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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2006年第2期-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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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生怕他的手突然逃掉。又像是她的乳房经受不住他有力的掌握,她不得不用双手前去救助一样。 
  他去掀她的浴巾。她阻止他:去洗个澡吧! 
  他根本不理她。他一意孤行,把眼镜摘下来,放到床头柜上之后,就疯狂地把她剥了个一干二净。 
  她被他压着,她的手摸索着,找到了遥控器。她把电视机打开了,她让房间里有了嘈杂的声音。她在这声音里感到安全。 
  他们离开宾馆的时候,阿芬去结了账。因为那儿有她的押金。返回小镇的车上,她以为他一定会把开钟点房的钱给她。阿芬不是不愿意花钱,她不是一个小气的女人,事实上她花起钱来,非常的大手大脚。但这钱不同。在她看来,这钱由罗全力出,是天经地义的。这钱完全不应该由她来出。她出了这钱,会显出她的贱来,连她自己都瞧不起自己。可他丝毫不提这事,他是忘了吗?也许他根本就认为让阿芬出这钱也挺好,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阿芬感到委屈,心里只要一想起,就酸酸的。 
  他们坐在农公车一个比较靠后的座位上。这一车人中,有好几个熟悉的面孔。这趟由县城开往小镇的末班车上,坐着好几个小镇人。这些人从一上车,就发现了阿芬和罗全力。他们都认得阿芬和罗全力。其中,还有一个女人是阿芬的客户,她每个礼拜都到阿芬的店里护理一次头发。但她在车上,却是完全不认识阿芬的样子,不打招呼,连看都不看阿芬一眼。有一次,她侧过身子偷偷地向阿芬这边看,正好阿芬抬起眼睛,看到了她。她赶紧将目光躲开了,并且脸也有了一点儿微红。好像偷偷和一个男人一同出县城的,不是阿芬,而是她。 
  阿芬知道,当这趟车在小镇车站停下之后,关于她和罗全力一同去县城的消息,也就会在小镇上传遍。说不定呀,这一消息,已经通过谁的手机,提前传回小镇了。阿芬一点都不害怕。她不怕人们知道,也不担心人们会怎么想象。她把身子轻轻地靠在罗全力身上,感到幸福极了。此刻,要是让她和罗全力两个登上舞台,在舞台上做出各种亲昵的动作,然后全镇人民呢,都在台下看,她也愿意。对于小镇人的爱管闲事,对于他们对她隐私的窥视和打探,她一点都不反感。相反深怀感激。她处在被关注的焦点,她的幸福感被放大了,她感到温暖。她坐在车窗口,身子向罗全力靠去。她希望车里认识她的人,都能够看到。事实上她也知道,他们的确是都看到了。他们虽然假装没有看见她,但他们一定都早已看到了她。他们始终在注意着她,关注着她的一举一动。他们虽然坐在她的前面,但他们仍然觉察到了她的一切。他们是一群后脑勺上长眼睛的人。她很开心。 
  只有想到居然是她付了钟点房的钱时,她才感到心里很委屈。 
  罗全力的脚,在座位底下像兴奋的小狗那样,一刻都不停,磨蹭着阿芬的脚和小腿。阿芬穿的是一双百丽皮鞋,是新买的。这双鞋尺码偏小了一点,有点硌脚,但她很喜欢它的式样。她想,他那么动弹,也许要把她的新皮鞋弄坏了。但她决定不心疼皮鞋。她的脚,也像蛇一样扭动着,去回应他。他们的脚,在座位底下缠来绕去,就像小时候玩饴糖那样,三根小竹签,把一团饴糖反反复复地绕,越绕越稠,越绕越甜。这么暗暗地绕来绕去,阿芬感到幸福极了,身体上也有反应了。 
  她的目光,一刻都不停地在车厢内巡视。她看到所有人的眼睛都长在了后脑勺上,这些眼睛像星星一样明亮。 
  阿芬回到家,母亲对她特别殷勤。她对阿芬,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情的笑容了。她显然已经什么都知道了,她在阿芬面前,罗老师长罗老师短地说个不停。阿芬对于母亲不断提到罗全力这个人,虽然并不反感,但是,对于母亲的问长问短,她懒得去回答。母亲的形象,在她眼里,显得有些陌生。阿芬印象中的母亲,从来都是古板的,不够温柔的,甚至是凶狠的。但她现在是那么和蔼可亲,脸上简直堆着巴结的笑。阿芬知道,自己一直没有男朋友,这一定是母亲的一块心病。只要自己一天不出嫁,母亲就一天不会有好心情,就一天都不会有好脸色。现在罗全力突然走到了母亲的面前,她能不高兴吗?阿芬娘没文化,自己的名字以前都不会写,是阿芬教了她近一个礼拜,她才学会了画出自己的名字来。也许正因为如此,她对文化人有一种特别的好感。罗全力这样一位中学老师,在小镇上自然是属于高级知识分子了。同样重要的是,他戴了副眼镜。他在阿芬娘眼里,基本是高不可攀的。现在,罗全力从天而降,消息是紧连着他与女儿一起去县城开房间一道来的。 
  在焦急等待女儿回家的那段时间里,罗全力文质彬彬的形象,不时在阿芬娘面前浮现。她后来换了一个角度来思考,她更愿意相信,小镇上的人们,其实是以羡慕的口吻在议论着阿芬。有这样的女婿送上门,谁会不要?谁不要谁就是大憨卵了!这样的好事,竟然没有任何先兆地落到了阿芬的头上,落.到了她的家里。虽然他们还没结婚就那个了,虽然他们认识不久就去县城开房间了,但是,现在的年轻人,不都是这样吗? 
  阿芬娘为女儿做了很多好吃的。仿佛阿芬这一趟跟罗全力去县城开房间,是一次光荣之旅,胜利之旅。阿芬娘像是中了福彩大奖,快乐得步子轻盈,脸上堆满了笑,说话也十分的低三下四。她拉着阿芬问长问短,什么都问,最后竟然轻声问女儿:“你,你,他,他戴套了没有?” 
  小镇上的人们很快就知道了,阿芬和罗全力去县城开房间,一是阿芬出的钱,二是罗全力没戴套,三是阿芬很快就有了身孕。 
  日子过得飞快,阿芬肚子里的孩子,已经有三个月了。三个月的肚子,已经躲不过细心人的目光了。一般都是阿芬到中学里去,罗全力很少到她店里来。有时候,他去她家里,阿芬娘过分的热情,会让罗全力感到有些吃不消。每次她都会给毛脚女婿烧四个水卧鸡蛋,加入几勺子白糖。吃得他趴在阿芬身上的时候,还在打饱嗝。阿芬小时候看到过镇子东栅头那只约克大白公猪配种。每次配种结束,都会打两只生鸡蛋给大公猪吃。见罗全力不时打饱嗝,阿芬想,她娘是把罗全力当成配种的大公猪,给他狂补蛋白质呢!所不同的是,大公猪补在后,罗全力则提前补了,而且是四只鸡蛋,是大公猪的一倍。 
  罗全力宿舍里摆的是一张大床。阿芬不明白,他一个单身男教师,为什么要睡这么一张大床。好像这张床,就是为了阿芬而准备的。阿芬就想,在她之前,是不是有什么女人睡到过这张大床上呢?相对而言,在这个流言蜚语四季兴旺的小镇上,中学像是另外一个体系,高高的围墙,把中学和它外面的世俗小镇隔开了。它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王国,一个比较神秘的地方。所以,学校内部发生的许多事,小镇人民其实是并不清楚的。正因为如此,阿芬的疑惑更强烈了。她很想知道,在她之前,这张床上睡过什么样的女人,是一个还是两个,甚至三个五个?可她无法知道。也从来没有听说过。 
  床虽大,但质量并不好。它是一张竹床。他俩睡在上头的时候,它一刻不停地发出嘎嘎嘎嘎的声音。开始阿芬感到很不习惯,自始至终她都处在不安之中。这声音干扰着她,她更怕声音传出去,被别的老师听到,甚至被学生们听到。他们也许就会通过门窗的缝隙,向内窥视。至少也会蹲在门外,偷听屋子里的动静吧。“你这床,怎么这么响啊?讨厌!”阿芬说。但罗全力并不理会她,他只是在她身上猛干,以致床的叫嚣更加激烈了。 
  好在慢慢阿芬就习惯了。甚至反而她喜欢上了竹床那欢乐的嘎嘎声。他们在阿芬那张窄窄的单人床上做的时候,因为放着席梦思床垫,软软的,一点儿声音都没有。阿芬这时候就会特别想念罗全力的竹床。那床宽大,也不像她的床一样软得使不上劲。 
当然它一刻不停的嘎嘎声,才是更叫她着迷的。它在她身子底下,像一群青蛙那样呱呱叫个不休,又像是激越的鼓点,催人奋进。总之有着这热烈的声音做伴,阿芬觉得特别兴奋,特别快乐。在如此欢乐的嘎嘎声中,她也忍不住放肆地叫了起来。她的叫声是那么尖锐,那么夸张,与竹床急风骤雨式的叫嚣,彼此呼应,相互交融。 
  她越来越讨厌在她家里和他做了。这不光是床的原因。她的床令她反感。它不光小,而且软。在这样一只软得使不上劲的小床上和他做,她感觉吃力得不得了。螺蛳壳里做道场,宰相肚里撑船,施展不开拳脚。她的床贴墙而放,好几次,她的膝盖撞在墙上,发出很响的咚咚声音。她被撞痛了,事后发现,膝盖都撞青了。她因此更愿意和他在地上做,把被子拉下来,铺展在地上,这床就大了,也不那么软得恼人了。但是,毕竟还是没有竹床好。地铺没有竹床那嘎嘎嘎嘎的欢乐叫嚣声,没有激越的鼓点,没有暴风骤雨电闪雷鸣,没有她伴随着这一切所发出的放肆的叫声。 
  更要命的是,在她家里做的时候,她的母亲总是无可抗拒地掺和进来。每次她和罗全力进了她的房间,阿芬娘都要将房门反锁起来,然后搬一把椅子,坐到大门外。她石狮子一样把着门。等他们在里面做完了,穿好了,阿芬就嘭嘭嘭地敲门。阿芬娘这才过来,替他们把门锁打开。阿芬感觉,母亲就像一个老鸨。她提出抗议,坚决不允许母亲再将他们的门反锁。母亲表示,她这样做,完全是为了家族的名誉。她生怕有人前来偷听,“你们毕竟还没结婚,传出去叫我怎么做人?”她说。 
  有一次,他们从床上奋战到了地下。她刚把被子从床上拽下来,还没在地上铺好,就听到母亲在门外说:“小心着凉啊!” 
  三个月的身孕,自然逃不过母亲的眼睛。 
  他们的婚事,就这样匆匆定了下来。一切都繁琐而紧张,紧锣密鼓,要赶在小孩儿到来之前,把所有的所有,都料理妥当。 
  婚宴是在邻镇的一家饭店举行的。本镇实在太小了,小到没有一家像样的饭店。而邻镇就比较繁荣。它的繁荣,在全国都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它是一个古老的镇子,有典型的江南古镇风貌,小桥流水人家,早已经名声在外,吸引了大江南北,甚至世界各地的游客。在这样的一个小镇上,居然有着好几家三星级以上的酒店,这让本镇居民为自己镇子的冷清感到惭愧,感到自卑。同时对于邻镇,既羡又妒。 
  阿芬和罗全力的婚宴,就是在邻镇的大红狮饭店举行的。这是一家名副其实的四星级饭店。 
  小镇上几乎所有的公车和私车都出动了。大大.小小的车上,载满了前往大红狮喝喜酒的人们。还有坐不上汽车的客人,就开了摩托,蹬着三轮,骑着自行车,向邻镇迸发。 
  婚礼十分排场。大红狮饭店有专业的司仪,这个人油头粉面,油腔滑调,一开始还深获宾客们的喜爱。但是渐渐地,大家再也懒得理会他了。 
  庄严而神圣的婚礼奏鸣曲,五彩缤纷的彩纸,一层层垒得像宝塔似的水果蛋糕,瀑布似的香槟酒,在这个婚礼上头,一件都不少。唯一缺少的,是新郎的热情。自始至终,罗全力都是缺乏热情的。他在上面,十分勉强地受着婚礼司仪的捉弄,朗诵的声音,也是有气无力,都不如他在课堂上讲课那么充满激情。为一桌桌的亲朋好友敬烟敬酒,他也表现得勉强而被动。 
  在这个婚礼上,最吸引人们目光的,是伴娘安徽妹。她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她细腻白皙的皮肤,她丰满得恰到好处的身体,她的灿烂的笑,她的青春,几乎要令阿芬这个披着幸福婚纱的大美人黯然失色了。相比之下,阿芬的脸上显出了过早出现的沧桑。她的体态,也因为有了三个月的身孕而显得臃肿,显得笨拙。 
  安徽妹的风采,还体现在她的喝酒上。所有上前发难新娘的人,都被美丽的伴娘以各种手段击溃了。嘴巴不能说的,被她的伶牙俐齿打退。体力一般般的,则被她那绵里藏针的小手毫不客气地挡开。自以为海量的人,端了白酒,前来挑衅。安徽妹与他们一对一地比拚,一杯杯白酒喝下去,眉头都不皱一下。 
  要不是由安徽妹一女当关,阿芬肯定是无法抵挡来自于各路神仙的挑战的。虽然她也算得上一个酒精考验的人,但是,在这样的场合,这么多的宾客,凭她这么一副娇柔的血肉之躯,是绝对对付不了的。何况她肚子里有三个月的孩子。她不止一次地跟安徽妹咬耳朵,在她耳边亲切地叫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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