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我的非正常生活-第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章老师:“又走?去哪儿?”    
    洪晃一边说,一边人已经出去了:“上海、广州、深圳……你不知道有多少广告客户要伺候呢。”    
    第二十集:时间:今年。地点:现代城,某世界著名品牌赞助的刊物推广会。    
    冠盖云集,名人荟萃。媒体追星,闪光灯乱闪。台上台下,人声鼎沸。三本刊物《世界都市》《乐》《青春一族》,摆在显眼的地方,来宾们感兴趣地翻看、议论。大家热烈地跟洪晃握手,祝贺她的成功。    
    台上,一位著名的音乐家开始表演了,是中国民间情歌的摇滚式演唱。人们的注意力都转到台上。    
    此刻,洪晃手拿一杯什么喝的东西,多少有点落寞地望向窗外北京城的满城灯火。    
    洪晃的好友,现代城女老板张欣,注意到洪晃的神情,走上来与她搭讪。    
    张欣:“洪晃,怎么了?”    
    洪晃:“没怎么,有点累。”    
    张欣:“才几年,出了三本杂志,这些品牌都成了你的客户,不累才怪呢。”    
    洪晃:“我这人不累是对的,累了才怪呢。”    
    张欣笑:“说吧,你又动什么心思了吧。”    
    洪晃:“没有,没有,杂志刚刚办得有模有样,谁动别的心思谁小狗。”    
    张欣:“我还不知道你,你想干什么,还不是说走就走。”    
    洪晃:“你知道吗?前几年,有人说我回家写东西,一定能自成一派,成为大家。我有时候真想把杂志脱了手,去做这个作家梦。”这时候,一个人走上来跟洪晃握手:“正好,我是贝塔斯曼的代表,我们一直想约你写点东西。”    
    洪晃:“写什么?”    
    代表:“就写写你怎么走上了出版刊物这一行。”    
    洪晃:“行行,我写我写。”    
    代表有点吃惊地:“这么快就答应了?”    
    洪晃:“怎么?有问题吗?”    
    代表:“当然没问题,只是我没想到你这么快就答应了。”    
    洪晃:“我干嘛不答应?出了书,能扩大我这三本杂志的影响。”代表:“那好,我们就一言为定。”    
    张欣:“你又要一心二用?你不把杂志脱手,就不会有时间写书!”    
    洪晃:“小声点,小声点,我可没说杂志现在就脱手,你不知道有多少人盯着我这几本杂志呢。”    
    张欣:“那你一定拖期。”    
    代表:“没关系,答应我们的作者,要跟我们签定合同,一旦拖期,要赔偿我们损失。”    
    张欣:“洪晃,你可得考虑好。”    
    洪晃:“你别管行不行?我有办法,我有办法。”    
    屏幕上出现一行字幕    
    结束语:洪晃的所谓办法,就是读者们现在看到的这本书的样子——洪晃求遍了她的朋友,包括她妈妈,一人给她写五千到一万字,她一个字没写,只当了一下编辑,关于洪晃出刊的书就出版了。    
    老典    
    2002年6月12日


家庭第31节 童年身边的摩登上海女郎

    我的外婆是外公的二老婆,据说出身不是特别体面,是吃青春饭的。曾经有外号叫“铁面观音”,因为她从来不笑,的确,在我的记忆中没有她的笑容。据我妈说,我外婆年轻时候的风格是她永远在旗袍的扣眼里放一球新鲜的茉莉花,每天都换。解放后,我外公从香港回到北京,外婆就带着我妈从上海搬到北京。开始,他们住在东四八条的朋友家,等我出生的时候就搬到史家胡同现在的四合院了。我不记得外婆穿旗袍,可能是那时候她老了,也不记得她有茉莉花,但是记得她是全胡同最特别的一个老太太。首先,她留非常短的头发,每 一根都整齐地背到脑后面,没有一丝乱发。她穿的衣服永远是素的,没有花的,颜色永远是各种调子的黑、灰和咖啡。她对料子非常讲究,夏天当然是各种丝绸裤子和中式衬衫,冬天是呢子的裤子和中式外套,有时候外面还穿一件缎子的棉背心。外婆人很瘦,个子不高,年轻的时候她剃过眉毛,老的时候也天天自己拿镊子整理一番。我至今还有一套我外婆梳妆用的银具,每一件都是精雕细刻。一共有五件,有一个镜子,一个胭脂盒,其他的几件是干什么用的我也搞不清楚了。我从小有个感觉,外婆是个很讲究的人,她喝茶永远用一个小的紫砂茶壶,凉白开永远是放在一个小铜壶里面,夏天我渴了,拿起壶来对嘴喝水总是要被外婆训一顿,她永远把我的错误归结为保姆和北方人。    
    我小时候的衣服都是我的干妈做的。如果当时有时尚刊物我干妈可以当服装编辑。她天天研究什么百褶裙、背带裙、连衣裙、卡腰、下摆、袖子的收口等问题。每个周末她的到来都是十足的一场时装秀,她每次都穿得不一样,衣服都是她自己做的。干妈特别喜欢高跟鞋,手提包的颜色和鞋的颜色永远是搭配的。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是我的干妈,可能她家里和我外公有关系,她就像我的形象设计师,每周都带新衣服来,都不一样,都是她的设计,也是她自己缝的。衣服带来我就得换上然后还要摆姿势,拍照。有时候外婆高兴了就请所有人去中山公园的来今雨轩吃冬菜包子,或者去新侨吃西餐。    
    除了外婆、干妈,还有黎姑姑和夏姑妈。黎姑姑叫黎明辉,是上海30年代的影星,据说她由于唱了一曲叫《毛毛雨》的歌走红。解放后就当了幼儿园阿姨。我四岁的时候,父母再不能忍受我在这些30年代摩登女郎身边鬼混,死活要把我送幼儿园。外婆先是不同意,后来妥协了,条件是我只能在黎姑姑当阿姨的幼儿园待半天,这样不会染上太多的北方人的坏毛病。    
    夏姑妈是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女人,天天小酒喝得高高的。她是巴黎回来的,所以也非常讲究穿,在我的记忆中她比外婆要洋气,头发烫成大波浪,也是一丝不苟地捋到耳朵后面。她有很多特别好看的皮包,都是发亮的。我小时候很想跟她要一个她的皮包,可是每次鼓足了勇气走到她房门口,她都会拿着酒瓶子冲出来,“咚”的一声把我吓得半死,然后她自己大笑着,抱着酒瓶子回屋了。每当这些干妈、姑婆们给我新衣服,我都要穿出来,然后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地评论,还必须让我照相,照相的时候还要摆各种各样的姿势。从某种意义上我是这些摩登女郎的时尚发泄点,60年代已经不能随心所欲地打扮自己了,而她们的一生惟一的嗜好可能就是打扮自己,然后把自己像一碟精美的小菜一样贡献给她们的男人。解放后,她们已经不能在大街小巷随心所欲地把自己的时髦亮相给广大革命群众,我这个关在大四合院里的女孩,正好是她们的一个时尚发泄和挥发的小玩具。    
    我发现我妈妈是个大美人是她调到外交部,从湖北干校回来那一天。那天我去火车站接她,在她从月台到车站的隧道中走出来那一刻,我有一种由衷的自豪,因为我发现我母亲身边似乎有一个光环,她比别人都亮。至今她的光环犹在,当她走进一个房间,她就是中心。我妈妈的美比上海那些摩登女郎要含蓄得多,我当然更喜欢我妈妈这种风格。我妈妈那时候都是穿很严肃的制服,而且颜色很深,但是我记得她总是有一件非常好看,颜色鲜艳一点的衬衫或毛衣穿在深色制服的里面,露出一点点鲜艳的领子。其实我妈妈是很简单的一个人,我小时候从来不记得妈妈涂脂抹粉,和那些上海老女人比起来,她朴素得多了。到了70年代,妈妈已经是外交部长夫人的时候,她的美容用品也不过只有檀香肥皂、友谊牌擦脸油和美加净牙膏。我记得妈妈出国带回来吃的、小人书,从来不记得她买什么口红之类的东西。    
    小的时候我身边的男人也都不逊色,我外公永远是中山装或中式的马褂。和我外婆一样,他所有的衣服都是好料子做的,我爸年轻时候真是一个帅哥,他对吃、穿都有上海人的感觉,就是经济再不景气,也是非常非常体面的。我爸爸至今打扮得非常得体,从来不穿T恤衫,只穿衬衫,而且是烫得笔挺的衬衫,裤子永远有裤缝,皮鞋贼亮贼亮的。    
    总而言之,小时候我身边都是漂亮人。    
    1966年,文革开始了,我身边的摩登女郎一个一个开始失踪了。    
    干妈是第一个,也是印象最深的。我记得那是一个瓢泼大雨的夜晚,我已经睡了,但是听见外面客厅有很多慌张的声音,就起来偷看。从门缝里我看见干妈抱着外公哭,哭得特别伤心,她的头发乱成一团,脸上什么化妆都没有,我几乎都认不出来是她了。过了一会儿,大人们好像给她拿了一些东西,然后她就走了。第二天,我问外婆干妈怎么啦,她只是说 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多问。从此以后我就没有再见到干妈。后来才知道,她就是在那个狂风暴雨的夜晚离开了北京,偷偷地跑到香港去了。    
    文革以后夏姑妈的酒喝得越来越凶,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外婆就把她送回湖南老家了。只有黎姑姑还经常来家里,但是她们已经没有打扮我的雅兴了。    
    我忘了是文革的哪一段,我妈居然开始在家自己琢磨怎么做衣服。她学会了如何量体、剪裁和缝纫。我们家为此还添了一台蝴蝶牌缝纫机,我把缝纫机当玩具,学会穿针引线,还把说明书当小人书看,看丢了挨了一顿骂,我妈扬言要打我,我跑到外公身后躲起来,外公还吼了我妈几句,说你小时候我没打过你,你现在也不许打妞妞。此事至今是我妈证明我从小被娇生惯养的重要依据。在60年代和70年代,人是不能讲究穿的。妈妈总是想办法非常小心地把我和她自己都打扮得漂亮了。我还记得的确凉料子出来的时候我妈在百货大楼抢购到一块特别好看的粉色格子的料子,她给我和她一人做了一件衬衫。但是她怎么也配不着好看的扣子,最后终于托人买到了透明有机玻璃扣子,如获无价之宝,全部钉在她的衬衫上了,不给我钉的原因是怕我丢,为这事我也至今耿耿于怀。    
    1970年我外婆去世了。这是我童年的一个句号。同一年,我妈妈走后门把我塞进北京外国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念英文,当然是为了我的前程考虑才这么做,可是我那时候九岁,不太理解这一切,只是觉得我的好日子没了。    
    1970年外附招生是要查三代的,必须是红到根上的工农兵子弟,我纯属于混进去的。我和别人的不一样把我自己也吓一跳,那时候我连公共厕所都没有太用过,在史家胡同小学的时候,我外婆叫我不要在外面撒尿——脏,憋半天,回家再撒。导致的直接结果是我根本不会用蹲坑厕所,只会用抽水马桶。这真是很晦气的事情,每次撒尿都会走偏,撒到裤腿上,被同学们笑死,真没见过九岁还不会撒尿的小孩。    
    我小时候几个摩登女郎精心培养的服饰美容意识大概在半年内就被彻底革命化了。在我学会用蹲坑后的不久就开始改变我所有的服装。要穿军装,要白衬衫蓝裤子,要穿解放鞋和军鞋,裙子、皮鞋都是资产阶级的东西,一律扔掉。1973年,我的无产阶级时尚意识刚刚稳定,我妈妈再一次为了我的前程,把我送到纽约。就这样,在短短十二年里,我的“时尚观念”从30年代上海摩登到文革的无产阶级专政又到了70年代纽约嬉皮。    
    从此以后我彻底乱了,也就不想了。


家庭第32节 朱伟说洪晃的家庭

    因为创办《华夏记忆》,我进入了洪晃的家庭环境。当时创办《华夏记忆》的想法是要挖掘记忆的财富——中国历史的各种各样个人记忆其实都是一种财富,但好像大家都越来越不珍惜记忆而只看重实际。为表达这种思想,我要了点点红色回忆录中1966年回忆她父亲罗瑞卿的首发权,约张承志写了《饥饿的记忆像一根金属线》、莫言写了《毛主席逝世那一天》、余华写了《医院里的童年》、李欧梵写了《美国六十年代》。而洪晃帮我拉她妈妈写了《史家胡同51号》,她自己则写了《纽约空降红小兵》。    
    洪晃家——史家胡同51号是个特别漂亮的四合院,从前院走进中院,敞亮,而其气派实在是这院子因为住过不平凡的生命而留下的那种不平凡的生气。我没有看到过洪晃姥爷在这个院子里的照片,但我能想见这所房子里曾经拥有过的藏书,洪晃妈妈说,那些书老爷子去世后都捐给国家了。我看到过现在这房里放着的乔冠华在葡萄架下与洪晃妈妈开怀大笑的照片,据推测,那应该是“乔老爷”春风得意的年代。那时候他们都那么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