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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饭店 作者:[加拿大]阿瑟·黑利-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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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廊里静悄悄地没有人。
  奇开匙已对饭店的布局和房间编号的规律仔细观察过了。他从里面口袋里摸出641号房门的钥匙,随便拿在手里,不慌不忙地向他已经摸清楚的房间走去。
  这把钥匙是他在莫桑机场弄到的第一把钥匙。奇开匙这个人的主要特点是有一个有条理的头脑。
  641号房间的门就在面前了。他停步立定。门底下没有灯光透出来,里面也没有声音。他拿出手套戴上。
  他感觉神志更清楚了。不出一点声音,他就把钥匙插了进去,转了一下。
  门无声地开了。他拔出钥匙,走进房里,轻轻地随手关上了门。
  朦胧的曙光使黑暗的室内依稀可见。奇开匙站着不动,先使自己的眼睛适应这种微弱的光线。老练的饭店小偷所以要选择这个时刻进行活动,灰暗的光线就是一个原因。因为在这种光线下,足够看清室内,又可以避免东碰西撞,而且,如果幸运的话,还不致被人发现。还有其他的一些理由。在任何一家饭店里,这个时候的活动都处于最低点——夜班职工虽然还在岗位上,但是由于换班时间快到,已经有些松散了。日班的职工则还没有来。旅客们——甚至连那些参加晚宴的和夜游神们——都已经回到他们房间里,很可能都在睡觉了。黎明还给人一种安全感,仿佛夜晚的危险已经过去了。
  奇开匙可以看到就在前面有一只梳妆台的轮廓。右边是一张床的阴影。
  从那均匀的呼吸声音听来,躺在上面的那个人睡得正熟呢。
  首先去搜索钱的地方就是梳妆台。
  他小心翼翼地移动着,两只脚作弧形前进以便探索前面有没有东西绊着。他伸手碰到了梳妆台。手指头在台面上摸索着。
  他那戴着手套的手指头碰到了一小堆硬币。去他的!——把这些小零钱装进口袋里准得发出声音来。但是有硬币的地方就很可能有皮夹。啊!——找到了,皮夹子胖鼓鼓的,令人高兴。
  房间里突然啪嗒一声亮起了灯光。
  来得这么突然,事先没有听到一点声响,奇开匙引以自豪的机灵的头脑一时竟完全失去了效用。
  反应是直觉的,他扔下皮夹,做贼心虚地转过身子面对着灯光。
  开亮床边电灯的那个人穿着睡衣,在床上坐了起来。他是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怒气冲冲。
  他大声吼道,“你他妈的在干什么?”
  奇开匙站在那儿,傻呵呵地张着口,说不出话来。
  事后奇开匙认为,可能这个被惊醒的家伙也需要一两秒钟来清清神智,因而他没有觉察出这个不速之客最初的做贼心虚的反应。但是目前,奇开匙意识到已经失去了宝贵的机会,虽然为时已晚,他还是采取了行动。
  摇摇晃晃好象喝醉了酒似地,他叱责道,“我在干什么,你这是什么意思?你在我的床上干什么?”他悄悄地把手套脱下。
  “去你妈的!——这是我的床,我的房间!”
  奇开匙向前挪动了几步,呼了一大口气,喷出一股威士忌酒味,因为他方才用威士忌酒漱过口。他看到那个人退缩了一下。就象往常一样,奇开匙这时急中生智,镇静自若,以前他碰到象现在这样的情况时,常常能化险为夷。
  他知道,在这个关头,重要的是要反攻为守,否则,这位合法的房间主人一受惊就会喊救命,尽管这个人看上去象是一个能自卫的人。
  奇开匙装做愚蠢的样子说道,“你的房间?你能肯定吗?”
  坐在床上的那个人更火了。“你这个醉鬼!我当然能肯定这是我的房间!”
  “这是614号吗?”
  “你这笨蛋!这是641号。”
  “对不起,老朋友。大概是我弄错了。”奇开匙从腋下拿出报纸,他随身带着报纸,目的是使人以为他是从大街上回来的。“这是份早报,专差送来的。”
  “我可不要你他妈的什么报纸。拿着,滚出去!”
  这居然奏效了!细心策划的脱身之计又一次得逞了。
  他已经走到门口了。“我说,老朋友,对不起了。不用生气,我走啦。”
  他差不多已经走出房间了,坐在床上的那个人还在瞪着眼。奇开匙用折好的手套去旋门把手。接着他开门走了出去,随手把门关上。
  他全神贯注地听着,听到房内那个人从床上起来,轻轻地走到门边,门啪嗒一声,保险链条锁上了。奇开匙还继续等着。
  他在走廊里整整站了五分钟,一动也不动,等着听房内那个人是否打电话到楼下去。知道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他打了电话,那么在抓捕开始之前,奇开匙必须马上回到自己房间里去。可是没有听到声音,也没有听到打电话。眼前的危险过去了。
  但是,后来的情况可能又是另一回事了。
  等到天大亮了,住在641号房间的先生醒来后可能会回想起所发生的事。回想时,他可能要向自己提出一些问题。比如:某人既然是走错了房间,那为什么钥匙却能对上而走了进来?已经进来了,为什么不开灯却站在黑暗里?还有奇开匙最初做贼心虚的反应。一个有头脑的人,当完全清醒以后,可能会重新回忆那一幕情景,也许还会重新加以思考。无论如何,打一个电话给饭店管理部门以示生气,总还有充分理由的。
  管理部门——可能由一个饭店侦探来代表——马上会来辨认脚印。跟着会进行一次例行核实。要去跟住在614号房间里的人接触,并且,可能的话,还要两个房间的旅客面对面对证。双方都会发誓说过去谁也没有看见过谁。
  饭店侦探会毫不感到奇怪,但是这就证实了他所怀疑的有一个职业饭店惯窃现在还在饭店大楼里逍遥法外。消息马上就会传播开来。奇开匙一开始行动,就会引起全饭店职工的警惕和注意。
  饭店还可能跟本地的警察局取得联系,然后警察局就会要求联邦调查局提供有关可能正在国内四处活动的知名的饭店惯窃的资料。当这种名单一送来,其中肯定会有朱利叶斯·奇开匙·米尔恩的名字。还会有照片——警察局档案里的嫌疑犯照片供给饭店服务台上的职工和其他人轮流传阅。
  他应该做的就是收拾东西溜之大吉。假如抓紧时间的话,用不了一个钟头他就可以离开这座城市了。
  但是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因为他是下了本钱的——小轿车,汽车旅馆,他定的饭店房间,还有酒吧女郎。现在他手头钱不多了。他必须从新奥尔良捞一笔钱——一大笔钱。奇开匙告诫自己要再想一想。好好地想一想。
  到现在为止,他考虑的都是可能发生的最糟糕的情况。那么从另一方面来看吧。
  即使他刚才设想的一连串事情发生的话,那也可能需要好几天的时间。
  新奥尔良的警察忙得很。根据早报的报道,所有能调动的侦探都在加班加点侦查一件撞倒人就逃跑的车祸悬案——一下子压死了两个人,全城都在议论纷纷。警察未必能抽出时间来过问饭店这件未遂的窃案。不过他们最终会来过问的。他们总是这样干的。
  那么他还有多少时间可以利用呢?保守点说,一个整天,可能两天。他考虑再三。那就够了。
  到星期五早晨,他可以收拾停当,不留痕迹地离开这个城市。
  决心已定,那么,目前下一步该怎么办?回到八楼自己的房间里去,等到明天再行动呢,还是现在仍继续干?不再继续干的念头是相当强烈的。刚才的事件使他感到震惊——假如他是说实话——在程度上远远超过以往所遇到的同样情形。他自己的房间看来是一个安全而惬意的避难所。
  然而他果断地决定:他必须继续干下去。他曾经读到过一本书,说一个军用飞机驾驶员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失事,在他被吓破胆之前马上又把他送上了天。他一定得遵从这同一个原则行事。
  他搞到的第一把钥匙没有给他捞到好处。也许这是个预兆,指示他应把顺序颠倒过来,试试最后到手的那把钥匙。波旁街的酒吧女郎给了他1062号房间的钥匙。又是一个好兆头!——“2”是他的幸运数。奇开匙走上职工专用楼梯,一边走一边数着层数。
  那个来自衣阿华、名叫斯坦利的人,在波旁街上受骗上了大当以后,现在终于睡着了。起初他还满怀希望地等着那个大屁股金发女郎,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失去了信心,同时狼狈地意识到自己是十足地受骗了。最后,当他的眼睛再也睁不开的时候,他终于翻了个身,醉醺醺地睡着了。
  他没有听见奇开匙进来,也没有听见奇开匙小心翼翼、慢慢腾腾地在房里四处走动。他继续酣睡着。这时奇开匙从他的皮夹里拿走了钱,然后把他的手表、图章戒指、金烟盒、配套的打火机和钻石袖钮全装入了口袋。奇开匙悄悄地离开的时候,他还是动都没有动。
  已经日上竿头了,来自衣阿华的斯坦利才醒过来,又过了一个钟头——还没有从昨夜的酒醉中完全醒过来——他才发现被偷了。当他最后弄清这场新灾难的严重性,加上他目前的困境,再加上昨夜付了昂贵的代价却一无所获的遭遇,他坐在一张椅子上象一个小孩子般地嚎啕大哭了起来。
  奇开匙却老早把赃物窝藏起来了。
  离开1062号房间,由于天已大亮,奇开匙决定不再冒险去潜入别的房间了,于是就回到自己的830号房间。他数一数钱,相当满意,总共九十四元,大多数是五元和十元的票子,并且全是用过的旧钞票,这就意味着不会被认出来。他高兴地把钱塞进自己的皮夹里。
  表和其他东西就比较复杂了。对拿走这些东西是否明智,他起初还感到犹豫,但是由于贪婪和机会难得,他还是拿走了。当然,在今天某个时候失主一定会去报警。人们可能丢失了钱而不知道怎么丢的,或者是在哪儿丢的,但是不见了金银财宝,那就只能是被人偷了。看来马上引起警方注意的可能性很大,那他打算利用的时间就更少了,不过也不一定。这么一想,他感觉自己信心增强了,如果需要的话,现在他也更乐于去冒险。
  在他的财物中有一只小小的商人手提包——就是你可以在饭店里带进带出而不会引人注意的那种手提包。奇开匙把偷来的东西全装进了这手提包。
  他估计这些东西在一个信得过的赃物买卖者那里肯定可以卖到一百块钱,虽然它们真正的价值远远不止一百块。
  他等待着饭店苏醒过来,门厅里的旅客渐渐增多。然后他乘电梯下去,带着手提包走出饭店到坎内尔街的停车场,头天晚上他就把小汽车停放在那里。从那里他把汽车小心地开到歇夫曼多尔公路上汽车旅馆内他租的一个房间里。他在路上停了一下,把这辆福特汽车前面的车盖掀起来,假装引擎发生了故障,实际上他拿出了藏在空气滤清器里的汽车旅馆的钥匙。在汽车旅馆里他把贵重物品移入另外一个有锁的包里后,便马上出来了。在回城路上,他又重演了那套修车的哑剧,把钥匙放回去。他把汽车停好后——这次停在另外一个停车场上——无论在他身上或者是在他的饭店房间里,就再也找不出什么蛛丝马迹可以把他和这次失窃联系起来了。
  他现在觉得一切都很顺当,于是就到圣格雷戈里饭店的咖啡馆里去吃早点。
  他是后来从咖啡馆里出来的时候才看到克罗伊敦公爵夫人的。
  她那时刚从一座电梯里出来走进饭店门厅。贝德林顿小狗——一边三条,另一边两条——在前面蹦蹦跳跳,仿佛精神饱满的警卫。公爵夫人威严地紧紧拉着拴狗的皮带,可是她显然心不在焉,她的眼睛紧盯着前面,仿佛能透过饭店的墙看到很远的地方。她还是象往常一样,现出一副极度傲慢的神气,这是她的标记。只有善于观察的人才可能注意到她脸上紧张而又疲倦的神色,就是化妆品和自我克制也无法把它完全掩盖掉。
  奇开匙停下步来,先是吃一惊,简直不相信。继而定睛一看才肯定:这的的确确是克罗伊敦公爵夫人。奇开匙喜爱阅读杂志和报纸,他看过她的许多照片,绝不会错。公爵夫人大概就住在这座饭店里呢。
  他又在动脑筋了。克罗伊敦公爵夫人珍藏的珠宝属于世界上最名贵的。
  不论是什么场合,什么地方,她总是珠光宝气地出现在人们面前。此刻,他一看到她随随便便地戴着的戒指和一支蓝宝石别针,就眯起眼睛,这些东西准是无价之宝呢。公爵夫人的这个习惯说明,尽管谨慎小心,她总是有一部分珠宝就放在手边的。
  一个不成熟的念头——鲁莽,大胆冒险,不可能……或者可能吧?……逐渐在奇开匙的脑子里形成了。
  他继续注视着。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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