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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9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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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帕蒂亚也登船了,站在桅杆的旁边看着远处的云峥,张张嘴又把话咽了下去,洞庭湖的波涛将船抛到了浪尖,解开缆绳之后,就迅速的被沸腾的湖面遮挡了视线,眼中只有水天一色,还有岳阳楼高高的尖顶。
    “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云烨仰头看着岳阳楼上的这两句诗,诗还在,图画也在,当时画在图纸上的如画江山,如今已经变成了现实,高大的城墙沿着洞庭湖远远地延伸出去,不但环抱着洞庭湖,也捍卫着滚滚的长江,这一切都很美,只是故人已经化作了一抷黄土。
    韩城活着,关庭珑早就死了,那个胖胖的钱升也死了,就在去年死掉了,死的时候依然是孤身一人,韩城的职位从来没有变过,他就是岳州城的别驾,至于刺史是云烨,还是崔秀,对他来说区别不大。
    “钱升死的时候对我说,他去阴间给岳阳城看门,要我早点也下去,不过我这几年戒断了女色,断然不要他的诡计得逞,这家伙最近老进入到我的梦里,看样子,我的日子也不多了,守着这样大的一座城,谁愿意死啊,但是,不死不成,已经有人在骂我是老不死的了。嫌我不快点死,给人家腾位置。”
    韩城的话依旧不能让云烨感到愉快,崔秀是怎么搞得?当初不是说自己谁的脸色都不看吗?怎么就在这一两年变得这么厉害?人心靠不住啊,自己将注意力全部盯在军方,地方上的事情多少有些照顾不到,而长孙无忌最厉害的就是借势,崔秀没有挺住啊。
    “云寿的官职已经到了从五品,官升一级到岳州来当刺史问题不大,长孙无忌的封地在赵州,那里的刺史不就是他的儿子长孙涣吗?咱们有样学样,岳州的刺史就能是云寿,将来会换成云欢,我倒要看看长孙无忌还能如何,崔家也真是愚蠢,事情没有明朗前就选择站队,真是不知所谓。”
    韩城张嘴笑了一下说:“大公子能来就最好了,这样的话,我和薛万彻就不算孤单了,您这些年不太管地方上的事情,你的地盘快被人家蚕食的差不多了。”
    云烨笑道:“我们有的是时间,和长孙无忌比起来,我简直就是一个小伙子,只要不做让陛下忌讳的事情,胜利者最终会是我,你说,那些人不会看不到这一点吧?怎么就会那么着急呢。”
    韩城呵呵笑道:“利令智昏啊,被眼前的好处迷惑了,看不到将来,总认为长孙无忌就要胜利了,为了保住现有的荣华富贵,谁还去管将来的事情。”
    云烨上了船,韩城紧紧地跟在后面,不见崔秀来送,这就说明这家伙已经铁了心要和云烨决裂,皇帝的旨意是要云烨去检校南方舰队,现在差事干完了,就不能再进入岳阳城,或许这也是长孙无忌特意安排的,担心云烨对崔秀下死手。
    云烨拍着栏杆对韩城说:“长孙无忌做的过份了,岳阳城可是我的封地啊!”(未完待续。)


第三十三节卑鄙的小人
    长孙无忌斜倚在软榻上,不断地翻拣着手上的文书,看到杨月礼被调防去了北海,就叹了一口气,这事情是云烨的职权范围,原本想着这个人还能利用一下,现在看起来,用不上了,长江水师的统领换人了,替换杨月礼的是一个陌生的人,自己从未听说过这个人,名字叫做刘仁轨。还以为这人和刘仁愿有什么关系,看了履历之后才知道,两个人没有半点瓜葛。
    云烨总能在最需要人才的时候找到合用的人,长孙无忌只要一想到玉山书院里熙熙攘攘的学生,就觉得太阳穴涨的发疼,不管自己收买了多少人,都赶不上云烨制造新血的速度。国子监和弘文馆不论在学生的数量上,还是素质上都比不上玉山书院,整个玉山书院,简直就是一个庞大的人才库,那里的学生天生就和云烨亲近,毕竟是师生么。
    已经充任台阁御史的牛见虎上书**赵州刺史长孙涣祸国殃民十件事,每一条,每一桩都证据确凿,按理说这封奏折长孙无忌是看不到,但是牛见虎似乎忘记了长孙无忌是门下省的仆射,这样的奏折还是投递到了长孙无忌的大堂上。
    长孙无忌笑了笑,继续翻阅,这是云烨在给自己警告,算不得什么事情,云烨不会做的那么过份,警告一下,只不过是政治讹诈罢了。当他看到程处默,还有尉迟宝林一起保举云寿为岳州刺史的时候,他才彻底的明白云烨到底要干什么。
    崔秀要不成了,因为云烨给了长孙无忌一个选择,想要保住长孙涣,就必须舍弃崔秀,否则云烨会真的对长孙涣下手。
    想起长孙涣,长孙无忌就大声的咳嗽起来,明明是驸马,却偏偏喜欢寻花问柳,没有冲儿的半分稳重性情,居然敢去招惹独孤老太太家的人,真是不知死活啊。
    谁都知道独孤家出美人,这家人出了三位皇后,只是性情不好品评,谁都担心和这家人沾上关系,长孙涣居然敢一头撞上去,这让长孙无忌恨不得将长孙涣生撕掉。
    不过终究是自己的亲儿子,崔秀这样一个没落世家的旁支子弟还没有办法和长孙涣相比较,当初自己担心会触怒云烨,并不是很同意褚遂良去和崔秀接触,因为岳州不管怎么说都是云烨的封地,虽然和自己的赵州封地一样都不过是名义上的,这样明目张胆的挖墙脚,吃像太难看了。
    长孙无忌将牛见虎的奏折抽了出来,放进了火炉,在程处默他们的奏折上批阅了一个可字,就塞进一大摞奏折里。云寿担任岳州刺史,皇帝没有理由不答应,当初可是他自己硬把这些州府的名字拴在各个家族身上的。
    眼看着月上中天,大堂的门开了,李义府带着优雅的微笑将一锅白粥端了进来,变魔术一般的从怀里拿出两个小碗,朝长孙无忌晃一下笑着说:“仆射,歇息一会,喝点热粥提提神。”
    对这样的好意长孙无忌很难拒绝,一个年轻人想要上进,对一个年长的上司巴结一下,这是人之常情,更何况李义府本身就是一个才华出众的,所以,长孙无忌呵呵一笑,就放下手里的卷宗,在李义府的帮助下翻身坐了起来。
    “仆射,今天的粥很不错,什么作料都没有放,响水村的珍珠米,放什么作料都是在糟蹋好东西,老父亲从河北给卑职捎了一些,这种米非常坚硬,只要火候到了,却是熬粥最好的原料,谁能想到关中的移民,去了辽东竟然能在白山黑水种出最好吃的白米来。”
    长孙无忌接过李义府送上来的粥碗,用瓷勺轻轻地搅动了一下,果然是好东西,每一粒米都非常的**,已经被熬的开了花,淡青色的米粒装在白瓷碗里青盈盈的非常好看,不用吃,一股新鲜大米特有的芬芳就扑鼻而来。
    李义府给自己也装了一碗,吃了一大勺子,闭上眼睛,脸上全是满足的神色,看得长孙无忌摇头暗笑,自己也吃了一口,果然如同李义府所言,香糯至极。
    他已经习惯了在深夜的时候有一个年轻的属下给自己端来一碗热粥,这让一个经年老吏在感到被人发自内心的尊重之余,还能有一种家庭的温暖,尽管自己的夫人很多,但是长孙无忌更喜欢李义府这种聪慧的年轻人崇拜的看着自己。
    喝完了粥,长孙无忌擦擦嘴笑着说:“粥不错,说吧,你参与编修的《隋书》又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看看老夫是不是知道。”
    李义府尴尬的朝长孙无忌拱手道:“卑职的这点小心思总是逃不出您的法眼,这一次卑职编篡的就是《李密传》,书院的先生对这个人的意见并不相同,元章先生就认为此人应该放在本朝的史册里,而不是放在《隋书》里,所以小子想听听仆射的意见,您是亲眼见过此人的,最有发言权,不像别人都是在空谈!”
    听到李密的名字,长孙无忌的眼神就变得迷离起来,李密自己亲眼见过,那是一个多么精彩的人啊,不管是活着还是死了,都是一个非常精彩的人。
    “李密乃是前隋上柱国李宽之子,承袭蒲山公为宫中禁卫……越国公杨素有识人之能,见李密在牛角挂着《项羽传》。谓子玄感曰:“吾观密识度,非若等辈。”玄感遂倾心结纳。尝私自密曰:“上多忌,隋历且不长,中原有一日警,公与我孰后先?”密曰:“决两阵之胜,噫呜咄嗟,足以詟敌,我不如公。揽天下英雄驭之,使远近归属,公不如我……”
    长孙无忌的神思飞的很远,不由得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李密时的情形,那个顾盼自雄的男人,眼睛里没有其他人的存在,哪怕是因为自己刚愎自用,被王世充打败之后,依然对自己充满了信心,这个时候他已经娶了先帝的表妹独孤氏,美人**,英雄英挺,谁都说是一门好姻缘……直到他被盛彦师斩掉头颅送回长安的时候,自己才第二次见到了李密……
    “此人说到底乃是一个刚愎自用的人,元章先生说的没有错,身为隋臣而不忠,身为唐将而不义,所以他不能入《隋书》,只能进入《贰臣传》算不得英雄豪杰……”
    长孙无忌在一边说,李义府在一旁聚精会神的听,不知不觉间三更的鼓声传来,李义府才从痴迷中惊醒,连忙起身拱手道:“卑职孟浪了,居然叫扰乱了仆射安眠,这就退下,仆射当早些安寝才是。只是此时宫门已经落锁,怕是出不去了。”
    长孙无忌摆手笑道:“无妨,无妨,时间早了,老夫也睡不着,讲些旧事与你听,也算是排遣一下烦闷,回不了家不算什么,老夫在官署休憩的次数还少么?”
    李义府躬身退下,临走时还给火炉填满了煤炭,又把窗户打开一条缝隙,这样会保证长孙无忌不会被炭气熏着,长孙无忌乐呵呵的看着这个年轻人体贴的动作,这些事他的那个老仆可做不来。
    李义府恭谨的捧着刚才做的记录,回到了自己的公事房,将手稿放在桌子上,那里已经有了厚厚的一叠手稿,都是长孙无忌叙述,自己做的记录,都是财富啊,整理之后编篡成册,刊印之后就能说这是《围炉夜话》,想必长孙无忌一定会很喜欢,著书立说,有谁会不喜欢呢?大家只会说这是一位老臣子在教导年轻人,根本就不会有人想到,自己最真实的目的就是打算累死长孙无忌。
    云先生曾经说过,要想骗别人,最好先骗过自己,抱着一颗诚挚的心去骗人,去害人,被骗者只会感激你,比如那些尽职尽责的庸医,就是这么干的。不管医死了多少人,都不会有人去控诉庸医,只会说自家人命该如此。
    今日是大朝会,长孙无忌迷迷糊糊地睡了片刻就被老仆唤醒,坐在床榻上,长孙无忌有些失神,就在昨晚,自己又梦到了年轻的时候金戈铁马的往事,那时候的自己是如此的强壮,双臂较力甚至能够压垮骏马,云烨的爱马旺财自己都曾近试过,那是一匹好马,但是看看现在,自己的肌肉已经变得非常的松弛,想要把自己肥硕的身子撑起来都非常的艰难。
    任由仆人给自己擦了脸,漱了口之后,看着老仆端上来的早饭一点胃口都没有,勉强吃了一口包子,就放了下来,让老仆伺候自己穿好官衣,外面的宫门已经打开了,大唐帝国新的一月就要随着大朝会开始了,今天要审议《商律》自己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这些市侩之徒,想要在帝国占有一席之地,简直就是一个大笑话。
    朝堂,是勋贵和士人的天下,如果总是被铜臭之气所玷污,成何体统,他们现在以为手里有几个钱,就能有资格和勋贵士人站在同一片天地里?这是做梦!(未完待续。)


第三十四节商贾的呐喊
    何邵站在宫门前,不由自主的挺起了胸膛,自己的腰肢这些年弯曲的已经太久了,不管商贾给这个庞大的帝国注入了怎样的活力,在这片辉煌的国土上,商贾依旧是一群没有任何地位的人,他们或者遭受欺凌,或者遭受压榨,或者遭受侮辱,在勋贵的宴会上他们就是被取乐的对象,如果在屁股上装上尾巴,就能和猴子相媲美。
    万民宫!这座由商贾集资修建的宫殿,已经在长安屹立了一十五年,这是十五年来,也是商贾这个群体获得迅猛发展的十五年。
    如今,不论北方的雪原,西面的大漠,南边的丛林,亦或东方的大海,商贾的影子无所不在,这个帝国的岁入有一半来自商贾的贡献,这个帝国之所以能够战胜所有的敌人,其中就有商贾的奉献。
    凭什么,我们再缴纳了沉重的赋税之后,还要给勋贵们投鲜,凭什么只要是是勋贵涉足的领域商贾就要退避三舍?凭什么你长孙家要玩热气球,我何邵就只能跑到沙漠里吃沙子?
    我是帝国的伯爵,也有权利上殿面君!
    何邵的胆量不是来自他说身上的伯爵装束,而是来自身后百业行大掌柜,他们来了十三个人如今加上自己,整整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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