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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人生的春是这样的难得啊。
人比什么都重要
我们还是说人。还是人比什么都重要。
前天傍晚,天空静穆,晚霞明丽,西天已然跃出一颗耀眼的寒星,我喜欢在这样的时刻外出散步,便迎着那颗星星走去,悠然淡然。半路遇上了一位男邻居,推着一辆婴儿车,也是悠然淡然,嘴角带了平素没有的生动笑意。这笑意引得我停留下来,俯身去看婴儿车里面的婴儿,原来是这邻居得了第一个孙子。我一看,人就傻了。一个婴儿,在天地之间,端然大方地熟睡着,皮肤如此洁净细嫩,嘴唇如此新鲜红润,眉眼与鼻子,生得如此横平竖直。我的天!刚满月的婴儿居然是这样的面目俊美和慈祥啊!而且居然是这样的娇小啊!娇小得我简直不敢碰他,伸出去的手指不知不觉又收了回来,生怕碰坏了这样娇小的俊美和这样娇小的慈祥。我自己也是生育过女儿的,我自己也是从婴儿成长起来的,怎么以前我一点都没有意识到婴儿娇小成这个样子呢?而且完美到这种程度呢?我也不知道怎么才好,简直一塌糊涂,散步到天黑也忘记回家。一路走来走去,都是认真地回忆与辨识我女儿的婴儿时代,用刚才那婴儿的娇小,去证明世上所有婴儿的娇小,包括我自己的。原来我竟然识不得生命之小呢!
邻居有一人,在二楼阳台吹笛。想必是一个专业笛手,吹了多少年的,只是一个婉转,就把人的千般柔肠万般情感都勾引出来。这个时候,我立在湖边了,湖水汤汤,烟波浩渺,天幕上的那颗星星一直与我对望。这生生不息的人世啊!就是从这般的娇小开始的吗?这娇小的俊美的慈祥的生命啊!爱得叫我连一个“爱”都说不出来了。
最近,我在后院的菜地里撒了一把萝卜籽。几天以后的一个清晨,我忽然发现,出萝卜苗了!可以重达公斤的萝卜,它的苗却幼小得不可思议:细长的茎纤细如发丝,孱弱地弯曲着竭力顶住两片绿色的叶,而这叶,亦小得仅仅是因为有黑色泥土才得以被衬托出来。我连忙返回书房,取来老花镜,戴上,蹲在田头,认真端详萝卜苗。我用手指碾碎了一疙瘩又一疙瘩的泥土,轻轻培在萝卜苗的根部。与这样孱弱的植物的小生命共处,使你感到人类的强大,感到你有满腔的怜惜。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我就开始惦记它们,我得适时地为它们浇水,松土,施肥,间苗,除虫,让它们顺利成长。我当然知道,农事一旦做起来,就跟抚养孩子一样,有着没完没了的琐事,还有口朝黄土背朝天的体力活。但是我会做下去的,一个人,即便是面对孱弱的萝卜苗,一旦由衷地发生了郑重的情感,那也该是一种掷地有声的承诺。
其实我做过农活。我17岁的时候是知青,曾经在田野上劳作。现在于后院种菜,依靠的就是知青时代获得的经验。然而,到了现在,我才以前所未有的真实发现了萝卜苗的纤弱,并对它们产生了抚育者的责任感。而当年,17岁的我,下放几个月之后,就靠一篇文字优美的作文,被贫下中农选拔到大队小学当教师去了。尽管我在所有的假期里,都积极投入到生产队的农活之中,我还是从来没有把萝卜苗或者白菜苗看在眼里。我的眼睛一直望着远方,心里头只装了三个宏大理想:第一,要解放全人类。第二,要滚一身泥巴炼一颗红心。第三,将来要当作家。因此,当生产队长一头冲进我们的教室,说:“老师,要下雨了,赶快把学生带去抢摘棉花!”的时候,我立刻放下教鞭
—— 一根柳树条,挽起裤腿,率领学生立刻出发。当夜,不管有多累,我一定还要挑灯夜战,那就是必须写下至少一篇关于人定胜天的战斗诗篇。
少年意气,眼睛看见的都是大,成年以后才逐渐发现小。当过农民三十年之后,我才在自家后院里回归田野。在48岁这年,我第一次认认真真地看清楚了萝卜苗。才知道心疼它们。才意识它们都是生命。也才意识到我自己也曾经是这样纤弱细小的生命。我恨不能回过头去,做一次自己的母亲,一个母亲意识清醒的母亲,好好端详自己,好好心疼自己。
这是三十年的时间。在三十年的时间里,做好做歹吃苦耐劳也不少,生儿育女也曾经历,却好比没有看到目的地的火车,只管呼隆隆地一径朝前开去。某一日的黄昏,有瑰丽晚霞,去散步,眼界忽然被打开,才正经认识了婴儿和萝卜苗。一瞬间,眼里有了,心里也有了。人世间,不管动物植物,小生命总是大事情。
生活本身
我喜欢赫尔岑的《 往事与随想》,随着反复的阅读,开始坚信他的阐释:“生活的最终目标是生活本身”。近些年来,对于自己喜爱的思想家的阅读和思考,感觉有一盏灯,渐渐明亮在我生命的小路上。佛家有一层醒悟,叫:离暗出明。有时候我能够明确地体会到,心里头就会泛起一波一波的欢喜。
17岁的时候,我深信我能够“解放全人类”。27岁的时候,有一点不相信了,但是还相信“解放全人类”至少是一个豪言壮语,是一个宏大理想,是美好的理想主义。35岁的时候,心里空了,找不到着落了。45岁左右,逐渐踏实下来,以检讨自己为主,温和地否定了“解放全人类”。清楚地知道它仅仅是一个口号。一个中国式的口号。中国式的大话。
在中国的大话年代,青春年少酷爱文学的我,用大话写作诗歌,开始了激情洋溢的文学创作,很快,社会现实枯竭了我的诗歌激情。愤世嫉俗的我便转向小说。近年来,诗歌的泉眼自然复活,我便时时又得诗句。看看自己呢,还是比较害羞,觉得有一点老夫聊发少年狂了。尽管害羞,可还是要承认,与自己17岁的诗作一比较,现在的诗,那才是诗。而当今时代,基本还是大话语境。打开报纸,一个售楼广告,开口就“世纪豪庭,高贵身份象征,满足您千年尊贵梦想”,一个药品广告,开口就是“精湛工艺,卓越疗效,化时代高新技术,让男人‘性’福到80岁”。
用大观念的社会历史结果来检视自己,感觉就是:自己渺小如尘屑,无力有益于家国,但是个人却在进步。为此,我也感到高兴。人的进步与年龄并不成正比,却往往相反,中年懒惰、中年堕落、中年放弃、中年油滑,实在是太容易了。人到了中年,如果还没有懂事,就应该算是退步了。民间有“老小老小”这一说,说是人老了就会变得像小孩子,意思是要我们学会体谅和迁就老人,因为他们会变得越来越小。我不知道以我现在的年纪是否算老?但是我自己都觉察到自己在变小,小到乐于去争取微不足道的进步,就像我的孩子,在门后的白墙上,划了自己的身高,过一段时间,再去偷偷划一划,比一比,哪怕长高了一点点,都是要笑起来的。中年以后,我是如此地渴望懂事。
看重与探究人生的知春不知春,懂事不懂事,我的目的,还真不是为了成为一个真正的艺术家或者思想家。尽管我个人,在任何时候,都会毫不妥协地坚持自己的观点,即,一个真正的作家,必须要首先成为一个懂事者。然而,同时我也已然明白,在中国的文化和社会情形里,“真正”与“伪真正”,是无法准确衡量的,甚至也不都是可以被历史证明的。甘地在印度,就成为了整个国家和人民的圣雄甘地,其影响力之大,震惊世界。而中国农家思想的代表人物许行,早在战国时期就率领他的学生,穿粗布衣服,打草鞋,织草席,简单生活,提倡贤者与民并耕而食,呼吁人人都应该参加劳动,其行为方式与甘地的苦行何其相似,有谁记得他?即便在大学学习历史和文学,读过诸子百家,大约也就记住了儒家道家墨家阴阳家而已。就连著名学者梁启超,对于许行的理解,也不过就是“愤世”二字。实质上,对于许行,怎么就可以这样大而化之的概括呢?革命才是愤世的,苦行则是以克己、容忍、宽厚来修身醒世的。中国的历史太悠久了,中国的历史也太正统了,遗漏与遗忘,误读与误解,倒成了学术上的正常了。历史记得谁?历史又可以证明什么呢?
既然明白了,既然自己做着自己命中注定的事情,哪里还要去社会上或者历史上讨一个什么“真正”与否呢?
“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这也是中国民间的一句老话,也是民间关于现实生活的实践哲学思想,有着真正的睿智豁达。中国的哲学智慧,总是更多地体现在民间,没有哲学家,只有中药铺子的老中医,自然活泼的小和尚,深夜缝纳的老奶奶,资历深厚的樵夫,间或也有待嫁的新娘。可喜的是,当代概念是以地球为一个村落的,我们还可以寻找到当代的许多文学作品和思想哲学,亦还是有许多智者,坚持关注人和现实,与中国民间智多星们的思想异曲同工,都是希望把纯粹理性中的美德转化成为实践理性中的善良,而非邪恶。如此,任山高水低,月落参横,潮起潮落,我也不再会有古人陶渊明的“但恨多谬误”了。
大约有十年了,我不开自己的作品讨论会,不请国内外著名人物给我作序或者写书评,也不再应邀上电视做自己的专题。这些做法,最初的心态,也许兼有各种的使气与愤然。到后来,特别是近五年,便都不再是使气与愤然的了。因为我逐渐了解了自己。我就是一个不善于与人群紧密相处的人。我天生就不具备间济天下的豪情,陶然中意的只是独善其身。我是一个偏僻的乡村,连木栅栏和野玫瑰都没有的乡村,唯独拥有宁静,是那种与人世两不相争的宁静。
今年,我几乎用了大半年时间,修订我的文集。在一篇一篇小说的重新阅读之中,我发现了那么多的错误,实在令人羞愧与不安。除了印刷过程中的校对错误之外,我自己的笔误居然多如牛毛,用字的生涩也多如牛毛,关于生活常识的错误也多如牛毛,还有思想深处的混乱导致的本文形式上的含糊不清。一想到就是这样错误百出的《 池莉文集 》(七卷本)至少被60万以上的读者阅读,我便会冒一额头的冷汗,当真有无颜见江东父老之感。如此,在私心里,我觉得,评价本身能够关注和给予我——无论褒贬,都算是抬举我了。有成千上万的读者喜欢我的书,也是我的真福气了。
哪怕只是为着不辜负自己的这份福气,我也应该认真地从容地写好每一个字,视每一个字如同新生的生命,胸怀里要拥有创造者的责任感与母亲式的顽固溺爱。不管外面的热闹是多么沸腾,不管呼朋唤友的声音是多么诱人,我的孩儿没有吃饱穿暖,没有收拾体面,我们就是不出家门。
看重与探究人生的知春不知春,懂事不懂事,原来还是说的我自己。
我总在守候,总想我人生的春季能够到来。春竟然是那样的一种大方,清亮,顺畅,和煦和健康,无论世界上发生了多少事情,就跟没有发生一样,还是该做什么就做着什么,与世界相看越久,心里也就越是熟悉和平和,即便地球的毁灭就在眼前,也是一样的泰然。什么叫做活得体面?我以为,这就叫做活得体面。什么叫做死得高贵?我以为,这就叫做死得高贵。
半辈子过去了,我发现自己的,却尽是不体面和不高贵。且也不多说别的了,单单是这种不体面不高贵的焦虑急促狼狈愤懑之气,已然让自己的身体遍体鳞伤。2000年前后,我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身体出毛病了。后来,我更惊讶地发现,原来不是他人伤害了我的身体,伤害者正是我自己。我们的肉体,不仅仅是细菌和病毒毁坏的,最大的致病源却还是不健康的精神。
回头看了看已经过去了的半辈子,我产生了一个最朴素的想法:我得爱自己。
我渴望懂得怎么才是爱自己。
一种懵懂与糊涂
先于爱来到我眼前的,是不爱。
或者,确切地说:似乎也不是不爱,而是一种懵懂与糊涂。以为爱自己是一个本能,一个不言而喻的道理,所以也就从来没有过反思,没有设想过关于这个道理的道理。
待到毛病压身,再也强不过,倒在病榻上,被大剌剌的医生一叠叠地开单子,到处去排队检查,这个机器进那个机器出,花大把的冤枉钱,还受尽驱使与折腾,这个时候,自己就开始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