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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的距离_周国平-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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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耗费在这些事情上,牺牲了对生命本身的享受,实在是很愚蠢的。人生有许多出于自然的享受,例如爱情、友谊、欣赏大自然、艺术创造等等,其快乐远非虚名浮利可比,而享受它们也并不需要太多的物质条件。在明白了这些道理以后,他就会和世俗的竞争拉开距离,借此为保存他的真性情赢得了适当的空间。而一个人只要依照真性情生活,就自然会努力去享受生命本身的种种快乐。用中郎的话说,这叫做:“退得一步,即为稳实,多少受用。”

    当然,一个人彻悟了生死的道理,也可能会走向消极悲观。不过,如果他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这一前途即可避免。他反而会获得一种认识:生命的密度要比生命的长度更值得追求。从终极的眼光看,寿命是无稽的,无论长寿短寿,死后都归于虚无。不止如此,即使用活着时的眼光作比较,寿命也无甚意义。中郎说:“试令一老人与少年并立,问彼少年,尔所少之寿何在,觅之不得。问彼老人,尔所多之寿何在,觅之亦不得。少者本无,多者亦归于无,其无正等。”无论活多活少,谁都活在此刻,此刻之前的时间已经永远消逝,没有人能把它们抓在手中。所以,与其贪图活得长久,不如争取活得痛快。中郎引惠开的话说:“人生不得行胸臆,纵年百岁犹为夭。”就是这个意思。

    三

    我们或许可以把袁中郎称作享乐主义者,不过他所提倡的乐,乃是合乎生命之自然的乐趣,体现生命之质量和浓度的快乐。在他看来,为了这样的享乐,付出什么代价也是值得的,甚至这代价也成了一种快乐。

    有两段话,极能显出他的个性的光彩。

    在一处他说:“世人所难得者唯趣”,尤其是得之自然的趣。他举出童子的无往而非趣,山林之人的自在度日,愚不肖的率心而行,作为这种趣的例子。然后写道:“自以为绝望于世,故举世非笑之不顾也,此又一趣也。”凭真性情生活是趣,因此遭到全世界的反对又是趣,从这趣中更见出了怎样真的性情!

    另一处谈到人生真乐有五,原文太精彩,不忍割爱,照抄如下:

    “目极世间之色,耳极世间之声,身极世间之鲜,口极世间之谭,一快活也。堂前列鼎,堂后度曲,宾客满席,男女交舄,烛气熏天,珠翠委地,皓魄入帐,花影流衣,二快活也。箧中藏万卷书,书皆珍异。宅畔置一馆,馆中约真正同心友十余人,人中立一识见极高,如司马迁、罗贯中、关汉卿者为主,分曹部署,各成一书,远文唐宋酸儒之陋,近完一代未竟之篇,三快活也。千金买一舟,舟中置鼓吹一部,妓妾数人,游闲数人,泛家浮宅,不知老之将至,四快活也。然人生受用至此,不及十年,家资田产荡尽矣。然后一身狼狈,朝不谋夕,托钵歌妓之院,分餐孤老之盘,往来乡亲,恬不知耻,五快活也。”

    前四种快活,气象已属不凡,谁知他笔锋一转,说享尽人生快乐以后,一败涂地,沦为乞丐,又是一种快活!中郎文中多这类飞来之笔,出其不意,又顺理成章。世人常把善终视作幸福的标志,其实经不起推敲。若从人生终结看,善不善终都是死,都无幸福可言。若从人生过程看,一个人只要痛快淋漓地生活过,不管善不善终,都称得上幸福了。对于一个洋溢着生命热情的人来说,幸福就在于最大限度地穷尽人生的各种可能性,其中也包括困境和逆境。极而言之,乐极生悲不足悲,最可悲的是从来不曾乐过,一辈子稳稳当当,也平平淡淡,那才是白活了一场。

    中郎自己是个充满生命热情的人,他做什么事都兴致勃勃,好像不要命似的。爱山水,便说落雁峰“可值百死”。爱朋友,便叹“以友为性命”。他知道“世上希有事,未有不以死得者”,值得要死要活一番。读书读到会心处,便“灯影下读复叫,叫复读,僮仆睡者皆惊起”,真是忘乎所以。他爱女人,坦陈有“青娥之癖”。他甚至发起懒来也上瘾,名之“懒癖”。

    关于癖,他说过一句极中肯的话:“余观世上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之人,皆无癖之人耳。若真有所癖,将沉湎酣溺,性命死生以之,何暇及钱奴宦贾之事。”有癖之人,哪怕有的是怪癖恶癖,终归还保留着一种自己的真兴趣真热情,比起那班名利俗物来更是一个活人。当然,所谓癖是真正着迷,全心全意,死活不顾。譬如巴尔扎克小说里的于洛男爵,爱女色爱到财产名誉地位性命都可以不要,到头来穷困潦倒,却依然心满意足,这才配称好色,那些只揩油不肯作半点牺牲的偷香窃玉之辈是不够格的。

    四

    一面彻悟人生的实质,一面满怀生命的热情,两者的结合形成了袁中郎的人生观。他自己把这种人生观与儒家的谐世、道家的玩世、佛家的出世并列为四,称作适世。若加比较,儒家是完全入世,佛家是完全出世,中郎的适世似与道家的玩世相接近,都在入世出世之间。区别在于,玩世是入世者的出世法,怀着生命的忧患意识逍遥世外,适世是出世者的入世法,怀着大化的超脱心境享受人生。用中郎自己的话说,他是想学“凡间仙,世中佛,无律度的孔子”。

    明末知识分子学佛参禅成风,中郎是不以为然的。他“自知魔重”,“出则为湖魔,入则为诗魔,遇佳友则为谈魔”,舍不得人生如许乐趣,绝不肯出世。况且人只要生命犹存,真正出世是不可能的。佛祖和达摩舍太子位出家,中郎认为是没有参透生死之理的表现。他批评道:“当时便在家何妨,何必掉头不顾,为此偏枯不可训之事?似亦不圆之甚矣。”人活世上,如空中鸟迹,去留两可,无须拘泥区区行藏的所在。若说出家是为了离生死,你总还带着这个血肉之躯,仍是跳不出生死之网。若说已经看破生死,那就不必出家,在网中即可作自由跳跃。死是每种人生哲学不可回避的根本问题。中郎认为,儒道释三家,至少就其门徒的行为看,对死都不甚了悟。儒生“以立言为不死,是故著书垂训”,道士“以留形为不死,是故锻金炼气”,释子“以寂灭为不死,是故耽心禅观”,他们都企求某种方式的不死。而事实上,“茫茫众生,谁不有死,堕地之时,死案已立。”不死是不可能的。

    那么,依中郎之见,如何才算了悟生死呢?说来也简单,就是要正视生之必死的事实,放下不死的幻想。他比较赞赏孔子的话:“朝闻道,夕死可矣。”一个人只要明白了人生的道理,好好地活过一场,也就死而无憾了。既然死是必然的,何时死,缘何死,便完全不必在意。他曾患呕血之病,担心必死,便给自己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人在家里藏一笔钱,怕贼偷走,整日提心吊胆,频频查看。有一天携带着远行,回来发现,钱已不知丢失在途中何处了。自己总担心死于呕血,而其实迟早要生个什么病死去,岂不和此人一样可笑?这么一想,就宽心了。

    总之,依照自己的真性情痛快地活,又抱着宿命的态度坦然地死,这大约便是中郎的生死观。

    未免太简单了一些!然而,还能怎么样呢?我自己不是一直试图对死进行深入思考,而结论也仅是除了平静接受,别无更好的法子?许多文人,对于人生问题作过无穷的探讨,研究过各种复杂的理论,在兜了偌大圈子以后,往往回到一些十分平易质实的道理上。对于这些道理,许多文化不高的村民野夫早已了然于胸。不过,倘真能这样,也许就对了。罗近溪说:“圣人者,常人而肯安心者也。”中郎赞“此语抉圣学之髓”,实不为过誉。我们都是有生有死的常人,倘若我们肯安心做这样的常人,顺乎天性之自然,坦然于生死,我们也就算得上是圣人了。只怕这个境界并不容易达到呢。

    五

    在中国文坛上,载道文学一向占据着正统的地位,表现人性和自我的作品却遭到排斥与冷落。像袁中郎这样富有个性色彩的可爱的作家,他的作品竟被清朝统治者埋没了将近三百年之久。直到半个世纪前,林语堂、周作人一帮文人,由于性情相近,仿佛是重新发现了他。我现在读到的集子,便是他们当初推出的。有趣的是,林语堂等似乎在较小的规模上重复了同样的命运。他们自己那些崇尚性灵的小品也在中国大陆禁绝多时,直到近些年才开放并且相当地热门了起来。当今的所谓散文热,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他们的作品点燃的。这使我想到,那种追随和注解时代精神的载道文学其实只能得势一时,唯有真正切近人生的好作品才有耐久的生命力,因为时代在变化,而人终归是人。我无意重提人性和文学本质的争论,依我看,这种争论是无聊的,在一种自由的写作和阅读氛围中根本不会存在;只想作为一个读者表达读了好作品的愉快心情。掩卷之时,我默默感谢使我度过了如许愉快时光的袁中郎先生以及把他推荐给我的林语堂先生。



 1992 3 哲人隐语

    一

    “那个在德尔斐庙里发布谶语的大神既不挑明,也不遮掩,而只是用隐喻暗示。”赫拉克利特如是说。其实他自己与阿波罗神有着相同的爱好。

    不过,在哲学的讲堂上和教科书里,他的隐语被当作似乎很不重要的东西省略掉了,他的哲学则被归结为一种似乎很简单明白的朴素辩证法原理。

    赫拉克利特仿佛有所预见似地谴责道:

    “他们即便听到了它,也不了解它,就像聋子一样。”

    “人们不懂得怎样听,也不懂得怎样说。”

    在离开哲学课堂许多年之后,一个平常的夜晚,我又翻开赫拉克利特的著作残篇。我的耳朵突然灵敏起来,听到了这些隐语。

    二

    “自然喜欢躲藏起来。”

    这句话至少有两层含义:第一,自然是顽皮的,喜欢和寻找它的人捉迷藏;第二,自然是羞怯的,不喜欢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所以,一个好的哲人在接近自然的奥秘时应当怀有两种心情:他既像孩子一样怀着游戏的激情,又像恋人一样怀着神圣的爱情。他知道真理是不易被捉到,更不可被说透的。真理躲藏在人类语言之外的地方,于是他只好说隐喻。

    三

    在希腊街头,流浪艺人荷马一边弹着七弦琴,一边说唱古老的神话故事。他的四周聚集起了许多听众。他们听得入迷,故事结束,一齐啧啧赞叹:“讲得真好,简直活龙活现,都是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

    这时候跑来几个捉虱子的小孩,他们嘻嘻哈哈,朝荷马喊道:“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我们把它放了,我们看不见摸不着的,我们把它带着!”

    这是赫拉克利特给我们讲的一则寓言,寓言中的几个小孩乃是最早的哲学家。

    哲学家总在捕捉那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一旦捉住,又成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因而不再是他要捕捉的东西了。他永远在寻找,永远找不到。

    他怎么知道身上还有虱子呢?他痒。医生说,未必是虱子,也许是皮肤病,或者竟是神经病。但赫拉克利特会告诉你,医生也不过是芸芸众生罢了。

    四

    赫拉克利特是一个高傲的人。他蔑视芸芸众生,当他说“猪在污泥中取乐”或者“驴子宁要草料不要黄金”的时候,他当然不是在说猪和驴子。他还蔑视他同时代的哲学家们,指名道姓讥讽说博学不能使人智慧,否则它早已使这些家伙智慧了。在他看来,幸福和智慧都是仅和灵魂有关的事。

    然而,关于灵魂,我却听到了这样一句隐语:

    “灵魂在地狱里嗅着。”

    我的眼前出现了一条天国的狗,它被放逐在地狱里。这地狱大约是指肉体。灵魂觉得肉体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场所。它四处嗅着,老是不对劲。灵与肉的古老矛盾。愈是优秀的灵魂,就愈焦虑不安,如同一条丧家之犬。

    有一天,赫拉克利特的灵魂登上奥林匹斯神山,从那里俯视尘寰,但见众生如畜爬行,他知道自己的渺小肉体也在其中。于是他对自己说:“一切在地上爬行的东西,都是被神的鞭子赶到牧场上去的。”

    我从这句话中不仅听出了他对人类的蔑视,也听出了他的自卑。灵魂向往天上,肉体匍行地上,乃是哲人的悲哀。

    五

    然而,赫拉克利特并不相信灵魂不朽,他只是在说着譬喻罢了。他其实是一个悲观厌世的人。在他看来,诞生是一个不幸。人诞生了就期待活下去,却终不免一死。退而求其次,留下子女,但子女也是要死的。“人怎能躲过那永不止息的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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