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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集]是谁在天边歌唱 作者: 蓉儿-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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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她这么想的时候,她认识了田泽。 
  这个男人在有一天喝醉酒之后发现了她,就像伯乐发现了千里马。他发现自己冻得直打哆嗦,开始以为是自己衣服穿得少了,再看别人,穿得几乎可以称得上单薄。茶馆里空调开得很大,门外是冬天,门内便是盛夏。唯一的不同就是,别人聊得热火朝天的,而他只是在这里听曲儿罢了。可他原本也没打算听的,不知怎么,那琴音就带着冷箭向他射来了。无论多么欢快的曲子都渗着凄冷,让他想躲都躲不过。然后,他就看见了她。 
  一个白皙、消瘦、轮廓清晰、面容姣好的女人冰冷着一张面孔,闭着眼睛在弹钢琴。流水一样的人群在她面前穿梭着,流水一样的琴声在倾泻着,谁也没有注意到她,她也浑然忘我。 
  一连很多天他都这么好奇地看着她。他把所有的会晤都安排在了这个茶馆,这个茶馆里最靠近钢琴的位置,直到那天他听到她临走前对送她的经理说感谢的话。她要走了,以后都不会再来这里了。 
  他在门外拦住了她。 
  她说,“我注意到你了,你每天都来,这里这么多人,只有你一个人听过我弹琴。” 
  他说,“是的,恐怕以后听不到了。”  
  一间精致的咖啡屋。 
  她说,我们还是开诚布公地谈谈吧!你是不是很喜欢我? 
  他说,是的。 
  她说,是想做朋友,还是想做情人呢?做朋友,可以是一生一世,距离是一米,不准牵我的手。情人呢,只是暂时的,有一天我会离开你,而且还有很多附加条件。 
  他说,什么条件? 
  她说,首先,你要负担我所有的生活费用。其次,在我工作的时候不允许打扰我。再者,你和你的太太,或者别的女人的事不准告诉我,否则我不能保证不临阵脱逃。 
  他说,你说暂时是多久? 
  她说,这要视情况而定了,无论是谁提出分手,对方都不可以说不。 
  他说,就这么多吗?还有吗? 
  她说,没了。 
  他没想到自己居然是一个守信用的人,而且是对一个女人,而且是这样一个理智到可怕的女人。或许就是因为她的理智,也因为她的决绝,让他意识到了和这个女人交往的安全性,她绝不会像其他女人一样对他的婚姻或是家庭造成威胁,这决定了他对她日后的态度。 
  的确,在她这里,他可以得到所有的尊崇、恰到好处的照顾和放松,他再也不必戴着假面具谈笑风生了。有时候到她这里来,只不过是为了好好睡上一觉,什么话都不说,什么事也不做,她也绝不会追问为什么,这就是这个女人的真正好处。就像一个真正的港湾,风平浪静,正好抚慰他疲惫的神经。这让他感觉这里更像他的家,而不是别的什么地方。 
  这也促使他在一年后为她购置了这处房产。当然,他也没有和任何一个除了太太以外的女人交往过这么长久的时间,这对他来讲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而且他相信这样的交往还会持续下去。这样的判断来源于他一年来对她越来越多的疑问,也来源于她总是能够机巧地保持着他们若即若离的距离,大大地激发了他作为男人的征服欲。 
  虽然他的确是用她的名字为她买的别墅,也的确希望可以因此拉近他们之间的距离,他甚至希望他可以驻进她的心里,永远地驻进她的心里。没有比被一个女人铭记更值得的事了,到了这个年纪,他才真的明白这个道理。或许他真的达到了这个目的,或许他根本没有达到任何目的,他不清楚究竟是什么样的结果。她好像并不在乎自己是住在小阁楼上还是大别墅里,但还是很诚心地说了感谢的话,虽然之后再没有提起。 
  但是,他还是感觉到了,自从搬到了这里,她好像恢复了一些青春的活力,毕竟还不到三十岁,看起来还是那么娇嫩,也就是刚刚绽放的花蕾。或许是更多的空间带给了她更多的自由,她可以随时弹奏,而不必再过多关心邻里的指责,也或许是远离闹市之后更深的孤独让她对他多了几分依赖,她开始关心起他什么时候再来。这是一个重要的转折。 
  还有一个转折值得一提,那就是她写的歌居然真的找到了唱片公司签约!原本以为她不过是少不更事,一厢情愿的大话罢了,没承想,一年的努力居然开了花结了果。他也想过要帮助她的,只是隔行如隔山啊,他能做的,充其量不过是为她用钱打通一些关节,但这种东西不是只用钱就能解决的,没有真材实料说破天也是没有用的。所以,他什么也没有做。她却做到了。就是这样,奇迹总是发生在相信它的人身上。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 
  只有她自己才能说清楚她的感受,绝望比癌症更可怕,但绝望常常可以让一个人下定决心去破釜沉舟。这时候,意想不到的奇迹就发生了,发生的是那么突然,也发生的是那么顺理成章。这也让她从此相信了一个道理,但凡有努力就会有结果,不管结果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在接到唱片公司签约通知的当天晚上,田泽拿着一串别墅钥匙兴高采烈地来了,说是送给她的新年礼物。那一天,窗外飘着雪,但她在租住的小屋里一点儿也没感觉到冷,窗外的霓虹身姿绰约,大街上人来车往,城市热热闹闹、大张旗鼓地繁华着。她也是一盏灯,亮在黑暗中呢! 
  或许真的应该重新安排自己的将来了,她这么想着。 
  突然,她发现自己原来是那么恐惧这种繁华,或许不是害怕繁华,而是害怕繁华中那种来来往往的感觉。没有什么是自己的,也没有什么可重要的,自己就像是这个城市里最微不足道的一粒微尘,是城市的一分子却无时无刻不面临着被践踏的命运。即使成功了,又能怎么样呢?不过还是一粒微尘罢了!顶多在某一天乘风而起,迷了谁的眼,还要遭一顿唾骂。    
  她是真的感谢田泽用这样的方式改变她这样的命运的,或许在城市的边缘地带,她这粒灰尘可以融入泥土,或许,她就能够得到安宁了。 
  事情却远不是她想象得那么简单。的确,摆脱了城市的喧嚣,也摆脱了关于过去的记忆和电话簿,得到了更多自由的空间和时间,还得到了心灵的安静和安宁,感觉到了自己从未有过的简单和纯洁,却也发现了自己深藏内心的寂寞,深深的寂寞。 
  孤独并不可怕,那是她早已习惯了的,也是她觉得这是每个人内心都渴望拥有的,而寂寞,就像什么呢?就像夏日里无处不在的蚊子,不小心被它叮上了,便奇痒难耐,没个一两天时间是消不了肿的。尤其是她这样一种天生敏感的皮肤,天生难以愈合的禀赋,针尖大的伤口就有可能引起她全身神经的溃烂,她不得不防备任何一种细微的伤害,甚至梦中的抽搐。 
  这时候,她开始寻找借口出去旅游,美其名曰:采风。她去了刘三姐的家乡,也去了盛产民歌的沙漠,回来后才发现自己并没有收获多少灵感和资料,才明白她所创作的不过是城市人爱听的流行歌曲,实在是和灵魂无关的。灵魂的浩瀚绝不是她这样一个小女子能够明白的,而民歌却是一个民族的魂魄。这样想着,就很失落。微尘还是微尘,再努力也还是微尘,虽然说已经有人在传唱她写的歌。 
  或许,当初,她只是想给自己找个借口活着,只要活着就总得有点事儿做,所以她选择了自己喜欢做的,至于说成功,那不过是一个让她能够决定延续生命的借口罢了。她终于原谅了一切她曾经不能原谅的,比如丈夫的背叛、丈夫的懦弱,父亲的多情、父亲的人格。她开始觉得,每一个活着的人都有权利安排自己的生活,毕竟生命是短暂的。悲惨也好,离经叛道也罢,只要他想那么活,他就有权利那么活,旁人是没有权利阻挠的,况且也是阻挠不了的。 
  让世界该是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吧!爱一切她所能爱的,不恨一切她应该恨的,这是她这时唯一能够想到的。所以,她去看望了自己的父亲。 
  父亲的双鬓已经花白,背也有些佝偻,甚至反应也迟钝了很多,让人怀疑他是不是提前得了老年痴呆症。 
  看起来,那个女人对父亲不错,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父亲也很干净妥帖的样子,母亲年轻时的照片还挂在客厅墙壁上。她很热情地为淡梅沏了一盏三泡台,还是淡梅以前喜欢喝的那种产地兰州的牌子。想必是父亲告诉她的,一早就准备好了,放在家里。想必她也一直在等着这一天的到来。 
  父亲像个孩子似的兴奋得有点不知所措,开始絮絮叨叨说起淡梅的婚事,“现在年轻,一个人过没什么,可是等你老了怎么办呢?总得有个孩子吧!”没完没了地说,没完没了地说,搞得她脑袋都要爆炸了,饭也没吃就走了。 
  世界上的事儿就是这样,看着不合理,它却存在得完好无缺,比如淡梅的父亲和他的小妻子。 
  既然田泽对她那么好,淡梅也没理由不对他更好一些,毕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轻易得到一幢别墅,无功不受禄,她淡梅也不是太没良心的人。至于爱或不爱,淡梅从来不去深想。在她看来,爱和不爱都是无关紧要的,最美好的爱情最美好的结局不过是成为亲人。亲人是什么呢?就是知道对方存在着,和他息息相关着,但天各一方着。生活本身才是最重要的,而不是那些情绪,爱情就是一种情绪的衍生物,一种激烈过后想要化成灰烬的悲剧情结。 
  或许,淡梅也曾经试图去爱过田泽,但思虑过后还是认为若即若离的关系会更安全一些,长久一些,在田泽几乎成为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亲人的时候,她不想冒险犯难地挺进。有时候,向前多迈一步就会掉进悬崖,世界上的事儿就是这样…… 
  淡梅没有想到的是,这次田泽跟朋友出去旅游居然给她带回了一只藏獒。 
  这只藏獒很有意思,并不像她想象的那么可怕,虽然目光凌厉但看不出来有任何凶残的迹象,虽然高大但很安静,甚至来到这里之后,淡梅居然没听到他出过声。每天,他都很慵懒地卧在门厅那块猩红色的地毯上睡觉,只有吃东西的时候才会站起来,比世界上最懒的猫还要懒,懒极了。虽然,田泽曾经一再告诫她,在藏獒吃东西的时候是绝对不可以靠近的,藏獒有护食的习惯,但淡梅还是尝试着想这时候靠近他。她认为这时候是和他交流的最好契机,毕竟赐他食物的是她。然而,正如田泽所说,扎巴并不领情,一旦他走近了食物表示了他要进食之后,淡梅就只能站在两米之外,否则,他就会弓腰塌背作欲扑状,喉咙里呜呜呜呜的,好像山洪马上就要爆发,他的眼睛,哎!他的眼睛射出的寒光足以让一个意志不坚定的人毙命,他眉毛中那对白眼睛也虎视眈眈地整装待发。这很恐怖,对,很恐怖。但是,淡梅却越来越喜欢激怒扎巴了,这样才像一只真正的藏獒,而不是什么家犬!    
  在某一刻,淡梅甚至认为人类是残酷的,残酷到但凡和人类沾了边的生灵就逃脱不了厄运,不是被生吞活剥了,就是被囚禁。或许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是这样的,只不过是被巧妙掩盖在了法制的约束之下,控制在了道德之中。 
  这只藏獒有一个很奇怪的名字,扎巴。淡梅并不知道这是一个地名,关于遥远的藏区,她也只是听说过,并没有真的去过。据说那是一个鸟不生蛋的地方,对于她这样一个生长在城市的女人来说,去沙漠都是需要付出很大勇气的,夏天的时候在哈密惹的一身羊臊到现在还在胃里翻滚,她又怎么可能去青藏高原呢?想想都觉得要窒息了!那里的空气稀薄,不是什么人都能承受得了的,何况是她?自从看到丈夫的尸体,她晕倒醒来后就害怕了窒息的感觉,好像一口气上不来她就会死,而每次想到“窒息”这个词她也会有上不来气的感觉,所以有些事是想都不可以想的。为此,她很敬重扎巴,毕竟他是真正的高原后裔,毕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成为高原后裔的。 
  淡梅将扎巴寸步不离的地毯移到了客厅钢琴边靠近窗户的位置,这样她就可以一抬眼就能看到他。即使是在书房,书桌正对着门,也可以看到慵懒的扎巴。看着他安静地睡觉,她就觉得自己的心是那么踏实,好像从此就有依有靠了似的。有时候去超市,不过是个把钟头,她也会想他。这种想念很奇怪,超出了她对任何人的,就像对自己的孩子,或者超出了对自己的孩子。当然,她没有孩子,她不能确切地知道一个母亲对自己的孩子究竟是怎样一种牵挂,但从她自己的母亲或者别的母亲那里,看到的也顶多是如此。而这个孩子是如此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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