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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2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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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节 夫妻夜话
    那日暮非寻常羡慕辛月的衣服,绯红色的袍子,上面全是绣上去的花朵,头上戴着一顶珍珠冠,一只颤微微地金步摇插在头发上,上面的孔雀似乎要振翅飞翔。
    看得出来,她很想要一个那种簪子,可是辛月板着脸,让她不敢乱动,瘪着嘴委委屈屈的给辛月见了礼,回头就拉住云烨的手不松开。
    指着辛月头上的簪子,不停地摇云烨的胳膊,她也要。
    辛月的鼻子都要气歪了,刚要发作,又立刻变成了笑脸,她想起前些日子,自己给那日暮向鸿胪寺申请的衣袍,七品的命妇服饰,侯爷的小妾就是享受这个七品待遇。
    脸上堆着笑意,向那日暮招手,从身后的衣箱里拿出那日暮的那套官服,雪青色的,还有纱做的中单,珠冠也有,就是上面的珍珠没有辛月的珠冠上的大,没有她的那么繁复。
    辛月还是很有分寸的,知道自己耍威风只能在那日暮和云烨面前耍,不能让外人看见,否则云烨会生气,自己脸面上也不好看。
    那日暮笑的像只小狗,看到有漂亮的衣服穿,左右看看,立刻把门关上,几下子就把自己扒了个精光,准备试着穿自己的新衣服。
    云烨的鼻血都要流出来了,辛月的下巴快要脱臼了,那日暮近乎完美的身体就暴露在两人面前,高耸的胸部,浑圆的臀部,纤细的腰肢,结实的大腿,全身呈一种妖艳的美丽。
    这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衣服,不用刺绣,不用挂珍珠,健康本身就是一种美。
    辛月低头看看自己的胸,再看看自己的腿,再比划一下胳膊,最后把目光落在高高的肚皮上,才找回来一点点自信。
    作为大姐,自然不会任由那日暮自己随便光着身子研究衣服到底该怎么穿,站起来帮着那日暮一件件的穿好,这才对云烨说:”人说娶妻娶德,纳妾纳色,还真是没有说错,你在草原上都能找到人间绝色,夫君好本事。“瞅着呀牙切齿的辛月,云烨只能摸着鼻子苦笑,鬼才知道,那日暮两年间居然会出落得如此美丽,以前那个干巴的小姑娘像是气球一样被吹了起来,整日的骑马劳作,让老天给了她一副最匀称美丽的身体。
    那日暮不停地在云烨,辛月面前显摆自己的新衣服,小姑娘穿诰命服饰,居然被她穿出一种别样的美丽。
    辛月算是看出来了,那日暮就是一个什么事情都不懂的蛮子,自己想用礼仪,地位压制完全是在对牛弹琴,虽然脸上一副无奈的表情,心里却在得意的大笑,这样的女人是没能力,也没资格掌管云家的。
    威胁去了,笑容就越发的和善,挽着那日暮站在自己的大镜子面前可是帮助那日暮打扮,不管怎么说,云家的小妾,美艳过人总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
    云家二夫人的美艳之名立刻就传遍了长安那些勋贵的府上,娶个妾,还不值得家主出马,府上的那些夫人,如夫人,通房丫鬟却个个都伸长了颈子,准备看看草原上的美人是一个怎样的风情。
    草原上的女子从来都不忌讳展示自己的美丽,爽朗的性格,大胆的举动,都让这些自幼长在深闺里的妇人极其的新鲜。
    传到最后,就成了云烨娶了一个祸国殃民的漂亮小妾,李承乾都问了八回了,那日暮有没有妹妹,如果有不妨请到中原来,由他好好招待一番。”你娶小妾的时候千万不要让我做那个倒霉的傧相,上回你娶苏娘子的时候,我的内伤到现在都没好,棒槌上连绫子都不裹,就往身上招呼,受不了了,你如果和你爹一样有那么多老婆,我每回都挨一回揍的话,估计会早早没命,拜托了,求你再找一位傧相好不好,比如你弟弟李泰就是一个很好的人选。“正在喝茶的李泰呛咳几声,摇着手说:”那些妇人都是疯子,我看见有拿长针的,烨子,你的屁股还好吧。她们下手很凶残。“李恪摇着扇子大冷天的扮斯文,轻声说:”烨子,你的傧相做的极好,我看等我明年成亲的时候也请你作傧相好了。“李泰笑嘻嘻的附和说:”我们三兄弟的傧相都由你来算了,我算了一下,每成一次亲,你会挨三十余棒,皇家的规矩,大哥会有十二个妾,我俩每人会有八个,这样算下来,你会挨八百多棒,再算上三个王妃,也就一千棒的样子,你还能撑得住。“”如果允许我在你们成亲的时候穿光明铠那就没问题,否则免谈,要不然我会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因为做傧相而被妇人们活活殴死的典范。“”旺财的祥瑞表已经报上去了,你家旺财会有封赏,估计就是一些财帛罢了,你出的馊主意就不要提了,我朝的官位清贵,还没有沦落到许给牲口的道理。“这就是三个专门来祝贺云烨纳妾的家伙,嘴极臭,心地恶毒,其中一个还在打云烨不存在的小姨子的主意。
    把兄弟三人连哄带赶的弄出家门,回到后堂,去发现辛月拖着肚子在新房里忙忙碌碌的操持,给茶壶上包厚垫子,給蜡烛剪灯花,还不停的把毯子掀起来,看看下面有没有核桃之类会硌人的东西。
    那日暮坐在床前,眼睛忽闪着对云烨使眼色,示意可以吧辛月撵走了。载单纯的女子也不希望自己的新婚之夜还有一个女人围观。”太子走了?怎么不多聊一会,时间还早,我们成亲的时候,你可是很晚才回来,怎么,舍不得你的美人?“辛月坐了下来,斜着眼睛瞄云烨一眼,忿忿不平,似乎云烨和那日暮多呆一会,也是一种罪恶,自己就吃了大亏。”不想走就留着,今晚还不知道怎么哭呢,在跟前我看着也好。“没来由的一阵心疼,她哪里是在干活,纯粹是在给自己找借口,好留在新房里,看那日暮如何霸占自己丈夫的。
    话音才落,辛月就钻到床上去了,毯子盖到鼻子尖上,露出两只眼睛,炯炯有神的准备看两个人如何开始。
    这还开始个屁啊,睡觉,在那日暮兹里哇啦的叫声里,把她的官服脱掉,推进毯子里,自己也脱掉外袍,躺在最外面,一口气就吹灭了蜡烛。
    床里面传来辛月憋得很辛苦的笑声,让人直想抽他,鉴于她现在是孕妇,不好动暴力。
    那日暮不停地嘟囔着,还用手在云烨的肚皮上画圈圈,被辛月在屁股上抽了两下这才安静下来。
    如果说那日暮什么都不知道那可是冤枉她了,那天在辛月面前脱掉衣服,就是存着炫耀的心理,当然这也吧辛月打击的不轻。
    闹得辛月唯恐自己因为怀孕没办法色诱丈夫而失去他的宠爱,所以才有了今晚奇怪的举动。”你们两个听着,我这辈子如果不出意外,就守着你们两个过,阿月已经有了身孕,估计会是男孩,我这辈子就没有生女儿的命,尽管我非常的想要一个女儿。
    一辈子很长也很短,阿月,我原本打算就娶一个妻子的,你也知道,后来事情赶到这个地步,我不娶那日暮是不成了,草原上风云变幻的,不是她一个傻姑娘能应付得了的,这孩子把命都给了我,从情从理我都没有抛弃她的理由。
    我从不相信命运,以为所有的事情都该在我的把握之中,很可惜,我到底还是在随波逐流,既然到了这一步,我们就高高兴兴,快快乐乐的活着,不要难过,也不要悲伤,等到我死的时候,你们就把我截成两节,一人留一节做个念想,就当是我赔罪了,这件事情说到底是我的不好。“那日暮紧紧地搂着云烨,几乎用了她最大的力气,不说话,就用行动告诉云烨,自己是多么的在乎他。
    辛月从毯子里爬出来,哭着拍了云烨一把说:”大好的日子还说丧气话,嫌弃妾身就说,撵出去就好,偏偏说这些话在心里扎刀子。“”衣服脱了,躺好,听我说话,不准插嘴,“云烨爬起来三两下又把辛月的衣服给脱掉,再给塞会毯子里。”咱家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在长安城里虽然有名声也还是一个二流的家族,未来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所以我在草原做了一些布置,李靖非常质疑我的选择,但是没有把柄,他无从下嘴。“”这个老混蛋占了咱家那么多的便宜,还和咱家过不去,良心都喂了狗了,夫君为了赚点钱,都累得没人形了,一个个还下死手坑,夫君,不行的话,咱们全家就躲在雨山不出去了,那日暮妹妹也搬回来,咱家的钱足够花十辈子了。“”要不然搬到草原上去,姐姐也去,我们白天放牛,晚上听哥哥讲故事,看星星,草原上的天是最蓝的,我们让宦娘给我们看孩子,老奶奶坐在帐篷里熬茶,好不好。“‘这两种日子其实是我这辈子最想过的日子,等到妹妹们都出嫁了,我们就不管朝堂上的事情,春暖花开的时候我们去草原,下第一场雪之前我们回玉山,这是神仙才有的好日子啊。”
    不知什么时候云烨发现自己已经跑到了中间,两个女人一人抱着一只胳膊,在他耳边轻轻的诉说自己的理想,一会儿是玉山的安逸,一会儿是草原的辽阔,带着笑意,云烨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所有人的理想都在飞翔,手轻轻一招,就会有最甜美的理想华为甘甜的果实任他品尝……
    (未完待续)


第三十四节 那日暮的惊喜
    鞋子舒不舒服只有脚知道,一起睡了一个晚上,情况就得到了好转。没得选择之下,顺其自然或许是最好的办法。
    宦娘一大早看到活蹦乱跳的那日暮就叹气,谁家新娘子第二天起来不是步履蹒跚,满脸病容,为何自己这个比女儿还亲的傻姑娘就不知道这个道理,居然在和小丫比赛爬树。
    老奶奶笑成了一朵花,婶婶,姑姑都在都陪在老奶奶身边捂着嘴偷笑,辛月脸红的像要渗出血来,绞着手帕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昨晚三个人在一个屋子里睡的事情,家里几个老人都知道了,再一看那日暮大清早的就在上蹿下跳的参观自己家,那里还不明白辛月的小心思。
    老奶奶现在一天什么事情都不管,就是整天笑眯眯的准备抱孙子,每天早上一碗牛奶,两个鸡蛋,从不间断,说是要多活几年,看着云家子孙满堂的才准备去见老祖宗。
    云烨和蒔莳趴在桌子上吃早饭,还是蒔莳乖巧,每天都陪着师傅吃饭,不像小丫几个,数钱的数钱,练武的练武,每一个有良心的,云烨发现,自己教育出来的妹妹,似乎和其他人家的女子不一样,独立性似乎更强一点,自尊心似乎也强得要命。
    一娘出嫁,辛月给准备了丰厚的嫁妆,云烨又添了不少,奶奶婶婶,姑姑都从自己的例份里拿出一部分补贴这个没娘的孩子。
    当云烨把一娘背出家门要往马车里放的时候,她揪着云烨的衫子不肯松手,眼泪把脸上才画好的妆容都弄花了。
    云烨也不舒服,一娘一向温婉可人,如今就要嫁给那个骑在马上得意洋洋的家伙,这家伙便宜占大了。
    “一娘,如果那小子敢欺负你,就告诉哥哥,回头我把他的腿打折。”
    不管云烨愿意不愿意,一娘都要出嫁的,看着接亲的队伍浩浩荡荡的离去,云烨的心情就越发的糟糕了。
    润娘现在很听话,躲在家里不出门,认真的跟着文夫先生学,前些天已经能把千字文背下来了,很好,就是秦家送过来的那两只猞猁不好处理,每天都要有人牵着出门去溜一圈才行。
    那日暮很喜欢家里的花园,见到菊花,就摘了一朵大的,插在头上一个劲的问云烨自己好不好看。
    柿子树上挂满了红彤彤的秋柿子,经了霜才好吃,那日暮不管那些,自己拿了竹竿子往下捅,让丫鬟给她接住,可怜的丫鬟,拿裙子兜,看不准就砸在头上,顶着一脑门子的柿子浆,想哭又不敢哭。
    云烨看不下去,把她的竹竿子拿过来,用薄铁片给她弯了一个弯钩,下面再缝上一个布口袋,这下子只要用铁片把柿子勾下来,就会落进口袋里,柿子完好无损。
    摘柿子的问题解决了,吃柿子又出了问题,傻姑娘连皮都不剥就往嘴里塞,等云烨发现的时候,嘴已经麻的说不出话来,不明白那么涩的柿子她是怎么吃下去的。
    看她还是一副很想吃的样子,云烨无奈之下,只好给她做柿子饼。
    把去皮的柿子放在面粉坑里,剁得稀烂,再活好面,加一点牛油,最后放在铁板上烙,还好,很成功,味道香甜,清香宜人。
    云烨的耐性永远也只有一瞬间,做好了一锅,就绝对不会去做第二次。不过看到那日暮把一盘子柿子饼给奶奶,婶婶,姑姑,还有宦娘送了过去,自己像只小狗一样又跑回来准备让云烨再做一次。
    “啧啧啧,果然是只记得新人笑,不记得旧人哭,做个吃食都没我的份,看来我肚子里的孩子也是没人疼了。”
    辛月虽然和那日暮相处的极好,但是嘴上却从不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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