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周作人文集之文学评论_周作人-第1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真能者未必能言,文士虽未必能,却口中说得,笔下写得,足以动人所闻,多至败事。”可见宋朝已是如此,但是时代远了,且按下不表,还是来引近时的例吧。“芦泾遁士”原是清季浙西名士,今尚健在,于光绪甲午乙未之际著《求己录》三卷,盖取孟子祸福无不自己求之之意,其卷下言公论难从节下有论曰: 

    “士大夫平日未尝精究义理,所论虽自谓不偏,断难悉合于正,如《左传》所引君子曰及马班诸史毁誉褒贬,名为公论,大半杂以偏见,故公论实不可凭……夫因循坐误,时不再来,政事有急宜更张者,乃或询公论而姑待之,一姑待而机不再来矣。百病婴身,岂容斗力,用兵有明知必败者,乃竟畏公论而姑试之,一姑试而事不可救矣。济济公卿,罕读大学知止之义,胸无定见,一念回护,一念徇俗,甚至涕位彷惶,终不敢毅然负谤,早挽狂澜,而乘艰危之来巧盗虚名者,其心尤不胜诛。”注中又有云: 

    “山左米协麟有言,今日之正言说论皆三十年后之梦呓笑谈。”自乙未到现在已整四十年了,不知今昔之感当何如,米君的意见似犹近于乐观也。《求己录》下卷中陶君的高见尚多,今不能多引。读书人以为自己无所不知,又反正只是口头笔下用力,无妨说个痛快,此或者亦是人情,然而误事不少矣。古人云,耕当问奴,织当问婢,此即是孔子说吾不如老农老圃之意。何况打仗,这只好问军事专家了,而书生至今好谈兵,盖是秀才的脾气,朱晦庵原也是知道了的。我听说山西有高小毕业会考,国文试题曰《明耻教战论》,又北平有大学招考新生,国文试题曰《国防策》。这是道地的洋八股,也是策论的正宗,这样下去大约哄哄地攘臂谈天下事的秀才是不会绝迹的,虽然我们所需要的专门知识与一般常识之养成是很不容易希望做到。 

    中国向来有几部书我以为很是有害,即《春秋》与《通鉴纲目》,《东莱博议》与胡致堂的《读史管见》,此外是《古文观止》。孔于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本是一句谎话,朱子又来他一个续编,后世文人作文便以笔削自任,俨然有判官气象,《博议》、《管见》乃是判例,《观止》则各式词状也。这样养成的文章思想便是洋八股,其实他还是真正国货,称之曰洋未免冤枉。这种东西不见得比八股文好,势力却更大,生命也更强,因为八股文只寄托在科举上,科举停了也就了结,策论则到处生根,不但不易拔除,且有愈益繁荣之势。他的根便长在中国人的秀才气质上,这叫人家如何能拔乎。我对于洋八股也只能随便谈谈,实在想不出法子奈何他,盖欲木之茂者必先培其本根,而此则本根甚固也。 

    二十五年一月 

    (1936年:月作,选自《风雨谈》)



 周作人文集之文学评论吃菜

    偶然看书讲到民间邪教的地方,总常有吃菜事魔等字样。吃菜大约就是素食,事魔是什么事呢?总是服侍什么魔王之类罢,我们知道希腊诸神到了基督教世界多转变为魔,那么魔有些原来也是有身分的,并不一定怎金邪曲,不过随便地事也本可不必,虽然光是吃菜末始不可以,而且说起来我也还有点赞成。本来草的茎叶根实只要无毒都可以吃,又因为有维他命某,不但充饥还可养生,这是普通人所熟知的,至于专门地或有宗旨地吃,那便有点儿不同,仿佛是一种主义,现在我所想要说的就是这种吃菜主义。 

    吃菜主义似乎可以分作两类。第一类是道德的。这派的人并不是不吃肉,只是多吃菜,其原因大约是由于崇尚素朴清淡的生活。孔子云,“饭疏食,饮水,曲肮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可以说是这派的祖师。《南齐书》周顒传云,“颙清贫寡欲,终日长蔬食。文惠太子问颙菜食何味最胜,颙曰,春初早韭,秋未晚菘。”黄山谷题画菜云,“不可使士大夫不知此味,不可使天下之民有此色。”——当作文章来看实在不很高明,大有帖括的意味,但如算作这派提倡咬菜根的标语却是颇得要领的。李笠翁在《闲情偶寄》卷五说: 

    “声音之道,丝不如竹,竹不如肉,为其渐近自然,吾谓饮食之道,赊不如肉,肉不如蔬,亦以其渐近自然也。草衣木食,上古之风,人能疏远肥腻,食蔬蔽而甘之,腹中菜园不使羊来踏破,是犹作衣皇之民,鼓唐虞之腹,与崇尚古玩同一致也。所怪于世者,弃美名不居,而故异端其说,谓佛法如是,是则谬矣。吾辑饮撰一卷,后肉食而首蔬菜,一以崇俭,一以复古,至重宰割而惜生命,又其念兹在兹而不忍或忘者矣。”笠翁照例有他的妙语,这里也是如此,说得很是清脆,虽然照文化史上讲来吃肉该在吃菜之先,不过笠翁不及知道,而且他又哪里会来斤斤地考究这些事情呢。 

    吃菜主义之二是宗教的,普通多是根据佛法,即笠翁所谓异端其说者也。我觉得这两类显有不同之点,其一吃菜只是吃菜,其二吃菜乃是不食肉,笠翁上文说得蛮好,而下面所说念兹在兹的却又混到这边来,不免与佛法发生纠葛了。小乘律有杀戒而不戒食肉,盖杀生而食已在戒中,唯自死鸟残等肉仍在不禁之列,至大乘律始明定食肉戒,如《梵网经》菩萨戒中所举,其辞曰: 

    “若佛子故食肉,--一切众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断大慈悲佛性种子,一切众生见而舍去。是故一切菩萨不得食一切众生肉,食肉得无量罪,--若故食者,犯轻垢罪。”贤首疏云,“轻垢者,简前重戒,是以名轻,简异无犯,故亦名垢。又释,读污清净行名垢,礼非重过称轻。”因为这里没有把杀生算在内,所以算是轻戒,但话虽如此,据《目莲间罪报经》所说,犯突吉罗众学戒罪,如四天王寿,五百岁堕泥犁中,于人间数九百千岁,此堕等活地狱,人间五十年为天一昼夜,可见还是不得了也。 

    我读《日约·利未记》,再看大小乘津,觉得其中所说的话要合理得多,而上边食肉戒的措辞我尤为喜欢,实在明智通达,古今莫及。《入楞伽经》所论虽然详细,但仍多为粗恶凡人说法,道世在《诸经要集》中酒肉部所述亦复如是,不要说别人了。后来讲戒杀的大抵偏重因果一端,写得较好的还是莲池的《放生文》和周安士的《万善先资》,文字还有可取,其次《好生救劫编》《卫生集》等,自郑以下更可以不论,里边的意思总都是人吃了虾米再变虾米去还吃这一套,虽然也好玩,难免是幼稚了。我以为菜食是为了不食肉,不食肉是为了不杀生,这是对的,再说为什么不杀生,那么这个解释我想还是说不欲断大慈悲佛性种子最为得体,别的总说得支离。众生有一人不得度的时候自己决不先得度,这固然是大乘菩萨的弘愿,但凡夫到了中年,往往会看轻自己的生命而尊重人家的,并不是怎么奇特的现象。难道肉体渐近老衰,精神也就与宗教接近么?未必然,这种态度有的从宗教出,有的也会从唯物论出的。或者有人疑心唯物论者一定是主张强食弱肉的,却不知道也可以成为大慈悲宗,好像是《安士全书》信者,所不同的他是本于理性,没有人吃虾米那些律例而已。 

    据我看来,吃菜亦复佳,但也以中庸为妙,赤米白盐绿葵紫寥之外,偶然也不妨少进三净肉,如要讲净素已不容易,再要彻底便有碰壁的危险。《南齐书·孝义传》纪江泌事,说他“食菜不食心,以其有生意也”,觉得这件事很有风趣,但是离彻底总还远呢。英国柏忒勒(samuei butler)所著《有何无之乡游记》(erewhon)中第二十六七章叙述一件很妙的故事,前章题曰《动物权》,说古代有哲人主张动物的生存权,人民实行菜食,当初许可吃牛乳鸡蛋,后来觉得挤牛乳有损于小牛,鸡蛋也是一条可能的生命,所以都禁了,但陈鸡蛋还勉强可以使用,只要经过检查,证明确已陈年臭坏了,贴上一张“三个月以前所生”的查票,就可发卖。次章题曰《植物权》,已是六七百年过后的事了,那时又出了一个哲学家,他用实验证明植物也同动物一样地有生命,所以也不能吃,据他的意思,人可以吃的只有那些自死的植物,例如落在地上将要腐烂的果子,或在深秋变黄了的菜叶。他说只有这些同样的废物人们可以吃了于心无愧。“即使如此,吃的人还应该把所吃的苹果或梨的核,杏核,樱桃核及其他,都种在土里,不然他就将犯了堕胎之罪。至于五谷,据他说那是全然不成,因为每颗谷都有一个灵魂像人一样,他也自有其同样地要求安全之权利。”结果是大家不能不承认他的理论,但是又苦干难以实行,逼得没法了便索性开了荤,仍旧吃起猪排牛排来了。这是讽刺小说的活,我们不必认真,然而天下事却也有偶然晴合的,如《文殊师利问经》云: 

    “若为己杀,不得唉。若肉林中已自腐烂,欲食得食。若欲啖肉者,当说此咒:如是,无我无我,无寿命无寿命,失失,烧烧,破破,有为,除杀去。此咒三说,乃得啖肉,饭亦不食。何以故?若思惟饭不应食,何况当啖肉。”这个吃肉林中腐肉的办法岂不与陈鸡蛋很相像,那么烂果子黄菜叶也并不一定是无理,实在也只是比不食菜心更彻底一点罢了。 

    二十年十一月十八日,于北平。 

    (1931年11月作,选自《看云集》)



 读戒律

    我读佛经最初还是在三十多年前。查在南京水师学堂时的旧日记,光绪甲辰(一九0四)十一月下有云: 

    “初九日,下午自城南归经延龄巷,购经二卷,黄昏回堂。”又云: 

    “十八日,往城南购书,又《西方接引图》四尺一纸。” 

    “十九日,看《起信论》,又《纂注》十四页。”这头一次所买的佛经,我记得一种是《楞严经》,一种是《诸佛要集经》与《投身饲饿虎经》等三经同卷。第二次再到金陵刻经处请示教示,据云顶好修净土宗,而以读《起信论》为入手,那时所买的大抵便是论及注疏,一大张的图或者即是对于西土向往。可是我看了《起信论》不大好懂,净土宗又不怎么喜欢,虽然他的意思我是觉得可以懂的。民国十年在北京自春至秋病了大半年,又买佛经来看了消遣,这回所看的都是些小乘经,随后是大乘律。我读《梵网经》菩萨戒本及其他,很受感动,特别是贤首《疏》,是我所最喜读的书。卷三在盗戒下注云: 

    “《善见》云,盗空中鸟,左翅至右翅,尾至颠,上下亦尔,俱得重罪。准此戒,纵无主,鸟身自为主,盗皆重也。”我在七月十四日的《山中杂信》四中云: 

    “鸟身自为主,这句话的精神何等博大深厚,然而又岂是那些提鸟笼的朋友所能了解的呢?”又举食肉戒云: 

    “若佛子故食肉,--一切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断大慈悲佛性种子,一切众生见而舍去。是故一切菩萨不得食一切众生肉,食肉得无量罪。--若故食者,犯轻垢罪。”在《吃菜》小文中我曾说道: 

    “我读《旧约·利未记》,再看大小乘律,觉得其中所说的话要合理得多,而上边食肉戒的措辞我尤为喜欢,实在明智通达,古今莫及。”这是民国二十年冬天所写,与《山中杂信》相距已有十年,这个意见盖一直没有变更,不过这中间又读了些小乘律,所以对于佛教的戒律更感到兴趣与佩服。小乘律的重要各部差不多都已重刻了,在各经典流通处也有发售,但是书目中在这一部门的前面必定注着一行小字云“在家人勿看”,我觉得不好意思开口去问,并不是怕自己碰钉子,只觉得显明地要人家违反规条是一件失礼的事。末了想到一个方法,我就去找梁漱溟先生,托他替我设法去买,不久果然送来了一部《四分律藏》,共有二十本。可是后来梁先生离开北京了,我于是再去托徐森玉先生,陆续又买到了好些,我自己也在厂甸收集了一点,如《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十卷,《大比丘三千威仪》二卷,均明末刊本,就是这样得来的。《书信》中“与俞乎伯君书三十五通”之十五云: 

    “前日为二女士写字写坏了,昨下午赶往琉璃厂买六吉宣赔写,顺便一看书摊,买得一部《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共二册十卷,系崇侦十六年八月所刻,此书名据说可详为《一切育部律论》,其中所论有极妙者,如卷六有一节云:云何厕?比丘人厕时,先弹指作相,使内人觉知,当正念入,好摄衣,好正当中安身,欲出者令出,不肯者勿强出。古人之质朴处盖至可爱也。”时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