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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梅里美之嘉尔曼-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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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读完了这轮的十本。虽然比以前要快一些,但仍然太慢。

读梅里美之嘉尔曼
 
      提到梅里美,自然会提到《嘉尔曼》。这是他最有名的作品了。歌剧《卡门》,还有王家卫的电影《旺角卡门》等等让卡门,即嘉尔曼这个名字尽人皆知。在文学史上《嘉尔曼》也占一席之地,成为世界经典名著。可是,于我个人,却觉得这本书远不及《高龙巴》,很诧异为何高龙巴的名声不及《嘉尔曼》。
 
      从小说的结构与描写上,《高龙巴》结构完整,从事情的中间写起,起、转、承、合,最后还有个令人赞叹的尾声,架构高明。《嘉尔曼》全篇仅四万字,篇幅很短。当然短并不是错,很多人都讲短篇比长篇难写,短篇更见功力。不过在这短篇中,大部分内容与主题距离稍远,中心情节其实只有唐·育才的叙述内容、甚至只是最后数百字。因此也没什么小说架构上是否优秀可言、只是叙述了一个令人震撼的故事而已。这么说也许是我鉴赏力低下,有人也许是多数人并不这么认为。除了傅雷外,后来有杨松河也译《嘉尔曼》,他说:“《嘉尔曼》就是作家经过十五年长期生活、知识和艺术积累精心构思的结晶。……作家掌握的原始素材,本来足可以写出洋洋百万言的鸿篇巨制,但梅里美硬是把长篇小说的题材高度浓缩成短篇小说,可见作家苦心孤诣、精益求精的创作态度和惜墨如金、刻意求工的语言风格。古人云,山不在高在于仙,水不在深在于龙,读过梅里美的小说,我顿时想添一句:文不在多在于精。《嘉尔曼》正是梅里美细针密缕的艺术精品。”评价正与我相反。傅雷的按语评价也颇高,“《嘉尔曼》这样一个阴惨壮烈的悲剧,作者出之以朴素,简洁,客观,冷静的笔调,不加一句按语,不流露一点儿个人的感情。风格精炼,内容含蓄。”
 
      从小说情节上,《高龙巴》一波三折,极富戏剧性,《嘉尔曼》则简单的多。故事先讲述“我”与唐·育才以及嘉尔曼这两个强盗的遭遇,最后在监狱里探监杀了嘉尔曼后投案自首的唐·育才,听他讲述如何“杀厌了嘉尔曼的情人”,最后杀掉嘉尔曼的故事。诚然惊心动魄,但也仅此而已。
 
      从人物形象塑造上,高龙巴和嘉尔曼两个人截然相反,一个是“善之花”,一个是“恶之花”。对高龙巴,几乎能用的上所有好的一面的形容词,比如美丽、善良、聪明、勇敢、机智、坚强、才情出众等等;而嘉尔曼却是放荡、狡黠。一般来说,完美的形象反而有些虚假,不过高龙巴的形象却是通过他的行动来表现的,很具感染力和说服力,形象比多通过侧面描述的嘉尔曼更加丰满、鲜明。
 
      以上三点使得我觉得《高龙巴》胜于《嘉尔曼》。算个人偏爱吧。
 
      嘉尔曼唯一的亮色就是热爱自由。然而就是“热爱自由”这一条,使得嘉尔曼大放异彩。“你杀了我吧,嘉尔曼永远是自由的!”骄傲的宁可死也不愿意听从他人。之后无数引用这个非凡的女人的地方,都是因为这一点。文学作品中吉普赛女郎的形象,嘉尔曼、艾丝美拉达、叶塞尼亚,还有大篷车里的女性形象,热爱自由总是她们的显著特征之一。

      网上看到有人赞叹傅雷的翻译毫无烟火气,仿佛是原创一般自然,不过副作用是看他的翻译的巴尔扎克,脑袋里想到的都是中国旧社会的老爷老太形象。很有趣。《嘉尔曼》的开局,也让我想起了《玉娇龙》中的迪美场景:沙漠绿洲、塞外风光、遭遇绿林好汉,让人感到熟悉。在王度庐、金庸、梁羽生等的不少描写塞外的故事都能有类似情景。王度庐的《卧虎藏龙》经聂云岚《玉娇龙》,几乎是我接触的第一本小说,其中的西域草原风光,直到现在仍深印脑海中。关于新疆草原,直到现在仍然是我最想去的地方之一,也许不久后就能成行,很期待。
 
      只可惜这个好汉唐·育才并无中国式武侠小说中人物的功夫与快意恩仇的个性,简直连某山寨的小喽罗都比不上,见到一两个官兵就惊吓而逃,太让我失望……毕竟武侠和“愤他达”仍然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附上四年前写的《梅里美之高龙巴》。在百度里搜索了一下,居然发现这篇文章被某报用过,汗。
 
 
读梅里美之嘉尔曼 
 
          倘若我进了圣洁的天堂,天堂,
          倘若在天堂上找不到你,我决不留恋那地方。
                                     题记 口香糖 高斯(即科西嘉)民歌 

(一) 口香糖与六年前
 
      大二大三的时候很喜欢在文图二楼最东面角落靠窗的位置坐一下午,读些与专业毫无干系的乱七八糟各式各样的书。是五六年前的事情了吧,现在偶尔在旧书中会发现几张当时夹在其中的漂亮的口香糖包装纸,上面用蓝色圆珠笔写着一两句看到的句子,便又想起那些透过长长窗帘照进来的阳光下,听着随身听、嚼着口香糖、读着闲书、随手在纸上乱画的日子。
 
      这两句话便是出自口香糖包装纸。多次看到,甚至曾经用过一两次作为签名档,然而出处却全然记不得了。读里面的意思,大致是对爱慕女子所言的情话。周日傍晚时分,在厚厚的傅雷译文集中抽出一册,坐在阳台上慢慢读。恰好便看到了这两句,便如他乡遇故知之欣喜。
 
      类似的纸条还有一些,比如上有一句“让我扮作狮子吼吧,我的声音如同黄莺一般温柔”。也是不记得出处,甚至涵义也不甚明了:是在说其实声音如夜莺而却想作狮子吼叫?
 
      还有一篇那时读的小说,对情节很有感触,记忆深刻,然而作者、书名之类偏一点印象也没有。内容大致为一对刻骨相爱的恋人,因为种种原因反目,女子出于狭隘的心胸不断的毁谤、攻击男子,男子在晚年垂死之际对女子恨之入骨,说了一段话,大意为当年曾经那么深的爱过这名女子,如今却又如此的恨,感情究竟是种什么样的力量。(2006年补:此为莫罗阿《邦贝依之末日》)
 
      都无出处。可是如同遭遇“天堂”这句话一样,今后我也会在其它地方与他们重逢。
 
(二) 法国小说与玫瑰
 
      “天堂”一句出自梅里美的《高龙巴》。那些书大抵都是法国十八、十九世纪的小说。我对法国小说的爱好缘自小时的凡尔纳,稍大一些的大仲马,以及后来的傅雷和《约翰·克利斯朵夫》。
 
      凡尔纳是我最早时的启蒙书。因为接触得早,这套书成了对我的影响最大的书。今日凡尔纳和艾萨克·阿西莫夫并称为科幻小说两大宗师,我虽喜欢看科幻,却不喜欢比凡尔纳成就更高的阿西莫夫的东西,至今他的书仍有看不下去的感觉,也许也是因为在太小的时候读了凡尔纳后对其它风格的科幻有了排斥心理吧。凡尔纳给我一种新奇的感觉,那时读《从地球到月球》,会用刚学到的物理知识推算地月轨道,读《大木筏》,会先抛却书本推断其中的密码。除了新奇,还有种说出来令人奇怪的感觉:惊心动魄。也许别人不解,但我至今却仍记得读《地心游记》时,在地下发现原始人以及海中发现动物时的那种紧张心情。
 
      长大后一直在找小时读过的凡尔纳的书,而且只找那个有着精美黑白插图的那个版本。可惜一直没遇上。有一年听说福州路外文书店有,赶过去却发现只一套还是破损的。去年暑假在家门口一家书店看到另外一套,插图倒也相同,只是本数不全,只二十几本,于是说服老板拆开来卖,我每一两天天去买一本,买了十本印象最深的。
 
      大仲马的书当然是《基督山伯爵》。这本书背景换到中国,就是本不亚于金庸的任何作品的武侠小说了。吸引人的一切要素,爱情、冤狱、神秘、财富、复仇,扣人心弦。《三个火枪手》也同样的出色。
 
      看大仲马的书,一定要看蒋学模翻译的版本。蒋学模是复旦经济学院的教授吧,好像至今犹健在。文笔流畅,用词准确。后来看到另外几个版本的,都是味同嚼蜡不忍卒读。
 
      至于傅雷和《约翰·克利斯朵夫》,那则是我的最爱了。罗曼罗兰的这本书是本给人以力量的书。书很长,煌煌巨著描写了克利斯朵夫从出生到死亡的一生。感受如此之深也许是因为它太博大了,博大到现实中遇到的一切问题都可以在其中寻找到解决方法。最低落的时候读读这本书中一些情节,感动到想哭,却由此释解而平衡。99年、00年在Book版写过不少关于这本书的文字。
 
      而傅雷简直比罗曼罗兰更加伟大。即使仅以翻译论,他的成就已经无人可以媲美了。他翻译的文字,平实却又生动感人。英国人定义“诗歌”的概念为“翻译中失去的东西”,或许傅雷的翻译也会失去原作中的一些东西,但是他却又再创作了一次,才华在翻译中显露无遗。
 
      凡尔纳、大仲马、傅雷是法国小说吸引我的原因。前两者主要靠情节,后面则是靠文学自己的动人处。后来陆续读了莫泊桑、巴尔扎克、卢梭、司汤达这些名著,基本上都是傅雷的译文。
 
      听说罗曼罗兰自己的文字更加美丽,于是开始学法语,期待某一日能够亲自看一看。学了一年后不得不放弃,因为距离能直接欣赏其文学性实在太遥远,而我又不得不认真做本职工作以养家糊口。是个梦想,也许会有实现的一天。
 
      写了半天“法国小说”,标题中的“玫瑰”又在哪里呢?说起来又是一堆,且让我略过并且继续以“法国小说和玫瑰”作为小标题吧。
 
(三) 武侠的世界与〃愤他达〃的世界 
 
      大仲马、莫泊桑、梅里美等人的小说多为通俗小说,读起来有些象读武侠小说的感觉。而其中所塑造的世界之与我们却是全新的。两个世界的文化差异如同现今一样,十七世纪的一个法国小村庄发生的一件小小的案件,参与人之认真让我想到民主这个词。换作武侠,杨过随手就把一个守城小兵丢进火坑。
 
      这个世界最流行的是“决斗”和“情妇”,流行到决斗的每个细节都有套繁复的仪式。
 
      好,回到大标题上:高龙巴。毫无疑问,我以前看过高龙巴,否则不会有最前面关于天堂的那两句话。令我诧异的是我竟然忘记了,而今日重读,高龙巴却成了我见过的最完美的女子形象。
 
      高龙巴,科西嘉岛上的一个“野蛮”女子,对比来自伦敦的上流社会女子而言。美丽,正直,善良,聪明,诗才横溢,勇敢,灵活,体贴,坚强,几乎用上所有的美好的形容词。初见时是个固执的令人反感,尤其是因为这段固执会危及哥哥的前途以及爱情,然而后来她的正确之处却一点一点的表现出来。小说不长,但是几乎每一处都在丰满着她的形象。最后一切成为定局之后她与爵士的对话尤其让人觉得其可爱之处。
 
      小说字数不多,仅一百多页纸。叙述的是高斯岛上一起“愤他达”事件,以恋爱故事穿插其中。“愤他达”有复仇之意,但涵义远不止复仇。高斯岛上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得风俗闻名内外,充满原始情调和血腥味,然而小说却是轻松活泼,谈笑风生,难得是仍再现了其中的紧张。很值得一读。
 
      “从故事的中间开始说起”,游玩的贵族父女路遇返乡复仇的亡故英雄的儿子。主人公高龙巴未出场先作一曲悲壮的“伏采罗”烘托气氛:我九死一生换来的勋章钉在墙上,钉在我的床前,丝带那么红。我的衬衣更红。留着我的勋章,留着我的血衣,为我的儿子,远客他乡的儿子…。。。。
 
      不说内容,这种结构上,就觉得非常巧妙。描述的科西嘉岛的风俗、愤他达的世界也是引人入胜。
    
      另外,如果要读高龙巴,一定记得要看傅雷版本的。Book版精华有一版本,但是翻译的实在太差。真是奇怪,傅雷已经翻译过了,你再翻译一遍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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