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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文集之文学评论_周作人-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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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丑大暑之日。 

    (1925年7月作,选白《泽泻巢》)



 萨满教的礼教思想

    四川督办因为要维持风化,把一个犯奸的学生枪毙,以昭炯戒。 

    湖南省长因为求雨,半月多不回公馆去,即“不同太太睡觉”,如《京副》上某君所说。 

    弗来则博士(j·g·frazer)在所著《普须该的工作》(psyche’s tasu第三章《迷信与两性关系》上说:“他们(野蛮人)想象,以为只须举行或者禁戒某种性的行为,他们可以直接地促成鸟兽之繁殖与草木之生长。这些行为与禁戒显然都是迷信的,全然不能得到所希求的效果。这不是宗教的、但是法术的;就是说,他们想达到目的,并不用恳求神灵的方法,但凭了一种错误的物理感应的思想,直接去操纵自然之力。”这便是赵恒惕求雨的心理,虽然照感应魔术的理论讲来,或者该当反其道而行之才对。” 

    同书中又说:“在许多蛮族的心里,无论已结婚或未结婚的人的性的过失,并不单是道德上的罪,只与直接有关的少数人相干,他们以为这将牵涉全族,遇见危险与灾难,因为这会直接地发生一种厨术的影响,或者将间接地引起嫌恶这些行为的神灵之怒。不但如此,他们常以为这些行为将损害一切禾谷瓜果,断绝食粮供给,危及全群的生存。凡在这种迷信盛行的地方,社会的意见和法律惩罚性的犯罪便特别地严酷,不比别的文明的民族,把这些过失当作私事而非公事,当作道德的罪而非法律的罪,于个人终生的幸福上或有影响,而并不会累及社会全体的一时的安全。倒过来说,凡在社会极端严厉地惩罚亲属奸,既婚奸,未婚奸的地方,我们可以推测这种办法的动机是在于迷信;易言之,凡是一个部落或民族,不肯让受害者自己来罚这些过失,却由社会特别严重地处罪,其理由大抵相信性的犯罪足以扰乱天行,危及全群,所以全群为自卫起见不得不切实地抵抗,在必要时非除灭这犯罪者不可。”这便是杨森维持风化的心理。固然,捉好的愉快也与妒忌心有关,但是极小的一部分罢了,固为合法的卖淫与强奸社会上原是许可的,所以普通维持风化的原固多由于怕这神秘的“了不得”——仿佛可以译多岛海的“太步”。 

    中国据说以礼教立国,是崇奉至圣先师的儒教国,然而实际上国民的思想全是萨满教的(shamanistic比称道教的更确)。中国决不是无宗教国,虽然国民的思想里法术的分子比宗教的要多得多。讲礼教者所喜说的风化一语,我就觉得很是神秘,含有极大的超自然的意义,这显然是萨满教的一种术语。最讲礼教的川湘督长的思想完全是野蛮的,既如上述,京城里“君师主义”的诸位又如何呢?不必说,都是一窟陇的狸子啦。他们的思想总不出两性的交涉,而且以为在这一交涉里,宇宙之存亡,日月之盈昃,家国之安危,人民之生死,皆系焉。只要女学生斋戒--一个月,我们姑且说,便风化可完而中国可保矣,否则七七四十九之内必将陆沉。这不是野蛮的萨满教思想是什么?我相信要了解中国须得研究礼教,而要了解礼教更非从萨满教人手不可。 

    十四年九月二日 

    (1925年9月作,选自《谈虎集》)



 周作人文集之文学评论死法

    “人皆有死”,这句格言大约是确实的,因为我们没有见过不死的人,虽然在书本上曾经讲过有这些东西,或称仙人,或是“尸忒卢耳不卢格”(strulbrug),这都没有多大关系。不过我们既然没有亲眼见过,北京学府中静坐道友又都剩下蒲团下山去了,不肯给予凡人以目击飞升的机会,截至本稿上版时止本人遂不能不暂且承认上述的那句格言,以死为生活之最末后的一部分,犹之乎恋爱是中间的一部分,--自然,这两者有时并在一处的也有,不过这仍然不会打破那个原则,假如我们不相信死后还有恋爱生活。总之,死既是各人都有分的,那么其法亦可得而谈谈了。 

    统计世间死法共有两大类,一曰“寿终正寝”,二曰“死于非命”。寿终的里面又可以分为三部。一是老熟,即俗云油尽灯干,大抵都是“喜丧”,因为这种终法非八九十岁的老太爷老太太莫办,而他们此时必己四世同堂,一家里拥上一两百个大大小小男男女女,实在有点住不开了,所以他的出缺自然是很欢送的。二是猝毙,某一部机关发生故障,突然停止进行,正如钟表之断了发条,实在与磕破天灵盖没有多大差别,不过因为这是属于内科的,便是在外面看不出痕迹,故而也列入正寝之部了。三是病故,说起来似乎很是和善,实际多是那“秒生”(bacteria)先生作的怪,用了种种凶恶的手段,谋害“蚁命”,快的一两天还算是慈悲,有些简直是长期的拷打,与“东厂”不相上下,那真是厉害极了。总算起来,一二都倒还没有什么,但是长寿非可幸求、希望心脏麻痹又与求仙之难无异,大多数人的运命还只是轮到病故。揆诸吾人避苦求乐之意实属大相径庭,所以欲得好的死法,我们不得不离开了寿终而求诸死于非命了。 

    非命的好处便是在于他的突然,前一刻钟明明是还活着的,后一刻钟就直挺地死掉了,即使有苦痛(我是不大相信)也只有这一刻,这是他的独门的好处。不过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十字架据说是罗马处置奴隶的刑具,把他钉在架子上,让他活活地饿死或倦死,约莫可以支撑过几天;茶毗是中世纪卫道的人对付异端的,不但当时烤得难过,随后还剩下些零星末屑,都觉得不很好。车边斤原是很爽利,是外国贵族的特权,也是中国好汉所欢迎的,但是孤零零的头像是一个西瓜,或是“抽子”,如一位友人在长沙所见,似乎不大雅观,因为一个人的身体太走了样了。吞金喝盐卤呢,都不免有点妇女子气,吃鸦片烟又大有损名誉了,被人叫做烟鬼,即使生前并不曾“与芙蓉城主结不解缘”。怀沙自沉,前有屈大夫,后有……倒是颇有英气的,只恐怕泡得太久,却又不为鱼鳖所亲,像治咳嗽的“胖大海”似的,殊少风趣,吊死据说是很舒服,(注意:这只是据说,真假如何我不能保证,)有岛武郎与波多野秋子便是这样死的,有一个日本文人曾经半当真半取笑地主张,大家要自尽应当都用这个方法,可是据我看来也有很大的毛病。什么书上说有缢鬼降乩题诗云, 

    目如鱼眼四时开, 

    身若悬旌终日挂。 

    (记不清了,待考;仿佛是这两句,实在太不高明,恐防是不第秀才做的。)又听说英国古时盗贼处刑,便让他挂在架上,有时风吹着骨节珊珊作响,(这些话自然也未可尽信,因为盗贼不会都是锁子骨,然而“听说”如此,我也不好一定硬反对,)虽然有点唐珊尼爵士(lord dunsany)小说的风味,总似乎过于怪异——过火一点。想来想去都不大好,于是乎最后想到枪毙。枪毙,这在现代文明里总可以算是最理想的死法了。他实在同丈八蛇矛咔嚓一下子是一样,不过更文明了,便是说更便利了,不必是张翼德也会使用,而且使用得那样地广和多:在身体上钻一个窟窿,把里面的机关搅坏一点,流出些蒲公英的白汁似的红水,这件事就完了,你看多么简单。简单就是安乐,这比什么病都好得多了。三月十八日中法大学生胡锡爵君在执政府被害,学校里开追悼会的时候,我送去一副对联,文曰: 

    什么世界,还讲爱国? 

    如此死法,抵得成仙! 

    这末一联实在是我衷心的颂辞。倘若说美中不足,便是弹子太大,掀去了一块皮肉,稍为触目,如能发明一种打鸟用的铁砂似的东西,穿过去好像是一支粗铜丝的痕,那就更美满了。我想这种发明大约不会很难很费时日,到得成功的时候,喝酸牛奶的梅契尼柯夫(metchnikoff)医生所说的人的“死欲”一定也已发达,那么那时真可以说是“合之则双美”了。 

    我写这篇文章或者有点受了正冈子规的俳文《死后》的暗示,但这里边的话和意思都是我自己的。又上文所说有些是玩话,有些不是,合并声明。 

    十五年五月 

    案,所说俳文《死后》已由张凤举先生译出,登在《沉钟》第六期上。 

    十六年八月编校时再记 

    (1926年5月作,选自《泽泻集》)



 周作人文集之文学评论诅咒

    《古城周刊》第二期短评里说前此天津要处决几个党案的犯人,轰动了上万的人在行刑地点等候着看热闹,而其主要原因则因为其中有两个是女犯,短评里还引了记者在路上所听见的一段话: 

    甲问:“你老不是也上上权仙去看出红差吗?” 

    乙答:“是呀,听说还有两个大娘们啦,看她们光着膀子挨 

    刀真有意思呀。” 

    这实在足以表出中国民族的十足野蛮堕落的恶根性来了!我常说中国人的天性是最好淫杀,最凶残而又卑怯的——这个,我不愿外国流氓来冷嘲明骂,我自己却愿承认;我不愿帝国主义者说支那因此应该给他们去分吃,但我承认中国民族是亡有余辜。这实在是一个奴性天成的族类,凶残而卑怯,他们所需要者是压制与被压制,他们只知道奉能杀人及杀人给他们看的强人为主子。我因此觉得孙中山其实迂拙的可以,而口讲三民主义或无产阶级专政以为民众是在我这一边的各派朋友们尤为其愚不可及——他们所要求于你们的,只有一件事,就是看光着膀子挨刀很有意思! 

    十六年九月 

    (1927年9月作,选自《谈虎集》)



 哑巴礼赞

    俗语云,“哑巴吃黄连”,谓有苦说不出也。但又云,“黄连树下弹琴”,则苦中作乐,亦是常有的事,哑巴虽苦于说不出话,盖亦自有其乐,或者且在吾辈有嘴巴人之上,未可知也。 

    普通把哑巴当作残废之一,与一足或无目等视,这是很不公平的事。哑巴的嘴既没有残,也没有废,他只是不说话罢了。说文云,“喑,不能言病也。”就是照许君所说,不能言是一种病,但这并不是一种要紧的病,于嘴的大体用处没有多大损伤。查嘴的用处大约是这几种,(一)吃饭,(二)接吻,(三)说话。哑巴的嘴原是好好的,既不是缺少舌尖,也并不是上下唇连成一片,那么他如要吃喝,无论番菜或是“华餐”,都可以尽量受用,决没有半点不便,所以哑巴于个人的荣卫上毫无障碍,这是可以断言的。至于接吻呢?既如上述可以自由饮啖的嘴,在这件工作当然也无问题,因为如荷兰威耳德(van de velde)医生在《圆满的结婚》第八章所说,接吻的种种大都以香味触三者为限,于声别无关系,可见哑巴不说话之绝不妨事了。归根结蒂,哑巴的所谓病还只是在“不能言”这一点上。据我看来,这实在也不失紧要。人类能言本来是多此一举,试看两间林林总总,一切有情,莫不自遂其生,各尽其性,何曾说一句话。古人云“猩猩能言,不离禽兽,鹦鹉能言,不离飞鸟。”可怜这些畜生,辛辛苦苦,学了几句人家的口头语,结果还是本来的鸟兽,多被圣人奚落一番,真是何苦来。从前四只眼睛的仓颔先生无中生有地造文字,害得好心的鬼哭了一夜,我怕最初类猿人里那一匹直着喉咙学说话的时候,说不定还着实引起了原始天尊的长叹了呢。人生营营所为何事,“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既于大欲无亏,别的事岂不是就可以随便了么?中国处世哲学里很重要的一条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哑巴者,可以说是能够少一事的了。 

    语云,“病从口入,祸从口出。”说话不但于人无益,反而有害,即此可见。一说话,话中即含有臧否,即是危险,这个年头儿。人不能老说“我爱你”等甜美的话,--况且仔细检查,我爱你即含有我不爱他或不许他爱你等意思,也可以成为祸根,哲人见客寒暄,但云“今天天气……哈哈哈!”不再加说明,良有以也,盖天气虽无知,唯说其好坏终不甚妥,故以一笑了之。往读杨恽《报孙会宗书》,但记其“种一顷豆,落而为萁”等语,心窃好之,却不知杨公竟因此而腰斩,犹如湖南十五六岁的女学生们以读《落叶》(系郭沫若的,非徐志摩的《落叶》)而被枪决,同样地不可恩议。然而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不可思议的世界,其奈之何哉。几千年来受过这种经验的先民留下遗训曰,“明哲保身”。几十年来看惯这种情形的茶馆贴上标语曰,“莫谈国事”。吾家金人三缄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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