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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斯曼记事-第1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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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发展了游击战的理论和原则,主要有:
1。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是游击战的基本原则;
2。以袭击为主的进攻,是游击战的基本作战形式;
3。革命根据地,是游击战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依托;
4。在一定条件下,游击战可以作为某个战略阶段的主要作战形式;
5。战略上的集中指挥与战役战斗上的分散指挥相结合,是游击战的指挥原则;
6。游击战要向正规战发展。
7。游击战因兵力少而突击力弱,很难独立地解决整个战争问题,只有积极创造条件,使游击队发展成正规军,使正规战与游击战紧密配合,才能加快战争胜利的进程。
游击战因兵力少而火力弱,很难独立地进行长时间作战,只有积极创造条件,以机动力、主动出击化整为零,消耗敌人战力、拖延敌人行动、误导敌人方向,形成敌人心理压力才可能致胜。
◆正面
是一种以弱胜强的战术,而且由于需要坚实的群众基础以及熟悉的地形,通常应用于反侵略一方是一种战争艺术。
◆反面
所谓的“融于群众”其实是利用平民当作挡箭牌。逼迫对手制造战争暴行。违反人道主义原则。采用游击战的方面通常会高压压迫所倚仗的群众。以达到完成战略目的意义。是“恐怖主义”的惯用手段。是一种持久战,大大增强了战争的残酷性。
以上资料是百度百科中关于游击战的说明。
下面,谈一谈个人对游击战的看法:
如果让我选择,如果敌人很温和,那么宁可投降也不要游击战。如果敌人足够残暴,那么坚定的游击战是绝对正确的。
实际上,滋生游击战的战争,大多具备如下三个特点:
1、国内强权,人民财产没有保护。
2、敌人残暴,多半是种族灭绝政策。
3、城市化程度很低,社会经济落后,农业经济为主体。
关于第一点:
游击战是一种不人道的战争,这显而易见,因为拿老百姓当挡箭牌。所以,当“私人财产不可侵犯”这一条写入宪法,那么游击战就成了笑话――哪个统帅敢玩这手,第二天就能收到国会的弹劾传票。二战时期,欧洲国家有打游击的,但一大部分在殖民地,本国的极少。在本国游击的,适应第二条。
关于第二点:
正因为第一点特性,所以,如果敌人足够残暴,失败的代价比游击战的代价更高,那么弱的一方通常被迫采取游击战策略。比如二战时的波兰。
关于第三点:
最终波兰游击队在德国人面前不堪一击,用古德里安将军的话说,讨厌但不致命。实际上,波兰或者说绝大多数欧洲国家,城市化程度非常高,因此,占领城市的占领了生存命脉。游击队在山野无法取得补给,吃饭都成问题。这和中国满地农民的状态截然不同。在中国,碰到一个村落就可以取得补给,但在欧洲,一座城市能养的士兵,远比一个农业地区养的多。
有很多朋友很迷信游击这个东西,而且很多网络作品中也将游击战的威力无限夸大。实际上,国外军事学家很早就详细的阐述了游击战适应的各种环境和特点。所以,即使是像亚历山大、汉尼拔这样擅长运动战的统帅,最终决战选择的依然是阵地战。这就是欧洲战争中阵地战如此盛行的原因。
我们都知道象棋,将和帅是不能死的,那么,简单的理解游击战,你可以这样认为:游击战适应主帅不能阵亡的战役,而阵地战适应城市不能沦陷的战役。
图林西亚是欧洲背景,我在些图林西亚时,着重突出了几座城市。城邦文化,或者说现代的城市文明,都是以城市为核心的。
所以,两次索里兰战役里,维里奥虽然弱,但没有游击,因为离开城市,他将一无所有。今后的战争中,依然会有以弱对强的战例,但我依然不会写大规模的游击战。在欧洲背景下,以游击战征服一个国家是不可想象的,以游击战击败入侵也是幼稚可笑的。




……(本卷结束) ……



小练笔
P。1 读史

       读史
持着流云飞花的书卷,
感动千年英勇的叹惋。
劲弩强弓的可汗,
呵斥金戈铁马的长鞭。
大雕瞪视的中原,
浮华污腻青暗的湖面。
朝日夕辉的瞬间,
飘零碎玉飞琼的华年。
往昔千古的遗愿,
放眼空旷深沉的浩瀚。
埋骨忠魂的青山,
沐浴烈日凄美的哀怜。
先世无畏的征战,
撑起九州繁华的泰然。
轻触腰间的利剑,
依旧有血气凝重的震颤。



P。2 天使

       六翼的炽天使
霹雳、惊雷、飘飞四散的云;
有光,圣洁的,耀眼的,震撼的;
迷人的身型,完美无缺;
那是六翼的炽天使!
当我知道他,知道他手中的剑;
那是千万人的呼喊――自由、光明――他们说;
上帝,释放一个精灵,他降临了;
那是六翼的炽天使!
毁灭,无非是为了重生;
战斗,无非是为了和平;
雪花、落羽,哪一个是你的眼泪;
你是六翼的炽天使!
祈祷,为了你的胜利;
奋斗,为了你的理想;
利剑、翅膀,哪一个是你的理想;
你是六翼的炽天使!



N。1 奇遇

       (首先声明,我是男性,所以里面对女孩子的心理描写可能失真,如果有好的建议不妨提出来。另外最近正文还没有构思好,所以会写一些这种小的东西。希望大家喜欢。)
五年前的冬天,我乘坐从北京到长沙的火车回家过年。那个时候,我还是个女学生,学习不太用功,整天把自己打扮的像个公主,只梦想着有一天能够碰上心中的白马王子。
那天很冷,北方干燥的空气加上鹅毛般的雪片让我缩到了厚厚的羽绒服里面。但是我还是在里面穿了一条钩针的毛线长裙子,白色的,钩织着漂亮的图案。那是母亲在我18岁生日那天送给我的,我很喜欢。
火车是下午4:00的。在人流中推挤了十分钟之久,我终于挪上了车厢。我的座位是靠走廊的。我放好自己的行李,坐了下来。来往的人很多,我紧了紧抱着背包的手臂,担心有人在我心爱的SNOOPY上面改装一下。坐在我旁边的是个老头,昏沉沉的睡着了,前面有个中年人时不时探过头来瞧瞧这个老人,似乎是他的儿子。对面的人还没有来。我于是又开始幻想我的美梦,希望能是个潇洒的男孩子。
但是对面的位置一直空着,直到火车扬起了汽笛。我有些失望,拿出了准备好的漫画书。
空调开了,车厢里热了起来,有些闷。于是人的精神也就差了起来。在无聊的嚼了两个小时爱情故事之后,我也进入了梦乡。那是个美丽的梦,我和我的白马王子在童话的王国里幸福的生活。
大约晚上11:00的时候,火车停了下来,应该是到郑州了。我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满头是汗。我对着反光的窗户理了理头发,然后把羽绒服除了下来,外面就穿着那件白色的长裙,这下看起来比刚才舒服多了。我满意的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顽皮的笑了笑,然后把目光放在了对面那空荡的座位上,会不会有人上来呢?我在想。
一个男孩子,高大,帅气,穿着深蓝色的甲克,底下是一条有些破旧的牛崽裤,就从车厢的那头走了过来。他一只手拎个黑色的背包,另一只手扶着座位的靠背,在寻找自己的座位。
我的心砰砰的跳,希望他就是对面的那个人。
也许是命运之神听见了我的呼喊,他真的就坐到了那里。我有些得意了,于是肆无忌惮的看着他。
他有着一种忧郁的气质,那个我喜欢,或者我根本就是喜欢英俊的男孩子,我在心里勾画我们之间能够发生的一切机缘,但是他就那么坐在那里,把包放在靠走廊的座位上,自己看着窗户外面。
过了一会,他似乎想起来什么,把背包放在膝盖上,打开来,里面是一只白毛的小狗。
“真可爱!”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和他谈论的话题。
他微笑的看向我,抬起小狗的一只爪子向我打招呼。
“你拍两下手,然后在它眼前摊开,如果它喜欢你,就会自己跳到你的手上来。”
他淡淡的描述道,就像是对一种和他无关的东西进行的解说,但是嘴角一直是笑着的。
我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拍了两下掌,然后摊开在小狗面前。
它跳了起来,蹦到我的手上。我很高兴自己能够这么幸运的成功。
他有些惊讶。但是马上恢复了表情。
“它已经很久没有和陌生人亲近了。”
“哦?是吗?那我真是很幸运了呢。那前一个陌生人是谁呢?”
他静了一会,看着我,让我脸上有些发烧。
“是我。这是我女朋友的狗。她在郑州出了车祸,我去帮她整理遗物,看到它,就想带回家养着。”
我一时觉得自己做了一件非常错误的事情,我坐在那里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可以补偿我的过失。
他没有再说话,把脸别了过去,看着窗外闪过的灯光。
不久,他睡着了,也许是心里的痛苦让他太累了吧。他把头靠在窗户上,眼角依稀看的到泪水。
我抚摸着小狗柔顺的毛,心里忽然就有了冲动。我从包里拿出笔来,从笔记本上撕下一角纸,在上面写上我的手机号码和一段话,大概是说我想和他成为朋友。然后,我把那纸条用透明胶贴在了小狗的项圈内侧。
之后我和他没有再说话。他在武汉下车了。而我,还要再坐3个小时才能到家。
那年的春节过的很愉快,临回北京前,我还和几个多年没见的老同学聚了聚。火车上的那回事渐渐的被我淡忘了,不久,我就又回到了学校,过着我公主一样的生活。唯一的一次不愉快,是快毕业的时候,我的那件钩针长裙挂在外面晒的时候被人偷了,而且更让我难过的是,我忘记把口袋里的手机拿出来了。母亲知道这事以后为我专门定做了一套旗袍,白色亮丝缎子,很是漂亮。于是我慢慢的也把那件裙子的事情一并忘记了。
大学毕业以后我就直接参加了工作,然后经人介绍和一家中型公司的人事经理结了婚。他当然不如我梦中的王子那般完美,但是,的确是个温柔体贴的男人。我们一起幸福的生活,今年初,我生了一个儿子。
父母听说得了孙子,高兴的不得了,非要我带孩子回家看看,于是,今年的春节,我准备回家去过。
我一向坐下午4:00的那班车,主要是我懒得起早。这次有丈夫陪着,我倒是轻松,孩子也是他抱的,我只提着皮包就可以了。一家人挤上了火车,我们的座位是连着的,丈夫说要让孩子看风景,就坐到了窗户边,我挨他坐下了。
我的正对面是个女孩子,大约18、9岁光景,套着厚厚的羽绒服。她正在认真的看着一本漫画。我似乎看到了当年自己的影子,对她的感觉亲切起来。于是同她打招呼。女孩很热情,于是,我们聊了起来。
从谈话中,我发现她居然和我是同一所大学的,现在正在念大一。这让我们的距离更近了,我们聊的话题也多了起来。她旁边的位子上面的客人还没有来,于是我们就猜那是个什么样的人。对我们来说,也许只是无聊之极才想到的话题吧。过了一会,大概是聊的累了,她渐渐的变成了纯粹的听者。于是,我也索性不说了。火车的汽笛也在这个时候响了。
临开车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男子,大约和我相仿的年龄,出现在了车厢的对面。他向我们这边走了过来,一只手拎着一个黑色的学生才用的背包,另一只手提着一个黑色的皮箱。由于他穿的是笔挺的黑色西服,所以,他的那个背包显得格外的刺眼。我捅了捅丈夫,他看后笑了笑。
那人走到我们面前的时候我想大概他是那张空座位的主人了。他的胡子刮的很干净,一个非常讲究的人,穿着什么的都很得体。惟独别扭的是那个背包,很陈旧,上面还有白色的毛发。
他坐下了,帅气但是忧郁的眼神望着窗外。我突然想起了五年前的那个男孩,很像呢。
火车开动了,暖气也打开了。车厢里变的很闷,对面的女孩子把身上的羽绒服脱了下来,里面穿的是钩针的白色长裙。
我有些惊异了,但是没有好意思开口去问那裙子的来历。因为那裙子看样子比较新,而我穿的那件,这么多年,应该因为年代的关系变成米黄色的了吧。
女孩无聊的翻了翻手中的书,然后就开始偷偷的观察身边的男子。我不禁疑惑起来。
突然,那男子想起什么一样,把放在一边的背包放在了膝盖上,打开来,里面是一只白色的长毛狗,有年岁了。
就像有什么东西划过我的脑海,我觉得接下来的一切都是清晰而必然的了。
“哇,好漂亮。”那女孩叫道。
“你拍两下手,然后在它眼前摊开,如果它喜欢你,就会自己跳到你的手上来。”男子说。
女孩做了,那长毛狗盯着女孩看了看,然后跳到了她手上。
男子有些惊讶,但是马上恢复了表情。女孩则很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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