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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隙碎笔_史铁生-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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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正是要克服困难的理由(以及正是表明法律专家并不白吃饭的时候),否则倒是默允或纵容了不正当。这样看,无论“安乐死”应不应该实行,都与困难无关,那专家说了半天等于什么都没说。



当然,应不应该,并不等于能不能够。见报纸上有文章说,从中国目前的条件看,“安乐死”还不能够很快实行。这我同意,但这又不等于说,我们不应该从现在就开始探讨它的正当性和可行性。



二十



我住过很多回医院,见过很多身患绝症的人,见过他们对平安归去的祈盼,见过因祈盼不得回应而给他们带来的折磨,生理的和精神的折磨,分分秒秒不得间歇。我真是想不通这到底是为了什么?似乎只是为了一种貌似人道的习俗。这样的时候,你既看不到人的尊严,也看不到人的爱愿,当然也就看不出任何一点人道;那好像只是一次刑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被病魔百般戏弄,失尽了尊严和自由,而另一些他的同类呢,要么冷漠地视而不见,要么爱莫能助,惟暗自祈祷自己的归程万勿这般残忍。这简直是对所有人的一次侮辱,其辱不在死,人人都是要死的;其辱在于,历来自尊的人类在死亡面前竟是如此地慌张和无所作为。刑罚所以比死更可怕,就在于人眼睁睁地丧失了把握命运的能力。我想,创造刑罚的人一定是深谙这一点的。可我们为什么要让那必来的“归去”成为刑罚呢?为什么不能让它成为人生之旅的光明磊落的结束,坦然而且心怀敬意地送走我们所爱的人呢?



当有人(以及每一个人都可能)受此酷刑的折磨与侮辱之时,法律和法律之上的爱愿,只摆出几项改变它必然要遇到的困难,就可以溜之大吉并且心安理得了吗?



二十一



那位法律专家反对“安乐死”的另一个理由是:“人没有死的权利。”但是为什么呢?他未提供有力的说明。他除了说得有些蛮横,还说得有些含糊:“死是自然而然的事。”但自然而然的事就一定正当吗?真若这样,要你法律专家干吗?不过,这一回的问题好像真的不太简单。



人没有死的权利——第一,这话可以翻译成:个人没有死的权利,比如文革中,一个终于受不住摧残与屈辱的人,要是自杀了,必落一个“自绝于人民自绝于党”的罪名;凭此罪名,你生前的一切就都被否定,你的亲朋好友就都可能受到株连。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说:你必须老老实实忍受屈辱,无权反抗,连以死抗争的权利都没有。当然,你已经自杀了说明你可以自杀,任何罪名对你都已毫无作用,但其实,那罪名是说给生者听的,是对一切生者的威吓,那是要取消所有人抗议邪恶势力的最后权利。还说“人没有死的权利”吗?一个人若连以死抗争的权利都被剥夺,可想而知,他还会有怎样的生的权利。



二十二



人没有死的权利——第二,此言也可作如下想:生的权利既为天赋,人便无权取消它,死既为天命之必然,故只可顺其自然。话说到这儿,真像似有些道理了。



但是未必,且不论生死之界定尚属悬案,只说:真这样顺其自然,医学又是干什么用的?医学,不是在抗拒死亡吗?倘若顺其自然,那么不仅医学,一切学、一切人的作为就都要取消。那样的话可真是顺其自然了——人将跑成一群漫山遍野地寻食、交配、繁衍,然后听天由命的物类了。理想也无,爱愿也无,前途嘛,不过是地平线以内四季的安排。有人说了:这样不好吗?可更多的人说:这样不好!说好的人就这样去好吧。说不好的人就有麻烦:为什么不好?以及怎样才好?



二十三



人热爱自然,但料必没人会说人等同于自然。人既是自然的一部分,又是从自然中升华出来的异质,是异于自然的情感,是异于物质的精神,异于其他物种的魂游梦寻,是上帝之另一种美丽的创造。上帝是要“乘物以游心”吧?他在创造了天地万物之后又做了一点手脚(比如抽取了亚当的一条肋骨,比如给了女娲一团泥巴),为的是看看那冷漠的天地间能否开放出一种热情,看看那热情能否张扬得精彩纷呈,再看看那精彩纷呈能否终于皈依他的爱愿。人热爱自然正如人珍重自己的身体,人不能等同于自然正如人要记住上帝的期待,否则自然无思无欲无梦无语,有了大熊猫等等也就足够,人来干吗?



依我浅见——绝非谦虚,我甚至有点儿不敢说但还是说吧:中国文化的兴趣,更多地是对自然之妙构的思问,比如人体是如何包含了天地之全息,比如生死是如何地像四季一样轮回,比如对天地厚德、人性本善的强调。这类思问玄妙高深精彩绝伦,竟令几千年后的现代物理学大为赞叹!所以中国人特别地喜欢顺其自然,淡泊无为,视自然为心性的依归。但那异于自然的情感呢,就比较地抑制;异于自然的精神呢,就比较地枯疏。所以中国人的养身之道特别发达,对生命意义的追问就不大顽固。



二十四



反对“安乐死”,看身患绝症者饱受折磨与屈辱而听之任之,大约都是因为不大过问生命的意义。人不是苟活苟死的物类,不是以过程的漫长为自豪,而是以过程的精彩、尊贵和独具爱愿为骄傲的。医学其实终不能抗拒死亡,人到底是要死的这谁都明白,那么医学(以及种种学)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呢?其实,医学说到底仍只是一份爱愿,是上帝倡导爱愿的一项措施,是由之而对人间爱愿的一次期待。当有人身患绝症,生命惟饱受折磨而无任何意义之时,其他人却以顺其自然为由而袖手一旁,人间爱愿岂非自寻其辱?上帝的期待岂不就要落空?



“安乐死”还是不应该吗?还是要“自然而然”地任那绝症对人暴施折磨和侮辱吗?难道还有谁看不出“安乐死”并不是要取消人之生的权利,而是要解除那残酷的刑罚,是在那疑难的一刻仍要信奉神命、行其爱愿吗?神命难违,神不单给了人生的权利,还给了人自由的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二十五



神命不可违。可我心里一直都有个疑问:神是谁?神在哪儿?其实,哪一份神命不由人传?哪一种神性不由人来认信?哪一位先知或布道者不是人呢?如此,神还有什么超凡独具?还有什么绝对权威?谁不能造一个乃至若干个神出来,然后挟神祗以令众生?神岂不又是任人打扮了吗?



除非神亲临作证。除非神迹昭然——比如刹那间使饥饿的流民获得食品,转眼间使病残者康复如初。除非神于此刻亲宣其命,众目皆见,众耳皆闻。但是第一,真正见过神迹的人很少,通常都是人传,你可以信也可以不信。第二,因上述神迹而皈依信仰者,信的未必是神命,多半是看重了神的馈赠,这就难免又发展成对实利的膜拜,和对爱愿的淡忘。



那么可有并非人传,而是众目皆见众耳皆闻的神迹吗?有啊,有啊!我们头上脚下的这个气象万千的星球不是吗?约伯终于对之说“是”的一切,不是吗?为什么把一根木棍变成蛇算得神迹,沧海桑田、日走星移倒不算?为什么点石成泉算得神迹,时时处处的“山重水复”和“柳暗花明”倒不算?为什么天地之种种慷慨的馈赠算,而世间之种种严酷的困阻就不算?



二十六



神命不可违,神命就得是一种绝对的价值要求,只可被人领悟,不能由人设定。故,那样的价值要求必得是始于(而非终于)天赋的事实(比如说“第一推动”),是人智不能篡改而非不许篡改的。不许,仍是人智所为,不能,才为人力不逮。那是什么呢?那正是神迹呀!这天之深远,地之辽阔,万物之生生不息,人之寻求不止的欲望和人之终于有限的智力,从中人看见了困境的永恒,听见了神命的绝对,领悟了:惟宏博的爱愿是人可以期求的拯救。



为什么单单是爱愿呢?恨不可以吗?以及独享福乐,不可以吗?恨与享乐,不过是顺从着人之并不清洁善美的本性,那是任何物种都有的自然倾向,因而那仍不过是顺其自然,并未看见人智之有限,并未听懂那天深地远之中的无声天启。那样的话,仍是只要有着大熊猫等等就够了,这冷漠的世界仍难升华出美丽的精神。所以,终于(而非出于)自然的拯救算不上拯救;断灭一切欲望以达无苦无忧的极乐之地,那是人的臆想,既非天赋事实,又非天启智慧,那才是出于人之妄念,终于人之无明吧。



二十七



我想,哪种文化也不是“第一推动”,哪种宗教也都不是“绝对的开端”,它们都是后果,或闻天启而从神命,或视人性本善为其圭臬。“第一推动”或“绝对的开端”,只能是你与生俱来的,躲不开也逃不脱的面对。惟在此后(无论是对于个人,还是对于人类)才有了生命的艰难,精神的迷惘,才有了文化和信仰,理性和启示,或也才有了妄念与无明。倘不是从这根本的处境出发,只从寺庙或教堂开始,料必听到的只是人传。



这又让我想到了文学,想到了“写作的零度”。只从经济、政治出发则类似数典忘祖,只从某种传统出发则近乎原地踏步,文学的初衷原是在那永不息止的“推动”与“开端”中找到心魂的位置。所以,文学料必在文学之外,论文料必在论文之外,神命料必在理性之外,人的跟随料必在现实之外。



二十八



比如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此语虽是人言,却既暗示了人不能篡改的天赋事实,又暗示了人要超越其自然本性的方向。己所不欲,意味着人之有欲,且欲之无限——这是天赋事实。人欲无限,则可能损及别人(他者),而为别人(他者)所不欲——这也是天赋事实。人在人群,每个人就都是自己也都是他人,人类是万灵万物之网的一脉,个人又是人类整体之一局部——这是人之独闻的天启,人于是恍然而悟:原来如此,惟整体的音乐可使单独的音符连接出意义,惟宏博的爱愿是人性升华的路径。所以爱愿不是人的自然本性,而是人超越大熊猫等等而独具的智慧,是见自然绝地而有的精神追寻,是闻神命而有的觉醒。



二十九



神,当然不是理性推导出来的,但却是理性看到了理性的无能才听见的启示。我不大相信理性走入绝地之前的神,那样的神多半是信徒期求优待——今生不可那就来世——所推举的偶像;优待哪有个完呢?弄来弄去便与贪官纵容自己的亲朋同流,结果是爱愿枯萎,人间惟多出几个乱收费的假庙。



理性走入绝地,有限的人智看见了无限的困阻,人才会变得谦恭,条条计策终见迷茫,人才在服从与祈祷中听见神命。但我还是不大相信这时就可以弃绝理性,因为那绝地之上等着人的除了倡导爱愿的神还有别样的神,比如还有道破人生苦短,号召及时行乐的神。价值相对主义可能会说:诸神平等,怎么都行。但怎么都行不等于怎么都好,保护大熊猫不等于人也要做大熊猫。或有人说:大熊猫怎么了?人还不如大熊猫呢!那人也不如耗子吗?就算也不如,那圣雄甘地如不如希特勒呢?还是不如?那好,大家提防着你就是,所以还得提防着价值相对主义。



人居各地,习俗不一,人在人群,孤独无二,魂拘人身,根本的困境与救路都是一样的。受贿的神受不同的贿,指引爱愿的神却并不因时因地而有改变。



三十



物质至上,并非一国一地之歧途,而是全人类的迷失。你看一切政府的共同目标是什么?你看全球各地的斗志昂扬都基于什么?无不是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以及消费指数的增长;增长增长再增长,似乎人类的前途、生命的意义全系于物质占有和消费水平的可持续增长。这样的竞赛之下,谁还顾得上地球?谁还顾得上生态?相互的警告与斥责,不过是五十步恨百步,或百步对五十步的先期防范,讨价还价中哪还有什么爱愿和理性?完全像贪婪的子孙在争夺父母(地球)的遗产。本来嘛,做买卖的谁不想赚?非要让先赚的让着后赚的,一百步等着五十步,实在也是不通事理。可是话说回来,五十步恨百步也未必是恨其掠夺地球,也未必是恨那消费模式腐蚀着人类灵魂,更可能是恨着自己的手慢,好东西先都让别人拿了去。如此这般地增长了再增长,赚了又赚,五十望一百,一百望一千一万,结果无非是地球日益枯萎,人间恨怨飚升。而这未必只是政治、经济问题(把这仅仅看作政治、经济问题,我疑心那还是中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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