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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屋子与窗户-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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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    
    和帝邓皇后为贵人时,“独尚质素,其衣有与阴后同名者,即时解易,若并时进见,则不敢正坐离立,行则偻身自卑,帝每有所问,常逡巡后对,不放先后言。”帝叹曰:“修德之劳,乃如是乎!”而阴后在和帝患病时则密言:“我得意,不令邓氏复有遗类!”吓得邓氏差点饮药自尽。    
    宫廷内外,人人都是“偻身”之人。邓氏的作为全是假装出来的,目的是受到皇上的赞美。皇上却认为这就是“德”,而阴后与邓氏有生死一线之争,故能洞悉邓氏内心的隐秘,乃生杀心。整个帝国就像是一间冲洗胶片的暗室,容不得一丝光明。    
    十六    
    汉代经学,走向虚伪的极端。做学问与做人都是一样。陈留仇香,“虽在宴居,必正衣冠,妻子事之若严君;妻子有过,免冠自责,妻子庭谢思过,香冠,妻子乃敢升堂,终不见其喜怒声色之异”。    
    最不幸的人就是做这个伪君子的妻与子的人。倘若要我一生侍候这样的一具僵尸,我宁可一头在墙上撞死。大奸大恶如曹操者,有一二分率真,倒还让人感到“人气”扑面而来。最可恨的是那些僵尸们,谁是僵尸呢?古有这名一代大儒,今有言必马列毛的教条主义者(李锐先生的女儿李南央笔下的“母亲”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马列主义老太太)。    
    十七    
    董卓大军所至,“二百里内,室屋荡尽,无复鸡犬。”捉到俘虏,“以猪膏涂布十馀匹,用缠其身,然后烧之,先从足起”。这一切,居然在礼义之邦堂而皇之地发生了,也许是董太师不读圣贤书的缘故吧?    
    董卓被杀后,暴尸于市,“天时始热,卓素充肥,脂流于地,守尸吏为大炷,置卓脐中燃之,光明达曙,如是数日”。此乃一大怪事也。对待所有食民而肥的肥胖官吏,是否也可如法炮制吗?那样,我国的电力大概就不会紧张了。    
    用残酷的方式杀人的人,立刻又被他人用更加残酷的方式屠杀了。在黄河一样流淌的血泊中,为什么一直没有出现一双仰望星空的眼睛呢?    
    以暴易暴是中国历史的主流,而爱在中国却难于上青天。暴力将所有的人都变成囚徒和凶手,杀人者同时也是被杀者,吃人者同时也是被吃者,这才是最可怕的结局。    
    要改变这样的历史循环,让我们倾听一下马丁·路德·金在一九六七年的一次演讲吧。那种无条件的爱给他带来了怎样的一种自由,这是一种能将恶毒的敌人转化成兄弟姐妹的自由,这是一种任何残暴凶狠的外部力量都无法摧毁的自由。马丁·路德·金说:“我已经经历过太多的仇恨而不想再仇恨下去……不管怎样,我们都必须能够站起来对我们最冷酷的敌人说,我们将用我们忍受痛苦的能力与你们施加痛苦的能力相抗衡。我们将用精神的力量和你们肉体的力量进行较量。不论你们如何对待我们,我们都仍然热爱你们。我们不可能问心无愧地在你们不公正的统治下遵循那些不公正的法令。因为不与邪恶结伙同只与美德为伴一样都是我们处事的道德标准。把我们投入监狱吧,摧毁我们的家园吧,伤害我们的孩子吧,我们仍然热爱你们。即使你们派出打手,在半夜里把我们打得半死扔在路边,我们仍然爱你们。即使你们让遍布全国各地的媒体四处宣扬我们在各个方面都如何如何不可靠,我们仍然爱你们。但有一点你们必须记住:我们对痛苦超凡的忍耐力最终会使你们精疲力竭,我们最终会赢得自由,赢得不仅是属于我们自己的自由;我们将在挖掘你们良知的过程中,赢得你们。到那时,我们的胜利就将是双倍的胜利。”    
    后来,马丁·路德·金虽然被一名邪恶的“爱国”的警察暗杀了,但他的精神却在美国获得了最后的胜利。杀手威尔逊在内心痛苦的煎熬中死去了,他的儿子成了一名牧师。这名牧师公布了父亲的罪孽,并沉痛地表示:“我必须洗清我的灵魂,我必须卸下这个灵魂的十字架。” 马丁·路德·金拯救了黑人,更拯救了白人,跟华盛顿一样,他也是美国的父亲。    
    十八    
    刘备的出场。    
    《通鉴》一开始便介绍说:“中山靖王之后也。”我暗自感到可笑:一个卖草鞋的穷小子,究竟跟中山靖王有什么关系呢?刘备先生硬要拉起一张虎皮来,能骗谁呢?他的“皇叔”称谓就像婴孩的尿布一样。紧接着,史书描写其外貌,所谓:“垂手下膝,顾自见其耳”。对此,我询问过学生物的朋友,他们都说可能性不大。可是,这样的描述居然一本正经地被写进了史书,那么我们的史书完全可以当成笑话来读。    
    刘备的出场,为什么不能是刘备自己昂首挺胸地说:“我是刘备”呢?    
    十九    
    曹操在许挟天子以令诸侯。汉献帝日:“君若能相辅,则厚;不尔,幸垂恩相舍。”《通鉴》如此记载曹操的反应:“操失色,俛仰求出……操出,顾左右,汗流浃背;目后不复朝请。”我不知道史官凭什么写下这些细节(他是亲历者吗?显然不是),我也不知道曹操有什么害怕的——在曹操眼里,汉献帝不过是一团泥巴而已。曹操是泥人张,泥人张捏泥巴,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这段记载之后,紧接着便是曹操杀董后的情节:“时帝在外殿,引虑于坐,后被发、徒跣、行泣,过诀曰:‘不能复相活邪?’帝日:“我亦不知命在何时!”顾谓虑曰:‘郗公,天下宁有是邪?’遂将后下暴室,以幽死;所生二皇子,皆鸩杀之,兄弟及宗族死者百馀人。”这段情节颠覆了前面的细节。由此可见,曹操在献帝面前哪里会汗流浃背呢?他凌辱皇帝的老婆如同凌辱家里的奴婢,他对皇后想骂就骂,想杀就杀。丧失了权力的皇帝只好默默看着自己的妻子被拖出去杀害。史官本来想给皇帝脸上贴点金,然后自相矛盾的内容,却弄巧成拙。    
    谁是皇帝并不重要,谁有权力才重要。汉献帝确实很可怜,但是如果他有祖辈那样的权力(如武帝),他也不会对谁有怜悯之心的。    
    二十    
    吴国的末代之君孙皓恶人视己,群臣侍见,莫敢张目。丞相陆凯曰:“君臣无不相识之道,若猝有不虞,不知所赴。”孙皓乃听凯自视,而它人如故。    
    独裁者往往都有些怪癖。孙皓是个典型的妄想狂,我想,他的面目大概非常丑陋,不然他不会这样害怕别人看到他的长相。于是,在他的宫廷中,“看”也是一种权力。说到底,中华文化就是一种权力文化。    
    二十一    
    吴人多言祥瑞者,吴主以问侍中韦昭,韦昭日:“此家人筐箧中物耳。”    
    这是《通鉴》对话中罕有的具有思想光芒的一句。儒家文化被认为是一种理性的文化,孔夫子说过:“吾不语怪、力、乱、神”。但是,当它与权力结合时,却不得不接受非理性的因素——汉儒以下,这些“天人感应”的奇奇怪怪的东西便开始泛滥于儒家典籍(董仲舒就是依靠这套把戏获得了武帝的宠幸)。谁要称帝,必得玩弄一番“祥瑞”的把戏,关于名姓、出身、经历,都可以编制出一番天灵灵、地灵灵的神话来,并且还有诸多确凿的实物相印证。    
    我不知道是献祥瑞的百姓傻,还是接受祥瑞的皇帝更傻。谁在玩弄谁呢?或者双方都心照不宣,相互冷笑?    
    韦昭勇敢地捅破了这层窗户纸,结果召来杀身之祸。千载而下,我依然为他的这句话喝采!他的价值,等同于安徒生童话《皇帝的新装》中的孩子。由美国开国元勋托马斯·杰菲逊执笔的《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中说过:“真理是伟大的,只要听其自行发展,它自然会得到胜利,真理是谬误的适当而有力的对手,在它们的斗争中,真理是无所畏惧的,它只怕人类加以干扰,解除它天赋的武器,取消自由的引证和自由的辩护;一切谬误,只要到了大家可以自由反驳的时候,就不危险了。”然而,中国人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的法令的保护。因此,韦昭的一句真话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二十二    
    吴主每宴群臣,咸令沉醉。又置黄门侍郎十人为司过,宴罢之后,各奏其阙失,迕视谬言,罔有不举,大者即加刑戮,小者记录为罪,或剥人面,或凿人眼。    
    韩非以来,中国人便把所有的智慧都用在研究如何治人上。吴主智商之高,不亚于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洞悉宇宙的奥秘,吴国的君王却洞悉人性的弱点。既然“酒后吐真言”,那么他想获得真言,便强迫臣下喝酒。那些被杀戮的大臣,大概都是些能作独立思考的人。因为有思想,便会说出一些“谬言”来。在这样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可能保护自己,他已经没有防线了——要么变成一头的猪,要么死去,别无选择。    
    二十三    
    刘渊派大将刘景进攻西晋。刘景沉晋男女三万馀人于河。渊闻之,怒曰:“景何面复见朕!且天道岂能容之!吾所欲除者,司马氏耳,细民何罪!”黜景为平虎将军。    
    中国史书上的数字,有的被大大地夸张了,比如参战的军队,往往号称多少万,是实际数目的若干倍。但是,另外一些数字却被大大地缩小了,比如杀人的数字。即使这样,我还是想象不出一次驱赶群众跳河、溺死三万人的情形。即便以黄河之大,三万人的尸体恐怕也得漂浮数十里吧!    
    刘渊是大怒了,可是刽子手仅仅由灭晋大将军降为平虏将军而已。细民无足道,自古皆然,管你三万还是三十万,在统治者眼中,蝼蚁再多也是蝼蚁。    
    二十四    
    汉主刘聪杀太弟刘乂。死讯传来,聪哭之恸,曰:“吾兄弟止馀二人而不相容,安得使天下知吾心邪!”    
    鲁迅说,中国人是做戏的虚无党。“做戏”是对国民性最为准确的概括。刘聪是个杰出的演员,要是活在今天,必定能令那些演技五六流的、却自以为有表演天才的明星们汗颜。我有个结论:在这个国度里,要当统治者,而且坐稳宝座,首先得成为一个伟大的演员。    
    皇帝们的一生,几乎都是戏剧化的一生。莎士比亚的历史剧,比起历史本身来,太小儿科了。    
    二十五    
    东晋成帝时,皇舅庾亮当政,与南顿王宗争权,乃以谋反罪诛之。过了很久,皇帝才知道这件事,泣曰:“舅言人作贼,便杀之;人言舅作贼,当如何?”    
    谋反罪是不需要任何证据的,正如秦桧的名言,“莫须有”。这是一柄无论杀多少人也不会钝的宝剑,也是一柄必然会反手杀死主人的宝剑。成帝反问庾亮的话,庾亮是无法回答的。他设置的套子,既可套别人,也可能被皇帝用来套他本人。这就是“作茧自缚”。    
    本世纪以来,革命党兴,“反革命罪”亦兴,比古时之“谋反”更加可怕。江青之流,以“反革命罪”杀人无算。最后,最革命者偏偏被法庭宣判成了真正的“反革命”。这是一出没有人能笑得出声来的黑色喜剧。    
    二十六    
    魏主冉闵被燕王慕容俊所擒。俊立闵而责之日:“汝奴仆下才,何得妄称帝?”闵曰:“天下大乱,尔曹夷狄禽兽之类犹称帝,况我中土英雄,何为不得称帝邪!”俊怒,鞭之三百,后杀之。    
    抛开对话中的种族歧视色彩不论,冉闵是将死之人,倒也道出了几分真理来:所谓“天子”,不过是一群禽兽而已。两个争夺天下的皇帝就像两个抢布娃娃的小孩,没有“正义”可言。    
    二十七    
    赵国境内华、胡矛盾激化,权臣闵班令内外:“赵人斩一胡首送凤阳门者,文官进位三等,武官悉拜牙门。”一日之中,斩首数万。闵亲帅赵人以诛胡、羯,无贵贱、男女、少长皆斩之,死者二十馀万,尸诸城外,悉为野犬豺狼所食。其屯戌四方者,闵皆以书命赵人为将帅者诛之,或高鼻多须滥死者半。    
    这些“细枝末节”,在大中学的历史教科书中是看不到的。我们所知道的,是一部民族亲善如一家的历史。然而,我们的祖先,早就实行过希特勒的那一套种族清洗。我们为发生在异国土地的奥斯维辛惨剧而惊异,却从从容容地放过了祖先们的滔天罪恶。    
    没法忘记,我们的血液里流着他们的鲜血;    
    倘若忘记,我们必然重复他们所做过的一切。    
    


第四辑·反读《通鉴》《资治通鉴》…题记(3)

    二十八    
    秦主生夜食枣多,旦而有疾,召太医令程延,使诊之。延曰:“陛下无它疾,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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