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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集]是谁在天边歌唱 作者: 蓉儿-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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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看不到。只要假以时日,所有的一切都会被埋葬,这车、这人、这沙地、这铁笼……眼前的一切不过都是浮躁不安的假象。 
  我的身后,也停放着一辆车,军绿色的敞篷吉普,上面散发着我毛发的味道。一阵风过后,那味道就随风飘远了。时光在流沙中悄无声息掩盖了一切,包括曾经惊心动魄、生死相搏的,曾经存在过的痕迹。 
  有一片乌蓝色镶着金边的云朵从土黄色的山峦中间升上了天空,紧跟着,又有好几朵乌蓝色镶着金边的云朵升上了天空,湛蓝的天空彩云密布,那景象壮观极了!可惜没人欣赏,却引人担忧。我看见他们离我越来越近,我听到他们参差不齐的脚步透着急躁和慌张,越来越近…… 
  我又看见了那把枪,那把奇怪的枪,黑洞洞的枪身,枪口处有一根银针阳光中闪闪发亮。看见那针我就头晕,就好像是条件反射,触目惊心的不是那支枪,而是那根针。 
  有时候,不得不这么想,人类是很卑鄙的。他们利用长生天赐给他们的智慧,发明了各种各样的武器来和其他生灵对抗,不管其他生灵是否冒犯了他们,也不管上天有好生之德,苍生有恻隐之心。这里没有公平的较量,也没有野性的决斗,有的只是掠夺和侵犯,有的只是自私和贪婪。 
  “住手!”身后一声断喝,端枪的男人手一抖,那根针扎在了我的腿上。结果是一样的,我看见天和地慢慢倾斜了,还有好看的镶了金边的云朵快速流转…… 
  土黄色围墙,红砖房,平屋顶,还有一排玻璃窗一字排开,绿漆的木窗棂,坐落在院子东侧台阶顶上,台阶足足有十几个。西边好像是一个花园,影影绰绰的叶片几乎遮挡了所有的视线,透过枝叶的缝隙,我看到高耸的土墙,就像一道天然屏障,隔开了两户人家。东边是两间低矮的平顶土屋,屋顶长满了稗草,旁边就是掉了渣的木门。木门向里是一间过道,过道和土屋连着,于是过道有了屋顶,不像过道反倒像一间屋子,阴暗,堆满了杂物,还有一辆平板车。平板车上面装满了大大小小的塑料袋,塑料袋里是臭不可闻的垃圾。平板车脚头是一根木柱,木柱上有一根铁链,铁链的另一头就是我。平板车另一头,靠近门口有一个大油桶,油桶上放着一个黑糊糊的骷髅头,上面有一个模糊了字迹的白纸标签:35号。 
  这就是我的新家了。     
  半夜醒来,我看见院落框划出方方正正的夜空,正中有一轮月亮,月亮很圆,很白,很亮,看起来还很近。面前有一个大搪瓷盆,盆里装满了煮熟的羊肉。羊肉是清水炖过的,还有些夹生。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熟悉,又是那么陌生,恍惚间好像又回到了玛多。 
  这是银川西北郊区的一座农家小院,离城市不算太远,也不算太近。小镇繁荣,但就像茫茫海洋一座孤零零的小岛,草木茂盛,有海鸟时常光顾。我就像那海鸟吧,总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的,我知道,我会的。 
  直到正午我才见到我的新主人,一个年轻得能掐出水来的男人,嫩白的额头有一道浅浅的疤痕,乌亮的大眼睛就像一汪山泉清澈透明,干净利落的小平头,前额偏有一缕长发翘起,调皮地在风中颤动。娇嫩的红唇微微向两边上翘,一齿白牙等待检阅似的整齐地列着长队。 
  他走到了我面前,整了整衣领,收起了笑容,突然立正,向我行了一个军礼,表情严肃,态度坚决,和他那张娃娃脸极不相称。然后,他放下了右臂,向前跨了一步,很亲昵地摸了摸我的头,转身出了门,留下我继续呆呆地望着那扇破旧的木门。 
  静寂的农家小院,空气热烘烘地四处乱窜,有几只苍蝇总是围着我转,我晃了晃脑袋,它们就飞过花丛,不知道到哪儿去了。 
  现在,我有足够多的时间来研究这个农家小院了,它和我昨夜的想象的确有些不同。 
  这里不像藏民的家,藏民的家都顶着旌幡,高高的立柱,圆盖的幡,或者,门楣上黑白、红黄的横幡,或者各色的三角旗拉成一条线,从门向外拉出很远,风一吹哗啦啦地响,就像一群大雁扇动翅膀的声音。这里却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根细长的钢丝横亘在院落中央,上面晾晒着几件男人的衣衫。 
  院子西侧,花圃那边,有一个茅草搭顶的厕所,厕所的化粪池就在院子里、厕所前,两块木板架在上面,就是通向厕所的路。厕所里有一扇小门,打开是猪圈,里面养着两头猪还有几只鸡,猪圈是透明的塑料布搭顶,由几根歪歪扭扭的干树枝撑着。塑料布靠近土墙的一侧有一个破洞,一只母鸡从那里登上了棚顶,趔趄着飞了下来,却落到了一棵灌木上,稀里哗啦坠到了花圃里。 
  院落不大,花圃不小,花圃用半截土墙围着,土墙上放着几个西红柿和几个南瓜。南瓜不大,也就相当于两三个西红柿堆在一起那么大。花圃里种满了高高低低的植物,错落交杂。开花的植物并不多,只有那株巨大的牡丹和几株趴在墙根的南瓜。黄艳艳的南瓜花一律喝醉了酒似的,醺醺地仰着他们清纯的脸,梦想着招蜂引蝶。蝴蝶三两只,毫无顾忌地落在他们脸上,一起沉醉在夕阳中。还有几只不知廉耻的苍蝇,嘤嘤嗡嗡,清醒地飞来飞去,一会儿落在他们脸上,一会儿落在猪棚上。 
  农区不同于牧区的原因就在这里,牧区总是放养,农区总在圈养,植物或者动物,包括人。 
  我开始想念草原,想念尼玛,想念羊群…… 
  我开始想念心雨,想念淡梅,想念安淇…… 
  我想象着他们都在干什么,就像他们想象着我…… 
  爱我吧!爱我吧!爱我难道有错吗?难道我没有爱着你们人类吗? 
  我望着那个漂亮的小男人就像望着我的未来,我希望他能听懂我在说什么,虽然我不能像人类那样述说,但我的心灵并不比任何人缺少任何一点东西,相反,更丰富,也更饱满。只不过人类太自以为是,反倒失去本心了,他们也忘了自己的心灵会说话。我们说的,他们不懂,而他们说的,我们却懂了。这就像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吧,如果他们之间不愿意互相理解、互相妥协,那么谁也不能够让他们互相理解、互相妥协的,说再多的话有什么用呢? 
  他望着我就像望着他的过去,美好的抑或丑恶的,幸福的抑或悲惨的,生命对于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丰富的表象之下,永远是始终如一的苍白,就看你怎么理解了。而他,年轻的外表之下却是一颗苍老的心。那心越来越苍老了,就像岁月经过了风沙万代之后那样越来越苍老了。那心也越来越沉重,和正在落山的太阳一样沉重,自山峦落下,今天再也爬不起来了。明天,明天是不是一个新的太阳呢?    
  林岩风中午十二点之前就从来没起过床,每天都是饥肠辘辘实在饿得受不了了才不得已爬下床,出去吃饭。这也怪不得他懒惰,每天晚上他回来得都很晚,不到两三点回不到家。每天下午倒是他最轻闲的时候,有时候吃完饭回家睡午觉,有时候出去溜达,但大部分时间坐在房门前高高的台阶上发愣,直到太阳慢吞吞地隐没在对面的山脊背后。对面的山脊,说是这样说,对面的山脊其实很远,远得只能看见一个轮廓,还看上去有点儿迷蒙,有点儿不确定。 
  林岩风的年龄不大,也就二十二岁吧,但踏入社会已经多年,这和他从小不喜欢读书有关,也和他从来不能约束自己的性格有关。看起来他是那么腼腆,玉脂一样的容颜,和陌生人说话的时候还会脸红。即使那清澈如水的眼睛,也是怯生生的,让人无端充满了爱怜。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人见人爱的小伙子,却有着不同寻常的经历和背景。 
  自从他十六岁改了户口本跟楼下的同学王可一起参了军,经过了特种部队所有严格的训练之后,他就已经是个大人了。比他小四个月的王可从那时候起就跟他形影不离,或者更早,从他们小学时候跟着父母把家搬到了一起,他们就已经形影不离,直到几个月前。 
  王可交了女朋友,女朋友的父亲是个私企老板,坚决不同意他们交往。也难怪,女孩儿只有十九岁,考大学没考上,正在准备复读。当然,这已经是她第二次准备复读了。痴情的女子,固执的爹,还有一个不知深浅的毛头女婿,故事开了头,就有点儿像闹剧了。固执的爹没多少文化,正是因为没文化,更希望家里有一个有文化的人,因此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个宝贝女儿身上了,哪怕倾家荡产他也要供女儿上大学。可痴情的女子一心全在毛头女婿身上,哪有心思读书呢?不知深浅的毛头女婿很想成全岳父大人的心愿,却又不能替女子读书,更不能一日不见那痴情女子,那个痛苦!那个矛盾!这边刚下决心离开了市区,来到了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野小镇,那边就干脆撵了来,一对苦命的鸳鸯就这么悲悲戚戚手拉着手不忍分离。固执的爹追了来,拿着棒槌劈头盖脸打了毛头女婿一顿,生性受不得半点委屈的毛头女婿这一回竟生生挨了打没吭声,还落了泪。固执的老爹硬着头皮装作没看见,但罢了手,扭头走了,走的时候留下一句话,“小春必须上大学,没商量!你们俩的事儿等小春大学毕业以后再说!” 
  就是因为这件事儿王可跟林岩风翻脸的。王可想找门路,花钱把小春送到当地的一所大学走读,省得小春再努力一年还考不上,吃苦受累不说,还整天提心吊胆。但王可没钱,也没有门路,仗着跟林岩风是出生入死的弟兄,就开口请林岩风帮忙。林岩风走的是黑道,哪里认识什么文化人,但还是人托人、人找人,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帮他找到了门路,也答应给王可一笔钱供小春上大学。可是,林岩风经营的歌舞厅效益并不是很好,不是因为这里穷乡僻壤,人们没有钱,其实走到哪里都一样,有穷人就有富人,况且在女人身上花钱男人永远不会吝啬。说白了,林岩风经营的歌舞厅是权色交易,这世界就没有不偷腥的猫,他也不愁生意不好。可惜,就这么一个穷乡僻壤也有好几家这样的歌舞厅,好不容易挤走了两家,公安、税务还要横插一杠子!天高皇帝远,在这里,公安就是皇帝,税务就是太监。白吃白喝不算,还整天呼朋唤友,一半利润都让他们拿走了,到头来还要找事儿,有时候林岩风真想一斧头劈了那个挂羊头卖狗肉的衙门。可有什么办法呢?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该让一步就得让一步,总不至于让弟兄们整天价地跟着他四处拼杀吧?什么黑道白道,只要有饭吃就是正道,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利益,这就是道中之道! 
  其实,林岩风早就想当良民百姓了,谁都是不得已才违法乱纪的,但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在没有安排好弟兄们的去路之前,他还不能够撒手。这些弟兄已经跟了他一两年了,有的更久,不说出生入死吧,也是险象丛生,好不容易才走到了现在,他不能够对不起弟兄。他也没有太大的愿望,没想就这样带着弟兄们发家致富,只是想积累起一笔钱财,作为兄弟们的遣散费用。可世道艰难,不管黑道白道,要积累出一笔财富都不是那么容易的。鉴于上述原因,林岩风正在考虑是否需要卖掉歌舞厅,换个地方重新开始,这时候,王可的事儿就发生了。林岩风当然愿意弟兄们都有一个好的归宿,所以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王可,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先解决当务之急好了。可是,有那么一天,他碰到了扎巴。 
  他花了十万块钱买下了这只狗,用了那个老外两倍的力气,而那十万块钱本来是他从银行取来准备给王可的,这十万块钱也是他除了歌舞厅之外所有的积蓄了。 
  王可走了,走了之后就再没回来。不过听人说,小春已经在那所大学上了学,想必是她父亲赞助了她,这多少让林岩风有点儿安慰。 
  现在,这只狗就趴在他面前不远的位置,一脸无辜地望着他,偶尔,气定神闲地站起来走两步,好像世间一切都与他无关似的。是啊,对一只狗来说,人世于他又有多少关联和可牵挂的情谊呢?可林岩风为什么还要把他买回来呢?仅仅是一时的赌气? 
  远远地,林岩风看到这只大狗在一个铁笼子里转圆圈儿,无助、茫然、暴戾,神情恍惚,脚步飘忽,就像一头真正的困兽。真正的野兽是值得人尊敬的,在旷野中生存过的人都知道这一点。况且这还是一只非同寻常的兽,他被关押在一个如此防范森严的铁笼里,就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在某一刻,林岩风被电击了一样站在那里,不能动弹,不能呼吸。当他的眼神视若无物地从林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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