焦点。

因为天气炎热的原因,韩家大小姐将贴着小腹的衬衣打了个蝴蝶结,实在热辣青春。别说隔街遥望的牲口们。饶是被她拉着手心的林泽也颇有些飘飘然的感触。

文能掌控商业帝国。武能秒杀万千骚男。韩家大小姐当属女人中的极品。极品中的——青春无敌美少女战士!

“最近两年你都没怎么买衣服了。”韩小艺瞥林泽一眼。瞧着禽兽那如初次见面一样苍白,却明显更显老了一些的侧脸。心中微微泛酸,紧了紧手心道。“我陪你去买几套西装?”

“大热天的。买什么西装?”林泽随手点了一支烟。因为太阳太过灼热,他忍不住微微眯起了漆黑的眼眸。

“就要买嘛。”韩家大小姐撒娇地摇晃着林泽的手臂。

“买买——”林泽讨饶。“老胳膊老腿的。别把我摇散架了。”

“瞎说。你武力值那么高。又是野兽派男人。怎么会散架?”韩家大小姐皱了皱鼻子。拉着林泽进店。

店面是国际一线品牌。随便一套西装都是大几千上万走的价位。换做工薪阶层,纵使是结婚的礼服,也未必敢买这么贵的。但韩家大小姐却如挑白菜萝卜,一件件往林泽身上套。稍稍顺眼就拿下。结果不到半个钟头,便为林泽置办了五套西装。三双皮鞋。总价十二万。

当林泽气喘吁吁地来到休息区时,韩家大小姐却蹦蹦跳跳跑去结账。活脱脱一个初出校园的花季少女。

刷了卡。韩家大小姐满脸沉思地来到林泽面前,十分老成地摸着雪白下巴,为自己疯狂购物找了相当精辟的理由:“只有一个解释。你丫天生衣架子,都不带试的,只要尺寸合适。就没你穿着不好看的。”

林泽险些被一口浓烟呛死。咳嗽着说道:“姐。求不侮辱。”

“好啦。我赚的也是血汗钱。今儿就买这些吧。走,去喝茶。”韩家大小姐说道。

“你不买?”林泽微微蹙眉。

一下午逛了两个钟头,尽是给林泽添置行头,却没为自己买一件半样。不由拉住打算出门的韩家大小姐。

“我衣服多的是,买了也是安静地躺在衣柜。再说,我现在穿的最多的是符合女王气质的衣装,许多花花衣服都不适合我的风格啦。”韩小艺打趣道。眼眸中却悄悄闪过一丝期望。

“扯淡。”林泽牵着韩小艺来到女装区,乱七八糟点了一堆价格昂贵的女装。抱起来推着韩小艺进更衣间。“一件件穿给我看。”

韩小艺言不由衷道:“真讨厌,浪费本小姐时间。”

“别废话,去换衣服。”说罢。他拉了一把椅子坐在门口。啪嗒点了一支烟静静等待。

第一件穿在韩家大小姐身上。妩媚。

第二件穿在韩家大小姐身上。清纯。

第三件穿在韩家大小姐身上。热辣。

……

“把这八件都包了。”林泽从钱包里拿出信用卡。“对了。我们买这么多衣服,不会不送袜子吧?”

“送——送。”经理欢喜得合不拢嘴。别说送袜子,送内裤都成。

林泽跟韩小艺这种买衣服都不带挑的主儿。他们一个月也未必能碰上一回。就算碰上了,也不会买这么多。经理已经在计算自己这个月的销售量是不是超标了。

将十多包衣服扔进后备箱,两人穿着连价牌都没摘的新衣服上车。直奔裙下之臣。

“喂,我说禽兽啊——”韩家大小姐捧着一盒服装经理送的哈根达斯,一面吃一面唏嘘感慨。“连本小姐这样的有钱人被你这么一顿送衣服。也有点儿心花怒放,满心欢喜。换做邻家妹子什么的单纯小女生,还不立马钻进你怀抱求陪睡?”

林泽闻言,不由得哈哈笑道:“所以我从来不乱花钱。只把钱花在刀刃上。”

“老奸巨猾。”韩家大小姐撇撇嘴。

“彼此彼此。”

在外面吃饭消遣。韩家大小姐首选裙下之臣。当然,不止是他,燕京许多有钱人都喜欢来这儿。可以说,裙下之臣是除了那些隐藏在巷弄旮旯隐秘点之外最受权钱者欢迎的私人会所。甚至有许多上得了台面的大佬曾由衷感慨每次来裙下之臣都有种回家的感觉。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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