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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微笑开始_林丹环-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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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拿自己没有办法。

  于是在大家谈名牌、穿名牌、崇拜名牌的潮流中,我似乎成了反潮流的英雄了,实在是惭愧得很,我这个人连跟潮流都跟不上,哪里有反潮流的勇气和智慧呀。对于名牌或者不名牌我实在也没有很多的想法,我买衣服,只是信奉一条:我喜欢。真是以我为中心得很呢。“喜欢”的涵盖当然是比较广泛的,比如颜色啦,款式啦,穿着是不是能使自己更年轻更漂亮些啦,这些都是考虑在内的,当然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那就是它的价格。在“喜欢”的涵盖之中,也可以采取一些排除法,比如不要流行色,不是满街能看到的,不是大家都说好,这就算是有个性有特色了,也不知这个性这特色在背后被人笑话得怎样,只自己喜欢就行,自在就行。

  我真的很自在,很无所谓吗?唉,哪能呢,人哪能那么容易就免了俗呢,你不知我看着别人几百元的鞋,几千元的衣,心里也真酸溜溜呢。我们常常叫唤要还我自在,还我个性,要挣脱束缚,其实谁拿了你的自在,谁拿了你的个性呀,又是谁束缚了你呀,不正是我们自己吗?我想,还是把自己还给自己,自在最好。

  因为我不懂名牌所以我不穿名牌,这样算不算自在呢,我不知道,但是我一直这样过着。其实事物是不断地变化和发展的,或许有一天我就忽然地懂了名牌,忽然地很想追名牌,那么我就追追也行,当然是要在经济条件的许可之下的啦。

  对了,可以告诉你们一个小小的秘密,我最近真的买了一件名牌,希望你们不要透露给我的朋友们,我在穿上它的那一天,我一定告诉他们这是一件很普通很便宜的衣服(事实上也真是不贵),然后很谦虚听他们把我批评一番,并且让他们把我的衣服贬低一番,最后我会不动声色地告诉他们,这一件可是正宗名牌皮尔·卡丹呢。

  心香一瓣

  人只有个性得到了充分展现,只有做真实的自己,才能获得自尊自信。人云亦云地追逐潮流、赶时髦、穿名牌,得到的只是虚伪的满足,失去的却是心灵的自由和快乐。

  “我喜欢”,所以我选择。只要没有逾越道德和法律的界限,这个理由就已经足够。兴趣是最好的导师,只有发自心底的喜欢,才能产生支配行动的巨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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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牡丹的拒绝


  张抗抗

  它被世人所期待、所仰慕、所赞誉,是由于它的美。

  它美得秀韵多姿,美得雍容华贵,美得绚丽娇艳,美得惊世骇俗。它的美是早已被世人所确定、所公认了的。它的美不惧怕争议和挑战。

  有多少人没有欣赏过牡丹呢?

  却偏偏要坐上汽车火车飞机轮船,千里万里跋山涉水,天南海北不约而同,揣着焦渴与翘盼的心,滔滔黄河般地拥进洛阳城。

  欧阳修曾有诗云:洛阳地脉花最重,牡丹尤为天下奇。

  传说中的牡丹,是被武则天一怒之下逐出京城,贬去洛阳的。却不料洛阳的水土最适合牡丹的生长,于是洛阳人种牡丹蔚然成风,渐盛于唐,极盛于宋。

  每年阳历四月中旬春色融融的日子,街巷园林千株万株牡丹竞放,花团锦簇香云缭绕——好一座五彩缤纷的牡丹城。

  所以看牡丹是一定要到洛阳去看的,没有看过洛阳的牡丹就不算看过牡丹。况且洛阳牡丹还有那么点来历,它因被贬而增值而名声大噪,是否因此勾起人的好奇也未可知。

  这一年已是洛阳的第九届牡丹花会。这一年的春却来得迟迟。

  连日浓云阴雨,四月的洛阳城冷风飕飕。

  街上挤满了从很远很远的地方赶来的看花人。看花人踩着年年应准的花期。

  明明是梧桐发叶,柳枝滴翠,桃花梨花姹紫嫣红,海棠更已落英纷纷——可洛阳人说春尚不曾到来;看花人说,牡丹城好安静。

  一个又冷又静的洛阳,让你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你悄悄闭上眼睛不忍寻觅。你深呼吸掩藏好了最后的侥幸,姗姗步入王城公园。你相信牡丹生性喜欢热闹,你知道牡丹不像幽兰习惯寂寞,你甚至怀着自私的企图,愿牡丹接受这提前的参拜和瞻仰。

  然而,枝繁叶茂的满园绿色,却仅有零零落落的几处浅红、几点粉白。一丛丛半人高的牡丹枝株之上,昂然挺起千头万头硕大饱满的牡丹花苞,各个形同仙桃,却是朱唇紧闭,皓齿轻咬,薄薄的花瓣层层相裹,透出一副傲慢的冷色,绝无开花的意思。偌大的一个牡丹王国,竟然是一片黯淡萧瑟的灰绿……一丝苍白的阳光伸出手竭力抚弄着它,它却木然呆立,无动于衷。

  惊愕伴随着失望和疑虑——你不知道牡丹为什么要拒绝,拒绝本该属于它的荣誉和赞颂?

  于是看花人说这个洛阳牡丹真是徒有虚名;于是洛阳人摇头说其实洛阳牡丹从未如今年这样失约,这个春实在太冷,寒流接着寒流怎么能怪牡丹?当年武则天皇帝令百花连夜速发以待她明朝游玩上苑,百花慑于皇威纷纷开放,唯独牡丹不从,宁可发配洛阳。如今怎么就能让牡丹轻易改了性子?

  于是你面对绿色的牡丹园,只能竭尽你想象的空间。想象它在阳光与温暖中火热的激情;想象它在春晖里的辉煌与灿烂——牡丹开花时犹如解冻的大江,一夜间千朵万朵纵情怒放,排山倒海惊天动地。那般恣意那般宏伟,那般壮丽那般浩荡。它积蓄了整整一年的精气,都在这短短几天中轰轰烈烈地迸发出来。它不开则已,一开则倾其所有挥洒净尽,终要开得一个倾国倾城,国色天香。

  你也许在梦中曾亲吻过那些赤橙黄绿青蓝紫的花瓣,而此刻你须在想象中创造姚黄魏紫豆绿墨撒金白雪塔铜雀春锦帐芙蓉烟绒紫首案红火炼金丹……想象花开时节洛阳城上空被牡丹映照的五彩祥云;想象微风夜露中颤动的牡丹花香;想象被花气濡染的树和房屋;想象洛阳城延续了一千多年的“花开花落二十日,满城人人皆若狂”之盛况。想象给予你失望的纪念,给予你来年的安慰与希望。牡丹为自己营造了神秘与完美——恰恰在没有牡丹的日子里,你探访了窥视了牡丹的个性。

  其实你在很久以前并不喜欢牡丹,因为它总被人作为富贵膜拜。后来你目睹了一次牡丹的落花,你相信所有的人都会为之感动:一阵清风徐来,娇艳鲜嫩的盛期牡丹忽然整朵整朵地坠落,铺散一地绚丽的花瓣。那花瓣落地时依然鲜艳夺目,如同一只奉上祭坛的大鸟脱落的羽毛,低吟着壮烈的悲歌离去。牡丹没有花谢花败之时,要么烁于枝头,要么归于泥土,它跨越萎顿和衰老,由青春而死亡,由美丽而消遁。它虽美却不吝惜生命,即使告别也要留给人最后一次惊心动魄的体味。

  所以在这阴冷的四月里,奇迹不会发生。任凭游人扫兴和诅咒,牡丹依然安之若素。它不苟且不俯就不妥协不媚俗,它遵循自己的花期自己的规律,它有权利为自己选择每年一度的盛大节日。它为什么不拒绝寒冷?

  天南海北的看花人,依然络绎不绝地拥入洛阳城。人们不会因牡丹的拒绝而拒绝它的美。如果它再被贬谪十次,也许它就会繁衍出十个洛阳牡丹城。

  于是你在无言的遗憾中感悟到,富贵与高贵只是一字之差。同人一样,花儿也是有灵性、有品位之高低的。品位这东西为气为魂为筋骨为神韵只可意会。你叹服牡丹卓尔不群之姿,方知“品位”是多么容易被世人忽略或漠视的美。

  心香一瓣

  牡丹的高贵,不仅仅在于她国色天香的外表美,更在于她内在的“品位”美:开,倾其所有;落,惊心动魄;不开,则安之若素。

  被贬洛阳又如何?皇权重几何?荣誉重几何?管它桃飘与李飞,我自芳菲。这正是牡丹的拒绝与执著。

  拒绝是为了坚守,坚守每一次的绽放都是生命最完美的呈现;拒绝是因为执著,执著于对独立矜持的自我个性的追求,执著于对自我生命质量的尊重。

  芸芸众生,有多少人能够做到牡丹这样的完美绽放与谢幕?放弃与选择之间,彰显的正是品格的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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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王小波

  插队的时候,我喂过猪,也放过牛。假如没有人来管,这两种动物也完全知道该怎样生活。它们会自由自在地闲逛,饥则食渴则饮,春天来临时还要谈谈爱情;这样一来,它们的生活层次很低,完全乏善可陈。人来了以后,给它们的生活做出了安排:每一头牛和每一口猪的生活都有了主题。就它们中的大多数而言,这种生活主题是很悲惨的:前者的主题是干活,后者的主题是长肉。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我当时的生活也不见得丰富了多少,除了八个样板戏,也没有什么消遣。有极少数的猪和牛,它们的生活另有安排。以猪为例,种猪和母猪除了吃,还有别的事可干。就我所见,它们对这些安排也不大喜欢。种猪的任务是交配,换言之,我们的政策准许它当个花花公子。但是疲惫的种猪往往摆出一种肉猪(肉猪是阉过的)才有的正人君子架势,死活不肯跳到母猪背上去。母猪的任务是生崽儿,但有些母猪却要把猪崽儿吃掉。总的来说,人的安排使猪痛苦不堪。但它们还是接受了:猪总是猪啊。

  对生活做种种设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不光是设置动物,也设置自己。我们知道,在古希腊有个斯巴达,那里的生活被设置得了无生趣,其目的就是要使男人成为亡命战士,使女人成为生育机器,前者像些斗鸡,后者像些母猪。这两类动物是很特别的,但我以为,它们肯定不喜欢自己的生活。但不喜欢又能怎么样?人也好,动物也罢,都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

  以下谈到的一只猪有些与众不同。我喂猪时,它已经有四五岁了,从名分上说,它是肉猪,但长得又黑又瘦,两眼炯炯有光。这家伙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这一点又像是猫——所以它总是到处游逛,根本就不在圈里待着。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把它当宠儿来对待,它也是我的宠儿——因为它只对知青好,容许他们走到三米之内,要是别的人,它早就跑了。它是公的,原本该劁掉。不过你去试试看,哪怕你把劁猪刀藏在身后,它也能嗅出来,朝你瞪大眼睛,嗷嗷地吼起来。

  我总是用细米糠熬的粥喂它,等它吃够了以后,才把糠对到野草里喂别的猪。其他猪看了嫉妒,一起嚷起来。这时候整个猪场一片鬼哭狼嚎,但我和它都不在乎。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或者模仿各种声音。它会学汽车响、拖拉机响,学得都很像;有时整天不见踪影,我估计它到附近的村寨里找母猪去了。我们这里也有母猪,都关在圈里,被过度的生育搞得走了形,又脏又臭,它对它们不感兴趣;村寨里的母猪好看一些。它有很多精彩的事迹,但我喂猪的时间短,知道的有限,索性就不写了。

  总而言之,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还说它活得潇洒。但老乡们就不这么浪漫,他们说,这猪不正经。领导则痛恨它,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我对它则不只是喜欢——我尊敬它,常常不顾自己虚长十几岁这一现实,把它叫做“猪兄”。如前所述,这位猪兄会模仿各种声音。我想它也学过人说话,但没有学会——假如学会了,我们就可以做倾心之谈。但这不能怪它。人和猪的音色差得太远了。

  后来,猪兄学会了汽笛叫,这个本领给它招来了麻烦。

  我们那里有座糖厂,中午要鸣一次汽笛,让工人换班。我们队下地干活时,听见这次汽笛响就收工回来。我的猪兄每天上午十点钟总要跳到房上学汽笛,地里的人听见它叫就回来——这可比糖厂鸣笛早了一个半小时。坦白地说,这不能全怪猪兄,它毕竟不是锅炉,叫起来和汽笛还有些区别,但老乡们却硬说听不出来。领导们因此开了一个会,把它定成了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对它采取专政手段——会议的精神我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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